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3章两滴血夜
没有任何迟疑,叶凌风飞快的将朱厌丢开,然后取出一枚玉盘,接住了那两滴血液。
朱厌血滴落玉盘后,竟不像是水液,而像是珍珠滚落玉盘,顿时发出清脆声音。不仅如此,更令人惊奇的是,这家伙的血液颜色不是鲜红,而是呈现出一种耀眼金色。
如果不是叶凌风亲眼所见,这血是从朱厌体内流出来的,说不好还要以为是融化的金属液。
这让他忍不住扭头朝朱厌看去,想要瞅瞅这家伙究竟是个什么情况。目光所及,只见朱厌此刻正在跟疯了一样,不断舔舐着它掌心的伤口,把毛上沾的余血吞下。
“居然连自己的血也喝……”看着它投入的模样,叶凌风心中不禁腹诽连连。
但很快,他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只见朱厌粉红色舌头一卷,那些余血就沾到了它的伤口上。紧接着,被利齿咬破的爪心伤痕,竟已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连条疤都没留下。
这画面,让叶凌风深深的震惊了。此时此刻,他完全确定,黑皇确实没有说假话,朱厌血的确有着不为人知的非凡效能,这种愈合情况,简直可说是匪夷所思。
没有任何犹豫,他当即转身,便想要将那两滴朱厌血吞入腹内,滋润周身。
但就是这么一扭头的功夫,一道黑色身影,宛若闪电般,倏然冲出,落在了玉盘一侧。紧接着,一抹带着淡淡粉色的虚影,朝玉盘一伸,一滴金色朱厌血已经不见。
“你特么……”除了黑皇之外,又有谁能瞬息间舔光朱厌血。瞠目结舌之余,叶凌风忍不住爆了粗口,他早看出黑皇居心不良,可刚才只顾着看朱厌,却忘了防备这货。
现在朱厌血被它吞去一滴,自己还怎么复原第三命泉?难道再去威逼厉喝一顿朱厌,让它把爪子咬破,重新挤出来一滴鲜血不成?可看这家伙的模样,似乎打死也不愿意再干了。
嗝……黑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一笑,猫爪拍了拍胸脯,道:“放心吧,本皇做事有分寸的很,一滴朱厌血足够你用了,这滴就让本皇打打牙祭,找回以前幸福生活的感觉。”
特么的,这混账玩意儿为了口吃的,还真是殚精竭虑!叶凌风听到这话,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一脚将黑皇踢飞后,端起玉盘,便将朱厌血倒进了口中。
出乎他的意料,虽然同属猴族,通背猿的妖丹带着一股浓浓的腥味。可朱厌的血,竟连半点儿腥气都没有,只有浓浓的甘甜,甚至还有一丝果香味。
但还不等他品出更多滋味,不可思议的一幕便发生了。他觉得顺着朱厌血入喉的位置,就像有山洪迸发一样,一股难以形容的磅礴生机,呼啸着朝他的丹田涌去。
只是一瞬息的时间,那破损的第三口命泉,就被金光所笼罩,然后无数金色符纹,用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向着各个命泉缺损的裂痕就填补而去。
嗡!很快,叶凌风觉得丹田一阵嗡鸣,而后第三口命泉瞬间修复如初。
伴随着前两口命泉,第三命泉,如三足鼎立般,瞬时浮现身后,气息吞吐,恢弘无比。
不仅如此,和寻常命泉修士的命泉不同,叶凌风这破而后立的三口命泉,虽然呈现鼎足之势,非但没有各自为用,而且恰恰相反,互相支撑,达成了某种美妙的连接。
更简单的说,三口命泉之间的那种合而为一的趋势愈发明显了。
在命泉的神辉缭绕下,叶凌风的身影灿烂无比,散发出一种恐怖而又玄奥的气息,几乎给人一种神祗顶立天地的感觉,有一种难明的神韵。
这朱厌血实在是太神奇了,蕴藏着的生命机能居然如此强大,不仅修复了第三命泉,就连第四命泉都被它复原了大半。对命泉的滋养,可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几乎能与凝魂泉相媲美!感知许久后,叶凌风将命泉收入丹田,心中充满惊叹。
甚至这感觉,都让他忍不住想要再威胁朱厌一次,让这家伙拿出更多的精血,来帮他修复命泉。但可惜的是,朱厌一看到他的目光,就跟被人踩了痛脚一样,没有任何迟疑的吱吱怪叫着,冲回了驭灵牌,似乎那里才是它的安乐窝,外界布满了各种危机。
可惜了……目睹此景,叶凌风舔了舔嘴唇,放弃了这想法。
他知道凡事都有一个度,朱厌血第一次服用,或许效果十分神奇。但下一次服用,效果未必就还能如现在这样神奇。不仅如此,这精血既然如此不凡,对朱厌本身伤害应该也颇大。
如果竭泽而渔话,这家伙说不好会小命呜呼,还不如当血包养着,隔三岔五弄两滴。
不过更让叶凌风吃惊的,还要属黑皇这家伙。一滴朱厌血让他瞬间修复了三命泉,就连四命泉都修复大半,可是黑皇竟是一如往昔,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
此情此景,让人都忍不住有些怀疑,这只死猫的肚子会不会就是个无底洞。
不然的话,怎么会连朱厌血这种奇珍,都对它起不到任何效果。
更令人意动的是,这家伙既然能够吸收朱厌血,那它的血,会不会更宝贵,更有价值。
“别这么看着本皇,且不说本皇的血没有药效,就算有,也不会给任何!老虎不发威,你别真以为我是病猫!”黑皇明显比朱厌更警觉,看到叶凌风的眼神,龇牙咧嘴的威胁道。
这家伙这么紧张,它的血说不好比朱厌更神异!黑皇越是如此,便越让叶凌风觉得,它身体里流淌着的血脉绝对非比寻常,坚定了要找个机会试验一下的打算。
“后天晚上,我们去收了凝魂泉下的第三桥!”坚定了决心后,叶凌风心中略一思忖,然后对空中悬浮着,阻隔了此地气息外泄的桥魂沉声道。
虽然如今已经凝聚了第三命泉,但就叶凌风想来,后日夜间才是最好的时候。
没有任何迟疑,叶凌风飞快的将朱厌丢开,然后取出一枚玉盘,接住了那两滴血液。
朱厌血滴落玉盘后,竟不像是水液,而像是珍珠滚落玉盘,顿时发出清脆声音。不仅如此,更令人惊奇的是,这家伙的血液颜色不是鲜红,而是呈现出一种耀眼金色。
如果不是叶凌风亲眼所见,这血是从朱厌体内流出来的,说不好还要以为是融化的金属液。
这让他忍不住扭头朝朱厌看去,想要瞅瞅这家伙究竟是个什么情况。目光所及,只见朱厌此刻正在跟疯了一样,不断舔舐着它掌心的伤口,把毛上沾的余血吞下。
“居然连自己的血也喝……”看着它投入的模样,叶凌风心中不禁腹诽连连。
但很快,他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只见朱厌粉红色舌头一卷,那些余血就沾到了它的伤口上。紧接着,被利齿咬破的爪心伤痕,竟已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连条疤都没留下。
这画面,让叶凌风深深的震惊了。此时此刻,他完全确定,黑皇确实没有说假话,朱厌血的确有着不为人知的非凡效能,这种愈合情况,简直可说是匪夷所思。
没有任何犹豫,他当即转身,便想要将那两滴朱厌血吞入腹内,滋润周身。
但就是这么一扭头的功夫,一道黑色身影,宛若闪电般,倏然冲出,落在了玉盘一侧。紧接着,一抹带着淡淡粉色的虚影,朝玉盘一伸,一滴金色朱厌血已经不见。
“你特么……”除了黑皇之外,又有谁能瞬息间舔光朱厌血。瞠目结舌之余,叶凌风忍不住爆了粗口,他早看出黑皇居心不良,可刚才只顾着看朱厌,却忘了防备这货。
现在朱厌血被它吞去一滴,自己还怎么复原第三命泉?难道再去威逼厉喝一顿朱厌,让它把爪子咬破,重新挤出来一滴鲜血不成?可看这家伙的模样,似乎打死也不愿意再干了。
嗝……黑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一笑,猫爪拍了拍胸脯,道:“放心吧,本皇做事有分寸的很,一滴朱厌血足够你用了,这滴就让本皇打打牙祭,找回以前幸福生活的感觉。”
特么的,这混账玩意儿为了口吃的,还真是殚精竭虑!叶凌风听到这话,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一脚将黑皇踢飞后,端起玉盘,便将朱厌血倒进了口中。
出乎他的意料,虽然同属猴族,通背猿的妖丹带着一股浓浓的腥味。可朱厌的血,竟连半点儿腥气都没有,只有浓浓的甘甜,甚至还有一丝果香味。
但还不等他品出更多滋味,不可思议的一幕便发生了。他觉得顺着朱厌血入喉的位置,就像有山洪迸发一样,一股难以形容的磅礴生机,呼啸着朝他的丹田涌去。
只是一瞬息的时间,那破损的第三口命泉,就被金光所笼罩,然后无数金色符纹,用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向着各个命泉缺损的裂痕就填补而去。
嗡!很快,叶凌风觉得丹田一阵嗡鸣,而后第三口命泉瞬间修复如初。
伴随着前两口命泉,第三命泉,如三足鼎立般,瞬时浮现身后,气息吞吐,恢弘无比。
不仅如此,和寻常命泉修士的命泉不同,叶凌风这破而后立的三口命泉,虽然呈现鼎足之势,非但没有各自为用,而且恰恰相反,互相支撑,达成了某种美妙的连接。
更简单的说,三口命泉之间的那种合而为一的趋势愈发明显了。
在命泉的神辉缭绕下,叶凌风的身影灿烂无比,散发出一种恐怖而又玄奥的气息,几乎给人一种神祗顶立天地的感觉,有一种难明的神韵。
这朱厌血实在是太神奇了,蕴藏着的生命机能居然如此强大,不仅修复了第三命泉,就连第四命泉都被它复原了大半。对命泉的滋养,可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几乎能与凝魂泉相媲美!感知许久后,叶凌风将命泉收入丹田,心中充满惊叹。
甚至这感觉,都让他忍不住想要再威胁朱厌一次,让这家伙拿出更多的精血,来帮他修复命泉。但可惜的是,朱厌一看到他的目光,就跟被人踩了痛脚一样,没有任何迟疑的吱吱怪叫着,冲回了驭灵牌,似乎那里才是它的安乐窝,外界布满了各种危机。
可惜了……目睹此景,叶凌风舔了舔嘴唇,放弃了这想法。
他知道凡事都有一个度,朱厌血第一次服用,或许效果十分神奇。但下一次服用,效果未必就还能如现在这样神奇。不仅如此,这精血既然如此不凡,对朱厌本身伤害应该也颇大。
如果竭泽而渔话,这家伙说不好会小命呜呼,还不如当血包养着,隔三岔五弄两滴。
不过更让叶凌风吃惊的,还要属黑皇这家伙。一滴朱厌血让他瞬间修复了三命泉,就连四命泉都修复大半,可是黑皇竟是一如往昔,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
此情此景,让人都忍不住有些怀疑,这只死猫的肚子会不会就是个无底洞。
不然的话,怎么会连朱厌血这种奇珍,都对它起不到任何效果。
更令人意动的是,这家伙既然能够吸收朱厌血,那它的血,会不会更宝贵,更有价值。
“别这么看着本皇,且不说本皇的血没有药效,就算有,也不会给任何!老虎不发威,你别真以为我是病猫!”黑皇明显比朱厌更警觉,看到叶凌风的眼神,龇牙咧嘴的威胁道。
这家伙这么紧张,它的血说不好比朱厌更神异!黑皇越是如此,便越让叶凌风觉得,它身体里流淌着的血脉绝对非比寻常,坚定了要找个机会试验一下的打算。
“后天晚上,我们去收了凝魂泉下的第三桥!”坚定了决心后,叶凌风心中略一思忖,然后对空中悬浮着,阻隔了此地气息外泄的桥魂沉声道。
虽然如今已经凝聚了第三命泉,但就叶凌风想来,后日夜间才是最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