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很轻地跟他点了点头,开始跟他汇报术中的情况。
    与此同时,于桑带来了患者的手术同意书,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江叙离开手术核心区,而护士走到沈方煜背后,开始给他穿手术衣。
    “配合沈医生继续手术。”江叙交代完,找了把手术室里的椅子坐下来。
    当着一群医生护士的面,沈方煜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偏头轻声交代了护士一句,让她帮忙拿一瓶葡萄糖过来。
    葡萄糖溶液被递到江叙的手里,他坐在远离手术区的角落,头靠在墙面上,显得格外疲惫,就连握着药瓶的手都有些发软。
    增重的孩子压迫着他的腰椎和骶尾部,疼痛像是钝刀子割肉,并不尖锐,却一直存在着。
    江叙摘下口罩,慢吞吞地喝下整瓶葡萄糖,体力才缓缓恢复了一些,他把瓶子放在地上,支着头,带着一点倦意望向沈方煜,试图转移一下注意力。
    这不是江叙第一次看沈方煜做手术,他们两人师出同门,又是同事,就算从前互相不对付,也不会影响科室同僚之间互相学习。
    因此无论是看手术录像还是亲自观摩,他都一丝不苟地看了无数次沈方煜的手术,因此他对沈方煜的手术风格很熟悉,甚至连他打结的手法和手术的习惯都一清二楚。
    但这还是第一次,他视线的重点不是落在手术本身,而是落在沈方煜这个做手术的人身上。
    客观上来说,应当是因为他离得太远,看不见具体的操作细节,而主观上看,或许这才是他这一刻的本心。
    手术室很安静,只有仪器的机械声。
    浅蓝色的口罩挡住了沈医生的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那双眼睛没有像往日一样顾盼生辉或者带着笑意,而是极为专注地望向手术台,手里拿着银白锋利的手术刀,不疾不徐地操作着。
    他忽然发现沈方煜其实长得很帅。
    腿很长,鼻梁很高,眉眼都生的很俊秀,就算口罩遮挡着也能看出他下半张脸的轮廓,线条分明,下颌如削,好看得独树一帜。
    或许是同性相斥,也或许是和沈方煜不对付,加上江叙有点脸盲,他以前从来没有认真去在意过任何一个人的长相,更何况沈方煜。
    他都说不出为什么,心里头会冒出来这种奇怪的念头。
    这种感觉很微妙,就像歌单里随机播放了十多年,可是你连名字都没记住的歌,突然有一天在你情绪正好的时候被你听进了心里。
    然后你突然就发现了它的不同寻常,甚至还觉得还挺好听。与此同时甚至会生发出一些微妙的情绪,譬如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它这么好听。
    他和沈方煜认识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沈方煜做手术很帅。
    而且不只是沈方煜的手术做得很好,做手术的沈方煜也一样赏心悦目,无声而隐晦地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大概是刻在dna里的惯性,男人这种生物天生就容易被胜负欲给控制。
    让一个手术操作技术一流的男医生,承认另一个男医生做手术的样子很帅,本来是一件挺为难人的事儿,就像都已臻化境的武林高人齐聚一堂以剑论道,谁会愿意夸对手舞剑的样子风流倜傥?
    恐怕就算围观者起哄,心里头的念头也唯有我必要压过他的风头去。
    可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的逼迫或者言论影响,江叙却有了这样的想法。
    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心跳有一点不同寻常的加快。
    更没有意识到,他盯着沈方煜看了多久,连疼痛缓缓消失了,他都没有觉察到。
    手术结束之后,手术室的人依次离开,沈方煜收拾完东西,走到了他面前。
    “等久了。”
    江叙摇了摇头,他本来也没有在等,只是在恢复体力。
    “我请你吃饭吧,今天麻烦你了。”他说。
    “还是我请你吃吧,”这会儿没有了别人,沈方煜终于露出肉眼可见的心疼,“你昨晚没睡好吧,该我给你赔礼道歉。”
    他把江叙从椅子上扶起来,沈方煜的手很稳,动作却很轻,没给江叙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却让他觉得有力了许多。
    “不想吃仙居了。”江叙说。
    清汤寡水的养生餐都快让他的舌头尝不出味道了。
    “那就吃别的,”沈方煜从善如流地开口,开车带他绕过好几条小巷子,最后停在巷尾的一家店前,“火锅,吃不吃?我经常来这家,味道很正宗,老板也是b市来的,你应该会喜欢。”
    两人并肩走进不起眼的火锅店,老板一看见沈方煜就认出来了,“沈医生?”他熟络道:“还是老样子,不要鸳鸯锅?”
    b市口味重,当地人吃得一贯很辣,也不怎么吃清汤锅。
    “要吧。”沈方煜看了江叙一眼,怀孕的人并不适合吃得太辣。
    江叙在b市待了十八年,显然也是常规b市人的口味,他看了沈方煜一眼,又望向老板,“不用。”
    接收到不同信息的老板挠了挠头,重新望向沈方煜,后者低下头笑了笑,“那听他的。”
    满满一锅红油麻辣锅端上来,鲜艳的红辣椒烧的灼热,金灿灿的香油拌上味道醇厚的醋汁,沈方煜在一边给江叙烫肥牛和毛肚,一漏勺一漏勺地舀到他碗里。
    江叙好久没有吃过火锅了,偶尔的一次放纵让他的嘴唇微微发麻,红艳艳的,带着几分饱食之后的餍足。
    “吃不吃红糖糍粑?”沈方煜给他夹菜。
    江叙咬了一口,带着软绵绵的甜。
    “这家店正宗吧?”沈方煜带几分小得意道。
    麻辣酸甜都正好,江叙点了点头。
    “是不是特幸福?”沈方煜说:“我第一次找着这家店的时候也吃了特别多。”
    在外地,大概没什么比吃到地道家乡口味还让人高兴的事儿了,江叙的心情显然也很好,“你怎么找到这里的?”他问。
    这家店挺隐蔽,尽管距离济华并不远,可之前江叙连听都没听说过。
    “靠着我对生活的热爱,”沈方煜卖完关子,又接着嘚瑟道:“要论济华周围的美食,肯定没人比我知道的多,我真受不了跟你那样天天吃泡面,口味都不换,”他说:“我还是挺在乎生活质量的。”
    被内涵了一把的江叙:“……”
    沈方煜状似无意地扫了他一眼,眼观鼻鼻观心道:“以后你要是愿意经常和我一起吃饭……我把那些店都告诉你。”
    江叙闻言,缓缓放了下筷子。
    这话说的暧昧,有点像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哄喜欢的小姑娘,江叙大概能感受到,沈方煜想试探他的态度。
    关于那个吻,也关于他们的关系。
    江叙看了一眼沈方煜,他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可是只要稍微仔细观察观察,就能看到他不停地在锅里捞起同一块土豆又丢回去。
    他有点紧张。
    江叙抿了抿唇,回顾了一遍他昨晚所有的考量,努力从中提取了一些重要的东西,然后对他道:“其实认识你我挺高兴的。”
    第64章
    等来了半天就等来这一句的沈方煜眼疾手快地打断道:“你先等等,江叙。”
    他终于放过了那块土豆,放下漏勺,沈方煜对江叙说:“如果你是要给我发好人卡,那就别说了。”
    江叙闻言缄默下来,又吃了一口红糖糍粑。
    “不是吧,”沈方煜的神情有些微妙又有些难以置信,“你还真就不说了。”
    他说完,江叙也没吭声。
    沈方煜的手指落在手机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过了好一会,他放下手机,喝了两口水,然后缓缓吐出一口气,对江叙道:“我真的挺喜欢你的。”
    “我知道。”江叙说。
    “我也是真心想跟你在一起的。”
    江叙拿勺子搅了搅晶莹剔透的冰粉,“嗯。”
    沈方煜让他的软钉子碰得没话说,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句,“江叙,你喜欢我吗?”
    其实挺狼狈的,在这种情况下,问这样的话。
    果不其然,这次江叙连“嗯”都不说了。
    沉默良久,沈方煜叹了口气,问道:“那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江叙瞟了他一眼,又收回目光。
    他太急了,江叙想。
    沈方煜现在就是被那一堆多巴胺和羟色胺给冲昏了头脑,他们朝夕相处,坦诚相见,也算做了很多让彼此触动的事,所以就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冲动……和大概能称得上暧昧和心动的瞬间。
    这些疯狂分泌的激素能让人失去理智。
    但江叙必须提醒自己,不能失去理智。
    他腹中有一个准备出生的小宝贝,在思考他是否真的喜欢沈方煜这个问题前,他首先要思考的是,选择开始这段感情所要承担的责任与风险。
    他昨晚想了一夜,得出的结论就是沈方煜根本就没有想清楚。
    一时的冲动不是爱情,一刹那的喜欢未必就能演化成长久的真爱。
    其实沉浸在那个温柔而缱绻的亲吻里时,他也晃过神,也想过对沈方煜说:“或许……试一试也行。”
    可如果现在答应了,那之后呢?
    他们不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荷尔蒙上头就能一拍即合地开始一段关系,合则来不合则去,不必考虑太多的得失。
    在工作上,他们是一个办公室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在生活上,他们中间还横着一个笑笑。
    而一段动辄都可能分崩离析的感情,无疑是其中最不稳定的因素。
    谈这场恋爱的风险实在是太高了,不能随随便便哪天说不爱了就立马散伙。
    哪天激素不分泌了,感情淡了,或者沈方煜他爱上别人了,他们分手了,又该怎么相处呢?
    想要老死不相往来都很难。
    一方面体制内的工作不可能说辞职就辞职,因为感情破裂就放弃多年的积累,另一方面他们是约定了要一起养孩子的搭档,到时候他们说散就散,那笑笑怎么办?
    她会难过的。
    况且退一万步讲……万一他手术失败了呢?
    他不能用“试一试”去回应沈方煜的爱,享受完短暂的甜蜜之后,再把爱情的痛苦丢给他。
    失去一个没追上的爱慕过的人,和失去一个深爱着的恋人,这对沈方煜来说是不一样的。
    沈方煜他想过这些吗?他真的想清楚了吗?
    “所以……”沈方煜问:“你觉得是因为我们有个孩子,因为我们是同事,所以我们不合适?”
    江叙没有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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