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痛快,其他人也别想痛快。管它是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哪怕付出所有只是咬掉对方的一块肉,这块肉带来的疼痛与伤疤便足以让我心中充满喜悦。
    “还有顾颖。我们两个根本没有在一起,耍你们的而已。无论我是不是你的儿子,都不会跟她结婚。订婚是假的,儿子也是假的……”我笑着问桑正白,“爸爸,以为一切尽在掌握,结果完全不是,这种感觉挺不好受吧?”
    桑正白面色铁青,撑着桌子一下子站了起来:“桑念!”
    “如果你当年对儿子上点心,怎么可能被保姆换了都不知道?口口声声说做大公司是妈妈的愿望,那真的是她的愿望吗?”
    耳边有传来瓷器碰撞的声响,像是有人慌忙间放下了茶杯。
    “桑念,别说了……”
    “那只是你的愿望,别自我感动了!”纪晨风的声音与我的声音重合在了一起,我没有管他,自顾自发泄着压抑多年的情绪,“她要是知道你弄丢了她用命换来的儿子,你就算把公司做到世界第一,她都不会原谅唔……”
    “滚,滚出去!”桑正白呵斥着,抄起桌上的金属笔筒扔向我。
    没有躲,只是偏了下头,笔筒里的笔四散于地,坚硬的突角正中我的眼尾。痛楚让我下意识地捂住了眼睛,只是几秒,掌心便传来湿滑的触感,鲜红的液体缓缓滴落,在白色的衬衫领口绽开点点血色。
    “姐夫!”
    “桑先生!”
    许汐与纪晨风双双冲了过来,一个向我,一个向桑正白。
    许汐脱下自己价值不菲的披肩,想要给我按压止血,被我挡开了。
    “这是你第二次打我,来啊,再砸啊,把我砸死算了。”我放下手,任鲜血成串滴落,态度并没有因为这一击有所收敛。
    桑正白当真还想砸,纪晨风按下他手里的纸镇,扭头怒视着我,吼道:“够了,出去!”
    身体僵硬了一瞬,桑正白的笔筒都没让我害怕,纪晨风的怒吼却叫我不可抑制地瑟缩了下。可等回过神,发现自己竟然产生了这样可悲的情绪,对纪晨风这个始作俑者的恼恨在这一刻超过了任何人。
    现在嫌我说太多了?当初是谁他妈像发情的公狗一样在我身上下不来的?
    分明已经加快了呼吸的频率,氧气却好像断供一样,没有多少输送到大脑。眼前出现了模糊的花斑,我扶着额,站立不稳地摇晃了下,被许汐惊呼着扶住了。
    “大家都先冷静冷静,桑念,我们先去医院处理下伤口好不好?”许汐哄着我,将我不断往门外拖。
    我本来就头晕,被她一扯,整个人只能顺着她的力道走。
    短短一段路,我一直看着纪晨风,他同样看着我。直到我被拖出办公室,他的视线才从我身上移开,而我还在看着他。办公室大门缓缓阖上,他回头与桑正白说了什么,距离太远,我无法听清。没多会儿,木门彻底合拢,我看不到他了,仍然没有收回视线。
    “走吧,我送你去医院。”许汐将自己的披肩披在我的头上,替我挡去旁人探究的目光。
    视野的一半变成了黑色的羊绒织物,我捏住披肩一角,按在自己还在流血的伤处,冲她低低道了谢。
    “不用了,我自己去。”一秒都不想再留在这个地方,我婉拒了她的好意,快步走向了电梯口。
    “小念!”
    正好碰到有台空电梯要下去,我跨进轿厢,快速按下了关门键。
    许汐没有追进来,她停在电梯外,红着眼眶,欲言又止,满含复杂地又叫了我一声。
    “小念……”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她现在还没来得及想得太细,仍把我当“桑念”,当许婉怡的孩子。可当她冷静下来复盘这整件事,就会毫无障碍地推出我是多卑劣、多无耻的一个人。
    与其事后面对她的嫌恶,不如就在这里说再见。
    垂下眼,任电梯门一点点合拢,我始终没有回应她。
    一个人去了医院,医生看过眼角的伤口后,说要缝四针。
    “你这个好险,差一点就砸到眼睛了。”中年医生边给我缝针边替我后怕着,道,“皮肉伤没什么,砸到眼睛就麻烦了。”
    “砸死最好。”我说。
    医生看了我一眼,问:“女朋友打的?”
    “不是。女朋友的爸打的。”
    “怎么,不同意你们在一起啊?”
    扯扯嘴角,我道:“可能是觉得我玷污了他的心肝宝贝吧。”
    医生轻轻摇了摇头,道:“嗨,儿孙自有儿孙福,父母凑这热闹干啥。小伙子你这么帅,又年轻,是优质潜力股啊,看不上你说明他们没眼光,别气馁哈。”说完剪断缝线,示意我可以走了。
    桑正白第一次打我,是在三年前。
    我由于将施皓一酒瓶砸成重伤,同郑解元一道被关进了警局。桑正白连夜处理这件事,第二天清晨终于把我捞出来,从见到我开始脸就耷拉着,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就这样到了家,我跟在他后面进门,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骤然转身的他重重一巴掌扇在脸上。
    “啪!”
    这一巴掌用了他的全力,打得我耳朵嗡鸣,连牙槽骨都隐隐作痛。
    “你真他妈给我丢人。”他食指指着我,怒骂道,“我桑正白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儿子?你对得起你妈吗?你现在拥有的一切是谁给的?是你妈用命换的!我这辈子对你唯一的期许就是能帮我一起壮大正宜,可你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啊?桑念,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
    我是什么样子?
    我努力读书,努力取悦他,努力为接掌正宜做准备,这么多年从无错处。而现在,不过是打了一个不会说话的狗杂种,我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就都白费了吗?
    我做对了,他从来没为我感到骄傲过。如今我做错了,他倒是失望起来。
    “对不起,爸爸。”
    但因为那会儿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自己不过是只低贱的“狸猫”,我并不敢吐露心声,与他正面起冲突。
    我承认错误,承认他所有的指控,并保证下次不会再犯。之后,便开始了“看心理医生”和“换心理医生”这样一个不断循环重复的过程。
    我不认为自己真的有心理问题,或许是有点失眠焦虑,可远远不到需要去看心理医生的程度,所以总是不配合。
    周及雨应该是我看得最积极的心理医生了。然而到头来,这位不仅没帮我戒烟戒酒,甚至没帮我留住纪晨风……
    伤口在半夜的时候忽然疼起来,我从睡梦中惊醒,摸索着去够茶几上的威士忌酒瓶和止痛药。
    抠出一粒胶囊随酒吞服,我躺回沙发,望着昏暗的天花板,却迟迟无法顺利入睡。
    做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梦。梦到桑正白,梦到三年前在警局的那一夜,还梦到了……严善华。
    梦到她牵着我的手走在那座长长的楼梯上,快到家时,翻出包里的糖果给我,说是雇主家的小少爷送的。
    “小少爷听说你爱吃糖,特地让我带给你的。这可是进口糖,你下次见到人家要记得谢谢他知道吗?”
    “他肯定是把自己不要吃的糖送给我吃了。”我冷哼着,没有伸手的意思。
    “你这样说我就不给你了,我自己吃。”她说着就要把糖塞回包里,被我眼疾手快地夺了下来。
    “给我了就是我的了。”我飞快剥掉糖纸,将晶莹剔透的水果糖塞进口中,刹那间甜蜜的滋味弥漫开来。我眯了眯眼,重新牵住严善华的手,欢快地哼起了歌。
    “小念其实也很喜欢小少爷吧?”
    “才不喜欢!”
    “可是小少爷很喜欢你啊。”
    小手牵住更大的手,因为心情非常好,忍不住前后晃起来。
    “那他就喜欢好啦,谁稀罕。”
    严善华无奈地笑起来:“你啊……”她像是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从何说起。
    我望向她,可她背着夕阳,我无论怎么睁大眼,都没办法在阴影里看清她的脸。
    梦到这里戛然而止。我不知道她想跟我说什么,甚至……没有和她走完那段楼梯。
    我以为我会对严善华的死无动于衷。死了就死了,和死一个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我错了。
    她死了,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与我血脉相连的人;她死了,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可以爱我的人。
    胳膊搭在额头上,我对着黑暗喃喃自语道:“纪晨风才不会这么好心给我糖吃。他当了少爷,哪里还会记得我?”
    本已经不再疼痛的伤口忽地升起锐痛,伴随温热的液体滑落面颊。
    我困惑地爬起身。
    伤口裂了?
    没有开灯,我摸黑进了洗手间。当按下镜子旁的开关,头顶白炽灯亮起的一瞬间,我看到的不是伤口流血,模样可怖的一张脸,而是……满是痛苦、狼狈、失意,不住流泪的面孔。
    怔了几秒我才确定,镜子里的那个人,真的是我。
    不可思议地摸了摸自己的面颊,摸到一手湿意。
    不是血。是眼泪。
    我哭了。我他妈……竟然哭了?为了谁,严善华和纪晨风吗?去他们的,我就算流干身上的血都不会为他们掉一滴眼泪。
    我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白布满血丝,眼角肿着,下眼眶透出一条浅淡的红线。只是这样睁着双眼,眼泪就像失去堤坝的河水一样,不住地溢出来。
    整个看起来凄惨到了极点,也可怜到了极点。
    我怎么可以露出这样的表情?我怎么可以露出这样一幅被彻底击溃,脆弱到只能躲在角落独自舔舐伤口的表情??
    急忙抓过一旁的毛巾,我粗鲁地擦去脸上所有可疑的水迹,完全不顾眼角的伤口。
    紧盯着镜子,我不住后退:“从我的脑袋里滚出去!滚啊!!”
    将毛巾重重丢向镜子,我怒气冲冲进到卧室,翻出所剩不多的安眠药,将它们全都倒进了掌心。
    是那个梦的错。
    我深信,我的软弱,我的失态,全是源于那个不切实际的梦境。而只要睡得够沉,沉到失去意识,就不会再梦到那些可笑的东西。
    回到客厅,我将所有药片丢进嘴里,就着酒瓶里的酒咽了下去。
    我没有伤心,也没有哭。那只是梦境的延伸,我的错觉。
    只要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就好了。这样想着,我在沙发上躺好,没多久,迅猛的困意上涌,眼皮逐渐耷下,我缓慢地闭上了双眼。
    眼泪是最无用的。它既不能成为我的武器,也无法成为我的盾牌。我不需要它。
    第48章 我才是被捕获的那一方
    纪晨风的大学校门外,有一条生机勃勃的商业街。由于面向的都是学生,多是经营服装、餐饮一类的店铺。
    其中有家西餐厅,食物糟糕,咖啡难喝,服务也不怎么样,可就因为它开在正对大门的位置,靠窗的座位能很好地观察到马路对面的行人,所以经常得我光顾。
    纪晨风的行程十分固定,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放学,什么时候去打工,都有自己严格的一套时间安排。不能说百分百分毫不差,但前后不会相差超过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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