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周言噌一下的就差蹦起来了:“你们......你们能确定么?”
    “当然能。”小陈道:“今早我们将张三带到警局去的时候,就已经提取了DNA,刚才已经做了比对,100%不可能搞错的。”
    “DNA比对这么快就能搞出来么?”
    “正常来说,应该是需要24小时,但是基础比对,只需要10分钟。剩下的时间,都是用以排除其他干扰项......而张三嘛......结合这个案子的情况来看,肯定就是他的,没跑了。”
    “行吧......”周言点了点头。
    “还有,我们还在装斧子的消防箱上,发现了指纹,也是张三的。”小陈又道。
    “卧槽?!消防箱上还有指纹?”
    周言真的是没招没招的了,这些证据,简直就是摆明了,张三就是凶手啊。
    “好吧,如果还有别的发现,第一时间告诉我。”
    “好的。”
    说完,小陈就又走回人群中了。
    周言把手机再次拿起来,刚扣到耳朵上,就听着对面三哥喊着:“咋地了?咋地了?”
    “额......”周言犹豫了一下:“那个三哥,你要是还不说那毛巾是咋回事,你就等着被枪毙吧。”“???”张三愣了一下:“我怎么就要枪毙了,我真没杀人,再说了,刚才不是还说,争取无期徒刑的么?”
    “无期徒刑是说你只是杀了人,而先奸后杀......那就肯定是枪毙没跑了啊!”
    “先奸后杀?”三哥也是懵了:“怎么又冒出来先奸后杀了啊?!”
    “DNA啊!”周言解释道:“死者的脑袋上,警方检测出了你的DNA。”
    “DNA?”
    “对啊,其实就是你的小蝌蚪!”
    “......”三哥一下子傻了,他自然是明白【小蝌蚪】是个什么玩意,所以,一秒钟之后:“不可能啊!我只是打了个飞机而已,怎么可能跑到死者的脑袋上去啊!”
    “打飞机?!”周言直接就抓住了重点:“你拿什么打的,手?还是别的什么玩意。”
    哎,咱有一说一,这种事情,在其他人的面前去讨论,真的是尴尬的要死,特别还是两个大男人,哦对了,张三旁边还围着一群警察呢。
    但是此情此景之下,不讨论也是不行了。
    张三咬着牙:“我......我用的毛巾。”
    “就是旅店的毛巾么?”周言还追问道。
    “是的。”张三回答:“我还在上面涂了一厚层的润肤乳,这润肤乳也是旅店的。”
    张三就说着,旁边的一圈警察就听着,哎,咱三哥感觉自己都快要社会性死亡了。
    “那你打完飞机呢?”周言还加了把劲,继续追问道。
    “我......我......”张三的脸啊,真的是没法要了,不过小命要紧,他只能回答道:“我把毛巾藏到消防箱里了。”
    “消防箱?”
    “是的。”三哥回答道:“我当时撸完,那毛巾上又是润肤乳,又是我的......咳咳,反正就是已经没法要了,我觉得,就这么放在房间里,实在是有点恶心,被保洁的人发现了,说不定还得扣我几十块钱的毛巾钱。
    所以,我就索性的,想要把毛巾藏起来。
    那之后,我就出屋了,并且在楼梯间里,发现了个消防箱。
    我就赶紧把毛巾塞到里面。”
    张三哥这么说着。
    虽然很丢人,但是这一番话,也真的就能稍稍的,洗脱一下张三哥的嫌疑了。
    那么......这个毛巾被塞到了消防箱里,那凶手拿消防斧的时候,自然就可以将毛巾一起拿走。
    周言稍稍的在脑子里梳理了一下这个脑回路,就对着手机道:“好了,这些证词已经足够了,如果你真的没杀人的话,我保证,没有人能够冤枉你,也没有人能够嫁祸你。”
    周言说完,电话那边也立刻传来了一连串的感激之词,但是周言也没工夫听,就挂断了电话。
    现在,解决了小蝌蚪的问题,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问了。
    谁是凶手。
    凶手是用了什么办法,在电梯里,砍掉了死者的脑袋的。
    周言闭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发现依旧没有头绪,只得再次翻开书。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还没有看完,所以现在继续看。
    【我还是■■:去找胡一统,这一切最不违和的就是胡一统。
    但倘若张三真的用完毛巾丢掉了,那最后可能随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当酒店保洁的胡一统。
    而且借着打扫房间的由头,可以出入各个房间并且毫无违和感,这就有了先决条件。
    不过如何在短时间内直接断头,这个手法我还没想通,总之我们的原则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调查一下胡一统的社会背景】
    “嗯......的确,如果是胡一统的话,他的作案条件是最充足的,因为他可以随便出入任何房间,但是这个杀人手法,实在是很难搞啊。”
    【20171101185545412:关键是为什么?】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周言皱了皱眉:“是在问,凶手为什么要砍头么?当然是为了杀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对啊,为什么要砍掉脑袋?
    如果只是为了杀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干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
    还要砍掉对方的头?要知道,砍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而且,看凶手前前后后的忙活,很显然,他是有一定的准备时间的,那么既然这样,他完全有时间去买个小刀啊之类的东西的。
    这方便又好带,往脖子里一捅,不是比抡斧子砍容易多了,死的也不慢啊。
    所以......为什么凶手非要用极其不方便的【斧子】呢?
    头也是......为什么要扔到对面楼顶上去。
    就放在电梯里还能咋地,难道还怕死者开口指认杀人凶手么?
    难道是凶手知道,那毛巾上黏糊糊的东西是什么,所以为了嫁祸三哥,才非要弄出这么多事情的么?
    也不对啊,如果要嫁祸,你就把毛巾上的东西,往死者身上蹭一蹭就好了嘛,用不着非得砍脑袋啊。
    周言就这么想着,想着......渐渐地,他混僵僵的脑子似乎想到了什么。
    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了笔记上的一条留言......
    【洛安澜:10点了,建国与富贵开的房间,到了三小时。入住天数从‘半天’变成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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