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肉、菜。
    曲河镇所在的赤湖郡,主食有大米、面和红薯。其中因为大米收成比不上小麦,量少,所以偏贵。红薯因为产量高且不耐储存,所以价格便宜。
    大米分糙米和白米。小孩说糙米直接找农户买就可以,一斤才十个铜板,在粮店一斤要十五个铜板。而白米更贵,一斤要二十个铜板。至于白面,一斤八个铜板就可以。红薯就更便宜,一斤只要两三个铜板。
    在小孩看来,他们能有红薯吃就已经很好了。不过杨凡却大手一挥,买了十斤的白米。
    之后杨凡又去了市场,买了好几斤的猪肉、排骨、肉骨头。因为肉类放久了会变质,于是杨凡想到买几只鸡回去养着,这样想吃肉的时候可以直接宰杀。
    没经验的他本来想买两只公鸡,一路见他胡乱买东西的小孩终于忍不住开口让他买母鸡:母鸡可以生蛋。
    杨凡这才想到,是啊,还有鸡蛋呢!于是又是大手一挥,三只母鸡两只公鸡。公鸡用来吃,母鸡留下生蛋~
    买了肉,杨凡又打算去买菜。这下子连林老头都看不过去了,用方言叽里呱啦一顿说。小孩也是一副败家子的表情看着他:杨大哥,钱可不是这么花的。
    杨凡一愣,看着快堆满整个牛车的食物,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买的有点多了。当然,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完全不算多,因为小孩家什么都没有。但是这里的消费水平似乎并不高,乡村里大多过着贫穷的生活。他这一堆一堆的,太过扎眼了。
    只是也不能不买菜吧?不吃蔬菜可不行。
    就在杨凡纠结的时候,林墨竹和他说:杨大哥,我们家有种一点菜,若不够可以找村里人买点。
    乡里乡亲的,意思给两个铜板就可以,根本没必要在镇上花钱买。
    于是杨凡这才作罢。
    【本章 完】
    第二十三章 不会做饭是硬伤
    买完东西,杨凡他们回到医馆拿了药便离开了曲河镇。
    满载而归的牛车上,杨凡看着自己买的肉和鸡,忽然想到一个大问题他不会做饭!
    以前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吃。厨艺属于那种最多也就是煮点面条、下点水饺,煎个蛋还会煎糊的水平。指望他做饭,那纯粹是天方夜谭。
    想到这点,杨凡将仅剩的希望寄托在小孩身上。
    小墨竹,你会做饭吗?
    小孩疑惑的转头看着他:我会一些,怎么了?
    杨凡顿时松了口气,看来是饿不着了:我不会做饭,那这些就交给你了~
    只是杨凡高兴的太早了。因为等他们回到家,准备做晚饭的时候,杨凡才发现,小孩家只有一口锅、两个缺了口的碗,然后还有那小半灌藏起来的盐之外,什么都没有。
    忘记买锅和碗了。杨凡叹气,继而问道:村里有小店卖这些的吗?
    小孩摇了摇头,他也犯愁。
    杨大哥,你帮我看下小非,我去借。
    又是借?杨凡皱眉,不过也没办法。不比交通发达的现代城市,要买什么开车几分钟就会到附近的超市,里面什么东西都有。这里要买东西只能去镇上,来回要四五个小时。
    小孩去借锅盆,没多久就回来。跟着他回来的还有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
    杨大哥,这是林爷爷家的大根哥,他过来帮我们搭床。
    青年二十多岁的样子,很是拘谨的对着杨凡鞠了个躬,然后不好意思的搓着手。
    杨凡正考虑要不要让小孩去村里问问有没有人愿意卖床的呢。没想到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所以知道林大根听不懂,他还是很诚恳的对他说道:谢谢你。
    说是搭床,也就是两条凳子,几张木板。搭好之后再铺上厚厚的稻草。林大根还带来了一床被子,虽然上面补了好几块补丁,但是看上去却很干净。
    林大根紧张的说了句话,林墨竹听了之后给杨凡翻译:大根哥说被子是刚洗的,很干净。
    杨凡笑着说道:小墨竹,帮我谢谢他。
    林墨竹点点头,对着林大根说了几句话。等大根告别他们离开后,小孩便开始收拾肉骨头,准备炖汤。
    说是肉骨头,其实骨头上也就带一点点肉而已。这个便宜,一般农户吃不起肉,隔一段时间就会买点回去炖汤给全家解解馋。小孩家以前也是这样的,所以他收拾起来很麻利。除了肉骨头还有杨凡买的排骨,这个相对肉就很多,小孩也放了一些进去。
    剁碎的骨头过两遍水洗干净,放进陶瓮里,注水之后直接放炉子上炖着。
    炖着汤,小孩又把杨凡买的肉拿了出来。有杨凡爱吃的五花肉,还有白花花的肥肉。肥肉是小孩提出来要买的煎油。
    肥肉切成丁,然后放锅里熬出油。杨凡买了两斤的肥肉,足足煎了一大碗。煎完油之后剩下的肉渣可以搭着青菜炒,青菜是刚才去林爷爷家借锅盆的时候,他们家给的。
    在屋里休息的小墨非闻到香味,也睡不着了。自己小心翼翼的从床上滑下来,然后颠颠跑出来。沸腾的陶瓮散发着诱人的肉香,小家伙就这么盯着陶瓮,然后不停的咽口水。
    而杨凡,见小孩忙东忙西,本来想去帮忙烧火。只是杨大少爷显然高估了自己,烧火是个技术活,没有经验的他不是塞了太多柴火,就是把好不容易升起来的火给弄灭了。
    捣腾半响,最后小孩看不下去了:杨大哥,你帮我看着小非吧,我自己烧就可以了。
    杨凡讪讪的摸了摸鼻子,接着,他那张俊脸上又多了两道痕迹。
    【本章 完】
    第二十四章 思念家人
    因为各自的境遇不同,十二岁的林墨竹,生活能力绝对超越快三十的杨凡。只是厨艺方面,似乎有些欠缺。
    一锅肉骨头汤,什么都没放,就是炖好了放一点盐。好在骨头新鲜,汤的味道不错。同样用油渣炒的青菜,也只是放了盐而已,味道过得去。而蒸的那盆米饭,水放多了,稠乎乎的都快成粥了。
    当然,在现在这样的条件下,有的吃就不错了,杨凡是不会嫌弃。加上经历了吃都吃不饱的前面两天,杨凡还是吃下了两大碗米饭。
    而林家兄弟就不更不用说了。久未沾荤腥,面对一锅炖的鲜香的骨头汤,还有白花花的米饭,一点点抵抗力都没有。
    三人就这样将一锅汤、一盆饭吃的精光。连身体不舒服的小墨非都吃下了一碗白米饭、两碗骨头汤。若不是杨凡担心他吃太多了不消化,他还不愿意放下自己的碗。
    吃饱饭之后,杨凡向林墨竹提出要洗澡的要求。他从来到这里就没洗过澡,这让杨凡浑身都觉得难受。
    只是林家没有洗澡的条件,林墨竹告诉他,只能去村头的小溪里洗。
    秋天的气温已经有些低,加上傍晚溪水冰凉,显然并不适合洗澡。只是身上黏糊的感觉,让杨凡实在无法忍受。于是最后他还是踮着脚去了小溪。
    溪流是从村子后面的高山流出来的,清澈的溪流蜿蜒流过小村庄。溪水常年不断,村里吃用的水都来自这里。
    喝的水到上游挑,洗衣服洗菜就在下游。不过这会儿已是傍晚,没有人挑水,所以小孩把杨凡带到上游的一个隐秘地方。
    高大的石块和茂盛的青草遮住了一个小水潭,清澈见底的溪水还能看见游弋的小鱼。
    因为担心生病的小墨非一个人在家,林墨竹带杨凡到地方之后便回了家。杨凡四处看了看,没发现人后,这才快速脱了衣服下水。
    溪水的冰冷让杨凡忍不住打哆嗦,只能加快速度洗澡。只是低头洗脸的时候,忽然看到水面倒影的脸庞时,杨凡吓了一跳。
    太阳还未落山,光线很明亮,水面上清晰的倒影,是一张年轻英俊的脸。这张脸很熟悉,毕竟他已经顶着这张脸近三十年了。这张脸也有点陌生因为太年轻。
    杨凡保养的不错,而且三十岁的男人正是充满成熟魅力的阶段,一点都不会显老。问题是现在这张脸是真的年轻,熟悉的五官还稍微带着一丝稚嫩,完全不见他三十岁时的冷硬气质。
    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脸,皮肤光滑。杨凡想起他念大学时的拍的照片与水面倒映的这张脸一模一样。杨凡可以肯定,现在他这张脸年龄最多就是二十岁。难怪他和小孩说自己三十了,他完全不相信说自己骗人。
    难道他人穿越了,连年龄都变小了吗?
    杨凡摸着脖子上挂的玉佩,心情复杂极了。遇上动车出轨,没死算幸运,谁知莫名其妙穿到古代去了。接着发现神奇的空间,现在又发现变得年轻杨凡隐隐觉得,这些都是身上的这块玉佩带来的。
    摸着这块玉佩,杨凡不由想起送玉佩给他的母亲,想起他的家人和朋友。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了样了。他穿越了,那边的世界应该是没有他这个人了吧?一个人突然就这么消失,家人朋友定是很担心吧?
    虽然他一直很独立,成年之后就是自己一个人生活。回国之后更是一年还不一定会见家人一面。但血浓于水的亲情,并不会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变淡。
    前两天是因为各种状况导致他没有时间和心思多想,现在才猛然发现,自己有多思念他们。
    【本章 完】
    第二十五章 衣服不好穿
    不过杨凡从来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而且现在的情况也不容他多想其他的冰凉的溪水泡久了可受不了,他这才刚退烧呢。
    这不,忍不住打了个打喷嚏。
    阿嚏!
    加快速度搓了一遍身体,杨凡就爬上岸穿衣服,紧接着又是一件麻烦事来了。
    他不会穿。
    古代衣服很繁琐,衣服没有扣子全是带子。好不容易把里衣穿好,还有件外套。接着最难的还是腰带,松垮垮的裤子,提着没办法绑腰带,放开又立马掉下去。
    折腾了许久,衣服总算是穿上去了,但也仅是穿上去而已。看着天色已暗,杨凡提着裤腰,踮着脚狼狈的回了林家。
    收拾好厨房,还喂了弟弟喝了药哄他睡下的林墨竹,等了许久没见杨凡回来。心里担心他是不是遇上什么事,正犹豫要不要去看看,就看见杨凡衣衫不整的进了院子。
    对上小孩惊讶的表情,杨凡略微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不会穿。
    闻言,小孩忍不住笑了下。
    我帮你吧。
    杨凡尽量忽略小孩语气中的欢快实在是太没面子了,他一个大男人自从遇上破小孩,被嘲笑的次数都已经数不清了。
    笑话归笑话,小孩还是很尽心的教了两遍。教会杨凡之后,贴心的小孩还帮他的脚敷了药。
    昏暗的光线,看什么东西都有些模糊。杨凡坐在床上看着蹲在地上,表情认真的小孩,心忽然变得很柔软。
    林墨竹其实是个很敏感的小孩。刚见面时的戒备和凶狠,只是他的自我保护而已。杨凡也知道,到现在小孩都没有对他完全卸下戒心。只是因为杨凡能让他和弟弟吃上饭,所以小孩才会让他留在他们家。
    杨凡了解这点,却不觉得不舒服,相反,他只为小孩感到心疼。
    因为他知道,林墨竹之所以会这样,是生长的环境所致。他越是对人充满戒心,代表他以往过得越不好。杨凡自己都无法想象,在资源贫乏的古代,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没有钱没有食物,是怎么带着一个两岁的弟弟活下来的?
    并不知道杨凡心中所想的林墨竹,细心的给红肿的脚踝敷好药,缠上了布条。
    杨凡注视着他黑乎乎的小脸,心中不由疑惑他为什么不把脸洗干净,不过他并没有问出来。现在和小孩的关系才刚刚近了一步,可不能因此破坏了。
    洗完手,小孩对杨凡说了句:杨大哥,休息吧。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林家依旧没有灯,天黑唯一能做的就是上床睡觉。
    好的,晚安。
    道了晚安,杨凡上了床。
    只是这么早,他怎么可能睡得着?躺在床上,他不由思绪纷杂。
    短短的两三天,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的他是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人,现在别提高品质,连基本的整洁都做不到。
    一栋看上去随时都会倒塌的房屋,板凳和木板拼凑的床,旁边就是灶台,耳边还能听到窸窸窣窣老鼠爬过的声响。
    而他,连牙都没刷就躺在这张床上睡觉。底下是厚厚的稻草,枕头也没有,翻个身就能听到床板的咯吱声和稻草的摩擦声。
    唯一庆幸的就是,他现在身上有些钱,只要等到脚好了,就可以脱离这样的生活杨凡自信,以他的本事以及空间里的那一堆行李,即使是在一无所知的古代,他也会赚到很多钱,让自己过得越来越好。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杨凡想着想着,竟然也睡着了。
    一夜无梦。
    【本章 完】
    第二十六章 杀鸡也是技术活
    不能出门没法做事,养伤的日子很难熬。好在大夫给的药膏很管用,脚上的伤一天天消下去,三四天之后就完全消肿。
    只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多走一些路脚踝处还是会隐隐作痛。所以杨凡决定在多休养几天反正暂时他的钱还够用。
    倒是小不点林墨非吃了两天的药就痊愈了。病好之后的小家伙每天最高兴的就是蹲在院子里的鸡笼前,瞪着大眼认真的盯着里面的母鸡。
    自从第一天早上买来的三只母鸡下了两颗蛋之后,这三只母鸡就成了林家兄弟两的宝贝。林墨竹是每天一大早就去割草挖蚯蚓,回来后仔细剁碎喂它们。而小墨非则是只要有时间就会去守着,像现在这样一动不动的瞪着母鸡下蛋。
    至于那两只公鸡,今天小孩终于松口,答应杀了加餐。不过他人小,而杨凡时没杀过鸡,所以小孩去林爷爷家找人帮忙去了。
    跟林墨竹回来的是林爷爷的儿子林大根和他媳妇。
    割喉放血,下沸水浸泡之后拔毛,最后开膛破肚挖出内脏。整个过程,两人动作麻利迅速,小孩一边帮忙一边学习,而杨凡则躲的远远地味道真不好闻。
    弄好之后,林大根还帮忙把鸡剁成小块。最后收拾好院子后,才带着自家媳妇离开。
    一只五斤多的公鸡宰杀完之后也有三斤的肉,看着一盆的鸡肉小孩有些犹豫。
    见他欲言又止的犯难表情,杨凡主动问道:小墨竹,怎么了?
    小孩抬头快速扫了眼杨凡之后,最终摇了摇头:没事。说完,他端着盆回厨房炖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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