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国外,送你的。沈淮书抬头吻了吻他,既然喜欢,就不要放手。
    不管是什么,都不要放手。
    宋易晟将钥匙放进口袋,低头咬住他的下巴,闷闷地嗯了一声。
    拦腰将人抱进房间的时候,沈淮书看到床上一大片的红玫瑰,他笑得眼角流出泪来。
    这种浪漫真的有点,老土!
    喂!宋易晟咬住花瓣送进他嘴里,我只是觉得新年,应该喜气一点。
    还是老土。沈淮书将花瓣砸在他脸上。
    我就是想说,那个宋易晟顿了顿,贴近他耳边道:你是我的白玫瑰,也是我的红玫瑰。
    心里有块柔软的地方好像被触动了,一时间快要停不下来。
    再说了,小叔叔就老,还老土什么。新年快乐,老叔叔。
    沈淮书:
    他觉得有必要再买一本《论如何让狗嘴里吐出人话》。
    天蒙蒙亮的时候,沈淮书终于是松了一口气,将强撑起来的眼皮闭上,用微弱的声音说了今晚第不知道多少次的新年快乐。
    第55章
    蝉鸣声有些过于聒噪了, 花店内充斥着空调冷气,小柒忙着面试新店员工,没注意到沈淮书进来的时候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若是放在平常,他一定会过来一起面试, 而非径直上了二楼。
    所以当沈淮书自己下楼来煮咖啡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 并且有些不满地责备店内另一个女生没给老板送杯咖啡上去。
    沈淮书低声说了句没关系,他今天穿着件白色的polo衫, 相较以往, 身上多了份成熟男人的气质, 即便是皱着眉头, 也依然举止优雅不失体面。
    但沉默代表着暴风雨的前奏, 小柒心想肯定又是小晟惹了老板生气, 换做别人, 沈淮书绝对会一笑置之, 生气这种事是宋易晟专属。
    不过情侣之间小打小闹才感情好, 她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先前面试的几个职员在外面悄悄议论他, 小柒出去的时候刚好听见了。
    小声点,这老板呢!她笑着说。
    一个男孩子惊讶地捂住嘴, 靠, 真的假的?那我岂不是不能要联系方式了!
    小柒心想,这孩子胆子还挺大。
    要是可以要的, 不过你得问问老板娘的意见。
    宋易晟穿着一身西装急匆匆地跑过来,看上去今天是个蛮重要的日子, 连头发都是刻意打理过得,一身手工西服搭配精致的袖扣,让他看上去不是那个炸街的臭屁孩了。
    柒姐,小仓库的钥匙给我一下!他有些急切地摊开手。
    小柒在一边摸一边问:今天又怎么啦?
    没多大事儿, 我今早冒充他的名义取消了一个例会。宋易晟云淡风轻,丝毫不觉得此举有任何不妥。
    小柒觉得自己耳朵出了什么问题,要不然就是宋易晟脑子出了问题,沈淮书在工作上一向严谨,尤其是他为了以后能有更多的时间呆在国外,最近是忙的焦头烂额,取消周一例会将会打乱他的很多计划,沈淮书对打乱节奏这种事情深恶痛绝。
    宋易晟拿了钥匙,继而又补充道:然后早上又不小心打破了他最喜欢的花瓶。
    小柒已经很无语了,决定就待在外面,等里面消停了再进去。她心想,小孩儿始终是小孩,穿得再像大人,也还是那个喜欢炸街的坏小孩。
    哦,对了,小仓库的灯坏了,你拿个电筒进去哦。
    宋易晟并没有听到这句话。
    他打开小仓库推门进去之后才发现灯坏了,刚踏进去一步,他就听到什么窸窸窣窣的声音,还当是遭了老鼠。不过黑灯瞎火地看不清,他也没太在意,他要找的东西在仓库最里面,沈淮书喜欢的花瓶都在那里,有一个和被打碎的一模一样。
    床头的琉璃花瓶用了很久,沈淮书一直把每周的玫瑰放在里面,日子长了自然有感情,他早上不小心打碎的时候心里咯噔一声,觉得在今天这种日子打碎瓶子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情。
    白玫瑰撒了一地,沈淮书原本就在气头上,看着这满地狼藉,气得立刻就出了门。
    有点太黑了,仓库里回荡着他的脚步声,他记得花瓶是放在最上层的,只是碍于环境,他只能是将手机的灯光打开,叼在嘴上准备往上找。
    明亮的灯光照相了半个角落,灯光所及,从下往上,是绷紧的小腿和微微呈弧度的腰部曲线,polo衫不会过长,因此抬高双手的时候会露出腰侧的皮肤,细腻,带着昨晚过于用力的淤痕。
    小叔叔。宋易晟将手机从嘴里取下来,用灯光直照着那个身影,沈淮书踩在一个小凳子上,此时一只手搭着架子,一只手捂住侧脸,脸红了半边。
    宋易晟看到了那个花瓶,顺手将其取了下来。
    矮就算了,怎么眼神儿也不好了?他伸手过去,快下来,小心摔着。
    他小心翼翼地护在下头,沈淮书没接受他的好意,摸黑扶着架子准备往下跳,然而没料到的是,凳子一角早就有了破损的痕迹,如今彻底到了报废的时候,于是正巧在宋易晟张开双臂要抱住他时,只听咔嚓一声沈淮书整个人便向前倾去。
    手机落在地上,屏幕摔碎一角,灯光仍旧往上照亮。
    宋易晟表情狰狞,不过没叫出一声疼来,沈淮书惊魂未定,感觉脚踩在云上,软绵绵的,有些软,不过他没来得及顾这些,赶紧去检查宋易晟的腰。
    怎么样?有没有伤着?要不要我打电话他话没说完,就被人拦腰抱在怀里。
    宋易晟埋在他颈项里,温热的气息细细密密地挠着他的皮肤。
    吓死我了。宋易晟松了口气,下次别犯蠢行不行?这种事情让年轻人来做就好了,老男人还是坐在软凳子上喝咖啡,什么事都别做。
    沈淮书顿时觉得头疼,别贫,腰没事吧?
    宋易晟露出奇怪的眼神,你就在乎我的腰啊?
    沈淮书顿时语塞。
    放心吧,好着呢!宋易晟挥了挥手里的琉璃花瓶,依旧是完好无损,就是可惜了手机。
    小柒看着两人同时从小仓库里出来,心道床头吵架床尾和,老板再怎么教条内敛的一个人,在这种喜欢炸街的臭小孩面前一样没有招架之力,被吃得死死的。
    学校的方向传来一阵阵音乐声,小柒看着那辆黑色的轿车往学校方向驶去的时候她猛然想起今天是个什么日子。
    毕业典礼!
    即便以全校第一绩点毕业,但因无视校规扰乱课堂秩序等给学校造成了不良影响,宋易晟与优秀毕业生擦肩而过,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在毕业典礼上成为最亮眼的一道风景线。
    黑色的学士服套在西装衬衫外,宋易晟拿着莱卡在讲台下一顿乱拍,简直比学校摄影师还要敬业。沈淮书受邀在毕业典礼上说上几句,原本就是勉为其难,如今更加后悔了,觉得不如去开例会。
    奖学金建立的时间不长,不过仍旧是发给了今年的几个优秀毕业生,一同合影的时候,宋易晟意味深长地看着沈淮书两侧的男孩子,原本是要放在肩上的手,如今紧贴裤缝。
    沈淮书在心里叹了口气,拿起话筒,他简短了说了几句对毕业生的祝福语。
    不管是读研,还是工作,毕业永远不代表结束,正相反,它代表的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作为大学毕业生,不管在工作和学习中遇到什么,一定要记住,不能被固有的规则所约束,科学也好人文也好,要勇于打破常规,开创属于你们的崭新的时代。
    在追求自己内心的时候,要热切,热烈,热情,而绝非克己复礼。
    宋易晟带头鼓掌,颇为捧场。沈淮书正要将话筒交还给校长的时候,观众席上突然发出了一阵惊呼。
    讲台的高度已经足够了,以至于下面的人需要微微仰头,可这种时候似乎要越矮越好,越矮,心中那份感情的地位才越高,求婚的时候,是恨不得要低进尘埃里的。
    宋易晟仰着头,一手抱着花一手拿着戒指。
    热切,热烈,热情,绝不克己复礼,教条礼节在种时候纷纷为其让步。
    沈淮书从没有有过哪一刻比现在慌乱。
    他的太阳太炙热了。
    就像是初见时那震耳欲聋的发动机的轰鸣声,热切、热烈、热情地闯入他的世界,然后横冲直撞地将那些克己复礼全都碎成渣子,坚定而明亮地告诉他。
    我爱你。
    婚姻是枷锁,戒指是手铐,从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被判了无期徒刑。
    嫁给我好不好?
    沈淮书头一回在学校里也如此地不体面,坏小孩似的从讲台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将手伸出去,然后用带着戒指的那只手,伸出食指在宋易晟的手上轻轻打了一下。
    幼稚!
    他一直以为关于他人生的故事是平静寡淡的,不起一丝波澜的,那晚的糟糕决定也只是落进平静湖面的小石子,哪里激地起什么波浪来。
    结果他错了,当着一众学校领导老师的面被按住强吻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自己错了,压根就不是什么波浪。
    是巨浪。
    他已经晕头转向了。
    例会什么的,在这种时候绝对应该选择让步。
    两年后,沈淮书又一次推了所有的例会,慌慌张张将应该准备的所有材料一股脑地装进文件袋中,然后又慌慌张张地上了飞机。
    飞机划开云层,几个小时后在异国他乡落地。
    正值异国的早晨。
    就像之前无数次的那样,宋易晟穿着夹克站在出站口最显眼的位置,那个喜欢骑着摩托炸街的男孩子多了些成熟稳重的味道。
    幸好今天没延误,上次在机场等了六个小时,我都快疯了。他下意识将包接了过去,小叔叔,这次没忘带了吧?
    沈淮书点点头,你预约了吗?
    约了,哪次没约?登记处的大胡子老头都快认识我了,他说这次你要是再漏带,就再也不给咱俩办手续了。
    宋易晟跨上摩托车,将头盔给他带好。
    抱紧。
    沈淮书像是没听见,于是摩托车往前重重一窜,惯性力使得他往前将男人的腰搂紧了,沈淮书蹙眉小声抱怨道:又来!还小吗?
    就算过了这么久,有些东西还是没有变。
    摩托车行驶在大道上,他们这条路已经好几次了,每一次沈淮书心里都忐忑地不行。他知道,国外的那张纸在国内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但是,他喜欢这个仪式。
    以往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并不让他觉得气馁,反而觉得这样的失误是对他们的考研,让那张纸固若金汤,这才让他真正拿到手的时候感觉到不太真实。
    总之,他最终还是没有选择陪小孩儿出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生活,即便是在一起了也还是这样,不过,幸好,又到毕业季了。
    我带你去个地方。宋易晟贴在他耳边对他道。
    他又一次被人抱上摩托车后驾。
    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宋易晟带他去的是一个天文台,那好像是他很久很久许下的一次愿望,他希望能和宋易晟一起看天上的玫瑰星云。
    玫瑰星云绚丽,是一朵绝不会凋谢的玫瑰。
    我买了块田,种了一整片的白玫瑰,想方设法让它们一年四季都有得开,全是你的。
    沈淮书轻轻哦了一声。
    宋易晟有些不满,带着委屈的口吻撒娇说:干嘛,你不喜欢啊?
    我喜欢!他摊开手,难掩笑意,再给我看一眼。
    什么?宋易晟将手背在身后。
    结婚证!
    宋易晟将手放在空中虚晃一下,佯装惊慌地探头下去,沈淮书也被吓着了。
    你就扔了?!他简直不可思议,你蠢吗!
    说完就要往下,却在转身的时候一把拽住手腕,后背撞进一个坚实的胸膛。
    写满他国语言的那张纸出现在他眼前,他看了又看,目光怎么都舍不得挪开,感觉这黑夜太安静了,安静到两个人的心跳声都听得见。
    我怎么舍得啊,傻不傻?宋易晟轻轻咬住他的耳垂。
    什么都会骗人。
    但是心跳不会。
    它在诚实地,不加掩饰地宣告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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