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应该算是一个很有钱的白富美,之所以说算,是因为原本不是的,我只是出生在一个穷山沟的死丫头,那里的人重男轻女,女人就算是一件货物,养到十来岁,卖一笔钱,最原始的,繁衍生息。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走出那里,并拥有如今的生活,在那之前,我见惯了男人打女人,爸爸打妈妈,打妹妹,打我,家里的每个女人,都只是供给爸爸服务的一件工具。
    当然,为了更好的服务爸爸,我们还要做别的事。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可以走出那个贫困的小村落,走得比爸爸远,过得比爸爸好。
    如果这个男人还算是我爸爸的话。
    2013年,我十叁岁。
    之所以是十叁岁,是因为我来初潮了,来了初潮就是女人,是人就要为这个家里做贡献。
    在这之前,妈妈已经为这个家做了很多贡献,在那个村子里,很多男孩子都会欺负女孩子,私底下说这个女孩子是狗娘养的,因为……
    妈妈是为了赚钱,很多妈妈都这样赚钱,村子太小了,所以大家都知道彼此,也因为村子很小,这样这根本赚不了许多钱。
    但还是要如此,因为穷。
    但妈妈不同意我做这些,妈妈跟爸爸说,她认识一个外地人,可以把娃带出村子。
    我也是很久后才明白,她不希望我跟她一样,生生如此。
    这是她所能给我的,唯一一条路。
    爸爸开始是不同意的,他还打了妈妈,鲜红的血从妈妈额头流下,妈妈扒在地上,双手却死死抱住爸爸的腿,爸爸的腿狠狠踢向妈妈肋骨。
    最后爸爸还是同意了。
    因为外地人有钱。
    他给了爸爸两千块钱,而这个村子所能给女孩的彩礼,最多五百。
    爸爸很开心,甚至还摸了摸我的头,妈妈则忍着肋骨断裂的疼痛,拉着我的手,她说,“妮,娘也不知道前面的路是什么,但是,咱们不能困在这里,答应娘,替娘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就是这样离开的。
    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让十叁年里所有的一切,都渐渐离我远去。
    很久之后,我回过一次村子。
    从二妮口中得知,妈妈在我离开村子后没多久就死了,肋骨断裂,没钱医治,活活痛死。
    而二妮继续着妈妈生前的一切,又一个轮回。
    我让人找到了爸爸,当时他正在牌桌赌钱,我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而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贪婪的、粘腻的、令人恶心的眼神。
    我在他接近我的时候,狠给了他一巴掌,对外的宣称是,接我爸去城市,给他养老。
    其实,我只是雇了四个打手,没日没夜地折磨他,看他快精神崩溃的时候,就找医生给他治治,我前后共折磨了他一个月,才让他极尽痛苦地死去。
    这是他欠我妈的。
    他欠我们一切。
    我知道他永远都不会悔改,但是,他痛苦就够了。
    看他痛苦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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