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光之灾血光之灾啊!”王铮哭丧着脸,说道:“你大姨妈才来第一天,应该很汹涌吧?”
    “是挺多的。”张铭琪微微羞红了脸,和自己喜欢的男人说这样的话题真是太让人脸热心跳了。
    王铮的脸色再度变幻了一下,突然问道:“你吃过毛血旺没?”
    “毛血旺,吃过啊,你问这做什么?”张铭琪有些摸不着头脑。
    “毛血旺,没什么,没什么。”王铮讪讪的笑了笑:“你真纯洁。”
    两天之后,王铮便抵达了国安的会和地点,而后坐车赶往东南港口。
    按照国安这两天调整的安排,陈安石的三吨黄金将装在华夏与南美的货轮上进行运输,从东南港出去,一路坐船,将在十二天之后到达指定地点。
    说是货轮,但也不是完全的货轮,这艘船在卖给了私人航运之后,为了多赚些钱,他们已经把最上面两层的船舱改造成了客舱,这样一来,每跑一趟美洲,能赚不少钱。
    这个时代,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坐飞机的,海运依旧很热闹。
    贺岩并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一个人都不给王铮配备,而是让国安特别行动小组化整为零,乔装打扮,转眼一群实力强大的精英特工便变成了船上的大副、水手、旅客,还有搬运工,当然,这一切陈安石是不知道的,国安愿意出手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更没有义务把这些事情告诉他。
    陈安石只是确定,国安派人上了这艘货轮,至于上面有几人,则是一件很难辨别的事情。
    他把那三吨黄金毫无保留的带了出来,和自己儿子的性命相比,这三吨黄金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不过陈安石也多了个心眼,他知道在别人的地盘上,自己人再多也没用,但还是把自己手底下的十几个身手颇高的家伙给带了出来。而且,他已经在金砖的外面全部加了一层陶瓷,猛的看起来就像是华夏的陶瓷工艺品。
    王铮也乔装打扮了一番,带着大大的墨镜,做了个贝克汉姆式的胭脂鱼发型,穿着一身在蓝海专门定制的咖啡色夹克,脚蹬依玛宁皮鞋,拎着个高档拖杆箱,看起来就像是个社会精英。
    等等,谁说咱们王大官人不是精英的?
    王铮已经从国安处得到了一切资料,关于船上的人员分布和陈安石的黄金储放位置,他看了一遍之后就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这些东西在关键时刻都是用得上的。
    王铮并不是很喜欢坐船,但是比坐飞机要好上一点。
    这艘船以运货为主,整条船上的旅客并不多,大约也就一百出头,王铮的船舱是个单人舱,还算干净整洁。
    坐在床上,王铮往舷窗外面看了一下,随后锁上舱门,拉下帘子,伸手往床底下一探,直接拉出来一个银色的金属箱子。
    打开箱子,里面的东西便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如果是一般人见到这个场面,恐怕会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一把可拆分式的mx35狙击枪,一盒特制子弹,五颗步兵手雷,一把微冲,一把沙漠之鹰,还有一把虎牙格斗军刀。
    打开箱子的最下面一层,则是一套美国三角洲部队的制式迷彩,这套衣服在美洲被仿造的到处都是,足以让人分不清真假。
    看着沙漠之鹰,王铮不禁摇了摇头,这种枪要比普通手枪大上很多,也要重上很多,不便携带,后坐力大,不方便在连续射击的时候进行调整,虽然开枪的时候很酷,但是却着实是鸡肋般的存在。
    可是这种枪却被那些刀口舔血的雇佣兵们极为的推崇,沙漠之鹰的开枪火焰大,声音响,后坐力大,打起来特别带感。因此贺岩给王铮装备这种枪也是有着良苦用心的,你一个彪悍的国际雇佣兵,拿着秀气的勃朗宁手枪总不是个事吧。
    虽然王铮的身上带着匕首,但是他对于这种刚猛的虎牙格斗军刀还是很是痴迷,如果你是男人,就绝对忍不住这样军刀的吸引力,收藏军刀也是一项极为烧钱的举动。
    贺岩的准备足够充分,不过这么大的箱子,加上子弹补给,少说也有一百好几十斤,指望王铮全数带上这些装备深入美洲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当然,或许贺岩的本意就是想让王铮有选择的挑一挑,这些都是为了应付路上的突发状况,到了当地还会有人来接应他。
    连着两天,王铮都在房间中没有出去,大战在即,他也是把训练的强度给提高了上来,必须让身体处于最佳的状态。
    殇,这是一个压在王铮心头沉甸甸的名字,自从贺岩把这件事情给揭开之后,这就成了王铮的心病。
    这件事情,终归要有个合理的结果。当然,王铮自然希望真相并不是贺岩所说的那样。
    第三天,王铮终于走到甲板上吹吹风,看来大部分旅客都是耐不住旅途中的寂寞,三三两两的在甲板上聊着天,拍着照,欣赏着大海的景色。
    王铮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戴着墨镜,看着湛蓝的大海,心情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平时,面对再严峻的任务,他都能轻松加愉快的去面对,可是现在,他需要面对的可是殇,是自己曾经亲如手足的战友。
    王铮甚至不敢想象,如果自己和殇面对面,互相拿枪指着头,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场景?
    “嗨,帅哥,你看起来很忧郁。”一个扎着马尾,把头发染成了金黄色的华夏女孩说道。
    这姑娘很漂亮,在这天气里还穿着一条热裤,上半身的短吊带不过刚刚遮住胸部,露出了雪白的肚皮,在肚脐处还穿了一个亮晶晶的小环,而且肚皮旁边还有一个蝴蝶形的小小纹身。
    几乎是第一眼,王铮就把这个姑娘当成了小太妹,黄毛露肚皮,穿环有纹身,正常姑娘家谁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就算是长得漂亮又怎么样?王铮虽然喜欢女人,但他只喜欢那些贤惠能持家的会过日子的女人。或许这姑娘的样貌和身材很能吸引男人的眼光,但是如果让他们把这小太妹收成女朋友,恐怕都是万万不愿意的,谁愿意自己的女人把肚皮露给其他男人看?哪个婆婆会喜欢有纹身的儿媳妇?
    :感谢dunga的支持,最近烈焰准备结婚的事情,写的太少,十月二十号婚礼,现在事情好多,什么都干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婚礼的事情,等蜜月回来,一定多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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