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温如玉不是喊饿么,叶缓归想着不如给他们煮玉米垫垫饥?
    玉米这种东西一旦有成熟的,同一批的会接二连三的成熟。叶缓归提着篮子去玉米地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篮子里装了半篮子玉米棒子。
    剥开外皮翠绿的皮,越往里,皮子的颜色越浅,紧贴着玉米粒的那一层皮子颜色已经和玉米粒的颜色接近了。
    在皮子和玉米粒只见,还有一层须子。玉米粒整整齐齐的排列着,这些须子就卡在玉米粒相连的地方。稍稍一扯就能将大部分的须子扯下来。
    叶缓归三五下就将玉米皮扒下来露出了长满了玉米粒的玉米棒子,他将玉米须须扯了放在旁边道:“玉米须煮水喝对身体好,味道也不错。”
    有人告诉他,煮玉米的时候留最里面一层玉米衣,直接这么煮,吃的时候再扒衣服扯须须比较好。叶缓归试了之后,发现他还是喜欢剥好之后再煮,明明煮好了就能吃的东西,再多一道工序,多麻烦啊!
    剥好的玉米棒子每一根都有半尺长,根部略粗,上端稍稍细一点。有些棒子上的玉米粒一排排整整齐齐,有些则呈现螺旋形,还有的排得就比较敷衍了。
    无论玉米粒怎么排布,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看起来很好吃!
    叶缓归将它们清洗好了后放在了锅里,同时还不忘加上已经清洗过的团成了一团的玉米须。
    看在飘在水面上的嫩玉米,他突然想起了另一种美味的吃法。
    他从锅里又捞了几根玉米棒子出来放在了灶台旁边的碗上,谭渡之问道:“碗里的是要留给招财进宝它们的吗?”
    叶缓归点燃灶膛中的火焰:“不是,我要用这几根玉米做烤玉米吃。”
    煮玉米需要一盏茶的时间才能好,而烤玉米棒子速度就快多了。
    等灶膛中的火焰烧起来之后,叶缓归从灶台中取出了他的火叉。
    火叉是用来挑火控制火焰大小的工具,刚买回来的时候前段还会有一个‘丫’字型的分叉。
    叶缓归家的这根火叉用的时间长了,分叉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留下的就是一根光秃秃的杆子。
    杆子前段有点细,叶缓归取了一根玉米棒根部对准了火叉。只见他稍稍用力,火叉前段就直直的戳到了玉米的梗子中间了。
    火叉已经有温度,当下众人就听见一声轻微的吱吱声从玉米棒上传了出来。
    叶缓归将串着玉米棒的火叉重新伸到了灶膛中,温如玉和谭渡之两立刻将神识投入了灶膛中。
    锅底的火焰燃烧得正旺,叶缓归将玉米悬在明黄色的火焰上。白嫩的玉米在火焰的炙烤下慢慢的发生着变化。
    玉米上的清水被烤干之后,玉米粒渐渐的变成了黄色,黄色再慢慢加深。随着火叉的慢慢转动,玉米粒终于有一部分变成了黑色。细微的爆裂声从玉米粒上传来,细看有几处玉米粒爆出了洁白的米花。
    叶缓归并不着急将玉米棒取出来,等到他闻到一股浓郁的带着温暖气息的甜味从灶膛中溢出时,他才将玉米棒从灶膛中取了出来。
    玉米棒冒着烟,上面有一部分玉米粒外头裹上了一层灰黑,更多的玉米粒则呈现好看的金黄色。
    玉米棒滚烫,叶缓归将玉米棒摁在麦秸上,他取了一把麦秸摁住了玉米棒才将它从火叉上取下来。随后他又从碗里拿了一根玉米棒串在了火叉上。
    烤玉米的味道很香甜,闻着令人食欲大开。但是看着麦秸上面有些烤焦的玉米棒子,温如玉有些纠结了。这能吃吗?看着脏兮兮的。
    他戳了戳谭渡之:“等下你先吃哦。”
    谭渡之瞟了温如玉一眼:“有点出息。”
    等将第二根玉米棒子串在了火叉上炙烤时,叶缓归才有空处理麦秸上的第一根玉米棒。他用麦秸快速的搓着玉米粒表面,等他拿开麦秸时,玉米棒已经从灰头土脸的样子变成了带着一点焦黄的散发着好闻香味的美味了。
    叶缓归将玉米棒掰成了三段,他将最大的一段递给了谭渡之:“给。”中间部分的递给了温如玉:“虽然看起来有些脏,可是真的很好吃!”
    一边说着,他一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属于自己的玉米棒子。一口下去,叶缓归感动得快要哭了:“真好吃!不管什么时候,烤玉米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谭渡之伸出了右手接住了玉米棒,他学着叶缓归的样子啃了一口玉米。玉米粒外焦里嫩,轻轻一咬,‘咔咔’的声音从口中传出,米粒从棒子上脱落下来在牙齿间爆裂开来。
    玉米皮经过烘烤变得焦脆,内里却香糯。香脆中带着玉米本身的甜,谷物燃烧的火焰又给它增加了一丝迷人的烟熏味。
    玉米粒刚到口中,肠胃就迫不及待的等着下一口的到来了。
    温如玉本来觉得他吃个小半截意思意思就算了,结果吃了一口之后他就没停得下来。他是第一个啃完玉米棒子的人,啃完之后他就蹿到了灶膛旁边:“好没好?下一个好没好?”
    叶缓归心痛的瞅了瞅温如玉啃完的玉米棒子:“老温,你好浪费啊。”
    温如玉吃完的玉米棒子上粘着很多玉米肉,玉米粒中间有一小团乳黄色的胚芽,这可是精华中的精华,温如玉只啃了最表面的那一层,胚芽留下了大部分。
    温如玉瞅了瞅叶缓归手里的玉米,只见他啃过的地方会露出灰白色的玉米棒子,这时候就能看到长玉米粒的凹槽了。
    温如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第一次吃没经验,下一个我会好好吃的。”
    正说着第二个玉米棒子好了,叶缓归将玉米擦干净递给温如玉:“不要浪费粮食哦!”
    温如玉果断的接过坐到了一边的椅子上,他斜眼瞟着谭渡之:“你咋还没吃完?”
    谭渡之慢慢的啃着玉米棒:“细嚼慢咽才能品味出更加深刻的滋味。”
    88.清凉模式
    谭渡之说的没错,烤玉米不是吃得越快越好,而是需要细细品味方能感受到玉米的美味。
    他刚接到玉米的时候,玉米还滚烫,到现在玉米已经变得温热,然而口感依然很好。比起烤得颜色金黄的部分,他更喜欢被烤得稍稍带一点焦糊的部分,麦秸搓掉焦糊之后,剩下的部分更加的香糯,每吃一口都是享受。
    谭渡之将属于他的玉米棒子啃完了之后,他斟酌着对叶缓归说道:“我觉得,烤得稍稍焦脆一点,会比较好吃。”
    叶缓归竖起大拇指:“好巧,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当下他就决定下一根玉米烤得稍稍焦一点,而这个时候,温如玉的嘴边已经蹭到了灰黑色。
    他美滋滋的嚼着玉米粒:“好吃。”好好的一个散修大佬,愣是把自己吃成了花脸猫。
    从开始烤玉米开始,厨房门口就围了一圈小动物,就连吉祥都站在厨房的窗户旁边张望。见叶缓归他们吃得香,小动物们纷纷抗议了:“嘤嘤嘤~”
    “昂~”
    “嗷~”
    窗户外的吉祥半张脸都怼到窗户上了,它口水滴滴答答就没停过。
    叶缓归一看它们这样就乐了,他安抚着它们:“不着急啊,锅里的煮玉米很快就好了啊。”
    正如叶缓归所说的那样,厨房中的甜香味越来越浓,玉米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小院。
    等叶缓归将他取出来的几根玉米都烤了之后,锅里的煮玉米也熟了。揭开锅盖一看,只见锅里的玉米从乳白色变成了金黄色,锅里的清水也染上了金色。
    叶缓归取了一个筲箕,他将煮好的玉米一根根的从锅里夹了出来。玉米粒形状饱满,比起烤制的同胞,它们色泽更加诱人。
    锅里煮玉米的水叶缓归也没有浪费,将玉米须捞出来之后,他给谭渡之和温如玉两人一人舀了一大碗。
    金黄色的玉米水闻着香,喝起来微微有些玉米味道,细细一品还有一点点的甜味。这两人正好吃烤玉米有些渴,此时喝上一口,每一根毛孔都舒坦了。
    等筲箕中的玉米变得温热之后,叶缓归捡了三根递给了招财进宝和吉祥。得到玉米的三小只立刻叼着玉米去它们喜欢的地方慢慢啃去了。
    鸭鸭无辜的歪着脑袋看着叶缓归,圆圆的豆眼似乎在问:为什么他们都有,就我没有?
    叶缓归摸了摸鸭鸭的脑袋:“鸭鸭,你吃不了完整的玉米棒子,我给你剥玉米粒吧?”
    鸭鸭开心起来了,它乖乖的趴在地上等叶缓归给它剥玉米粒。直到它吃了大半根玉米,它才站起来晃晃尾巴心满意足的走掉了。
    温如玉乐了:“小叶子家的这几只小动物都成精了,你看看他把它们宠得?这哪里是养动物,这分明是养小孩啊!”
    叶缓归啃着玉米棒笑道:“养了就要负责呀。”而且他特别喜欢小动物向他撒娇,每次看到,心都要化了。
    接下来的几天,玉米就大量成熟了。叶缓归家的餐桌上出现了各种玉米,烤玉米煮玉米都不值一提,什么玉米烙松仁玉米之类的,那才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除去留种的玉米,剩下的嫩玉米就被叶缓归掰下来放在了储物袋中。玉米杆也没浪费,吉祥特别喜欢吃。
    这几天天气不错,叶缓归在家门口的田里陆续点了几种豆子。他留了两亩田专门用来种瓜,白鹭镇上有一种很好吃的甜瓜,往年叶缓归都会种一些,今年家里多了两口人,叶缓归种得更多了。
    四月就下下去的丝瓜和南瓜早已被他从育苗的窝窝里面挪了出来,他在兔笼子和鸡窝附近种了两窝丝瓜,南瓜则被他种在了临近果林的田间地头。
    最近雨水好,南瓜和丝瓜疯长。南瓜已经开出了黄色的碗口那么大的花,丝瓜也爬在了鸡舍旁边的绳子上长出了绿色的小丝瓜。
    除了这些丝瓜,叶缓归的果林中也陆续有果子成熟了。
    五月底六月初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果林子中的樱桃不是叶缓归上辈子吃过的那种又大又红的大樱桃,而是只有小拇指大小的橙黄色的小樱桃。颜色稍微深一点的会甜一些,浅一点的就酸一些。
    树上颜色深的比较少,因为鸟比他勤快。
    每年的樱桃季都是叶缓归意难平的时候,他虽然会在果树上留果子给小鸟,但是小鸟从来不照顾他的心情啊!有时候晚一会儿摘果子,果子就没了啊!
    万般无奈的叶缓归只能借来了小福子,小福子威武的往树杈上一蹲,别说鸟安静了,就连树下觅食的鸡也安静了。
    这段时间叶缓归每天都会去果林子里面摘成熟的樱桃,顺便看看有没有别的果子成熟了。
    温如玉和谭渡之这几天每天都要吃掉好几碗樱桃,幸亏樱桃味道不错,这两才没腻。
    多的樱桃就被他带给福伯和小文哥他们了,叶缓归觉得好东西就是要大家分享才美味啊。
    叶缓归又去摘樱桃了,谭渡之正双手攀着门把手艰难的从轮椅上起身。他臂力惊人,靠着一双手就能将身体给撑起来。
    可是他要锻炼的不是臂力,而是他的双腿。他的双脚浮肿,别说行走,就连站起来都觉得双脚针扎一般的痛。
    福伯说,等再针灸一段时间,他就能尝试着站起来锻炼行走了。可他不想等了。
    眼耳口鼻、五脏六腑、四肢骨骼……这是人从出生开始就能拥有的东西,拥有的时候很多人并不会意识到这有多宝贵,可是一旦失去某一样,在想重新得到,就太难了。
    曾经的谭渡之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像稚童一样渴求着站起来。为此,他宁愿忍受无休止的痛楚。
    将重心中手臂交给双腿的过程是艰难的,双腿站在地上时,要不是他的手一直紧紧的抓着门,他就摔了。
    绵密的疼痛从他的双腿上传来,好像每多走一步,脆弱的筋脉就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断裂开来。
    即便如此,谭渡之依然没有放弃,他手撑着墙壁,一步又一步的走着。他走得很慢,额头上因此浸出了豆大的汗珠。
    他咬着牙看着窗户外,他想要站起来,站在叶缓归身边。接过他手里的农具,背过他背上的背篓。想站得比他高,为他遮风挡雨。
    进宝甩着尾巴看着一步一步慢慢行走的谭渡之,谭渡之对着这只巨大的三花猫露出了一个微笑:“嘘,别告诉他。”
    叶缓归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小半篮的樱桃,樱桃上面还有一只粉白色的桃子。一进门他就招呼谭渡之了:“老谭!桃子开始熟了!”
    他放下篮子转到房间中去,只见谭渡之坐在轮椅上看着窗外。他走过去看看,就见谭渡之的衣衫湿了,他伸手摸了摸谭渡之的额头:“哎呀,怎么热成这样啊?”
    仔细一想,现在快要六月了,立夏早就过了。谭渡之还穿着之前给他做的衣服,不热才有鬼呢!
    叶缓归下了个决定:“要切换清凉模式了!”
    没一会儿,谭渡之见识到了叶缓归的清凉模式是什么样的。
    叶缓归掀开了床上的薄毯露出了下面的褥子,一般人家有一两床褥子就能过冬了,叶缓归不一样,他有三四床褥子。谭渡之刚遇到他的时候,他的床上就垫着三床。
    前几天温度有点高,他就拿走了两床褥子。到了今天,他终于将最后一床褥子抱走了。
    这时候就能看到叶缓归睡的床了,一般人的床铺上铺着的是床板,而叶缓归的床上则没有床板。他的床沿和床框是木头的,在四周的木头上缠着一层种黑色的带子。
    这是一种藤蔓的皮子做成的带子,有一定的弹性,而且也很结实。带子有四指宽,巧手的匠人用这种带子代替了床板。
    上辈子睡医院的硬板床睡得快要吐的叶缓归第一次看到这种床就两眼放光,因此他不惜耗费五两银子定制了一张大大的床。
    叶缓归在带子铺上了一层棕黄色的竹席子,一般的竹席子只能卷起来,叶缓归家的席子却是可以折叠起来的。
    细看席子时就会发现,这床席子是用细小的竹篾一块块的串起来的。光洁的竹篾间隐约可见棕黑色的细线。即便床松软,席子也不会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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