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不用担心,连县令都夸菜好吃,嫂子这回赢定了!”
秦铮在台下陪着薛壮,一边啃着包子一边看着台上的情况。
薛壮面上没什么表情,但是眸子里已经蓄满笑意,低声表扬道:“这次办的不错!”
秦铮得了夸奖却并没有高兴,反倒有些担忧地说:“大哥,孙旭说让咱们最近多加小心,你说会不会是……”
话没说完,秦铮就觉得有人在自己肩上拍了一把。
他下意识地回头,见身后站着个中年男子。
这人满脸的络腮胡子,几乎遮去了大半张脸,一直微低着头,眼帘半垂。
秦臻敢肯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却又觉得有一丝丝莫名的熟悉感。
他皱眉问:“这位大哥,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中年男子冲他做了个手势,示意换个地方说话。
秦铮见状警惕起来,之前孙旭的提醒就已经让他有些草木皆兵,此时见个陌生人来找自己,忍不住怀疑这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秦铮袖中的匕首已经滑入手中,若非周围的人实在太多,此时都已经要架到对方脖子上了。
中年男子没想到秦铮会这样戒备,无奈稍稍侧身,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抬头跟秦铮对视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去。
秦铮被看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一个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顶着一双丹凤眼看过来,这滋味,还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他此时也明白过来,刚才那种莫名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了。
“你小子……”秦铮话没说完,就被对方一把抓住了胳膊。
“我有事找你,换个地方说话。”他说完,也不等秦铮回话,转身钻出人群。
秦铮有些犹豫,俯身小声对薛壮道:“是上回救的那个人。”
“去吧,我这儿不会有事的。”薛壮说罢,见夏月初从台上下来,便摆摆手,示意他快去快回。
秦铮便也闪身出了人群,跟在封七身后,一直追到镇子边缘的树林里,封七才算是停住脚步。
“你神神秘秘的做什么!”看着封七那半吊子的易容术,秦铮简直头疼得要命,“弄成这个样子,比原来还显眼好么!”
“你以为我愿意弄成这样偷偷摸摸回来?”封七翻了个白眼,从怀里掏出个东西,丢到秦铮身上,“我这人虽然没文化,但还是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的。”
秦铮接住他丢过来的东西,发现是叠得四四方方的纸,展开一看,心里顿时一沉。
这是一份官府贴出来的告示,内容是捉拿逃犯。
虽然告示上没有画像,但是其中两个人的描述却与薛壮和自己有六七分相似。
秦铮努力控制着面部的表情,装作漫不经心地将告示丢开道:“你报恩的方法也太奇怪了吧?难不成让我跟你一起去抓逃兵领赏银?”
封七懒洋洋地靠在一棵大树上,嘴里叼着根草棍道:“你的身手不错,一看就是从小正经练过的,不是野路子出身,而且你自己不觉得,但是你跟人交手的时候,会不自觉带出一些当过兵的习惯出来,一般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瞒不过你七爷我的眼睛。”
秦铮面色沉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杀意。
“你这人真没趣,怎么这么不经逗啊!”封七吐掉口中的草棍,抬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我若是贪图那几十两赏银,直接把官府的人带来不就得了,何苦还要冒险偷个告示回来给你看。”
秦铮对封七的话半信半疑,但是想到他之前被人所伤,后来又带伤逃走,估计是在本地得罪了什么惹不起的人。
此时回来还特意做了伪装,应该也是冒着风险的。
如他自己所说,若是为了官府的赏银,的确用不着自己来以身犯险。
秦铮捡起告示,叠好踹进自己怀里道:“多谢!”
封七见他信了自己,顿时笑起来道:“是你先救了我,咱们如今两清了!”
秦铮看着他的模样,一脸痛苦地说:“我先回去了,你也赶紧走吧,别被人看见了。”
封七见状,故意朝他抛了个媚眼道:“帮我给夏姐姐带好,跟她说,我可想她做的饭了。刚才在台子下面看着,口水都要下来了。等回头我把身上的事儿平了之后,再回来找她蹭饭。”
秦铮觉得自己的胃一阵翻腾,刚才吃的包子都快要吐出来了。
“我看你这名儿起的不对,不该叫封七,该叫疯子!”
他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秦铮回到厨艺比试场地的时候,台上的人已经品尝过毛吉和金怡东的四道菜了。
毛吉这人,做饭跟他的外貌一样,都是走粗狂路线的。
山珍就是一整个烤鹿腿,河鲜上了一盆酱炖鱼,荤菜是烧鹿肉,素菜更是简单,拌了一盆老虎菜就端上去了。
金怡东是在南方学徒出身,去年才回来开了仙客来这家酒楼,以清淡雅致的南方菜为主。
做的四道菜分别是人参鸽子汤,茄汁鱼,白切鸡和罗汉斋。
前三个菜做得一般,无功无过,最后一道罗汉斋却是他当年从师父手里学来的压箱底儿手艺,做得还是颇有些水准的,连邓建丰和周衍都夸赞了几句。
此时,曹德秋不紧不慢,终于踩着最后时间线,做完了四道菜。
野鸡炖蘑菇、炸河虾、冰糖肘子和地三鲜,都是全福居的招牌菜。
看着他端着四道菜下来,围观的百姓都忍不住拍手给他加油。
曹德秋也是气定神闲,一副压轴出场的架势,将菜摆在了邓建丰的面前。
小鸡炖蘑菇上面飘着一层黄澄澄的鸡油,河虾和地三鲜都是过油菜,冰糖肘子更是肥腻腻颤巍巍的,泛着一层油亮的光。
不得不说,在七道河镇这么个小地方,曹家的家传手艺还是颇为过硬的,不然全福居也不会一直屹立不倒。
但是,邓建丰之前已经尝了十六道菜了,即便大部分都是浅尝辄止,此时也觉得有七八分饱了。
他看着面前的四道菜,觉得手中的筷子有千斤重,一点儿都不想拿起来。
(未完待续)
秦铮在台下陪着薛壮,一边啃着包子一边看着台上的情况。
薛壮面上没什么表情,但是眸子里已经蓄满笑意,低声表扬道:“这次办的不错!”
秦铮得了夸奖却并没有高兴,反倒有些担忧地说:“大哥,孙旭说让咱们最近多加小心,你说会不会是……”
话没说完,秦铮就觉得有人在自己肩上拍了一把。
他下意识地回头,见身后站着个中年男子。
这人满脸的络腮胡子,几乎遮去了大半张脸,一直微低着头,眼帘半垂。
秦臻敢肯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却又觉得有一丝丝莫名的熟悉感。
他皱眉问:“这位大哥,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中年男子冲他做了个手势,示意换个地方说话。
秦铮见状警惕起来,之前孙旭的提醒就已经让他有些草木皆兵,此时见个陌生人来找自己,忍不住怀疑这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秦铮袖中的匕首已经滑入手中,若非周围的人实在太多,此时都已经要架到对方脖子上了。
中年男子没想到秦铮会这样戒备,无奈稍稍侧身,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抬头跟秦铮对视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去。
秦铮被看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一个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顶着一双丹凤眼看过来,这滋味,还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他此时也明白过来,刚才那种莫名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了。
“你小子……”秦铮话没说完,就被对方一把抓住了胳膊。
“我有事找你,换个地方说话。”他说完,也不等秦铮回话,转身钻出人群。
秦铮有些犹豫,俯身小声对薛壮道:“是上回救的那个人。”
“去吧,我这儿不会有事的。”薛壮说罢,见夏月初从台上下来,便摆摆手,示意他快去快回。
秦铮便也闪身出了人群,跟在封七身后,一直追到镇子边缘的树林里,封七才算是停住脚步。
“你神神秘秘的做什么!”看着封七那半吊子的易容术,秦铮简直头疼得要命,“弄成这个样子,比原来还显眼好么!”
“你以为我愿意弄成这样偷偷摸摸回来?”封七翻了个白眼,从怀里掏出个东西,丢到秦铮身上,“我这人虽然没文化,但还是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的。”
秦铮接住他丢过来的东西,发现是叠得四四方方的纸,展开一看,心里顿时一沉。
这是一份官府贴出来的告示,内容是捉拿逃犯。
虽然告示上没有画像,但是其中两个人的描述却与薛壮和自己有六七分相似。
秦铮努力控制着面部的表情,装作漫不经心地将告示丢开道:“你报恩的方法也太奇怪了吧?难不成让我跟你一起去抓逃兵领赏银?”
封七懒洋洋地靠在一棵大树上,嘴里叼着根草棍道:“你的身手不错,一看就是从小正经练过的,不是野路子出身,而且你自己不觉得,但是你跟人交手的时候,会不自觉带出一些当过兵的习惯出来,一般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瞒不过你七爷我的眼睛。”
秦铮面色沉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杀意。
“你这人真没趣,怎么这么不经逗啊!”封七吐掉口中的草棍,抬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我若是贪图那几十两赏银,直接把官府的人带来不就得了,何苦还要冒险偷个告示回来给你看。”
秦铮对封七的话半信半疑,但是想到他之前被人所伤,后来又带伤逃走,估计是在本地得罪了什么惹不起的人。
此时回来还特意做了伪装,应该也是冒着风险的。
如他自己所说,若是为了官府的赏银,的确用不着自己来以身犯险。
秦铮捡起告示,叠好踹进自己怀里道:“多谢!”
封七见他信了自己,顿时笑起来道:“是你先救了我,咱们如今两清了!”
秦铮看着他的模样,一脸痛苦地说:“我先回去了,你也赶紧走吧,别被人看见了。”
封七见状,故意朝他抛了个媚眼道:“帮我给夏姐姐带好,跟她说,我可想她做的饭了。刚才在台子下面看着,口水都要下来了。等回头我把身上的事儿平了之后,再回来找她蹭饭。”
秦铮觉得自己的胃一阵翻腾,刚才吃的包子都快要吐出来了。
“我看你这名儿起的不对,不该叫封七,该叫疯子!”
他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秦铮回到厨艺比试场地的时候,台上的人已经品尝过毛吉和金怡东的四道菜了。
毛吉这人,做饭跟他的外貌一样,都是走粗狂路线的。
山珍就是一整个烤鹿腿,河鲜上了一盆酱炖鱼,荤菜是烧鹿肉,素菜更是简单,拌了一盆老虎菜就端上去了。
金怡东是在南方学徒出身,去年才回来开了仙客来这家酒楼,以清淡雅致的南方菜为主。
做的四道菜分别是人参鸽子汤,茄汁鱼,白切鸡和罗汉斋。
前三个菜做得一般,无功无过,最后一道罗汉斋却是他当年从师父手里学来的压箱底儿手艺,做得还是颇有些水准的,连邓建丰和周衍都夸赞了几句。
此时,曹德秋不紧不慢,终于踩着最后时间线,做完了四道菜。
野鸡炖蘑菇、炸河虾、冰糖肘子和地三鲜,都是全福居的招牌菜。
看着他端着四道菜下来,围观的百姓都忍不住拍手给他加油。
曹德秋也是气定神闲,一副压轴出场的架势,将菜摆在了邓建丰的面前。
小鸡炖蘑菇上面飘着一层黄澄澄的鸡油,河虾和地三鲜都是过油菜,冰糖肘子更是肥腻腻颤巍巍的,泛着一层油亮的光。
不得不说,在七道河镇这么个小地方,曹家的家传手艺还是颇为过硬的,不然全福居也不会一直屹立不倒。
但是,邓建丰之前已经尝了十六道菜了,即便大部分都是浅尝辄止,此时也觉得有七八分饱了。
他看着面前的四道菜,觉得手中的筷子有千斤重,一点儿都不想拿起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