如今重来一次,冷晔忍不住的想,如果小叔今天没有出摊会怎么样?
    是不是之后都会变得不一样?
    冷晔缓了缓嗓子。
    看到孩子停下哭泣,季连霍眼神柔软,怜惜抬手,抹去孩子脸上挂着的泪珠。
    看着小叔放松的表情,冷晔暗暗道了声对不住,在季连霍坐着即将睡过去的瞬间,张嘴就是一声用尽全力的沙哑啼哭。
    季连霍几乎被瞬间惊醒,隔壁传来更不堪入耳的骂声,冷晔牟足了劲的哭,愣是不让亲爱的小叔闭眼。
    “两个死妈的玩意!还不滚出去挣钱!”五大三粗的男人披了件外套,踢开门走了过来,手中抄把扫帚,怒不可遏的指向季连霍怀里的崽子,扬手就打,“就知道哭哭哭!屁大点东西,吵的人眼睛都闭不了!”
    季连霍快速抬手护住孩子,带风的扫帚抽在他小臂上,瞬间显出一条深红充血的印子。
    李大全怒气未消,再扬手时,只见眼前的少年抬头,眉峰俊寂,黝黑的眸子仿佛深不见底的枯井,森森瘆人,看的他不由自主一个哆嗦。
    不等舅舅反应过来,季连霍低头护住怀里的孩子,快速起身,推起小板车,在震天的哭声和凌晨浓郁的黑暗里,摸索着出了门。
    第2章 大人物
    十月的苏城,凌晨冷的入骨,冷晔伏在季连霍背上,露出来的小脸蛋,被寒风吹的发麻。
    平常季连霍就要早起去市场,批发点便宜水果,然后拉着小板车再去街上卖,一直卖到天黑,街上没多少人为止。
    今天季大宝这么一闹,两人被早早赶出门,市场还没开,四周也没什么挡风的地方,季连霍只能紧紧抱着崽子,坐在板车后面,冻的脸色发白。
    冷晔看着季连霍单薄打补丁的衣服,磨到边缘起毛的布鞋,心底是浓浓的愧疚。
    自己原本的计划,是让季连霍为照顾自己,累到今天没法出摊,万万没想到,那个赌棍心肠竟然如此狠恶,直接把自己和小叔赶了出来。
    “不哭了?”季连霍声音低哑,摸了摸季大宝的尿布,再试试孩子的额头,没有尿,体温也正常。
    “呜……”冷晔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哭了一晚,嗓子已经快哑的没法出声。
    季连霍搓了搓手,捂上崽子冻到发红的脸蛋,尽力给他多带来一点温暖。
    “唉?那是哪家的孩子,怎么在这蹲着?”晨光朦胧,一对夫妻走了过来,女人看到这一大一小在寒风里相依取暖,顿时心生怜悯。
    “别管!”丈夫借着微光认出两人,快速一扯妻子,看向两人的目光,是深深的厌恶。
    “你不知道季家的事吗?”
    “哪个季家?”
    丈夫给妻子耳语一番,女人看季连霍的表情,渐渐变得忌惮和微妙起来。
    “事都传开了,这孩子就是个灾星!”丈夫拉扯着妻子走远,还不忘往旁边唾几口吐沫,“一早就遇到,真是晦气!”
    季连霍面无表情的盯着地面,眸子里没有分毫感情波动。
    冷晔担忧看向自己现在唯一的亲人,如果没有记错,季连霍此时刚从高中辍学不久,青黄不接的时段,就要带着一个孩子讨生活,还得遭受周围这么大的恶意。
    他究竟是怎么熬过这五年的?
    阳光驱散许些冷寒,载着新鲜水果的三轮摩托车从各处驶进市场,季连霍背起季大宝,跺了跺冻僵的脚,拉着板车走进市场。
    二十年前的水果批发市场,连水泥路面都没有,小板车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走的极不稳当。
    市场里除了批发商和进货的小摊小贩,还有不少附近居民,推着自己的自行车,在后座两边挂俩筐,搜寻便宜水果。
    天彻底亮起来,吆喝声此起彼伏,三轮摩托车发黑的尾气,喷的冷晔眉头紧皱。
    想到今天即将要发生的事,冷晔本想阻止季连霍进货,省下钱未来看腿,可之前哭嚎了一晚,几乎已经消耗完身体所有气力,嗓子哑了,肚中空空,想阻拦是真的有心无力。
    许久没有吃东西,冷晔眼前一阵阵发黑,胃里莫名的犯恶心,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冷晔以为自己就要解脱,可没一会功夫,周围的狗叫声,就像按不掉的闹铃,逼着冷晔再次睁眼。
    事情一如记忆中的那般,两人出了水果批发市场不久,就被流浪狗群袭击,季连霍一手挥舞着木棍,一手拉着板车,用力摆脱抓咬裤腿的流浪狗,咬牙跑了一条街才甩掉狗群。
    察觉到季大宝的过分安静,季连霍来不及整理自己的狼狈,停下脚步,从板车上拿下一个橘子,小心剥开橙黄的外皮,把橘瓣递给背上的崽子。
    季大宝两手抱着橘瓣,在上面咬一个口,努力吸里面的果肉汁水,因为营养没跟上,季大宝现在只有两颗牙,一颗还有点歪,体型也比同龄的孩子更小,看起来完全没有满周岁。
    季连霍一边拉着板车走,一边给背上的崽子递橘瓣,等季大宝吃完了一整个橘子,两人也到了摆摊的地方。
    “小季,你怎么又到这卖水果!”季连霍刚把小板车推到位置,旁边卖糖炒栗子的老大爷,立即满脸紧张的走了过来,目光不住往街尾瞄。
    “这条街还收着保护费,你忘了之前受伤的事了?”
    “没有。”季连霍看着板车上的水果摇了摇头,嘴唇泛白。
    老大爷顺着季连霍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了板车上便宜水果边,偌大的一个榴莲。
    老大爷顿时明白过来,眼神无奈。
    之前季连霍在这摆摊时,有个熟客,出手阔绰,就好榴莲这一口,还经常跟季连霍打招呼,让他记得进货。
    苏城偏北,现在早过了榴莲上市的时间,这时候季连霍去批发市场遇到榴莲,可不得来这卖?
    “你不要命了?”老大爷压低声音,下意识看向季连霍肩膀。
    之前季连霍被混混砍到肩膀的画面,还历历在目,那血冒的,老大爷一想就脑仁发麻,可这孩子硬是半声不吭,黑洞洞的眼睛盯着拿刀的混混,单手紧握染血的木棍,往对方脑袋上直劈,看得人心惊肉跳。
    “大宝哭了一夜。”季连霍把板车上的水果,连箱抬下来,挑出品相不错的几个,放在上面展示,“半赊的货,卖了能带大宝去诊所看看。”
    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适时从季连霍肩膀处探了出来,黑溜溜的大眼睛看向眼前的老大爷。
    “哟,大宝!”老大爷慈祥的摸摸季大宝脑袋,从兜里掏出几个炒好的栗子来,塞进季大宝衣服里。
    季大宝连忙抬手接住炒栗子,奈何手太小,握了两个就已经满当当,一枚圆滚滚的栗子滚了下去,老大爷弯身去捡,一眼就看到少年破损的裤子,和小腿处的抓痕。
    “这是怎么了?”老大爷认真看了几眼,好在伤口没有出血。
    “流浪狗群。”季连霍摆完水果,从板车上挂着的布袋里,拿出一个豁口的瓷碗,“于大爷,能不能借点你的热水。”
    “唉,你这孩子,说什么借。”老大爷满眼怜惜,快步从自己摊位上,拿下一个小茶壶,往季连霍碗里倒了大半碗冒着热气的水。
    季连霍从布袋里拿出一个灰扑扑的大塑料罐,往碗里倒出许些米糊粉,筷子不停的搅拌。
    吃了无数山珍海味的冷晔,面对眼前一碗米糊,看的眼睛发直,香味冲的冷晔直咽口水,肚子“咕咕”直叫。
    摸着碗边不烫手,季连霍拿出一个小铁勺,往季大宝嘴里一勺一勺的喂着米糊,季大宝的嘴此刻仿佛成了无底深渊,能把一大碗米糊都下肚。
    季连霍低头用铁勺刮着碗壁,把最后半勺米糊喂到季大宝嘴里,季大宝摸着肚子,是久违的满足。
    “小季,你还没吃呢吧?”老大爷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铝饭盒,朝季连霍递过去。
    “这是我儿媳妇给我带的,我没吃完,剩下的你帮我吃了吧,要不倒了也可惜。”
    “谢谢大爷。”季连霍抿着发白的唇,双手接过老大爷递来的饭盒,认真给老大爷鞠了个躬,“我以后一定会还您的。”
    “瞧你这孩子,一点剩饭而已。”老大爷笑的露出豁牙,转身回到自己的摊子上,朝路人吆喝。
    “又香又甜的热乎炒板栗哟!”
    季连霍摆摊的这条街,算是苏城的黄金地段之一,周边有两个小区,一家地级医院,街对面是苏城鼎鼎有名的夜生活一条街,一到晚上,人流越发的多。
    于大爷给的饭,季连霍没舍得一次吃完,只有太饿的时候扒拉两口,才能把一天坚持下去。
    今天街上的生意还算不错,季连霍卖出去十来斤苹果和半箱橘子,诺大的榴莲依旧在板车上,偶尔有人询问,但一听到价格,多半作罢。
    趁季大宝流口水睡着、还没客人的空档,季连霍拿出饭盒,咽下两口米饭,顺便小心把饭盒边粘的一粒米,用筷子夹着,也放进嘴里。
    临近傍晚,天边云霞染成一片暖橘色,一辆车缓缓停在水果摊斜对面,黑亮的车身宛如镜面,于大爷好奇走过来,站在季连霍身边,看着车标,忍不住“啧”了一声。
    “小季,看见那带翅膀的大b没?”于大爷两手揣着,眼中带着羡意,“那就叫宾利,现在苏城有点钱的,都爱开那玩意。”
    “哦。”季连霍淡淡应了一声,低头检查饭盒边再有没有米粒。
    “小季你猜猜,这么一辆车要多少钱?”于大爷兴趣不减,鼓动着季连霍猜价。
    季连霍抬眼,看着斜对面气度明显不同于其他私家车的高档豪车,沉默着摇了摇头。
    “我儿子跟我说过,至少要这个数。”于大爷伸出两只手。
    “十万?”季连霍对这个数字没有什么概念,唯一知道的,是哥哥嫂子死后,对方赔了三万块钱。
    那钱原本在外公手上,之后被舅舅的债主拿走了大半。
    “十万?”于大爷得逞的摇摇头,加重语气,“是十个十万,一百万!”
    季连霍没有说话,这个数字太过飘渺,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挣那么多钱。
    “唉?”于大爷看着斜对面,惊讶出声,季连霍下意识抬头,看到两个男人,快步跑到车前,满脸笑容的招呼问好。
    “这次看来是个大人物。”于大爷睁大眼睛看热闹。
    “那两个男的,是夜狩酒吧的经理,我之前瞅见我小儿子的老板来这玩,那可是大老板,都没被经理迎过,今天这个,排场可够大的。”
    季连霍闻言,抬头看了一眼这里最大的酒吧。
    “夜狩酒吧,小季你总听说过吧,苏城有名的富豪场,喝一次酒上万都是正常现象。听我小儿子说,那里面分个内场和外场,还有游泳池,漂亮姑娘可多了!”
    季连霍看了两眼夜狩的花体字,重新把目光落在自己手里端着饭盒上。
    “唉,车里的人出来了!”于大爷激动的捣了季连霍一胳膊肘,季连霍稳稳捏着饭盒抬头,入眼的,是从车中迈出来的,一只一尘不染的名贵黑色皮鞋。
    车里的人探出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衬出对方修长身材,长腿,窄腰,季连霍目光缓缓上移,不知不觉间屏住呼吸。
    和季连霍之前隐约的猜想不一样,这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
    男人白色衬衫的扣子,系到最上一颗,肤色显白,五官秾纤合度,直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优雅斯文,薄唇虽然颜色浅淡,却是让人无法忽视的美艳沉稳。
    不知为什么,季连霍突然感觉,自己今早被抽到的小臂,在这时候开始发烫发痒,像是血液在皮肤肌理之间沸腾拥挤,让人忍不住想狠狠撕扯。
    “哐”的一声,季连霍低头,看到从自己手中掉下的铝饭盒。
    季连霍莫名有些手抖,连忙蹲下身收拾残局。
    这是于大爷的饭盒,不是自己的。
    从车里下来,王昭谋正准备去赴和张总的酒局,刚走了没两步,就听到身后的声响。
    老齐快速挡到王昭谋身前,机警的看向声源地,王昭谋回头,看到一个满脸无辜的老大爷,揣着手站在街对面。
    对老大爷微微一笑,王昭谋拍了拍老齐肩膀,在酒吧两位经理的热情招待下,迈步走进夜狩。
    第3章 姓王的人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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