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是很能理解那些超出常规的棒棒糖,时常想,正常人真的能在正常的时间吃完它吗?大多数人买它其实也就是猎奇心理吧?现在换位思考一下,越发觉得不可能真的有人能做到耐心地一点点把它们吃完。
    不咬碎已经不错了。
    纪晨风手指抚着我的侧脸,像是一种无形的鼓励,又像是在无意识地抒发自己过盛的感受。
    很好,很好,你做的很好,但你还可以做到更好。他没有言语,但他的动作似乎在表达这样的意愿。
    已经很努力了,现在是在挑剔我吗?
    不满地一抬眼,与他宛如蒙着一层水光的深邃眼眸对个正着,脊背顷刻像通上电一样,细小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他的所有情绪,所有反应都因我而起,他的眼睛里全是我……
    或许,应该,可能……我确实可以做得更好。
    糖终于融化了,里面是更奇怪的流心。因为味道太难以诉说,我不喜欢,试图吐出来,纪晨风却没有允许我这样做。
    他要我完全接受它,而我确实这么做了。
    直到那股控制我的力量一点点减小,我撇开脸,呛咳起来,看着地板上那些从我嘴里滴落的痕迹,从这一刻才开始受到冲击。
    然而没等我复杂的情绪酝酿透彻,化成恼怒或者厌恶,纪晨风扯过我的衣襟,丝毫不避讳我嘴里的东西,就这样吻了上来。
    这他妈……
    大脑叫着不要,太恶心了,身体却已经放弃抵抗,在满赋侵略性的激情热吻里高举白旗,早早投降。
    翌日一早,在浑身酸痛里醒来。以往只是腰疼腿疼,这次却连嘴都开始疼了。
    洗漱完毕,我吃了纪晨风昨晚准备的早点,再给两只不知道钻到哪里打盹的小猫添了些水,正打算出门去公司,一摸口袋,摸到两只戒指盒——红色盒子放着已经改过尺寸的两只男士对戒,蓝色盒子放着订婚要用的道具戒指。
    本来改完了戒指尺寸,想把桑家的传家宝戒指送给纪晨风的,但现在……再看他表现吧。
    将两只戒指盒统统丢进保险箱,我哼着歌出了门。
    之后的半个月,一切都风平浪静。订婚日期最后敲定下来,在除夕这天。倒也好,不用我再另找借口敷衍纪晨风。
    除夕前一周,由于有的公司都已经开始放假,对接不上,工作量也由高峰慢慢回落,从忙得脚不沾地,到望着窗外风景无事可做。
    转动办公椅,我思索着要不要给纪晨风打个电话,煲下电话粥,郑解元的名字突然出现在了手机屏幕上。
    现在是上午九点半,照理他应该还在睡的,怎么会这种时候打来?
    “喂……”
    “桑念,快点救我!不知道哪个王八蛋把我丢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还偷走了我的衣服……”郑解元大崩溃,“我手机快没电了,桑念,救命啊!”
    我只当这是个平凡的早晨,但它其实远比我想象的重要。
    事后我也曾问过自己,如果当时知道会错过纪晨风的重要电话,我还会不会去救郑解元?答案是绝对的否。
    毕竟郑解元就算找不到我,还可以找别人。但纪晨风那时候,只有我。
    第41章 恭喜你,桑念
    郑解元将定位发给我后手机就再也打不通了,我看了下地点,他在距离市区非常远的郊区,靠近五晏山的位置。
    开了足足两个多小时才到定位地点,或者说定位附近。
    在山脚下转悠了半天,没找到可以开上去的路,无奈只能找附近的村民问路。结果村名说这座山就没有车道,想去山顶,只能沿着一人行的爬山道慢慢爬上去。
    抬头望向树荫遮蔽下,一眼看不到头的狭窄爬山道,我提了提手中并不沉重的衣服袋子,很有种冲动就这样放下袋子转身离去。奈何……
    长长叹一口气,牛皮鞋踏上湿滑的台阶,我认命地开始一点点往山上爬。
    奈何与郑解元怎样也是十多年的交情,他现在身无一物,孤独弱小冷,既然给我打电话,说明他第一个想到能帮他的就只有我。
    车轮里的野猫都救了,难道还能放他这么大个人不管吗?
    这几天天气不好,山上又湿又冷,还没有太阳。但就这样,我仍然爬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并且因为穿了不合适的裤子和鞋的关系,事倍功半,半小时都没爬上山顶。
    操,到底哪个神经病把郑解元运到这里来的?
    撑着双膝休息片刻,我咬着牙又接着爬了二十分钟,最终在寂静无人的山间小道旁看到一抹亮蓝色的建筑顶。
    掏出手机查看定位,发现山里信号差,我的手机一直在在微弱的一格信号与无服务间来回摇摆。莫可奈何,只好踩着满地落叶走近那座看起来已经荒废已久的别墅。
    蓝色与白色相间的外立面不知经过多少岁月,早已斑驳不堪,院子里枯草丛生,被侵蚀得成了摆设的院门歪斜着,朝我敞开可供两人大摇大摆走进的一条小道。
    每扇窗户都拉着白帘,四周静得诡异,天色再暗一些,院子里再添几只乌鸦,这处就是恐怖电影中典型的鬼屋场景。
    抬手按了按门铃,因为年久失修,似乎是哑了。于是我改用脚用力踢向紧锁的大门,同时大喊郑解元的名字。
    “来了来了!”
    门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房门一下子被推开,门后出现裹着白被单,一幅遭了大罪模样的郑解元。
    “我忘了啊……我就跟平时一样泡吧,喝了很多酒,我以为会有人送我回家嘛,再不济也会给我开间房,谁想到一觉醒来竟然在这里。”
    屋子里比外头正常一些,虽然家具盖着白布,地板和灯具上都积了厚厚灰尘,但至少看到了文明社会的影子。
    壁炉里的灰烬尚有余温,昭示着昨晚还有人使用它的事实,这或许也是我踏进屋里没有觉得太冷的原因。
    “醒来的时候我身上的衣服就都不见了,浑身光溜溜地躺在那块地毯上,身上就盖着块白布……”
    根据地上的灰尘印子,可以判断客厅的沙发被人移动过。犯人将碍事的沙发移开后,不知从哪里搬来了一块巨大的白色地毯,而从一旁的酒瓶、杯子判断,对方甚至悠闲地坐在这块地毯上喝了两杯。
    地毯上有些红色的痕迹,乍眼看上去像是血,仔细再看,又似乎是某种颜料残留。
    “你身上有什么感觉吗?”我抬头问向在转角处穿衣服的郑解元,心里有些不妙的预感。
    “感觉?没啊,挺正常。”他穿好了鞋子裤子,从转角处走出来,手里拉着拉链,嘴上气愤难平道,“我跟你说,别让我知道是谁这么算计我,不然老子一定弄死他。”
    郑解元热爱泡吧不假,但平时同样十分注重身材管理,没事就会装备齐全的去户外骑车,身上肌肉虽然不到健美先生级别,却也相当有料。
    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背过身,弯腰去拿地上袋子里的衣服。
    我盯着他的背,缓缓从地上站起。
    “等等……”我制止郑解元,让他最好找面镜子看下自己的背。
    地毯上的红色确实是颜料,纹身颜料。郑解元原本平滑的脊背上,此时被人宛若涂鸦般在小麦色肌肤上纹了五个字母——bitch。b字靠近臀部,之后逐渐往上,h已经快到肋骨,像是盖戳没盖正,鲜红夺目地横在后腰。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郑解元哪里受过这种气,不一会儿浴室里便传出镜子被砸碎的声音,以及他暴怒的粗口。
    又过片刻,他从浴室出来,脸色擦黑地穿上衣服,随后双唇紧紧抿着,一言不发地就往外走。
    出了门才发现,外头不知何时竟然下雪了。
    看来今年过年会特别的冷。我仰头望向阴暗的天空,这样想着,不经意间被一片雪花偷袭,吻在了睫毛上。
    眨了眨眼,眨去那点冰凉,再去看郑解元,对方已经走出老远。
    上山用了一个小时,到下山可能郑解元情绪激动,脚步不自觉地加快,我们只用了三刻钟就到了山脚下。
    一上车,手机就开始疯狂震动,涌进许多之前被屏蔽的信息。随手翻了下,有唐必安问我在哪儿的短信,还有许汐询问我订婚宴准备的怎么样的短信。纪晨风打了三个电话,第一个与第二个间隔了半小时,第二个与第三个间隔了一小时。非常不巧,期间我都在山上,收不到讯号。
    反正也没什么大事,应该又是找不到我,才会一直给我打电话吧。
    虽然原本的初衷就是将他培养成什么都要依赖我的寄生物,但偶尔在我需要做自己事情的时候,识相地不打扰才是宠物应该做的啊。和周及雨认识这么久,连这一点精髓都没学会吗?
    况且,就算我现在能腾出手,郑解元就在边上,表情还这么恐怖,怎么可能旁若无人地和他通话?
    不差这几个小时。想着对方有急事会再打过来,发动引擎,我载着郑解元回了市里。
    将郑解元送回家,已经要下午五点多。空下来后,一个个给手机里的未接来电回了电话。
    唐必安只是例行询问我的方位,并无大事。许汐约我吃晚餐,说要负责订婚宴那天我的穿着,让我不要给她省钱。其实已经很累了,可她毕竟是我的长辈,试着推辞,发现推不掉后,我也就答应下来。
    最后是给纪晨风回去电话。第一个他没有接,我隔了五分钟又打了第二个,这次他接起来了。
    “桑念……”他的声音很低,周围没什么声音,似乎是在一个颇为安静的环境。
    “抱歉,先前在开会,没拿手机。”发动车辆,根据导航前往与许汐约好的餐厅,我一边开车一边用车载蓝牙与纪晨风通话,“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纪晨风犹疑着,过了片刻,道,“没事,已经没事了。”
    我没有接着追问,正想再说两句就挂断,他忽然向我请假,说接下去的一周可能都没法儿去我那里。
    “医生说我母亲需要再做一些身体检查,抱歉,一请就请这么久……”
    还真是瞌睡了就递枕头,老天这次总算没扯我后腿。一周的话,正好跟订婚宴重叠,等他回来,一切都尘埃落定,我也不用成天担心被他发现端倪。
    “阿姨的身体最重要,你好好照顾她吧,我这边不用担心。毕竟当初雇你的时候就说好了,你可以随时请假的。”我大方地多给了他几天假,凑足十天,让他不用急着回来上班,“小雪和橘子我会好好照顾的,你放心吧。”
    白色猫叫小雪,橘色的猫叫橘子,但就跟“小草”一样,是心情好时才会呼唤的大名,平时的话,只会在心里叫它们“猫”。
    纪晨风闻言,似乎是笑了笑:“谢谢你,桑念。”
    听到对面纪晨风郑重其事地道谢,我心中一动,脑海里忽然闪过周及雨的话。如果我从未帮助过纪晨风,如果我根本不是什么“英雄”,如果……我不是我,他还会喜欢我吗?
    嘴唇嗫嚅着,话到了嘴边,最后还是没有问出口。
    因为早就知道答案。
    “客气什么。”
    如果我不再是我,所有的一切都会改变,不要说纪晨风,友情、亲情、事业,我恐怕一个都留不住。
    所以我只能是我,我只能是桑念,纪晨风,也永远必须只是纪晨风。
    随着时间推移,除夕越来越近,订婚宴就在眼前。
    对父母说是不想铺张,只请关系近的亲朋就好,因此宾客只有四十几人。
    场地在一座市中心的老洋房内。洋房历史悠久,住过许多名流,几年前被顾家买下,开了私人会所,用来专门招待顾家在商场上的那些朋友。
    虽说都是假的,演戏,用来应付双方父母的仪式,但当天我还是早早来到老洋房准备,穿上了许汐精心为我准备的三件套西服。
    “浅灰色的面料瞧着更有活力,马甲能在寒冷的冬季增添一份温暖,暗红的领带低调又富含品味,白衬衫则是每个男人衣柜里的必需品。”许汐为我整理好衣领,满意地点了点头,欣慰道,“姐姐要是能看到你订婚,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不知道她自己有没有意识到,她总是会把“姐姐看到你如何如何一定会很欣慰/高兴”这样的句式挂在嘴边。仿佛我的存在只是许婉怡的延续,我的一言一行,都只是在讨这个已经不在二十多年的女人的欢心。
    明明我和顾颖才认识没几个月,她却好像一点不关心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
    不过,她的公司桑正白也有出钱,还出了不少,就算我告诉她自己无心顾颖,她难道还能为我去反抗桑正白吗?
    那必然是不可能的。
    人与人之间本就是靠各种不同的利益联结,各有各的自私,或多或少的问题而已。百分百无私的人根本不可能存在,基因不允许,人性更说不通。父母的爱,朋友的爱,恋人的爱,全不是无条件的,只要想通这一点,也就不会有什么期待了。
    许汐为我整理好衣服,说要去看看顾颖,踩着高跟鞋便走了。休息室内安静下来,只剩我独自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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