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的战场经验非常丰富,战斗进行的同时,有专门的巴牙喇充任侦察兵,视线所及范围内,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远处大股人马靠近很快就被发现了。
巴牙喇纛章京禀报:“主子,有大股人马靠近,看样子和这小股明军是一伙的。”
豪格的眼力不错,在马背上眺望了一番,看出这些人和被围住的小股明军是同样的装扮,估计是来救援同伙的。
他冷冷一笑:“看样子是来救人的。传令给塔克谭,把那剩余的百来人困住,围而不攻,留下他们的性命,我要用这些人来引他们的主力上钩。”
“主子,这些明军也不是傻子,会轻易上钩吗?”
“正因为不是傻子,才会上钩。”豪格用看猎物的眼神盯着对面的陆战队主力,“他们没看到同伙被围住也就罢了,既然看见了,如果见死不救,会严重挫伤士气,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些人是必须救的,否则人心涣散,这后面的仗他们也不必打了。”
巴牙喇纛章京明白了。“属下懂了,关键就在于这小股明军的生死。如果咱们把他们干脆利落地杀了,那明军主力也就有了不来救援的借口,只要困住他们暂时不杀,明军主力就不得不来救,否则对士气打击太大——眼看着同伙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却不出手相救,谁还愿意替他们卖命?”
“正是如此,这是阳谋。”豪格脸色浮现出一丝得意,“明知道是坑,他们还得闭着眼睛往下跳。传我命令,队伍散开,假意围困这小股明军,慢慢靠近其主力后,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记住,不能冲得太早,免得打草惊蛇。”
此时陆战队主力离战场还有不短的距离,如果现在就开始冲锋,就会吓跑对方。虽然骑兵追逐步兵有很大的速度优势,但是豪格不希望演变成一场马拉松似的追逐战,而是想把对方吸引过来,毕其功于一役,这样才能让战果最大化。毕竟对方人数也不算少,估计有两千来人,四面八方乱跑一气的话,这边数千骑兵很难在追逐过程将其聚歼。
要么就不打,要打就打场漂亮仗,豪格心想。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如果这支明军与击败阿济格、阿巴泰的明军是来自同一个军镇,那么只要干净利索地将这两千人彻底吃掉,一下就把两个以战功著称的叔伯比下去了,豪格的声望就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成为皇位继承人的希望又多了一分。
虽然贵为皇长子,但是豪格的心里并不踏实。皇太极迟迟没有表露过将豪格作为储君培养的意思,而多尔衮这几年声名鹊起,拥有两白旗的支持,还执掌吏部,这让心高气傲的豪格心里很是不安。用强劲的对手证明自己的实力,也算一种曲线救国的策略,可以隐晦地向皇阿玛和其他权贵表达——看,把阿济格和阿巴泰打得落花流水的明军如今被我踩在脚下。大清以骑射定天下,选择我为继承人,不会错的。
陆战队在向前运动的过程中,发现了前方战场的微妙变化。
博尔忽用望远镜观察,发现原本岌岌可危的小队面临的压力忽然减轻了。海螺声响起,绞杀在一起的双方脱离了接触,鞑子后退、上马,然后撤出线膛枪的有效射程外,远远地围成一个大圈,不攻也不撤。
几乎要全军覆没的士兵们松了一口气,鞑子肉搏很凶残,而且人数远远多于自己,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后撤,反正暂时是安全了。不过他们也跑不掉,包围的鞑子越来越多,四面八方都被围住,突围完全不可能,两条腿再厉害也跑不过四条腿的马。
博尔忽眼睛眯了起来,盯着正蓝旗下的豪格,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想用计逼我不得不救,让我上钩?那就试试看,到底是谁上钩?”
陆战队前进到离战场五百步左右的距离就停下了,就地装填弹药,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发射步骤。
豪格就像一个围捕猎物的猎人,眼里冒出了贪婪的光,对左右吩咐道:“传令下去,慢慢靠近,不要吓到他们,等到了几百步的距离后就开始冲锋,务必一击得手,全歼这伙明军。”
几千马甲控制战马慢悠悠地碎步小跑,像是毫不在意几百步开外的陆战队。而陆战队的士兵们好整以暇地装填弹药,镇定得像是平日的射击训练,一点也不慌乱。双方各怀心思,战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气氛。
率先打破平静的是清军。估摸着对方已经很难跑出战马的冲锋范围,清军大军忽然启动,几千马甲打了鸡血一般卖力冲锋,卷起滚滚烟尘,扑向了陆战队。
隆隆的蹄声中,仿佛大地都在颤抖。冷兵器时代,不管什么情况下,骑兵的冲锋都是不可忽视的存在,如果是普通的步兵,面对精锐的八旗骑兵,一个来回就足以崩溃。
但博尔忽不慌不忙,盯着对面,估算前锋已经进入三百步之内,方才举起指挥刀劈下,大喊:“开火!”
“呯呯呯”,密集的枪声响起,金属的风暴与疾驰的骑兵队伍撞在一起,血肉之躯敌不过带着强大动能的铅弹,马甲们即使身披两三层甲也无济于事,铅弹轻而易举地击碎了锁子甲、穿透了棉甲,然后在胸口、腹部炸开了一个血窟窿,夺去了他们的性命。
近两千枝琼海九年式线膛枪的齐射,威力是一百多枝枪无法比拟的,数量就是战斗力。这一轮齐射,就让数百骑兵跌落尘埃,不是死在铅弹之下,就是死在同伴的马蹄脚下。前面的人齐刷刷地倒下,形成了天然的障碍,后面的骑兵躲避不及,被战马和人的尸体绊倒,轰然摔在地上,又形成了新的障碍。
冲锋的大队骑兵只能放慢速度,小心绕过地上的尸体。仅仅耽误了这么一会功夫,清军赫然发现,借助火药浓烟的掩护,对面的明军趁着骑兵速度减慢的时间差,居然调头跑了!
巴牙喇纛章京禀报:“主子,有大股人马靠近,看样子和这小股明军是一伙的。”
豪格的眼力不错,在马背上眺望了一番,看出这些人和被围住的小股明军是同样的装扮,估计是来救援同伙的。
他冷冷一笑:“看样子是来救人的。传令给塔克谭,把那剩余的百来人困住,围而不攻,留下他们的性命,我要用这些人来引他们的主力上钩。”
“主子,这些明军也不是傻子,会轻易上钩吗?”
“正因为不是傻子,才会上钩。”豪格用看猎物的眼神盯着对面的陆战队主力,“他们没看到同伙被围住也就罢了,既然看见了,如果见死不救,会严重挫伤士气,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些人是必须救的,否则人心涣散,这后面的仗他们也不必打了。”
巴牙喇纛章京明白了。“属下懂了,关键就在于这小股明军的生死。如果咱们把他们干脆利落地杀了,那明军主力也就有了不来救援的借口,只要困住他们暂时不杀,明军主力就不得不来救,否则对士气打击太大——眼看着同伙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却不出手相救,谁还愿意替他们卖命?”
“正是如此,这是阳谋。”豪格脸色浮现出一丝得意,“明知道是坑,他们还得闭着眼睛往下跳。传我命令,队伍散开,假意围困这小股明军,慢慢靠近其主力后,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记住,不能冲得太早,免得打草惊蛇。”
此时陆战队主力离战场还有不短的距离,如果现在就开始冲锋,就会吓跑对方。虽然骑兵追逐步兵有很大的速度优势,但是豪格不希望演变成一场马拉松似的追逐战,而是想把对方吸引过来,毕其功于一役,这样才能让战果最大化。毕竟对方人数也不算少,估计有两千来人,四面八方乱跑一气的话,这边数千骑兵很难在追逐过程将其聚歼。
要么就不打,要打就打场漂亮仗,豪格心想。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如果这支明军与击败阿济格、阿巴泰的明军是来自同一个军镇,那么只要干净利索地将这两千人彻底吃掉,一下就把两个以战功著称的叔伯比下去了,豪格的声望就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成为皇位继承人的希望又多了一分。
虽然贵为皇长子,但是豪格的心里并不踏实。皇太极迟迟没有表露过将豪格作为储君培养的意思,而多尔衮这几年声名鹊起,拥有两白旗的支持,还执掌吏部,这让心高气傲的豪格心里很是不安。用强劲的对手证明自己的实力,也算一种曲线救国的策略,可以隐晦地向皇阿玛和其他权贵表达——看,把阿济格和阿巴泰打得落花流水的明军如今被我踩在脚下。大清以骑射定天下,选择我为继承人,不会错的。
陆战队在向前运动的过程中,发现了前方战场的微妙变化。
博尔忽用望远镜观察,发现原本岌岌可危的小队面临的压力忽然减轻了。海螺声响起,绞杀在一起的双方脱离了接触,鞑子后退、上马,然后撤出线膛枪的有效射程外,远远地围成一个大圈,不攻也不撤。
几乎要全军覆没的士兵们松了一口气,鞑子肉搏很凶残,而且人数远远多于自己,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后撤,反正暂时是安全了。不过他们也跑不掉,包围的鞑子越来越多,四面八方都被围住,突围完全不可能,两条腿再厉害也跑不过四条腿的马。
博尔忽眼睛眯了起来,盯着正蓝旗下的豪格,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想用计逼我不得不救,让我上钩?那就试试看,到底是谁上钩?”
陆战队前进到离战场五百步左右的距离就停下了,就地装填弹药,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发射步骤。
豪格就像一个围捕猎物的猎人,眼里冒出了贪婪的光,对左右吩咐道:“传令下去,慢慢靠近,不要吓到他们,等到了几百步的距离后就开始冲锋,务必一击得手,全歼这伙明军。”
几千马甲控制战马慢悠悠地碎步小跑,像是毫不在意几百步开外的陆战队。而陆战队的士兵们好整以暇地装填弹药,镇定得像是平日的射击训练,一点也不慌乱。双方各怀心思,战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气氛。
率先打破平静的是清军。估摸着对方已经很难跑出战马的冲锋范围,清军大军忽然启动,几千马甲打了鸡血一般卖力冲锋,卷起滚滚烟尘,扑向了陆战队。
隆隆的蹄声中,仿佛大地都在颤抖。冷兵器时代,不管什么情况下,骑兵的冲锋都是不可忽视的存在,如果是普通的步兵,面对精锐的八旗骑兵,一个来回就足以崩溃。
但博尔忽不慌不忙,盯着对面,估算前锋已经进入三百步之内,方才举起指挥刀劈下,大喊:“开火!”
“呯呯呯”,密集的枪声响起,金属的风暴与疾驰的骑兵队伍撞在一起,血肉之躯敌不过带着强大动能的铅弹,马甲们即使身披两三层甲也无济于事,铅弹轻而易举地击碎了锁子甲、穿透了棉甲,然后在胸口、腹部炸开了一个血窟窿,夺去了他们的性命。
近两千枝琼海九年式线膛枪的齐射,威力是一百多枝枪无法比拟的,数量就是战斗力。这一轮齐射,就让数百骑兵跌落尘埃,不是死在铅弹之下,就是死在同伴的马蹄脚下。前面的人齐刷刷地倒下,形成了天然的障碍,后面的骑兵躲避不及,被战马和人的尸体绊倒,轰然摔在地上,又形成了新的障碍。
冲锋的大队骑兵只能放慢速度,小心绕过地上的尸体。仅仅耽误了这么一会功夫,清军赫然发现,借助火药浓烟的掩护,对面的明军趁着骑兵速度减慢的时间差,居然调头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