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梅姐说,鬼市内有一位老人,姓狠,名平凡,乃是知古斋的斋主,堪称鬼市十大奇人之一。
之所以说这老人“奇”,是因为没人知道这老人多大年纪,貌似在所有人的印象之中,这人就一直在住在鬼市,经营着一家书斋。
而且百年来,这老人永远都是一副苍苍暮年,七八十岁的样子,容貌从未有过半点变化。
有传言说,这老人也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古时候的一只老妖,修炼得了人形后,从此住进了鬼市。
当然,这不算最奇的,最为传奇的还是这老人经营的“书斋。”
知古斋,说是一家书斋,其实就是一家专门贩卖情报的地方,和金庸笔下的“江湖百晓生”十分相似。
但更为传奇的是,这老人自打进入鬼市之后,就从未在离开过鬼市半步,也从未派人出去搜集过任何信息,可偏偏这老人却知晓天下大事。
只要有钱,任何信息都可以在这里买到,哪怕是黑进瑞士银行都不是问题。
而且知古斋内藏书无数,上到上古时期的竹简碑刻,下到近现代各类书籍,都能在书斋内找到!
故此,几百年来,狠不凡这个人,也就被人称之为了鬼市十大奇人之一。
当然,想要在他手里买走一点情报的价格,也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
而我们今天要找的,也正是这位老人。
梅姐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笑着解释道:“之前先生在的时候,我曾陪着先生去找过那个老头几次,哎,这个人怎么说呢?反正……反正是个脾气很古怪的人,总是阴沉着脸,感觉要吃人似的。”
“呵,再古怪的人还能有大叔古怪,他这可是真正的臭脾气……”
“小兔崽子,你找揍是不是?我一把岁数了,你拿我开涮?!”三癞子横眉立目。
我哈哈一笑,这老头总说自己一把岁数了,可偏偏还不服老,我怀疑他这是典型的倚老卖老。
“小梅子,那个老头住哪啊?还得走多远?”三癞子有些不耐烦的开口问道。
梅姐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大约……还得两个多小时吧,那个老头性子怪,不喜欢热闹,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隐居在东街,咱们现在才走了南街的一半……”
“一半?!”三癞子脱口惊呼。
不只是他,就连我都愣住了!
虽然我这一路上一直都在打量附近的摊贩,跟逛街似的,看看这看看那,但有梅姐在前面带路,我们三个人自然也从未停下过。
顶多也就是停下来看一眼,然后我就匆匆追了上去。
而我们这一路走来,少说也得走了快一个小时了,按照现在的脚程计算,至少也得有五六公里左右的路程,可饶是如此,也只是走了一半?
这一条南街,到底有多长?
见我们都愣住了,梅姐抿嘴一笑,“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和你们的表情差不多,本以为鬼市就是个市集,没多大的,可事实上,鬼市说是市集,其实就是一座城。”
“一座城?!”这一次,我是真的惊住了,“我的天啊,这鬼市也太牛了吧?说这里是金三角,完全不为过啊!”
“当然了,要不怎么说鬼市是顶尖的势力呢?”梅姐浅浅的笑着,“且不说鬼市手下的阴兵,就说这座城,就知道他们有多富有了。”
是啊!外面的商人不管多有钱,可终究也只是商人,但鬼市却是富有一座城啊!
最要命的是,这座城还不是对所有人开放的,能来到这里的,要么是奇人异士,要么就是达官显贵!
如此,在这里一夜烧光家业也就不难理解了,这都是有钱人之间的交易啊!
而且人家鬼市不但有钱,还养兵,养的还他妈都是阴兵!
嘶,牛掰!这才是真正的牛掰!
梅姐加快了脚步,“二位,咱们还是快走几步吧,鬼市内虽然没有黑白之分,但是外面天亮,鬼市就要散市了,到时候在想办事就找不到人了。”
梅姐如此说,我们两个人便也追了过去。
走了一会,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梅姐,按照你说的,是不是知古斋也没有工人啊?或者是下人什么的?”
“没有,老头脾气怪,不喜欢别人在他身边,知古斋从古至今都是他一个人。”
“额……那我有点想不明白了,这老头就一个人,那凭啥守住一个店的?就不怕别人拿了线索不给钱?”
“对啊,我也没想明白,这老头既然知道天下事,那也肯定拿了人家不少秘密,就没人找他的麻烦?”三癞子也在一旁问道。
梅姐打开扇子,好笑的掩嘴一笑,“我不是已经说了么?这老头可是名副其实的老妖怪,都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你觉得一般人能打的过他么?”
“那也不对啊,他拿了人家那么多秘密,就不怕大家一起群殴他?”三癞子追问道。
“当然不怕了。”梅姐笑的更开心了,“都说他拿了人家的秘密,那人家还怎么找他算账了?而且这老头是真的厉害,古往今来多少事,这老头都门清儿,你找他的麻烦,可能你还没把他怎么样呢,他就把你做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都公之于众了,到时候只怕你自己就变成一个笑话了。”
我笑了,“嚯,这老头干得漂亮了啊!简直是抓住了所有人的命脉!行事坦荡的人,自然不会担心这老头会抓住他们的秘密,也更不必找这老头的麻烦。”
“那些想找老头麻烦的人,也肯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怕这老头抓了他们的把柄,可偏偏越是如此,就越是不敢对老头不客气!”三癞子也在一旁笑了起来,“高!实在是高,能做这种买卖,真是聪明人啊!”
梅姐掩嘴一笑,“这是当然了,而且狠老在鬼市那也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辈分在那摆着呢,据说,除了鬼市老板以外,狠老从不给任何人低头,就连我们家先生见了这老头都得规规矩矩,客客气气的。”
之所以说这老人“奇”,是因为没人知道这老人多大年纪,貌似在所有人的印象之中,这人就一直在住在鬼市,经营着一家书斋。
而且百年来,这老人永远都是一副苍苍暮年,七八十岁的样子,容貌从未有过半点变化。
有传言说,这老人也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古时候的一只老妖,修炼得了人形后,从此住进了鬼市。
当然,这不算最奇的,最为传奇的还是这老人经营的“书斋。”
知古斋,说是一家书斋,其实就是一家专门贩卖情报的地方,和金庸笔下的“江湖百晓生”十分相似。
但更为传奇的是,这老人自打进入鬼市之后,就从未在离开过鬼市半步,也从未派人出去搜集过任何信息,可偏偏这老人却知晓天下大事。
只要有钱,任何信息都可以在这里买到,哪怕是黑进瑞士银行都不是问题。
而且知古斋内藏书无数,上到上古时期的竹简碑刻,下到近现代各类书籍,都能在书斋内找到!
故此,几百年来,狠不凡这个人,也就被人称之为了鬼市十大奇人之一。
当然,想要在他手里买走一点情报的价格,也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
而我们今天要找的,也正是这位老人。
梅姐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笑着解释道:“之前先生在的时候,我曾陪着先生去找过那个老头几次,哎,这个人怎么说呢?反正……反正是个脾气很古怪的人,总是阴沉着脸,感觉要吃人似的。”
“呵,再古怪的人还能有大叔古怪,他这可是真正的臭脾气……”
“小兔崽子,你找揍是不是?我一把岁数了,你拿我开涮?!”三癞子横眉立目。
我哈哈一笑,这老头总说自己一把岁数了,可偏偏还不服老,我怀疑他这是典型的倚老卖老。
“小梅子,那个老头住哪啊?还得走多远?”三癞子有些不耐烦的开口问道。
梅姐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大约……还得两个多小时吧,那个老头性子怪,不喜欢热闹,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隐居在东街,咱们现在才走了南街的一半……”
“一半?!”三癞子脱口惊呼。
不只是他,就连我都愣住了!
虽然我这一路上一直都在打量附近的摊贩,跟逛街似的,看看这看看那,但有梅姐在前面带路,我们三个人自然也从未停下过。
顶多也就是停下来看一眼,然后我就匆匆追了上去。
而我们这一路走来,少说也得走了快一个小时了,按照现在的脚程计算,至少也得有五六公里左右的路程,可饶是如此,也只是走了一半?
这一条南街,到底有多长?
见我们都愣住了,梅姐抿嘴一笑,“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和你们的表情差不多,本以为鬼市就是个市集,没多大的,可事实上,鬼市说是市集,其实就是一座城。”
“一座城?!”这一次,我是真的惊住了,“我的天啊,这鬼市也太牛了吧?说这里是金三角,完全不为过啊!”
“当然了,要不怎么说鬼市是顶尖的势力呢?”梅姐浅浅的笑着,“且不说鬼市手下的阴兵,就说这座城,就知道他们有多富有了。”
是啊!外面的商人不管多有钱,可终究也只是商人,但鬼市却是富有一座城啊!
最要命的是,这座城还不是对所有人开放的,能来到这里的,要么是奇人异士,要么就是达官显贵!
如此,在这里一夜烧光家业也就不难理解了,这都是有钱人之间的交易啊!
而且人家鬼市不但有钱,还养兵,养的还他妈都是阴兵!
嘶,牛掰!这才是真正的牛掰!
梅姐加快了脚步,“二位,咱们还是快走几步吧,鬼市内虽然没有黑白之分,但是外面天亮,鬼市就要散市了,到时候在想办事就找不到人了。”
梅姐如此说,我们两个人便也追了过去。
走了一会,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梅姐,按照你说的,是不是知古斋也没有工人啊?或者是下人什么的?”
“没有,老头脾气怪,不喜欢别人在他身边,知古斋从古至今都是他一个人。”
“额……那我有点想不明白了,这老头就一个人,那凭啥守住一个店的?就不怕别人拿了线索不给钱?”
“对啊,我也没想明白,这老头既然知道天下事,那也肯定拿了人家不少秘密,就没人找他的麻烦?”三癞子也在一旁问道。
梅姐打开扇子,好笑的掩嘴一笑,“我不是已经说了么?这老头可是名副其实的老妖怪,都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你觉得一般人能打的过他么?”
“那也不对啊,他拿了人家那么多秘密,就不怕大家一起群殴他?”三癞子追问道。
“当然不怕了。”梅姐笑的更开心了,“都说他拿了人家的秘密,那人家还怎么找他算账了?而且这老头是真的厉害,古往今来多少事,这老头都门清儿,你找他的麻烦,可能你还没把他怎么样呢,他就把你做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都公之于众了,到时候只怕你自己就变成一个笑话了。”
我笑了,“嚯,这老头干得漂亮了啊!简直是抓住了所有人的命脉!行事坦荡的人,自然不会担心这老头会抓住他们的秘密,也更不必找这老头的麻烦。”
“那些想找老头麻烦的人,也肯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怕这老头抓了他们的把柄,可偏偏越是如此,就越是不敢对老头不客气!”三癞子也在一旁笑了起来,“高!实在是高,能做这种买卖,真是聪明人啊!”
梅姐掩嘴一笑,“这是当然了,而且狠老在鬼市那也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辈分在那摆着呢,据说,除了鬼市老板以外,狠老从不给任何人低头,就连我们家先生见了这老头都得规规矩矩,客客气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