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铺里生意冷清,作为掌柜的,刑如意不得不开展一下副业。她拎着鬼牌,穿过狭窄的小巷,停到了一栋陈旧的居民楼前。
“这楼,怕是有些年头了。”
“70年代建的,属于那个时候有钱人才能住的房子。”一名鬼差跟着显身。“说出来姐姐您可能都不信,我小时候就住在这居民楼里。”
“信啊,我为什么不信?”
刑如意瞅了一眼那鬼差,二十四五的年纪,染着一头特别扎眼的孔雀绿的头发,身上穿的倒是地府严格要求的鬼差制服。怎么说呢,有点儿像是动漫里头的人物。
“喏,那边那间,以前就是我们家的。”鬼差指着最左边三楼的那扇窗户:“可惜,我爸是个不争气的,跟我妈结婚没多久就染上了赌博的毛病,先是让我妈忍无可忍的跟他离了婚,后来又把这栋我爷爷奶奶留给他的房子给抵押了。”
“那你们后来住在哪儿?”
“有钱的时候租房住,没钱的时候就睡桥洞,睡大街,反正我的童年时光是不愉快的。”鬼差摇摇头:“好像是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吧,我妈回来了,跟我爸商量着要把我带走。那个时候,我爸还跟以前一样,手里有点钱就拿去赌,听我妈那么一说,直接问她要钱,说没有十万八万的别想把我带回去,还说那些钱是他辛辛苦苦养了我这么多年的辛苦费,说他后半辈子是享不了我的福了。所以,我这个儿子,简单来说,就是给我妈养的。说实话,我当时也特别想跟我妈回去。跟着我妈,至少不用挨冻吧,不用饿肚子吧。可就是因为我爸的那句话,我改主意了,我觉得我自个儿都被我爸给坑了,不能再让他坑我妈。”
“坑这个字——”
“很准确是不是?十万八万啊,那得是我妈辛苦多少年的工资,全给我爸,变相的给别人花?再说了,我那个时候已经知道我未来是个啥德性了。我坏毛病一堆,光是伟大的母爱只怕很难感化我。我妈虽然没有说,但我估摸着她肯定再婚了,将我这么一个不服管教,一身臭毛病的孩子带回去,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我呢,跟着我爸流浪惯了,也就不再去祸害我妈了。”
“那你又是怎么做上鬼差的?”
“稀里糊涂呗。”鬼差撩了撩自己的头发:“我爸为了赌博,欠了不少的高利贷,被人家逼债的拿着刀砍。他个怕死的,竟把我给推出去了。我呢,运气也着实不太好,被那些人一刀砍在了脑袋上,直接从地上到了地下。因为是枉死的,所以只能暂时住在枉死城里。说实话,我觉得当鬼比当人好,至少不用为了吃喝发愁,且枉死城里也不想活着的时候想的那么吓人,蛮自在的。不愁吃,不愁喝,还有地方落脚,闲着没事儿的时候我就四处逛,顺手帮个鬼什么的。阎君兴许瞧着我还算是个有志的,值得栽培的五好青年,就让我做了鬼差。”
“这片儿区域都是你管辖的?”
“老家,熟门熟路的,人差不多我也都认识,活儿比较好干。”
“那你爸爸呢,他现在还在流浪吗?”
“不流浪了,日子过的还挺舒坦的。”鬼差往一旁指了指:“喏,穿过那个小区,再过两个红绿灯就到了温馨养老院,我爸就在那里头住着呢。他啊,一辈子没干什么正经事儿,老了老了,竟还得了个痴呆。痴呆好,一下子啥混账事儿都记不得了。亏得赶上政策好,人家社区看他无儿无女的挺可怜,就给他送到那里面儿了。我大半夜的时候过去瞧过,他睡得那么难看,哈喇子流那么长。”
“那是你爸爸。”
“也仅仅只是我生物学上的爸爸。”鬼差拍拍手站了起来:“说实话,这以前的时候,我挺恨他的。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妈不会走,我也不会变成没妈的孩子,学都没得上整天在外头混。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也不可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横死街头。可看到他痴痴呆呆的那个样子,心里反而不恨了,甚至觉得他有些可怜。再后来,做了鬼差,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我开始相信,老天爷选择让他做我的爸爸,也是在考验我。就当是我上辈子欠他的吧,这辈子还了,也就没有下辈子了。”
“那个要带走的姑娘在哪儿?”
“地下室。”鬼差指了指那栋房子的下头。
“走吧,去地下室。”
“姐姐知道那姑娘是谁吗?”
“不知道啊。不过,咱们知不知道重要吗?”
“别人不重要,她有点儿重要。”绿头发的鬼差伸手,掌心里多出一张报纸来,头版头条印着一张七寸左右的照片,照片中是个十分有个性的女孩子。“喏,就是她,洛城实名企业老总的独生女儿,名字这里有,叫做李润。”
“有关系吗?就算她是富二代,咱们也不能多收差旅费啊。”
“那姐姐知道我为啥带不走她吗?”
“因为你心软,因为你怜香惜玉见对方是个漂亮姑娘?”
“姐你可真会开玩笑,我带走的那些人里头,比她漂亮的多得是。我之所以带不走她,不光是因为她怨气极重,还因为她身上有样东西。她似乎是被那样东西给困在地下室的。我这才当鬼差没多久,鬼术不精,对付不了她身上的东西,所以只能麻烦姐你过来一趟。”
“这么有故事啊?”
“很邪门儿的,姐姐你认真一点儿行不行?”绿头发的鬼差双手合十:“我呢,虽然不知道姐姐你的真实身份,但我听别的老资格的鬼差说了,他们说姐姐你在地府已经很久了,且跟上头那位关系特别好。您要是出了事儿,我这指定得魂飞魄散啊。”
“放心吧,就算出了事儿,也跟你没关系。”刑如意拍拍那绿头发的肩,用手指转悠着鬼牌下了地下室。
刚到地下室,就嗅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危险的气息。她转动着鬼牌的手停了下来,双眼微眯,看向地下室某个角落。
那个角落里藏了东西,而且那东西可以影响到刑如意重修了近千年的鬼术。
“小心些。”她一边叮嘱着绿头发,一边靠近墙壁,慢慢朝着那个角落移动。这地下室里也有不少的阴魂,看到刑如意过来,一个个转头迅速藏了起来。
“我去,这地方怎么还有这么多漏网之鱼?”
“不是漏网之鱼,而是这些阴魂魂魄不全,不具备被鬼差带回地府的资格。”
“阴魂不全?”
“你没看见他们的穿戴吗?这地方原是个万人坑,他们这些人,多是抗战时期被鬼子坑杀的。鬼子信奉阴阳术,担心杀人过多,影响运道,就请人用阴阳术来镇压这些被他们坑杀的百姓。这阴阳术过于狠毒,以至于他们生不能为人,死不能为鬼,只残留这些阴魂,成年累月的在这里晃荡着。”
“那李润怎么会到了这里?她可是堂堂的李氏集团的大小姐,就算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出个门有专门的死机啥的,也不可能一个人跑到这种破旧小区里来啊。”
“她不是跑到这里来的,而是被赶到这里来的。”刑如意反手点亮一簇鬼火,鬼火映照到了那个角落里。角落里,猫着一个黑红色的影子。
“衣服,我要衣服,我的衣服不见了,你们谁能把你们的衣服给我?”听见脚步声,那个黑红色的影子开口说话了。
“我这里有衣服,你要不要?要的话,过来拿。”绿头发悄悄拿出了锁鬼链。
黑红色的影子站了起来,快速移动到了绿头发的跟前。绿头发看清楚了这黑红色人影的真面目,却一下子呆住了,甚至连握在手里的锁魂链都忘了使用。
这是一只剥皮鬼,或者准确的描述为,李润是被人活生生的剥了皮。眼前的李润,浑身没有一点皮肤,也没有一丝的毛发,身上有的是红色的肌肉,就像是绿头发曾经见过的那种标本。不,不是标本,是医院挂在墙上的那种画,那画就跟现在的李润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画里没有下肢。
“天呐,我还是头一次瞧见这种的。”绿头发默默向后退了半步。
“据说,在明朝的时候有一种酷刑。这种酷刑是将活人埋在沙漠里,让其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用刀子在人的头顶处割开一个十字刀口,将水银从这个刀口灌进去。因为水银很沉,会往下沉降,而沙子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会变得非常烫。这个时候,被埋在沙子里的人就会被烫得从沙子里跳出来。”
“这水银不是有毒吗?这人都给毒死了,还怎么跳出来?”
“非常科学的提问,但遗憾的是我也不知道答案。传说就是这么说的,至于真相如何,没有人去考证,也没有人去验证。据说,那个时候,被施以酷刑的人,整张人皮都会留在沙子里,只有一具血粼粼的躯体跳出来。这些被剥掉了整张皮的人死后就会变成剥皮鬼。”
“这楼,怕是有些年头了。”
“70年代建的,属于那个时候有钱人才能住的房子。”一名鬼差跟着显身。“说出来姐姐您可能都不信,我小时候就住在这居民楼里。”
“信啊,我为什么不信?”
刑如意瞅了一眼那鬼差,二十四五的年纪,染着一头特别扎眼的孔雀绿的头发,身上穿的倒是地府严格要求的鬼差制服。怎么说呢,有点儿像是动漫里头的人物。
“喏,那边那间,以前就是我们家的。”鬼差指着最左边三楼的那扇窗户:“可惜,我爸是个不争气的,跟我妈结婚没多久就染上了赌博的毛病,先是让我妈忍无可忍的跟他离了婚,后来又把这栋我爷爷奶奶留给他的房子给抵押了。”
“那你们后来住在哪儿?”
“有钱的时候租房住,没钱的时候就睡桥洞,睡大街,反正我的童年时光是不愉快的。”鬼差摇摇头:“好像是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吧,我妈回来了,跟我爸商量着要把我带走。那个时候,我爸还跟以前一样,手里有点钱就拿去赌,听我妈那么一说,直接问她要钱,说没有十万八万的别想把我带回去,还说那些钱是他辛辛苦苦养了我这么多年的辛苦费,说他后半辈子是享不了我的福了。所以,我这个儿子,简单来说,就是给我妈养的。说实话,我当时也特别想跟我妈回去。跟着我妈,至少不用挨冻吧,不用饿肚子吧。可就是因为我爸的那句话,我改主意了,我觉得我自个儿都被我爸给坑了,不能再让他坑我妈。”
“坑这个字——”
“很准确是不是?十万八万啊,那得是我妈辛苦多少年的工资,全给我爸,变相的给别人花?再说了,我那个时候已经知道我未来是个啥德性了。我坏毛病一堆,光是伟大的母爱只怕很难感化我。我妈虽然没有说,但我估摸着她肯定再婚了,将我这么一个不服管教,一身臭毛病的孩子带回去,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我呢,跟着我爸流浪惯了,也就不再去祸害我妈了。”
“那你又是怎么做上鬼差的?”
“稀里糊涂呗。”鬼差撩了撩自己的头发:“我爸为了赌博,欠了不少的高利贷,被人家逼债的拿着刀砍。他个怕死的,竟把我给推出去了。我呢,运气也着实不太好,被那些人一刀砍在了脑袋上,直接从地上到了地下。因为是枉死的,所以只能暂时住在枉死城里。说实话,我觉得当鬼比当人好,至少不用为了吃喝发愁,且枉死城里也不想活着的时候想的那么吓人,蛮自在的。不愁吃,不愁喝,还有地方落脚,闲着没事儿的时候我就四处逛,顺手帮个鬼什么的。阎君兴许瞧着我还算是个有志的,值得栽培的五好青年,就让我做了鬼差。”
“这片儿区域都是你管辖的?”
“老家,熟门熟路的,人差不多我也都认识,活儿比较好干。”
“那你爸爸呢,他现在还在流浪吗?”
“不流浪了,日子过的还挺舒坦的。”鬼差往一旁指了指:“喏,穿过那个小区,再过两个红绿灯就到了温馨养老院,我爸就在那里头住着呢。他啊,一辈子没干什么正经事儿,老了老了,竟还得了个痴呆。痴呆好,一下子啥混账事儿都记不得了。亏得赶上政策好,人家社区看他无儿无女的挺可怜,就给他送到那里面儿了。我大半夜的时候过去瞧过,他睡得那么难看,哈喇子流那么长。”
“那是你爸爸。”
“也仅仅只是我生物学上的爸爸。”鬼差拍拍手站了起来:“说实话,这以前的时候,我挺恨他的。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妈不会走,我也不会变成没妈的孩子,学都没得上整天在外头混。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也不可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横死街头。可看到他痴痴呆呆的那个样子,心里反而不恨了,甚至觉得他有些可怜。再后来,做了鬼差,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我开始相信,老天爷选择让他做我的爸爸,也是在考验我。就当是我上辈子欠他的吧,这辈子还了,也就没有下辈子了。”
“那个要带走的姑娘在哪儿?”
“地下室。”鬼差指了指那栋房子的下头。
“走吧,去地下室。”
“姐姐知道那姑娘是谁吗?”
“不知道啊。不过,咱们知不知道重要吗?”
“别人不重要,她有点儿重要。”绿头发的鬼差伸手,掌心里多出一张报纸来,头版头条印着一张七寸左右的照片,照片中是个十分有个性的女孩子。“喏,就是她,洛城实名企业老总的独生女儿,名字这里有,叫做李润。”
“有关系吗?就算她是富二代,咱们也不能多收差旅费啊。”
“那姐姐知道我为啥带不走她吗?”
“因为你心软,因为你怜香惜玉见对方是个漂亮姑娘?”
“姐你可真会开玩笑,我带走的那些人里头,比她漂亮的多得是。我之所以带不走她,不光是因为她怨气极重,还因为她身上有样东西。她似乎是被那样东西给困在地下室的。我这才当鬼差没多久,鬼术不精,对付不了她身上的东西,所以只能麻烦姐你过来一趟。”
“这么有故事啊?”
“很邪门儿的,姐姐你认真一点儿行不行?”绿头发的鬼差双手合十:“我呢,虽然不知道姐姐你的真实身份,但我听别的老资格的鬼差说了,他们说姐姐你在地府已经很久了,且跟上头那位关系特别好。您要是出了事儿,我这指定得魂飞魄散啊。”
“放心吧,就算出了事儿,也跟你没关系。”刑如意拍拍那绿头发的肩,用手指转悠着鬼牌下了地下室。
刚到地下室,就嗅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危险的气息。她转动着鬼牌的手停了下来,双眼微眯,看向地下室某个角落。
那个角落里藏了东西,而且那东西可以影响到刑如意重修了近千年的鬼术。
“小心些。”她一边叮嘱着绿头发,一边靠近墙壁,慢慢朝着那个角落移动。这地下室里也有不少的阴魂,看到刑如意过来,一个个转头迅速藏了起来。
“我去,这地方怎么还有这么多漏网之鱼?”
“不是漏网之鱼,而是这些阴魂魂魄不全,不具备被鬼差带回地府的资格。”
“阴魂不全?”
“你没看见他们的穿戴吗?这地方原是个万人坑,他们这些人,多是抗战时期被鬼子坑杀的。鬼子信奉阴阳术,担心杀人过多,影响运道,就请人用阴阳术来镇压这些被他们坑杀的百姓。这阴阳术过于狠毒,以至于他们生不能为人,死不能为鬼,只残留这些阴魂,成年累月的在这里晃荡着。”
“那李润怎么会到了这里?她可是堂堂的李氏集团的大小姐,就算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出个门有专门的死机啥的,也不可能一个人跑到这种破旧小区里来啊。”
“她不是跑到这里来的,而是被赶到这里来的。”刑如意反手点亮一簇鬼火,鬼火映照到了那个角落里。角落里,猫着一个黑红色的影子。
“衣服,我要衣服,我的衣服不见了,你们谁能把你们的衣服给我?”听见脚步声,那个黑红色的影子开口说话了。
“我这里有衣服,你要不要?要的话,过来拿。”绿头发悄悄拿出了锁鬼链。
黑红色的影子站了起来,快速移动到了绿头发的跟前。绿头发看清楚了这黑红色人影的真面目,却一下子呆住了,甚至连握在手里的锁魂链都忘了使用。
这是一只剥皮鬼,或者准确的描述为,李润是被人活生生的剥了皮。眼前的李润,浑身没有一点皮肤,也没有一丝的毛发,身上有的是红色的肌肉,就像是绿头发曾经见过的那种标本。不,不是标本,是医院挂在墙上的那种画,那画就跟现在的李润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画里没有下肢。
“天呐,我还是头一次瞧见这种的。”绿头发默默向后退了半步。
“据说,在明朝的时候有一种酷刑。这种酷刑是将活人埋在沙漠里,让其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用刀子在人的头顶处割开一个十字刀口,将水银从这个刀口灌进去。因为水银很沉,会往下沉降,而沙子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会变得非常烫。这个时候,被埋在沙子里的人就会被烫得从沙子里跳出来。”
“这水银不是有毒吗?这人都给毒死了,还怎么跳出来?”
“非常科学的提问,但遗憾的是我也不知道答案。传说就是这么说的,至于真相如何,没有人去考证,也没有人去验证。据说,那个时候,被施以酷刑的人,整张人皮都会留在沙子里,只有一具血粼粼的躯体跳出来。这些被剥掉了整张皮的人死后就会变成剥皮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