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我的钱袋不见了!”
    就在李世民正跟掌柜的聊着天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吆喝。
    “是他!一定是他!刚才他碰了我一下!”
    界面上,立马就有了一阵小小的波动。
    “客官,失赔了!”
    掌柜的这个时候也没有心情跟李世民说话了,一个弯腰拎起了一把凳子就往外冲去。
    很显然,他是去加入到了捉贼的队伍之中了。
    那个小偷哪里见过这种仗势?
    自己只不过是顺了一个钱袋,没想到就招来了这么多人的追赶?
    一分钟都不到,那小偷就被人拳打脚踢的给拿下了。
    附近巡逻的警察也反应的非常快,立马就过来接手了这个案子。
    “你看看,这个钱袋是不是你丢的?”
    一名警员从小偷身上搜出一个钱袋和乱起八遭的其他东西,然后问刚刚丢失物品的中年女子。
    “对!就是这个钱袋!”
    中年女子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钱袋,并且仿佛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她还接着说道:“里面有一个银币和三十多文钱,另外还有一把钥匙。”
    警员打开钱袋看了一眼,确认跟女子所说的相吻合之后,当场就把钱袋还给了她。
    紧接着,他继续确认着刚刚搜出来的其他东西。
    “这个手镯是哪里来的?”
    那名警员显然颇有经验,一眼就看出来这个手镯制作非常精良,不像是小偷自己的物品。
    那名小偷也意识到自己狡辩的话只会招来更多的处罚,倒也很光棍的承认道:“这是我从弘福寺的一名和尚的禅房里面偷的,今天上午刚刚得手,准备过几天再拿到当铺当掉。只是出城的时候,恰好看到这名女子的钱袋放的非常随意,我就忍不住再次出手了。多怪我鬼迷心窍,觉得这名女子的身材颇为不错,忍不住用手触碰了一下……”
    小偷满脸懊悔!
    以他的技术,从一个人身上顺走一个钱袋,困难并不大,根本就不会被发掘。
    可是,偏偏他忍不住感受了一下柔软,结果就被……
    “郎君,这个手镯有点眼熟!”
    这个时候,李世民一行人也已经跟过来看热闹了。
    眼尖的晴儿发现警员手中的手镯,居然甚是眼熟。
    “嗯?有点眼熟?会不会是珍宝阁里售卖的?”
    李宽看了看身旁的晴儿,显然是对这个手镯没有什么印象了。
    “郎君,你记不记得几年前那个达飞从凉州到长安城拜访你的时候,他正好刚刚娶了凉州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世家庶女为妻的事情?”
    晴儿作为李宽的贴身丫鬟,对于李宽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也是她能够一直稳稳的坐在楚王府第一丫鬟的位置的原因之一。
    因为李宽已经习惯了有什么事情想不起来之后就问晴儿,然后总是能够得到满意的答案。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当时正好找到了一块上等的玉石,所以让人打造了一批首饰。我记得你手上戴的那个手镯就是那个时候打造的吧?”
    经过晴儿一提醒,李宽倒是立马想起来了。
    “没错!那达飞新婚不久就来拜访郎君,所以您就随手赏了一件手镯给他,算是新婚礼物。因为这个手镯跟我手上戴的基本上是一样的款式,所以我才觉得眼熟。”
    晴儿的话刚刚说完,李世民就忍不住插话了。
    “我要是没有听错,刚刚那个小偷说这个手镯是从弘福寺里一个僧人的禅房里面偷的吧?宽儿赏给那个叫什么达飞的人的手镯,怎么可能出现在弘福寺呢?那手镯,达飞肯定是给到自己夫人了吧?”
    “因为这个手镯的款式比较特别,跟市面上售卖的都有些不同。之后珍宝阁虽然也售卖手镯,但是没有一款是跟这个一样的。我有八成把握,这个手镯就是我家郎君当初赏给达飞的。”
    晴儿倒没有因为李世民的质疑就直接不敢说话。
    相反的,她坚持己见。
    “很简单,到时候派人去凉州警察署了解一下,看看这个手镯后面是还给弘福寺的哪个僧人了,然后再找人去问问这个僧人。或者我干脆安排个人去问那个达飞,事情就水落石出了。”
    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不过刚好来到凉州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众人都有点要把它搞清楚的执念在里头。
    “说的也是,反正也吃的差不多了,我们干脆就进城吧,然后同时派人去了解情况。”
    李世民一锤定音的做了决定。
    ……
    凉州城内,一处修建的颇为豪华的院子里面,达飞很是疑惑的看着进来汇报消息的下人。
    “你说外面有个人自称是楚王殿下的护卫,要找我?”
    达飞的父亲阿斯卡算是最早跟随西北贸易的一批胡人,自然很清楚楚王府的影响力。
    不过,这么多年来,达飞见到李宽的次数,真的可以用屈指可数来形容。
    当然,这并不影响达飞对李宽的尊敬和崇拜。
    草原上的人,最崇拜强者了。
    在达飞看来,李宽就是一名强者。
    “郎君,凉州城内,敢冒充楚王殿下护卫的人,应该是不存在的吧?再说了,哪怕是有人胆子很大,敢冒充楚王府的护卫,他也不敢来到我们府上行骗啊。”
    蒙巴顿和阿斯卡是凉州城内影响力最大的胡人。
    而作为阿斯卡的儿子,达飞手中的捕奴队,又深受西北贸易信任,手中有约两千精锐部下,常年行走在草原各处,留下了臭名昭著的恶名。
    不客气的说,达飞如今除了紧紧的抱着楚王府的大腿,已经没有退路可以走了。
    不管是周边的薛延陀人还是突厥人,亦或是吐谷浑和回鹘人,对达飞都恨之入骨。
    因为这个家伙做事一点底线都没有,只要是尚未纳入到凉州管辖的草原区域出没的牧民,都有可能被达飞的人抓走。
    这一走,这些人的命运基本上就定下来了。
    不是在南山建工修水泥路,就是被运往岭南种植甘蔗。
    甚至还有一部分被运输到蒲罗中和澳洲,给唐人做贡献。
    当然,去的最多的还是岭南,那里的甘蔗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而胡人去到岭南,李宽也不用担心岭南将来会变成胡人的天下。
    但是胡人去到了东北或者澳洲,如果人数过多的话,将来东北或者澳洲会不会变成胡人的天下,那就不好说了。
    “话是这么说,不过这事我总觉得透露出一股诡异。”
    达飞现在也不是只会动手不动脑的人了,不过,他想再多也没有什么用,所以纠结了一会之后就说道:“跟我一起去迎接一下吧,看看是不是楚王殿下有什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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