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对面的男生,一刻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哥。
因为大病初愈而慢悠悠地举起勺子喝粥,粥烫到嘴不高兴地皱眉,察觉被人偷看后,勺子偏移路线磕在了嘴边糊上一层米粥的迷糊样子,都被我看在眼里。说实话,他的百态,不管美丑,我照单全收,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我赶紧把托腮的肉麻动作撤回,抽了几张纸巾,左手捏着他左腮的软肉和下颚骨,右手将米粥轻轻拭去。像母亲照顾小孩子似的。
哥不知道我会亲自帮他擦拭,愣了几秒想要偏头躲开,我已经把纸团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坐回座位继续托腮看着他。
哥拿着勺子吃也是,不吃也是,问我,“高虹,你受什么刺激了,正常点行不行?”又一口闷了那碗小米粥,递给我,“帮我洗一下,不用谢。”
说罢去了他自己的卧室。
我进到厨房,背对门口,像往常那样将沾有些许米粥的瓷勺含入嘴里——即使上面有哥的口水也没什么不同,无色无味,我却全身颤栗,心窝再次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请别怀疑我是一个喜欢偷吃别人唾液的变态,这种痴汉行为我仅仅针对我哥而已。
追溯根源,我和他从小就泾渭分明,一个万年学渣,一个万年学霸,当然,学渣注定非我莫属。
毕竟妈的紧箍咒式唠叨令我发自灵魂地害怕,所以每次考试前我都要拿着习题装模作样问一下哥,问问题为次要,主要还是对着哥顶礼膜拜一番,以满足中二少女信仰神明诚意供奉的念想,接着他会好气又好笑地站在原地瞧我双手合十对他躬身礼拜,说,“与其对着我拜,还不如好好复习来的实在,你看你哪次拜拜我就考及格了,妈跟你说了好多次……”
我便不耐烦地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谁叫我都养成习惯了呢……哎哥你有没有不穿的外套借我一件呗,我的都洗掉了……”
于是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转移话题,厚着脸皮顺走了哥的一件灰色外套和t恤——假若遇到意外情况拜不了本人,我还可以沾点学神之气。
我觉得我看哥的眼神差不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的。
以前从没发现哥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直到某天穿着哥的外套去上学,一整日里衣服上那股香味像钩子一样,时不时就会勾引我的鼻子一下,朝我心口挠痒。
明明是很正常的洗衣粉味,却混着不知是香水味还是哥的体香,两种味道相互交缠,突然就摄人心魂了起来,比迷魂香还迷魂,总让我沉溺其中,情不自禁想这件外套的主人。
哦,妹妹胡思乱想,想到哥哥本来没什么奇怪的,而且哥还只是我万千思绪里的一小部分。
记忆中我五六七八岁前只知道哥叫哥,五六七八岁后哥突然有了名字叫高瓒,念起来好听写出来好看——为哥自豪一小会儿;其二,哥一直帅得鹤立鸡群(呸)——继续为哥自豪;其叁,哥在学习与兴趣爱好方面双管齐下,搞得都很好——该羡慕嫉妒恨了……
最后总结一下,作为他妹,哥对我和对其他人理应不同,比如会更耐心地跟我说话讲题,吃饭写作业时不需要避嫌就可以和我坐得很近,他的同学们能接触到在学校里穿校服的他,却接触不到在家里穿睡衣的他……想到这些,我的心就跟气球似的膨胀上了天……随后迅速瘪掉。
谁叫我是高瓒他妹,妹妹的身份带来无限可能,也杜绝了无限可能。
话又说回来,其实起初我并非如此痴汉,但自从被哥衣服上的清香吸引后,我愿意再靠近他一点……本来想问问他是不是用了什么香水,后来老是忘记,才惊觉我仅仅是单纯地想要离哥更近点而已。
出现这种奇特现象时,我和哥恰恰步入了青春期,而哥大我一岁。
周围的同龄人开始春心萌动,尝试着谈恋爱。他们除了下课形影不离之外,放学也暗戳戳地牵手同行,一起回家。
我和哥也一起回家,但我明白我和哥并没有谈恋爱,更不可能像其他小情侣一样与哥十指相扣,顶多在过马路时,哥会拉着我的手腕,两人保持在半米的距离内,聊起天来他会拍拍我的头或者手搭在我肩上罢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如果小情侣们结伴回家遇到某一方搞突袭的父母,只能鸟作兽状狼狈逃跑。我和哥则可以一直光明正大地走到家门口。
我认为小情侣肯定会很羡慕我们兄妹俩,我却反过来羡慕他们。羡慕他们能躲在校园的小树林里接吻。
兄妹十指相扣都有点不对劲,何况接吻。故每次哥低头帮我系红领巾,我想抬头亲亲他的嘴巴,都以不符合道德伦常而忍住了。
十二叁岁的年纪,一方愿望在现实里得不到纾解,我便将我的无限哀愁寄托给了言情小说。沉迷小说的我总算知道接吻有很多种方式类别,什么蜻蜓点水啦、法式舌吻啦……最适合我这种心思隐晦的当属间接接吻——无需当事人知晓就能满足我的变态心愿。
后来网上流行一句话——傻逼都喜欢在死亡边缘反复横跳,大概说的就是我了吧。总在自以为暧昧的边缘反复试探的傻逼。
有了方向指引,实施起来并不困难,困难的只有横在我眼前的巨大心理障碍。毕竟谁会闲着无事去舔别人用过的水杯杯沿啊?好在我没有完全对某些神奇小说偏听偏信,只是在哥喝过水后趁他不注意,用他嘴接触过的地方接着喝一口水,仅此而已。
伟大的网友再次预言,有些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旦我突破了零的防线和心理障碍,贪得无厌与乐此不疲就会永远伴在我身边。
前几日哥发高烧,我的间接kiss计划被搁置了,心想病患的口水可不能乱吃,把自己赔进去了得不偿失,况且我非常享受照顾哥的过程,若我也病倒了,爸妈都忙着上班,谁给他配药吃啊?
画面回到最开始,我将沾有哥口水的瓷勺含入嘴里饮鸩止渴,打算洗掉碗就去小眯一会儿。结果瓷勺摔在地上四分五裂,哥闻声赶来,无奈叹气,“高虹,你怎么这么笨啊!”
“别用手捡。”他递给我扫帚,揉了揉我的头,“笨蛋高虹,下次注意点,家里还有四把勺子,你摔完四次以后就别想用勺喝汤了。”
“哦哦哦……知道了,你好烦啊!”我拿下他的手,借机感受了一下他手上的温度,是正常人的体温,挺暖和的,我摸着他皮肤的时间就长了一点,又咋咋呼呼装模作样地拍开。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哥。
因为大病初愈而慢悠悠地举起勺子喝粥,粥烫到嘴不高兴地皱眉,察觉被人偷看后,勺子偏移路线磕在了嘴边糊上一层米粥的迷糊样子,都被我看在眼里。说实话,他的百态,不管美丑,我照单全收,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我赶紧把托腮的肉麻动作撤回,抽了几张纸巾,左手捏着他左腮的软肉和下颚骨,右手将米粥轻轻拭去。像母亲照顾小孩子似的。
哥不知道我会亲自帮他擦拭,愣了几秒想要偏头躲开,我已经把纸团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坐回座位继续托腮看着他。
哥拿着勺子吃也是,不吃也是,问我,“高虹,你受什么刺激了,正常点行不行?”又一口闷了那碗小米粥,递给我,“帮我洗一下,不用谢。”
说罢去了他自己的卧室。
我进到厨房,背对门口,像往常那样将沾有些许米粥的瓷勺含入嘴里——即使上面有哥的口水也没什么不同,无色无味,我却全身颤栗,心窝再次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请别怀疑我是一个喜欢偷吃别人唾液的变态,这种痴汉行为我仅仅针对我哥而已。
追溯根源,我和他从小就泾渭分明,一个万年学渣,一个万年学霸,当然,学渣注定非我莫属。
毕竟妈的紧箍咒式唠叨令我发自灵魂地害怕,所以每次考试前我都要拿着习题装模作样问一下哥,问问题为次要,主要还是对着哥顶礼膜拜一番,以满足中二少女信仰神明诚意供奉的念想,接着他会好气又好笑地站在原地瞧我双手合十对他躬身礼拜,说,“与其对着我拜,还不如好好复习来的实在,你看你哪次拜拜我就考及格了,妈跟你说了好多次……”
我便不耐烦地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谁叫我都养成习惯了呢……哎哥你有没有不穿的外套借我一件呗,我的都洗掉了……”
于是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转移话题,厚着脸皮顺走了哥的一件灰色外套和t恤——假若遇到意外情况拜不了本人,我还可以沾点学神之气。
我觉得我看哥的眼神差不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的。
以前从没发现哥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直到某天穿着哥的外套去上学,一整日里衣服上那股香味像钩子一样,时不时就会勾引我的鼻子一下,朝我心口挠痒。
明明是很正常的洗衣粉味,却混着不知是香水味还是哥的体香,两种味道相互交缠,突然就摄人心魂了起来,比迷魂香还迷魂,总让我沉溺其中,情不自禁想这件外套的主人。
哦,妹妹胡思乱想,想到哥哥本来没什么奇怪的,而且哥还只是我万千思绪里的一小部分。
记忆中我五六七八岁前只知道哥叫哥,五六七八岁后哥突然有了名字叫高瓒,念起来好听写出来好看——为哥自豪一小会儿;其二,哥一直帅得鹤立鸡群(呸)——继续为哥自豪;其叁,哥在学习与兴趣爱好方面双管齐下,搞得都很好——该羡慕嫉妒恨了……
最后总结一下,作为他妹,哥对我和对其他人理应不同,比如会更耐心地跟我说话讲题,吃饭写作业时不需要避嫌就可以和我坐得很近,他的同学们能接触到在学校里穿校服的他,却接触不到在家里穿睡衣的他……想到这些,我的心就跟气球似的膨胀上了天……随后迅速瘪掉。
谁叫我是高瓒他妹,妹妹的身份带来无限可能,也杜绝了无限可能。
话又说回来,其实起初我并非如此痴汉,但自从被哥衣服上的清香吸引后,我愿意再靠近他一点……本来想问问他是不是用了什么香水,后来老是忘记,才惊觉我仅仅是单纯地想要离哥更近点而已。
出现这种奇特现象时,我和哥恰恰步入了青春期,而哥大我一岁。
周围的同龄人开始春心萌动,尝试着谈恋爱。他们除了下课形影不离之外,放学也暗戳戳地牵手同行,一起回家。
我和哥也一起回家,但我明白我和哥并没有谈恋爱,更不可能像其他小情侣一样与哥十指相扣,顶多在过马路时,哥会拉着我的手腕,两人保持在半米的距离内,聊起天来他会拍拍我的头或者手搭在我肩上罢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如果小情侣们结伴回家遇到某一方搞突袭的父母,只能鸟作兽状狼狈逃跑。我和哥则可以一直光明正大地走到家门口。
我认为小情侣肯定会很羡慕我们兄妹俩,我却反过来羡慕他们。羡慕他们能躲在校园的小树林里接吻。
兄妹十指相扣都有点不对劲,何况接吻。故每次哥低头帮我系红领巾,我想抬头亲亲他的嘴巴,都以不符合道德伦常而忍住了。
十二叁岁的年纪,一方愿望在现实里得不到纾解,我便将我的无限哀愁寄托给了言情小说。沉迷小说的我总算知道接吻有很多种方式类别,什么蜻蜓点水啦、法式舌吻啦……最适合我这种心思隐晦的当属间接接吻——无需当事人知晓就能满足我的变态心愿。
后来网上流行一句话——傻逼都喜欢在死亡边缘反复横跳,大概说的就是我了吧。总在自以为暧昧的边缘反复试探的傻逼。
有了方向指引,实施起来并不困难,困难的只有横在我眼前的巨大心理障碍。毕竟谁会闲着无事去舔别人用过的水杯杯沿啊?好在我没有完全对某些神奇小说偏听偏信,只是在哥喝过水后趁他不注意,用他嘴接触过的地方接着喝一口水,仅此而已。
伟大的网友再次预言,有些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旦我突破了零的防线和心理障碍,贪得无厌与乐此不疲就会永远伴在我身边。
前几日哥发高烧,我的间接kiss计划被搁置了,心想病患的口水可不能乱吃,把自己赔进去了得不偿失,况且我非常享受照顾哥的过程,若我也病倒了,爸妈都忙着上班,谁给他配药吃啊?
画面回到最开始,我将沾有哥口水的瓷勺含入嘴里饮鸩止渴,打算洗掉碗就去小眯一会儿。结果瓷勺摔在地上四分五裂,哥闻声赶来,无奈叹气,“高虹,你怎么这么笨啊!”
“别用手捡。”他递给我扫帚,揉了揉我的头,“笨蛋高虹,下次注意点,家里还有四把勺子,你摔完四次以后就别想用勺喝汤了。”
“哦哦哦……知道了,你好烦啊!”我拿下他的手,借机感受了一下他手上的温度,是正常人的体温,挺暖和的,我摸着他皮肤的时间就长了一点,又咋咋呼呼装模作样地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