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刚才折了一个骑兵,刚好多了一头骆驼。李羽早把那头骆驼牵在一旁候着,听得命令,把手中的缰绳递向何定瑞,怒声道:“算你小子福气,换了个人,早把你一刀砍了。”见何定瑞恩将仇报,李羽早已一肚皮火气,要不是有吴明在一旁看着,老早就拔剑相向了。
    何定瑞把雕像收起,接过缰绳,脸上也有些阴晴不定。他有些畏惧的看了吴明一眼,再也不敢吭声。吴明扫了他一眼,突地叹口气道:“会骑骆驼吗?”
    以吴明的本意,自然和何定瑞合乘南望,这样方便照顾。但南望通灵,祝小龙不知使了多少手段都不曾让它低头,真把何定瑞扶上去,指不定这家伙又会发狂。吴明想了想,只能退而求次了。
    何定瑞没说话,只是默默转身,翻身上了骆驼。这骆驼是艾丝特精挑细选的,甚是雄健。他个子甚是瘦小,爬起来更是吃力,吴明上前一步,正欲扶他一把,那知他摆了摆手,手足并用的上了骆驼,姿势大为滑稽。李羽嘀咕着道:“这小子,倒也硬气。”话声中已有了丝丝钦佩。见他上了骆驼,吴明也翻身上了南望,喝道:“出发。”
    月亮已升到冷清清的天空,白晃晃一片晶莹。风越来越大,吴明抬头看了看天,现在大概快至亥时。整个沙漠也似被吹得冻结了一般,冰冷刺骨。经过狼头青这么一骚扰,近卫营更损失了一名战士。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沙漠中最冷的时候。吴明心头也有些着急,大声道:“大家加把劲,走快点,马上就到平窑了。”
    一众战士轰然应了声“是。”整支队伍走得更快了。
    坐在南望背上,听着越来越急的风沙声,吴明脑子里想的,全是刚才那具雕像。那雕像只能算是次品,显然并不是精雕细凿之作。一张脸也模模糊糊地看不出来,但衣带如仙,身材娟秀,依稀看得出那是个绝美的女子。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那圣母雕像把一支管制乐器放于嘴边,似乎在吹着什么。
    吴明看得仔细,那是在吹萧!
    听艾丝特曾说,萧是最近几年才在西北三省流行起来的。以前吴明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想来,多半与何艺有关。这雕像肯定是百灵教信众雕刻而成,如此说来,百灵圣母肯定擅长吹萧了?难道,圣母就是何艺。
    不可能吧,那有这么巧的事。他摇了摇头,想把这可笑的念头抛掉,可仍有些不死心,转过头对何行瑞道:“你见过百灵圣母么?”
    一转过头,才发现何定瑞都快冻僵了。他本就有些衣不蔽体,寒风一吹,更是不堪。此时正缩在骆驼身上,面色青白,全身也颤抖得厉害。但这小子兀自硬气,紧抿着嘴,一声不吭。吴明吓了一跳,连忙勒住南望,解下身上的大氅递给他道:“你先穿着。”
    大氅就是大衣,南方人称披风。对与普通人来说,冬季穿这东西,多半是为了抵御寒冷。但对吴明这种八段高手来说,也就起个装饰作用而已。近卫营在衣着,饮食上本就十分讲究,吴明是其头头,大氅自然不可能太差,是朝廷专门提供的紫金貂皮做成。一般来说,红色貂皮就是千年难遇了。这紫金貂却是红貂变异之后,升为五段才可能出现的异像。
    吴明曾经做过实验,把大氅丢进雪地里,一个时辰之内,五尺之内的积雪尽皆融化,可见这紫金貂皮的抗寒力之强。
    何定瑞也不客气,接过大氅裹在身上,顿时精神一振。吴明看着他冻得青白的脸,心下暗叹一声,从行囊里摸出几块面饼,再摸出一袋马奶酒递给他道:“吃点东西吧。记得喝完贴身放好,不然过一小会,这酒就结冰了。”
    马奶酒御寒,度数也不高,这东西是三木专门为吴明等人准备的。他和简飞扬也没见过几面,仅算点头之交而已,还真不知道简飞扬无酒不欢的性格。要真知道,断不会用这种低度酒要敷衍简飞扬了。简飞扬起先骂三木小气,还真错怪了人家。
    不过沙漠之中温度奇低,一般都是随身放一袋酒在身上,用体温使之不会结冰。如果单独放在骆驼上,不一会就会冻成一块,那就只有等到宿营的时候,用火慢慢温热,使之融化,方可饮用。
    何定瑞伸手接过,还能感到酒袋上淡淡的体温。他心下一酸,却强忍着不落泪。就着马奶酒和面饼狼吞虎咽起来。面饼并不很大,他三口并做两口就吃完了。吴明一共给了他三个面饼,吃了一个,就还剩下两个。他看了看,犹豫了一下,却把剩下的两个面饼和酒揣进了怀里。吴明大讶,问道:“怎么,不好吃吗?”
    何定瑞抬起头,小声道:“将军,我吃饱了。”
    他一见到面饼就两眼发光,定是饿了无数天,一个面饼怎么可能够?吴明有些恼他不老实,脸色不由一沉。何定瑞心头也跟着一沉,沉默了半晌,才嚅嚅道:“将军,小子上面还有父母,我跟着狼头青走时,家里就断炊几天了,我……我想把这面饼留给他们。”他说到最后,大概有些不好意思,已经垂下了头。
    原来这么回事,吴明心下一软,再也没心情问东问西。又掏出两个面饼递给他。叹了口气道:“走吧,你马上就要到家了。”
    月亮已快升至正中,远远的,已能看到一片城市的轮廓。有风呼啸而过,在沙漠里如一阵连绵不断的吼声。看着前面那个破败的城市,吴明心中突然涌起了一阵空虚之感。
    人生如梦,岁月如刀。这把刀割断了长梦,也在人心底割出了太多的伤痕,还能记得的又剩下了多少?也许,用不了太久,自己也会把什么都忘了吧,地球上的一切,渐渐的变成一个梦,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拍了拍马,意兴萧索的朝前面走去。寒风如刀,卷起风沙阵阵,那月亮似乎也有些淡了。夜空中仅剩的几丝浮云显得更为洁白。曾几何时,自己十分憎恨这等夜色。
    那是地球上的事了。自己仅仅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却被父亲每天强迫着进行大量体能训练。那日子很苦,每天锻炼下来,从肉到骨头都会觉得酸疼,有时候半夜都会被痛醒。自己也会望着夜空,感到迷茫。那个时候,自己并不懂父亲,并不理解。可看到何定瑞牵挂双亲时,却感到无比的空虚和孤独。那是忘记一切的孤独,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了自己一个人,就是嘶吼也不会有人听到。
    百善孝为先,自己永远没可能侍奉双亲了,他们在地球,过得还好吗?也在想自己吗?
    望着那轮将圆未圆的月亮,他只觉得眼前一阵模糊。
    ※※※
    平窑城周围尽是浩渺无边的荒漠,每年春末夏初,冰雪融化,雪山上的水流淌下来,形成春汛。平窑地势低缓,这些雪山累积起来,渐渐形成一个小湖,这就是著名的赞辛湖。赞辛在当地人又有妖精的意思。这里是沙漠旅人的必经之地,贸易和人流往来都特别频繁,从达涯雪山上采下的原石砌成的城堡,街道,平房小屋在阳光下闪烁着象珍珠一样的温润光华,围绕着碧蓝的赞辛湖,像妖精的眼睛一样迷人,让人心驰神往,不愿离开。
    所以平窑又有妖精之眼的别称。
    吴明他们进城的时候,已是亥时初了。洁白的月光洒在原石城墙上,整座城市也反着一层氤氲之色,也像泛着一层冷意。城头正中,龙飞凤舞的刻着两个朱漆大字:平窑
    城头上并没守卫的士兵,甚至连个人影都没,空寂寂的如一座鬼城。吴明在城门外拉住了马,皱着眉头问何定瑞道:“怎么回事?”
    何定瑞也勒住了骆驼,苦笑道:“将军,平窑附近,种什么都没收成,历来都没什么兵的。”
    他有些语焉不详,吴明念头一转,却也明白了个大概。这座城市地处交通要道,看起来也有几万人,但流动人口却比本地人多得多。这些人大多都是行商,一般都自带粮食,自然不用朝廷操心什么。赞辛湖也就方圆几里之地,如此小的规模,周围的绿洲面积肯定也是有限得紧。如此一来,肯定不能就地屯田。可是运输的话,沙漠之中气候恶劣,沙匪众多。这就加大了运输成本和风险。所以要养活一支大军,平窑断无可能。
    这附近治安又差,如果派驻的士兵过少的话,更是徒劳。恐怕剿匪不成,反被土匪给剿了。
    吴明稍微想了想,仍有些不死心,道:“难道,这座城市就没个城守之类的么?”
    “以前城守府住着个赵大人。战乱一起,就被狼头青割了脑袋。后来也没见有新来的大官……”何定瑞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吞吞吐吐。毕竟他也曾参加狼头青,在他眼里,这诛杀朝廷命官一条,就够自己杀头一百次了。
    吴明却没怪罪他的意思,望着平窑城陷入了沉思。这一切倒在自己意料之中,何总督被困驼关,就算是想派官员来管理平窑,也是有心无力。在没下驼关之前,北汉也没闲心来管这弹丸之地。
    由于战争,这是一座被人遗忘,遗弃的城市。
    夜风正疾,城头正中,“平窑”两个字在月色下张牙舞爪的,似欲迎面扑来,更似鲜血浸染。他抬头看了一眼,挥了挥手道:“走吧,咱们进城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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