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这太平间的中央,屏息凝神的看着周围的一切,而后直接就在脑间梳理起了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
    沈若死时,身旁也有三具死婴,那么,这三具死婴,会不会和现在我们所见到的这些骸骨有关?
    沈若三年之前曾在这家医院内当过护士,后来,因为死婴被盗,沈若指认江孜就是偷盗死婴的嫌疑人,两人在医院内大吵,当日,两人不知所踪。
    我记得沈若的母亲说过,那是三年之前的寒冬。
    寒冬……
    难道是……
    “怎么了?是不是想到什么了?”李西城见我有些震惊,当即走到我身旁问道。
    “你不觉得奇怪吗,三年之前,这家医院曾经发生过盗婴事件,但医院为了不造成社会恐慌,连带两个失踪的女护士就这么掩盖过去了,但是掩盖了,不代表这件事情就没有发生,从沈若案发现场到三年之前,再从三年之前到这太平间的缸内骸骨,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连接点。”
    李西城也点了点头,道:“死婴。”
    “如果我猜的没错,沈若和江孜失踪当日,应该就是2006年的12月25日。”我继续说道。
    如果我这个猜测对了,那么江孜,应该就是12月25日当晚被杀害的,而三年之后发生的这一切,其实简单到令人无法想象,这几起案件,都是那个人为了给江孜报仇而设计的。
    不管沈若是什么样的人格,冷静也好,暴戾也罢,只要是第一次杀人,都会在其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哪怕沈若在杀死江孜之后,将江孜镶嵌在距离自己最近的地方,那也不过是不想让任何人找到她的尸体罢了。
    我缓缓地闭上双眼,沈若~
    沈若的母亲说过,江孜抢了沈若的男朋友……
    “你很嫉妒这个女人,你想不通,她没你漂亮,没你有气质,只不过是家境要了一些罢了,凭什么那个男人选择的是她,而不是你,看着那个男人和江孜在一起,你的嫉妒心攀升到了顶点,你无法再忍受她拖着这个男人了,她明明有男朋友啊,凭什么勾引你喜欢的人,凭什么。”
    等等……
    我猛地睁开双目,脑海中的万千思绪全然被刚刚那个一闪而过的推论给打乱。
    不可能,江孜不可能是当年偷窃死婴的凶手。
    “李队,我出去一下。”说话间,我转身就朝停尸间门口跑了过去。
    “喂,你去哪儿?喂……”
    我跑的很急,以至于李西城在我身后一直在叫我,我都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这整个案件,看似和三年之前的事情毫无关系,但,江孜是死于三年前,三年之前,江孜和沈若之间的矛盾,难道真的就像是沈若所说的一样,江孜偷窃了死婴进行贩售,后被沈若揭穿两人才不顾情面大吵的吗?
    不,沈若不会这样做。
    那时江孜已经快要和方凡结婚了,不管江孜跟那个男人是珠胎暗结还是只是曾经在一起过,沈若在得知江孜是偷窃死婴的嫌疑人后,第一时间绝对不会选择将这件事情撕在公众面前。
    因为沈若在江孜致死时还曾经提及那个男人,代表沈若很爱这个男人,既然那么爱他,那她一定会选择用这件事情来要挟沈若让其离那个男人远一点儿。
    除非,江孜没有听从沈若的告诫,还是一直和那个男人保持关系。
    但是,江孜既然已经决定要和方凡结婚,又为什么会一直和那个男人保持关系呢?毕竟她那时还可以做出选择,而且我并不认为,以方凡的家庭背景,是值得一个女人抛弃一个所爱之人投身入怀的背景。
    所以,沈若杀死江孜,有很大的概率并不是因为那个男人,而是为了其他事。
    两人的矛盾点在于死婴,所以,纠葛两人的关系点,也在于死婴。
    也就是说,沈若很可能是因为这件事情,才杀死江孜的。
    其实,我很能理解沈若当时的情绪,当时,她应该已经准备杀死江孜了,在江孜临死之前,将自己所有的怨恨全部宣泄出来,她要让她明白,她要为她做的事情,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就是她的命。
    但,这些都只是我的推论,要想将这些推论变成现实,还得经过详细论证才行。
    离开医院,我打了一辆车就来到了位于江北市区的前院休闲街,这条街有百分之八十都是一些小型酒吧,也算是属于江北的一个小特色。
    我不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但我几乎每天都会来,不为别的,我要不来,我家那个小祖宗都能跟我闹翻了天。
    下车之后,我径直走入酒吧街,在一家名叫尧轻吧的门口敲了敲门,没一会儿,门就被缓缓地打开。
    一个看似十九二十岁的少年全身略显慵懒,而他那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在这阳光的照耀下也格外显得引人注意。
    “是杨哥啊,这个点晚晚姐不在,你还是打她电话吧。”少年自顾自的打着哈欠,转身便慵懒的准备关门。
    “砰”的一声,我直接伸手顶门,随即转身进入。
    “我说了,晚晚姐不在,我昨儿个打游戏到今天早上才睡的,杨哥你别搞我啊。”见我直接进门,少年似是有些无奈的看着我,顺手就给我丢了一瓶水过来。
    “天天除了喝酒就玩游戏,你说说你,还能有什么出息?好好找份工作不好么?”我一下就坐在了他的身旁,而后直接将他面前的那半瓶啤酒置换成了我手上的矿泉水,皱眉说道。
    他叫田博允,父母离异后辍学在外,他是我来到江北之后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是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件的被告人。
    说来也是倒霉,那时我刚下火车,就被他偷了钱包,就连我的行李也在追他的时候被他的同伙顺走了,之后钱包虽找了回来,但他也被带进了派出所。
    那时我见钱包里的东西没有少,也就没有追究,可谁知后来,我来到南城派出所接到的第一个案件,也是他的……
    自那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成日自暴自弃,跟着江北的几个混混混日子,就偷窃,我都抓了他不下三四次。
    后来,林晚晚这家酒吧开业,我却意外的发现他竟在这里做起了吧仔,起初我有些反对,但仔细一想,只要他不再犯事,有一份正当的工作也不是什么坏事儿。
    “我说杨哥,我看你年纪也大不了我几岁,这说话的语气怎么就跟个长辈似的?你又不是我爸,管我那么多呢?”田博允无语的看了我一眼,顺手又将他的那瓶酒拿在了手上,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我瞥了他一眼,随即轻声说道:“我这次来,不是来找晚晚的,是来找你的,听说,你能进黑市?”
    一听到黑市,田博允顿时愣了愣,那手中的啤酒瓶也悬在了半空,随后,他更是佯装个没事人一样,放下酒瓶,问道:“能进黑市也不犯法吧?”
    其实每个地区,都有一个黑市,而黑市也被叫做鬼市,当然,黑市里卖的东西大多都不犯法,就像是暗网一样,表面一层网络几乎是谁都能进入的,但要想深挖,怕是挖到一半,这命就给挖没了。
    如果是一个新面孔,想要进入鬼市,且不说鬼市的每周开设时间不稳定,就算我知道了时间,没有熟人带入,基本上我这还没靠近鬼市的边,到那边都不可能看到人。
    “当然不犯法,只不过,我想让你带我进去。”说话间,我从皮夹里抽出两百块钱放在了桌上,低声说道。
    田博允不削的瞥了那两百块钱,轻笑道:“哥,要进黑市,没有熟人你根本跨不进去,你知不知道,带你进去我是要冒风险的,如果因为你而出了什么事,我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十万,一份不能少,我今晚就带你进去。”
    “跟我这儿狮子大开口了?”我看着田博允,低声说道。
    后者笑了笑,顺手将那两百块钱给我推了回来,朝我挑眉说道:“那还不是跟你妹学的么,就打碎了一个杯子,跟我说是从法国进来的,两年白干,要不是我喜欢你……这些不说了,总而言之,没有十万,免谈。”
    “真的么?你要不要考虑一下?”说话间,我又从裤兜里拿出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我上次来的时候拍的,拍摄的内容大致就是他拿着个相机,偷摸的在林晚晚的包间外拍摄。
    不出所料,当田博允看到这张照片之后,整个人都懵了,我甚至都能看到他的那一双手都在颤抖。
    林晚晚是个什么人?
    她从五岁就开始练柔道,八岁练散打,这好不容易到了国外,还给我拿了一个散打王来,按理说,我也该为我这个表妹自豪了吧?但,她的脾气,也跟她的身手一样暴躁。
    这也是为什么,她在这种地方开设酒吧,都没有人敢来跟她收保护费的原因。
    “哥,你们在说什么呢?”突然,林晚晚的声音从楼上飘下,我抬头一看,顿时老脸一红,连忙脱下外套,直上楼给她盖在了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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