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我……”
“黑司靳。”
“什么?”郑央睁大眼睛再次看向他。
“我叫黑司靳。”他的声音低沉好听,说话简单利落,“你不姓沈也没关系,现在最重要的是你生病了,需要好好休息。”
无论她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沈家,现在不愿意承认身份也罢,反正她现在是落在了自己手中。他不会逼她,但是他会好好地把握下一步该怎么做。
郑央离开他的大手,坐在床边,脸色依然苍白,“黑先生……你为什么要帮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司靳眼眸暗沉了下去,闪过一道幽光,“这里是我的地方,帮你是因为你现在需要帮助。”
简单的两句话让郑央忽然心底酸涩得发疼。没错,她现在很落魄,很可怜,匆忙从家里逃了出来,现在没有地方可以去。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心的人。”她抬起头,吸吸发酸的鼻子,眼眶发红地望着他。
黑司靳轻轻地勾起唇角,有些冷傲有些嘲讽。她是第一个说他好心的人,女人果然很无知,想不到“忆丰”集团留学归国的千金也这么无知。
“你先在这里住着,有什么跟玉嫂说就是。”黑司靳其实心情不错,但他很少笑,说话也常给人冷漠的感觉。
但郑央的眼里看不到这些,她觉得他的笑让人感觉温暖,就算是认错了人,他依然是个大好人。
**
黑司靳离开房间后,郑央躺在床上发了好久的呆。
突然想到了什么,她连忙下床找自己的背包,玉嫂进来便看她在四处寻找什么。
“沈小姐是在这个吗?”
“噢……”郑央接过包包,着急地拉开拉链查看里面的东西,越看脸色越白。
玉嫂解释道:“昨夜沈小姐进来时,背包已经湿透了,所以我帮沈小姐整理了一下。包里的东西都已经烘干了,只有手机……好像泡了水,不能用了。”
“谢谢你,玉嫂……”郑央终于找到那张妈妈留下的唯一的照片,捧在手里,眼泪差点落了下来。
黑司靳一早看望过她后,就赶着去公司了。
郑央说不清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失望,她趁玉嫂离开的时候在客厅拨了个电话。
拨出脑海里唯一记得的电话号码,屏住呼吸等待着那头的回答。
几声嘟嘟清音之后,好朋友昕兰异常焦灼的声音响了起来。
“老天!央央,你现在在哪里?我听说你爸赌输了要把你卖进夜总会,是不是真的?你知不知道昨天你爸找了你一整天,晚上你家还来了好几个凶神恶煞的人,把东西都给砸了!”
“我没事,现在……住在一个好心的阿姨家。”
“听好,反正你现在不要回来,那些人还在你家守着呢!”昕兰劈里啪啦地说着,忽然又转移话题,“那个该死的向铭顺是不是跟你分手了?我昨天看到他跟一个恶俗的女人走在一起……”
郑央咬着唇,无法否认昕兰说的每一句都是事实。
被男朋友恶意抛弃,心情低落地回到家,还被赌鬼父亲逼着卖出去……她才匆忙地抓起背包从窗户里跳了出来。
“我爸他还好吧?”郑央迟疑着问。
“呸,你还当他是你爸啊!祸害遗千年,你爸不会死的啦!”昕兰是郑央的邻居兼老同学,对她家的状况十分了解,一提到她那赌鬼爸爸,昕兰比自己的事还气愤,“好了好了,你爸好像又上我家来问你的消息了。你千万别回来啊!等我给你电话。拜!”
她暂时不能回家,否则爸爸正在火头上,说不定就会挨上一阵毒打再被卖出去……
每次爸爸的皮带抽在背上的时候,郑央都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从她懂事起,便没见过妈妈,无意中在旧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女人的照片,某次爸爸喝醉后咆哮着吼出照片上的女人就是妈妈。
从那以后,那张照片成为她最珍贵的宝贝。
尽管爸爸有很多恶习,但当他赌钱赢了的时候,会兴奋地大喊“女儿,老爸请你去搓一顿!”,然后咧着嘴哼着跑调的歌拉她去泡馆子。那时候,爸爸会眉飞色舞地讲起自己年轻时的英勇,会豪爽地哈哈大笑……
郑央总是默默注视着爸爸,体会着那难得的微小的暖意,爸爸毕竟还是爸爸,她永远不可能抛弃……
在黑司靳的别墅住着,转眼已过去三天。
三天,黑司靳没有出现,郑央一面好奇地熟悉着这豪华的屋子,一面又担心着爸爸的情况。
玉嫂是个很和蔼的中年妇女,每天把她当成千金大小姐一样尊敬。
“沈小姐”这个称呼玉嫂一直坚持着如此称呼,就算郑央坚持请她叫自己“央央”,她也笑呵呵地不改,因为这是黑司靳吩咐的。“沈小姐”到底是谁?全名是什么?为什么黑司靳花费心思将她带回家,却又连续三天不闻不问呢?
渐渐地,郑央从玉嫂的口里知道不少关于黑司靳的事。
“沈小姐,先生平日都很忙,他是‘利恒’集团的副总裁,每天都要处理好多业务。‘利恒’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除了老爷以前将江山打得稳固,大部分功劳还得属于先生。先生接手这六年,‘利恒’发展迅猛,产业比以前扩展了好几倍呢!可惜……”玉嫂只要提到黑司靳,语气里总掩饰不住欣赏夸赞,可是最后一句话的转折,让郑央敏锐地感觉到一种心疼与无奈。
“可惜什么?”郑央忍不住好奇地问。
“可惜……先生那么有能力,却始终不讨老爷喜欢……”玉嫂话说到一半,后面再也不愿意继续。
郑央明白,也没执着地再追问。以前她也听过“利恒”,这几年靠着自己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前段日子四处找工作的时候,在商业报纸上有看过关于“利恒”的报道,真的非常了不起。
只是,她绝对没想到一个月后的今天,自己竟然能认识“利恒”年轻的副总裁,还能够住在他的别墅里……
这个阴错阳差却又逼不得已继续下去的谎言,到底要持续要什么时候?
这天,郑央刚下楼,一眼就看到宽敞的客厅里站着个挺拔帅气的男人。
不是黑司靳。
她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男人已经转头看见了她。
那个是极为漂亮的男人,深邃狭长的眼眸充满惊异,目光像雷达一样上下将她扫描了好几遍,然后极有兴趣地勾起了唇。
“黑司靳。”
“什么?”郑央睁大眼睛再次看向他。
“我叫黑司靳。”他的声音低沉好听,说话简单利落,“你不姓沈也没关系,现在最重要的是你生病了,需要好好休息。”
无论她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沈家,现在不愿意承认身份也罢,反正她现在是落在了自己手中。他不会逼她,但是他会好好地把握下一步该怎么做。
郑央离开他的大手,坐在床边,脸色依然苍白,“黑先生……你为什么要帮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司靳眼眸暗沉了下去,闪过一道幽光,“这里是我的地方,帮你是因为你现在需要帮助。”
简单的两句话让郑央忽然心底酸涩得发疼。没错,她现在很落魄,很可怜,匆忙从家里逃了出来,现在没有地方可以去。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心的人。”她抬起头,吸吸发酸的鼻子,眼眶发红地望着他。
黑司靳轻轻地勾起唇角,有些冷傲有些嘲讽。她是第一个说他好心的人,女人果然很无知,想不到“忆丰”集团留学归国的千金也这么无知。
“你先在这里住着,有什么跟玉嫂说就是。”黑司靳其实心情不错,但他很少笑,说话也常给人冷漠的感觉。
但郑央的眼里看不到这些,她觉得他的笑让人感觉温暖,就算是认错了人,他依然是个大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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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司靳离开房间后,郑央躺在床上发了好久的呆。
突然想到了什么,她连忙下床找自己的背包,玉嫂进来便看她在四处寻找什么。
“沈小姐是在这个吗?”
“噢……”郑央接过包包,着急地拉开拉链查看里面的东西,越看脸色越白。
玉嫂解释道:“昨夜沈小姐进来时,背包已经湿透了,所以我帮沈小姐整理了一下。包里的东西都已经烘干了,只有手机……好像泡了水,不能用了。”
“谢谢你,玉嫂……”郑央终于找到那张妈妈留下的唯一的照片,捧在手里,眼泪差点落了下来。
黑司靳一早看望过她后,就赶着去公司了。
郑央说不清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失望,她趁玉嫂离开的时候在客厅拨了个电话。
拨出脑海里唯一记得的电话号码,屏住呼吸等待着那头的回答。
几声嘟嘟清音之后,好朋友昕兰异常焦灼的声音响了起来。
“老天!央央,你现在在哪里?我听说你爸赌输了要把你卖进夜总会,是不是真的?你知不知道昨天你爸找了你一整天,晚上你家还来了好几个凶神恶煞的人,把东西都给砸了!”
“我没事,现在……住在一个好心的阿姨家。”
“听好,反正你现在不要回来,那些人还在你家守着呢!”昕兰劈里啪啦地说着,忽然又转移话题,“那个该死的向铭顺是不是跟你分手了?我昨天看到他跟一个恶俗的女人走在一起……”
郑央咬着唇,无法否认昕兰说的每一句都是事实。
被男朋友恶意抛弃,心情低落地回到家,还被赌鬼父亲逼着卖出去……她才匆忙地抓起背包从窗户里跳了出来。
“我爸他还好吧?”郑央迟疑着问。
“呸,你还当他是你爸啊!祸害遗千年,你爸不会死的啦!”昕兰是郑央的邻居兼老同学,对她家的状况十分了解,一提到她那赌鬼爸爸,昕兰比自己的事还气愤,“好了好了,你爸好像又上我家来问你的消息了。你千万别回来啊!等我给你电话。拜!”
她暂时不能回家,否则爸爸正在火头上,说不定就会挨上一阵毒打再被卖出去……
每次爸爸的皮带抽在背上的时候,郑央都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从她懂事起,便没见过妈妈,无意中在旧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女人的照片,某次爸爸喝醉后咆哮着吼出照片上的女人就是妈妈。
从那以后,那张照片成为她最珍贵的宝贝。
尽管爸爸有很多恶习,但当他赌钱赢了的时候,会兴奋地大喊“女儿,老爸请你去搓一顿!”,然后咧着嘴哼着跑调的歌拉她去泡馆子。那时候,爸爸会眉飞色舞地讲起自己年轻时的英勇,会豪爽地哈哈大笑……
郑央总是默默注视着爸爸,体会着那难得的微小的暖意,爸爸毕竟还是爸爸,她永远不可能抛弃……
在黑司靳的别墅住着,转眼已过去三天。
三天,黑司靳没有出现,郑央一面好奇地熟悉着这豪华的屋子,一面又担心着爸爸的情况。
玉嫂是个很和蔼的中年妇女,每天把她当成千金大小姐一样尊敬。
“沈小姐”这个称呼玉嫂一直坚持着如此称呼,就算郑央坚持请她叫自己“央央”,她也笑呵呵地不改,因为这是黑司靳吩咐的。“沈小姐”到底是谁?全名是什么?为什么黑司靳花费心思将她带回家,却又连续三天不闻不问呢?
渐渐地,郑央从玉嫂的口里知道不少关于黑司靳的事。
“沈小姐,先生平日都很忙,他是‘利恒’集团的副总裁,每天都要处理好多业务。‘利恒’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除了老爷以前将江山打得稳固,大部分功劳还得属于先生。先生接手这六年,‘利恒’发展迅猛,产业比以前扩展了好几倍呢!可惜……”玉嫂只要提到黑司靳,语气里总掩饰不住欣赏夸赞,可是最后一句话的转折,让郑央敏锐地感觉到一种心疼与无奈。
“可惜什么?”郑央忍不住好奇地问。
“可惜……先生那么有能力,却始终不讨老爷喜欢……”玉嫂话说到一半,后面再也不愿意继续。
郑央明白,也没执着地再追问。以前她也听过“利恒”,这几年靠着自己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前段日子四处找工作的时候,在商业报纸上有看过关于“利恒”的报道,真的非常了不起。
只是,她绝对没想到一个月后的今天,自己竟然能认识“利恒”年轻的副总裁,还能够住在他的别墅里……
这个阴错阳差却又逼不得已继续下去的谎言,到底要持续要什么时候?
这天,郑央刚下楼,一眼就看到宽敞的客厅里站着个挺拔帅气的男人。
不是黑司靳。
她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男人已经转头看见了她。
那个是极为漂亮的男人,深邃狭长的眼眸充满惊异,目光像雷达一样上下将她扫描了好几遍,然后极有兴趣地勾起了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