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可怕的锋芒
下午还不到三点,天快下雨了,剧组只好提前结束了今天的拍摄,有关夜景的戏只能等明天晚上了。
南宫雪卸妆换了一套便装,来到了夏云飞的房门外,敲了门。
夏云飞正在写他的小说,听到敲门声,他并没有想到是南宫雪,打开门看到是她,疑惑道:“南宫姐姐,今天回来的真早啊,我还以为,晚上十点以前都不会见到你。”
南宫雪走了进来,微笑道:“本来还有夜景的戏,可天快下雨了,所以剧组提前收工了。”
“天快下雨了吗?我怎么感觉还是晴天?”夏云飞站到了落地玻璃窗旁边一看,果然是乌云滚滚,快要下雨了。
轰隆隆……
雷声响起时,夏云飞和南宫雪都笑了起来。
南宫雪笑道:“你写小说太投入了,甚至都不把老天爷放在眼里了,听到这滚滚雷声了吧?”
“老天爷是我的亲戚,虽然是远方亲戚,可我们的关系还是不错的,我怎么可能不把老天爷放在眼里呢?”
抓住了南宫雪柔软的手,夏云飞一把将她拽到了怀里,感受她的曲线,欣赏她领口的风光。
南宫雪的娇躯扭动了几下,嗔怪道:“坏小子,你又不是没见过我,我的身体你都得到过好多次了,有必要看的那么痴迷吗?”
“南宫姐姐,你太极品了,所以在我的眼里,你永远是新鲜的。”
夏云飞说着,吻上了南宫雪红润的嘴唇。
外面的世界,电闪雷鸣,大雨倾泻而下。
坐下后,南宫雪懒洋洋依偎在夏云飞的怀里:“你看,幸亏剧组回来的快,否则就被雨浇了。”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拍雨景啊,还有没有雨景的戏,赶紧开始吧!”夏云飞道。
“雨景的戏已经拍过了两场,剩下的一场,要到麒麟影视城去拍。”南宫雪道。
麒麟影视城在华夏国很著名的城市望山市的远郊,面积非常大。
那里有适合拍摄古装戏和现代戏的各种高大恢弘的建筑,每年要接待几十个剧组的拍摄。
在那里,影视剧拍摄,旅游,度假,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产业链。
更是有不少梦想着成为影视剧明星的男女常年守在那里,试图从龙套做起,一步步走红。
华夏国的确有几个当下很红的明星,他们的星路就是从麒麟影视城升起的。
哪怕出演的是个小角色,只要在剧中表演精彩,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有大红大紫的可能。
“望山是个好地方啊,有山有水,风景秀美,盛产翡翠,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去麒麟影视城吧?”南宫雪道。
“让你这么一说,我真想去了,你知道吗?我写的小说《高手之英雄有梦》,里面就涉及到了望山,那里不但盛产翡翠,也盛产美女的,都说望山的女人,就和翡翠一样美,如果我去了以后,或许还会有艳遇呢。”夏云飞道。
“你个坏小子就想着艳遇呢,你还是先把清湖的那几个搞定了再说吧。”南宫雪笑道。
“我已经搞定了你,我很有成就感。”夏云飞如此说着,他的手又开始在南宫雪的身上翻山越岭了。
“呵呵,哈哈,咯咯……”南宫雪不停地发出欢乐的叫声。
外面的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闪电横贯长空,雷声震撼大地。
而此时,在烟海远郊县的一个院子里,血蜈蚣手持一把很奇怪的刀,正站在雨中,右手举刀,仰头看天,任由雨水洒落到他的身上。
“我血蜈蚣本来已经金盆洗手,不想再做杀人的事,可是,夏云飞这小子异常嚣张,已经影响到了我安逸的生活,我必然要除掉他!”
听到了血蜈蚣冷酷的话语,杨鲲当然很是兴奋,可是,闪电不断地划过长空,杨鲲很担心血蜈蚣举着刀站在雨中会招来闪电雷击。
“血蜈蚣,你快点进房间,你要是被雷劈了,可就没机会对夏云飞出手了。”
杨鲲的话音刚落,那把长约六十公分,刀锋弧度诡异的利器,已经是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刀刃只是与杨鲲的脖颈轻微触碰,就已经让他感觉到了冰冷的锋利,犹如他的脖子随时都会断掉,脑袋变成滚地葫芦。
“杨鲲,你这个老小子很希望我被雷劈吗?因为我不让你顾及你的儿子,所以你痛恨我?你以为我死了,你就能活命吗?”
血蜈蚣冰冷的眼神,快要将杨鲲整个人冻在那里,而他的话语,也像是刺骨的寒风,让杨鲲浑身瑟缩:“我告诉你,我活着,你有可能也会活着,可我如果死了,你必死!”
“血蜈蚣,你误会了,我刚才说出的那些话,绝对不是希望你出意外,只是担心你的安危,这雷雨交加的天气,你站在雨中,举刀向天,的确很容易引来雷电!”杨鲲慌乱为自己解释。
血蜈蚣也知道,杨鲲不是在诅咒他出意外,只是刚才用词用点不当,雷雨天提到了雷劈,很不吉利。
血蜈蚣并没有换掉身上湿透的衣服,直接坐下了,将那把弧度诡异的利刃,放到了茶几上,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杨鲲沏茶端了过来,赔上笑脸道:“喝杯茶,你的肚子里会暖一点。”
血蜈蚣苦笑道:“肚子里会暖,可心冷啊。”
杨鲲道:“如果你担心自己不是夏云飞的对手,对付他,你不一定用刀,你可以用枪。你是跟踪高手,也是隐蔽高手,我相信你肯定能找到对夏云飞放黑枪的机会。”
血蜈蚣冷声道:“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对你说过,刀是用来杀人的,枪是用来防身的。用刀杀人是血腥,也是自信。只有当自己不是对手的时候,枪才可以出手。”
杨鲲还清楚记得,当年血蜈蚣的确对他如此说过,当时的血蜈蚣非常冷傲,浑身充满杀气,那种凶悍的气场几乎要将朝他靠近的人弹开。
而此时的血蜈蚣,身上的锋芒与不及当年,而且,多少有点无奈的成分,因为他已经不想再做杀手了。
可有一点是不可改变的,即便血蜈蚣不再做杀手,他过去杀掉了很多人,双手沾满鲜血也是个事实。
“我打算今天就开始找机会对夏云飞动手。”血蜈蚣道。
“那我呢?”杨鲲道。
“你?呵呵……”
血蜈蚣一声笑,手刀劈到了杨鲲的后脖颈,杨鲲一头栽到了地上,昏了过去。
下午还不到三点,天快下雨了,剧组只好提前结束了今天的拍摄,有关夜景的戏只能等明天晚上了。
南宫雪卸妆换了一套便装,来到了夏云飞的房门外,敲了门。
夏云飞正在写他的小说,听到敲门声,他并没有想到是南宫雪,打开门看到是她,疑惑道:“南宫姐姐,今天回来的真早啊,我还以为,晚上十点以前都不会见到你。”
南宫雪走了进来,微笑道:“本来还有夜景的戏,可天快下雨了,所以剧组提前收工了。”
“天快下雨了吗?我怎么感觉还是晴天?”夏云飞站到了落地玻璃窗旁边一看,果然是乌云滚滚,快要下雨了。
轰隆隆……
雷声响起时,夏云飞和南宫雪都笑了起来。
南宫雪笑道:“你写小说太投入了,甚至都不把老天爷放在眼里了,听到这滚滚雷声了吧?”
“老天爷是我的亲戚,虽然是远方亲戚,可我们的关系还是不错的,我怎么可能不把老天爷放在眼里呢?”
抓住了南宫雪柔软的手,夏云飞一把将她拽到了怀里,感受她的曲线,欣赏她领口的风光。
南宫雪的娇躯扭动了几下,嗔怪道:“坏小子,你又不是没见过我,我的身体你都得到过好多次了,有必要看的那么痴迷吗?”
“南宫姐姐,你太极品了,所以在我的眼里,你永远是新鲜的。”
夏云飞说着,吻上了南宫雪红润的嘴唇。
外面的世界,电闪雷鸣,大雨倾泻而下。
坐下后,南宫雪懒洋洋依偎在夏云飞的怀里:“你看,幸亏剧组回来的快,否则就被雨浇了。”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拍雨景啊,还有没有雨景的戏,赶紧开始吧!”夏云飞道。
“雨景的戏已经拍过了两场,剩下的一场,要到麒麟影视城去拍。”南宫雪道。
麒麟影视城在华夏国很著名的城市望山市的远郊,面积非常大。
那里有适合拍摄古装戏和现代戏的各种高大恢弘的建筑,每年要接待几十个剧组的拍摄。
在那里,影视剧拍摄,旅游,度假,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产业链。
更是有不少梦想着成为影视剧明星的男女常年守在那里,试图从龙套做起,一步步走红。
华夏国的确有几个当下很红的明星,他们的星路就是从麒麟影视城升起的。
哪怕出演的是个小角色,只要在剧中表演精彩,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有大红大紫的可能。
“望山是个好地方啊,有山有水,风景秀美,盛产翡翠,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去麒麟影视城吧?”南宫雪道。
“让你这么一说,我真想去了,你知道吗?我写的小说《高手之英雄有梦》,里面就涉及到了望山,那里不但盛产翡翠,也盛产美女的,都说望山的女人,就和翡翠一样美,如果我去了以后,或许还会有艳遇呢。”夏云飞道。
“你个坏小子就想着艳遇呢,你还是先把清湖的那几个搞定了再说吧。”南宫雪笑道。
“我已经搞定了你,我很有成就感。”夏云飞如此说着,他的手又开始在南宫雪的身上翻山越岭了。
“呵呵,哈哈,咯咯……”南宫雪不停地发出欢乐的叫声。
外面的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闪电横贯长空,雷声震撼大地。
而此时,在烟海远郊县的一个院子里,血蜈蚣手持一把很奇怪的刀,正站在雨中,右手举刀,仰头看天,任由雨水洒落到他的身上。
“我血蜈蚣本来已经金盆洗手,不想再做杀人的事,可是,夏云飞这小子异常嚣张,已经影响到了我安逸的生活,我必然要除掉他!”
听到了血蜈蚣冷酷的话语,杨鲲当然很是兴奋,可是,闪电不断地划过长空,杨鲲很担心血蜈蚣举着刀站在雨中会招来闪电雷击。
“血蜈蚣,你快点进房间,你要是被雷劈了,可就没机会对夏云飞出手了。”
杨鲲的话音刚落,那把长约六十公分,刀锋弧度诡异的利器,已经是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刀刃只是与杨鲲的脖颈轻微触碰,就已经让他感觉到了冰冷的锋利,犹如他的脖子随时都会断掉,脑袋变成滚地葫芦。
“杨鲲,你这个老小子很希望我被雷劈吗?因为我不让你顾及你的儿子,所以你痛恨我?你以为我死了,你就能活命吗?”
血蜈蚣冰冷的眼神,快要将杨鲲整个人冻在那里,而他的话语,也像是刺骨的寒风,让杨鲲浑身瑟缩:“我告诉你,我活着,你有可能也会活着,可我如果死了,你必死!”
“血蜈蚣,你误会了,我刚才说出的那些话,绝对不是希望你出意外,只是担心你的安危,这雷雨交加的天气,你站在雨中,举刀向天,的确很容易引来雷电!”杨鲲慌乱为自己解释。
血蜈蚣也知道,杨鲲不是在诅咒他出意外,只是刚才用词用点不当,雷雨天提到了雷劈,很不吉利。
血蜈蚣并没有换掉身上湿透的衣服,直接坐下了,将那把弧度诡异的利刃,放到了茶几上,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杨鲲沏茶端了过来,赔上笑脸道:“喝杯茶,你的肚子里会暖一点。”
血蜈蚣苦笑道:“肚子里会暖,可心冷啊。”
杨鲲道:“如果你担心自己不是夏云飞的对手,对付他,你不一定用刀,你可以用枪。你是跟踪高手,也是隐蔽高手,我相信你肯定能找到对夏云飞放黑枪的机会。”
血蜈蚣冷声道:“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对你说过,刀是用来杀人的,枪是用来防身的。用刀杀人是血腥,也是自信。只有当自己不是对手的时候,枪才可以出手。”
杨鲲还清楚记得,当年血蜈蚣的确对他如此说过,当时的血蜈蚣非常冷傲,浑身充满杀气,那种凶悍的气场几乎要将朝他靠近的人弹开。
而此时的血蜈蚣,身上的锋芒与不及当年,而且,多少有点无奈的成分,因为他已经不想再做杀手了。
可有一点是不可改变的,即便血蜈蚣不再做杀手,他过去杀掉了很多人,双手沾满鲜血也是个事实。
“我打算今天就开始找机会对夏云飞动手。”血蜈蚣道。
“那我呢?”杨鲲道。
“你?呵呵……”
血蜈蚣一声笑,手刀劈到了杨鲲的后脖颈,杨鲲一头栽到了地上,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