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节
何艺仍是小口小口的喝着粥,不发出一点声音。吴明有些恍惚,依稀又回到四年前,新河城的帐篷里。他突地问道:“对了,你们一直四处赈济,那里来的那么多粮食?”
何艺抬起头,笑了笑道:“傻子,这里是父亲用来囤积粮食和辎重的,粮食自然是多的。”她脸色突地一黯,指着那锅仙人掌炖沙鸡道:“不过,现在我们粮食也不多了,就连这沙鸡,还是简将军一大早送来的呢,否则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招待你了。”
果然如此,不过他们粮食不多,吴明早有猜测,这倒不出乎他意料之外。吴明心头突地一动,顺口问道:“对了,何总督最近和你有联系么?他们情况怎么样?”
何艺胃口本就小,加上早上吃了些,喝完一小碗,就有些吃不下了。她坐在座位上,默默地看着吴明,听得他问,答道:“父亲那里,倒是不用担心。驼关城高易守,地势险峻,又没什么闲人,如果只是留守部队吃,吃几年都没问题。前几天父亲还飞鸽传书,他倒是担心我呢,不过吴大哥来了,那就好了。”
东汉原有二十一省,除去南蛮独立出去外,还剩二十个省份。这二十个省份中,大半的省都城市,人口都是极多,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当然,这中间有两个例外,一个是中西五省的云渡,这里是波斯教圣地,地小人少,全省就中心一个绿洲,也是度神教朝拜圣地,自不多说。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驼关了。南平种族成分复杂,沙漠,绿洲,草原,雪山构成了这个省份的复杂地形。也正因为如此,造成这里的更为复杂,经常发生暴乱,而且极难清剿。要想在这里建造一个大型城市,无异痴人说梦。所以,东汉因地制宜,在这里建造了一个军事堡垒,以应付复杂的地区形势和经常性的军事冲突。
这个堡垒,就叫着驼关。
关隘,一般是险峻要塞的称呼。从驼关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的特殊性。
怪不得何总督被困驼关,小艺虽有些忧虑,但还未到方寸大乱的地步。只要没到火烧眉毛就好,如此一来,自己诸多布置,才能从容实施,吴明松了口气,又问道:“驼关水源没问题吧?”
“驼关傍山而建,城里有地下活水,水源更是不缺,吴大哥放心好了。”
行军好几个月,难得吃点熟食,更别说炖锅了。加上昨天和楚天行舍命相搏杀,回到百灵堡,又接着和何艺盘肠大战,他早已饥肠辘辘。如今得到何艺的肯定答复,吴明更是胃口大开,当即放开胸怀,吃了起来。几下吃完一只沙鸡,他意尤未尽,正准备动手撕第二只。抬头一看,就见何艺抿嘴微笑着,呆呆地看着自己,他不免尴尬,咳嗽了一声道:“嘿嘿,这仙人掌炖鸡汤真不错,不但醇香浓厚、而且略带酸意,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要不是知道小艺你吃素,我肯定给你留一只了。”
何艺起身,又舀了一碗稀粥递给他,笑着道:“你也别光吃油腻的东西,这样对身体不好。来,喝点粥中和下。”
吴明风卷残云,一小碗粥几口就没了。何艺呆呆看着,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喃喃道:“夫君,你可真的没变,到现在,小艺都以为在做梦呢。不过你也变了,比以前可成熟多了。”
喝完稀粥,吴明满足的舒了口气,想了想道:“肯定是变了,我不是说了么,自己都老了,胡子拉喳了。”
如果真要仔细算,其实他也就二十七,四年前也就二十二,不到二十三的样子。不过这四年发生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两人都是判若两人,恍若隔世。也怪不得何艺会有不真实的感觉。
吴明想了想,接着问道:“既然粮食不够了了,你们还呆在这里做什么?不想办法离开,早晚都得困死在这里。”
何艺叹了口气道:“我也想走,但西北虽大,到处都被北汉占了。除了这小小的平窑,已没我容身之地。”顿了顿,她有些感叹道:“还好吴大哥你来了。”
但凡女人,都希望有个男人能帮自己顶起一片天。艾丝特遇见吴明都变傻了,何艺贵为圣母,同样不能免俗。就算现在全南汉最强势的女人陶雨,那也是由于轩辕竟身死,被逼出来的。就如同她所说,现在已没人愿意为她顶起一片天,她自己就是天。
吴明却没被佳人青睐的欢喜,只是皱着眉头道:“这里无论如何也不能待了,得赶紧离开,否则如此枯等,真的只能,只能……”
“米肉”两个字,在嘴唇边滚动,却是再也没办法说下去。何艺面色一白,从吴明表情,她也猜了个大概,乖乖的应道:“吴大哥,我听你的。”
提到这个话题,吴明也没了胃口。刚才还美味无比的沙鸡,现在看在眼里,只剩下恶心的感觉了。他站起来道:“对了小艺,你们剩余的粮食,够走出这片沙漠吗?”
何艺也知道吴明现在定没胃口,遂不再劝,跟着站起来收拾碗筷,答道:“加上吴大哥你带来的人马,现在整个百灵堡,也就一千一百多人。我们都有骆驼代步,要走出这片沙漠,到达北边的天信草原,最多五天就够了。所以粮食的话,倒是够的,甚至还有富裕。”
吴明道:“还有富裕么?二十天的够不够?”
这种天马行空的问法,何艺也有些不适应。她放下手里的碗,有些惊异地看了吴明一眼,仍是柔柔的应道:“二十天的也够了,甚至半年都够。只是,吴大哥你想干什么?”
吴明整了整衣衫,抓起挂在墙上的赤宵道:“那就好,具体为什么你就别管了,听我的就成。”
他这样子,分明就要出去,何艺吃了一惊道:“你要去那里?”
吴明迈步朝外走去,叹口气道:“时间就是生命,既然决定了,我们就得马上去做。富裕的粮食,我们一次性分给这些难民,至于能不能走出去,就看他们的造化了,总比在这里等死强。”
他转过头,推开虚掩的门,走到屋檐下站定:“既如此,总得去通知下,我也有点事要处理,所以今天我打算去趟平窑。你乖乖的,等我回来。”
“哦。”
都说人世轮回,事有因果。人生就是在无数个轮回中度过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是世人无知,空自懵懂而已。何艺低低的应了声,不由摸了摸怀里。那是一截紫竹萧,是吴明在南征途中送她的,也是前天她和吴明在赞辛湖合奏时用的乐器。现在这一幕,和四年前比起来,又何其相似。
冬季的阳光,并不烈。阳光斜斜的照射在吴明身上,拉出老长一个影子,一直蔓延至屋内,堪堪停到何艺脚下。她睁着大眼,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顶着头上这片灿烂的天空。
吴大哥比以前,没变,但又变了。他真霸道呢,也不问问人家的意思。不过,我
何艺仍是小口小口的喝着粥,不发出一点声音。吴明有些恍惚,依稀又回到四年前,新河城的帐篷里。他突地问道:“对了,你们一直四处赈济,那里来的那么多粮食?”
何艺抬起头,笑了笑道:“傻子,这里是父亲用来囤积粮食和辎重的,粮食自然是多的。”她脸色突地一黯,指着那锅仙人掌炖沙鸡道:“不过,现在我们粮食也不多了,就连这沙鸡,还是简将军一大早送来的呢,否则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招待你了。”
果然如此,不过他们粮食不多,吴明早有猜测,这倒不出乎他意料之外。吴明心头突地一动,顺口问道:“对了,何总督最近和你有联系么?他们情况怎么样?”
何艺胃口本就小,加上早上吃了些,喝完一小碗,就有些吃不下了。她坐在座位上,默默地看着吴明,听得他问,答道:“父亲那里,倒是不用担心。驼关城高易守,地势险峻,又没什么闲人,如果只是留守部队吃,吃几年都没问题。前几天父亲还飞鸽传书,他倒是担心我呢,不过吴大哥来了,那就好了。”
东汉原有二十一省,除去南蛮独立出去外,还剩二十个省份。这二十个省份中,大半的省都城市,人口都是极多,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当然,这中间有两个例外,一个是中西五省的云渡,这里是波斯教圣地,地小人少,全省就中心一个绿洲,也是度神教朝拜圣地,自不多说。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驼关了。南平种族成分复杂,沙漠,绿洲,草原,雪山构成了这个省份的复杂地形。也正因为如此,造成这里的更为复杂,经常发生暴乱,而且极难清剿。要想在这里建造一个大型城市,无异痴人说梦。所以,东汉因地制宜,在这里建造了一个军事堡垒,以应付复杂的地区形势和经常性的军事冲突。
这个堡垒,就叫着驼关。
关隘,一般是险峻要塞的称呼。从驼关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的特殊性。
怪不得何总督被困驼关,小艺虽有些忧虑,但还未到方寸大乱的地步。只要没到火烧眉毛就好,如此一来,自己诸多布置,才能从容实施,吴明松了口气,又问道:“驼关水源没问题吧?”
“驼关傍山而建,城里有地下活水,水源更是不缺,吴大哥放心好了。”
行军好几个月,难得吃点熟食,更别说炖锅了。加上昨天和楚天行舍命相搏杀,回到百灵堡,又接着和何艺盘肠大战,他早已饥肠辘辘。如今得到何艺的肯定答复,吴明更是胃口大开,当即放开胸怀,吃了起来。几下吃完一只沙鸡,他意尤未尽,正准备动手撕第二只。抬头一看,就见何艺抿嘴微笑着,呆呆地看着自己,他不免尴尬,咳嗽了一声道:“嘿嘿,这仙人掌炖鸡汤真不错,不但醇香浓厚、而且略带酸意,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要不是知道小艺你吃素,我肯定给你留一只了。”
何艺起身,又舀了一碗稀粥递给他,笑着道:“你也别光吃油腻的东西,这样对身体不好。来,喝点粥中和下。”
吴明风卷残云,一小碗粥几口就没了。何艺呆呆看着,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喃喃道:“夫君,你可真的没变,到现在,小艺都以为在做梦呢。不过你也变了,比以前可成熟多了。”
喝完稀粥,吴明满足的舒了口气,想了想道:“肯定是变了,我不是说了么,自己都老了,胡子拉喳了。”
如果真要仔细算,其实他也就二十七,四年前也就二十二,不到二十三的样子。不过这四年发生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两人都是判若两人,恍若隔世。也怪不得何艺会有不真实的感觉。
吴明想了想,接着问道:“既然粮食不够了了,你们还呆在这里做什么?不想办法离开,早晚都得困死在这里。”
何艺叹了口气道:“我也想走,但西北虽大,到处都被北汉占了。除了这小小的平窑,已没我容身之地。”顿了顿,她有些感叹道:“还好吴大哥你来了。”
但凡女人,都希望有个男人能帮自己顶起一片天。艾丝特遇见吴明都变傻了,何艺贵为圣母,同样不能免俗。就算现在全南汉最强势的女人陶雨,那也是由于轩辕竟身死,被逼出来的。就如同她所说,现在已没人愿意为她顶起一片天,她自己就是天。
吴明却没被佳人青睐的欢喜,只是皱着眉头道:“这里无论如何也不能待了,得赶紧离开,否则如此枯等,真的只能,只能……”
“米肉”两个字,在嘴唇边滚动,却是再也没办法说下去。何艺面色一白,从吴明表情,她也猜了个大概,乖乖的应道:“吴大哥,我听你的。”
提到这个话题,吴明也没了胃口。刚才还美味无比的沙鸡,现在看在眼里,只剩下恶心的感觉了。他站起来道:“对了小艺,你们剩余的粮食,够走出这片沙漠吗?”
何艺也知道吴明现在定没胃口,遂不再劝,跟着站起来收拾碗筷,答道:“加上吴大哥你带来的人马,现在整个百灵堡,也就一千一百多人。我们都有骆驼代步,要走出这片沙漠,到达北边的天信草原,最多五天就够了。所以粮食的话,倒是够的,甚至还有富裕。”
吴明道:“还有富裕么?二十天的够不够?”
这种天马行空的问法,何艺也有些不适应。她放下手里的碗,有些惊异地看了吴明一眼,仍是柔柔的应道:“二十天的也够了,甚至半年都够。只是,吴大哥你想干什么?”
吴明整了整衣衫,抓起挂在墙上的赤宵道:“那就好,具体为什么你就别管了,听我的就成。”
他这样子,分明就要出去,何艺吃了一惊道:“你要去那里?”
吴明迈步朝外走去,叹口气道:“时间就是生命,既然决定了,我们就得马上去做。富裕的粮食,我们一次性分给这些难民,至于能不能走出去,就看他们的造化了,总比在这里等死强。”
他转过头,推开虚掩的门,走到屋檐下站定:“既如此,总得去通知下,我也有点事要处理,所以今天我打算去趟平窑。你乖乖的,等我回来。”
“哦。”
都说人世轮回,事有因果。人生就是在无数个轮回中度过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是世人无知,空自懵懂而已。何艺低低的应了声,不由摸了摸怀里。那是一截紫竹萧,是吴明在南征途中送她的,也是前天她和吴明在赞辛湖合奏时用的乐器。现在这一幕,和四年前比起来,又何其相似。
冬季的阳光,并不烈。阳光斜斜的照射在吴明身上,拉出老长一个影子,一直蔓延至屋内,堪堪停到何艺脚下。她睁着大眼,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顶着头上这片灿烂的天空。
吴大哥比以前,没变,但又变了。他真霸道呢,也不问问人家的意思。不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