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这辈子进的最高级的饭馆了。比那次芸姐姐请吃饭的地方,都更高大上。这地方叫什么来着?
    天呀天呀,我这是刘姥姥再进荣国府了,看了这么多新鲜的物事和讲究,连进门时看过的人家门上的匾,都不记得了。
    “姐,这边。”文广在我身边低声提醒,“嘉鱼。”
    我跟在妈妈身后,走进这间叫“嘉鱼”的包厢。刚才看见的几间包厢的名字,都很眼熟,不记得是从什么书里看见的词:“彤弓”、“鹿鸣”、“常棣”。
    “娜娜,快往里边坐,坐在你妈妈旁边。”这是文广父亲在说话。
    “谢谢,叔叔。”我赶紧道谢。
    我一直没问过,文广的父亲现在做着多大的买卖。之前的十几年,应该是跑过大货的。他认识我妈妈,就发生在跑车途中。
    俩人也算双宿双飞过数年的。如果不考虑她是我妈妈,我倒可以赞美一下他们俩的爱情。但她就是我妈妈,所以我也就无法没心没肺到那个程度。
    爸爸和妈妈离婚在先,妈妈能够寻到新的归宿,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她这段新感情,却没有那么理所当然。
    文广爸爸家里是有妻子的,他这样跟我妈妈住在一起,不说重婚罪什么的,终究是不那么理直气壮。更何况,文广爸爸公然把我妈妈生的小女儿抱回家,寄养在他的妻子身边。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文广一直邀请我去他和妈妈的家,我还没去过。所以也不知道妈妈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或许,物质上是不缺的吧,只是缺了半个男人。
    对了,文广上个月跟我借钱,张口就是两千块,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了。如果妈妈的日子过得很不错,怎么会缺了文广的零花钱呢?或许,算了,不猜,等他跟我坦白。他当时就说还钱的时候,会告诉我钱的用途。
    上了几个菜之后,发现原来这是一家浙菜馆。听文广和他父亲两人念叨,包厢的名字,原来是摘自“诗经”里面的诗名。这么雅致的词汇,倒是与素淡的装潢、若有似无的古琴音、精细的菜肴相匹配。
    “吃得惯吗?”妈妈给我夹了一些菜,轻声问道。尽管包厢很大,但这么私密的空间里,再轻声,在座的也都听得见。
    我知道,那父子俩一直在说话,并不专注于让我参与话题,也不太关注我,是不想让我拘谨。我也没太拘谨,美食当前,我还是懂得欣赏的。
    “很好吃。”我压低声音回答,“我自己喜欢做东西吃,自然对所有食物都好奇。所以在我这里,没有吃不惯的菜。”
    妈妈对我抿嘴笑了。她的眉梢和眼角虽然染上了岁月的痕迹,但扔有年轻时的美好。淡淡的妆容下,比我久别重逢时看见的她,少了很多憔悴。
    “娜娜,”文广爸爸道,“听你妈妈说你在跟老师傅学陕菜,我很开心。听你这样说,叔叔更为你高兴,人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聪明才智更容易发挥出来。”
    “谢谢叔叔,借您的吉言。”我举起香槟酒杯子,“再次谢谢您请吃大餐。”
    这位王叔叔哈哈笑着举杯,妈妈和文广也举杯相陪,四个人都抿了一口酒。文广确实更像父亲。所以,这位王叔叔给我的第一印象,还好。
    他的粗眉毛和刮得很干净的络腮胡子,打破了我对于江浙人的刻板印象。他的软乎乎的江浙普通话,又时刻提醒我,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江南人。
    他放下杯子,由着自己的儿子给他添酒。他笑道:“娜娜,叔叔不了解厨师这一行的事。所以,如果说了外行话,你要原谅叔叔。你在学陕菜,那么,你会再去学其他菜系吗?比如说浙菜、苏菜。”
    我笑着看了妈妈一眼。重逢后,我还没叫过一声妈妈,她也并没有半点在意的样子。她眼里和煦的暖意,让我不知不觉之间,就放下了陌生感。
    我答道:“我相信触类旁通的道理。我师父也并不是只教我陕菜。如果有机会,我确实想多学一点。多接触一些,最终做自己最擅长的菜系,是我的理想。”
    “好!”王叔叔盛赞一声,含着笑意看向妈妈,两人交换了眼神,他才道,“娜娜,叔叔最喜欢爱学习爱钻研的小孩。家里有菜馆,虽然没有‘飨宴’这么高档的包装,远近也是有名的。如果你想学浙菜、苏菜,可以去家里的菜馆学。”
    对了,这家菜馆叫做“飨宴”,难怪我刚刚看过就忘记,那个古色古香的黑色牌匾,上面淡金色的两个篆文,实在让我记不住。
    我心里是好奇的,这位叔叔家里有菜馆,不知道是祖传的产业,还是他自己的。如果有机会学习正宗的浙菜和苏菜,哎呀,想想就让人跃跃欲试。
    我看了看笑纹加深的妈妈,再次举起杯子,道:“叔叔,简直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谢意了。那个,我就有话直说了。我当然想学那两个菜系,就算学不地道,起码要见识见识。”
    叔叔跟妈妈对视一眼,朗朗地笑开了。他抬手抹了一把自己儿子的后脑勺,亲昵地笑道:“怎么样,臭小子?学着点,姐姐这样才是真的把自己的爱好,爱到了心里。这样的专注,才能学到东西,做出成绩,成为——那个什么词?大咖!对不对?”
    文广对我扬起那对粗眉毛,笑出一口白牙,脸上并不见被教训的懊恼,倒有点让我看不懂的得意。他看着妈妈,露出一丝他脸上少见的孩子气。
    这时,服务员小姐姐送了一碗汤菜进来。青花瓷的碗里,淡橘色的汤,很是亮眼。
    妈妈欲拿我的碗盛汤。我压下自己的碗,道:“先给叔叔盛吧。”
    叔叔对我扬起笑意。趁着妈妈盛汤,我起身去洗手间。
    包厢附带的洗手间很大,房顶很高,看着几乎要高出我一倍的门楣,我突然有了一点感悟:用钱买来一份尊重,被尊重的那个人,是会端出一份优雅来吧?久而久之,人的骨子里难免就熏出一些高贵来。
    洗手池边,对着高大的镜子,突然就想起旭哥和昱久。旭哥的气度来自于学识和修养,而昱哥的气度,却是从小熏染上的富贵之气吧?
    没了柴米油盐的细碎窘迫,许多事都可以矜持起来,不慌不忙起来,这其中的差距,岂是一朝一夕能恶补出来的?越是有机会接触富贵,我就越是体会出来,自己跟昱久所处的世界,有着怎样的距离。
    乞丐眼里的富贵,肯定不是真正的富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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