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泽补充说:
    “他如果想学生物,来了之后再学不迟。”
    “有爸爸这句话就好。”小麦点头。“我就怕你不要他。”
    “肯定要。只要别比别人差得太多就行了。不然我宁可养着他。我也要脸。”
    兰泽这间实验室里的学生,哪一个不是精挑细选的?
    不说万里挑一,横跨大半个神州投奔他来的学生,有哪个不是别人学校里的精英?
    外面考来的学生越来越多,越来越闪亮。这两年他不由自主地减少了在本校内的名额。
    想当他的学生,谈何容易。
    小麦觉得心累。
    “爸,末末不是小孩子了。他也奔三的人了。”
    兰泽随便一算,可不是嘛,末末马上二十七岁了。
    “那你呢?每年交那么多税也无所谓?”
    生育税在超过三十岁以后,占收入的比例高到不理智。
    还能坚持不要孩子的,不是没收入就是疯子。
    “生孩子不是要在肚子上扎针嘛。多疼啊,伤身体。”小麦心疼媳妇。“过几天。等答辩结束的。”
    “你们俩还真是……一对奇葩。”
    “爸别跑题。说末末。”小麦把话题拉了回来,“他现在不太冷静。真要和兰纾一样,进生命学院,年龄就重新成为他的压力了。他一定后悔。”
    兰纾学得快,他学得慢。兰纾涉猎多,知识面广;他兴趣不在这里,必然学得少见识浅薄。天赋是个毫无存在感的东西,却注定要影响人的一生。
    而且兰纾今年只有十八岁。两年之后,才是他该上大学的时候。
    末末却不愿意再把时间消耗在未成年人学校里。他必须独自在生命学院上两年学,等着兰纾来。
    两年时间,说起来不长。但这两年过去,末末真的就该三十岁了。长得再慢,最好的青春时光,也该过去了。
    末末已经失去了八年好时光。对于他来说,追赶时间也很重要。
    “年前我还给他支招,让他从技能学院申请理学院呢。”兰泽说,“然后就可以到我身边来,学工程数学。”
    “别闹了,爸。末末不是静得下来的人。”
    “那不是没办法嘛。那时候他人文基础差得太远,还不好补。”
    人文类的各种知识,范围特别广泛,主要靠潜移默化。没有兴趣,是很难补得进去的。虚不受补,莫过于此。
    谁知道,兴趣的问题,被神奇的心理辅导师吕警官解决了。
    末末爱看战争剧。顺带着,有些时代的历史正剧也对他的口味。而战争和地理学的关系,甚至比和历史更紧密。
    他看完剧,还要填写吕警官安排的观后问卷,和写作业没什么两样。既然要回答问题,偶尔兴起,难免查查资料,有时候就一头栽进了资料里,被吸引住了。
    所以,末末进监狱几个月,在历史、地理方面,甚至还有社会阶级分析,他终于达到了正常二十岁年轻人的普通水平。
    吕警官的安排,自有其道理:所谓人文基础,无非就是这个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心理习惯。甚至包含了平时不会察觉的某些心理定势。
    人对社会的心理适应,始终建立在共同的“隐知识”基础上。
    因此,当年交换去太空城的地球少年,始终与原先的太空城居民格格不入。无法融入。
    而不同的隐知识类型,又构造了不同的人格。
    末末这几个月来,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地球人”的某种类型。
    太空城留下的内心创口,逐渐被新生的血肉填充覆盖。
    也许还会留下一道疤痕,但总归是一种“康复”。
    人文基础考试合格,只不过是副产品而已。
    锦上添花。
    兰泽揉了揉眉心:“下午我抽空去看看他吧。好好谈谈兴趣和将来的发展。”
    “……今天我刚才去过了。”
    “那好吧。我预约明天,你也一起。”
    “爸,你的意思是,让他照着兴趣发展?”小麦确认道。
    “确切说,应该发展强项。光有兴趣还不够。他如果进工学院,在工学院的成绩越好,攒的学分越多;我要他过来,越能理直气壮。现在的关键,是让这小子清醒。”兰泽当老师这么多年,非常擅长和学生掰扯“未来”这个话题。“对了,你和他的心理辅导师谈过了没有。”
    “没呢。”
    “既然还没有,那你……去给冯老爷子请个安去。”
    这个弯拐得太猛。
    小麦:“哈?”
    “端茶倒水,侍奉左右,不是你们当弟子的责任吗?”
    “爸,你不是冯老徒弟?你们这些个大弟子一个个跑到天涯海角,毕业了就不管恩师养老送终了吗?”
    “快滚。末末有我。明天喊你一起。”
    小麦沉默了一秒,乖乖去给冯老头请安。
    老人家这些年来,越发德高望重了。在现存的神州数学家中,如果不算那些身心失能苟延残喘的老家伙们,冯老头快混成年纪最大的了。
    他看小麦特别顺眼,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学生特别好用。除了懒和爱乱跑,没别的毛病。
    第二天,兰泽抽了个时间,带着小麦一起又去了地方监狱。先找了吕警官谈了谈兰陌的心理转变情况,表达了谢意;然后去看了兰陌本人。
    末末脑子还算清楚。爸爸一说他就明白了。
    虽然因为答应过兰纾,他有点为难,但还是勉为其难地决定了:上大学要去工学院。
    人生道路千万条,难得这条路最省时间。
    “行了,你自己走吧。”出了监狱门,兰泽就赶小麦。不打算把他带回大学城。
    “我昨天才回校呢!”
    “回去伺候你媳妇去。她不是要答辩了吗?你好好学学做饭,再学学衣服搭配。把媳妇伺候好。钱不够用我账户代付。”
    小麦想反驳,我不在她更清闲自在,诸如此类……又不想吐露任何隐私。
    “……冯老有安排。”
    “要不,我帮你推掉去?”兰泽试着问。
    “爸你别乱来!”
    小麦硬是挤上车,跟回了大学城。然后,再次在兰泽眼前消失。
    他不出现,末末和兰纾两个弟弟上学的事情,也没有人再提起。
    兰泽慢慢也就忘了。
    直到末末从监狱里,报告了他一声:我被工学院接收了。
    就好像电火花噼啪一响,末末是大学生了。
    凡是顺应历史规律的发展,发芽、开花、结果,都是小事情。所以上大学是小事情。
    夏天的唯一大事,是接末末出狱。
    兰纾特意买了新衣服。接小哥末末出狱那天,他和小民带着小哥的全套新衣服,俩人身上穿着同款,等着小哥换好了,一起上车回家。
    兰纾买衣服刷的是爸爸的账户……
    他们上的也是爸爸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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