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甜见自己说完话以后,修枫一直在那里发呆,她抬起手在修枫眼前晃动两下:“师傅,你在想什么呢?我刚和你说的话,你到底听见没有?”
修枫回过神来看着自己眼前的潇甜点头:“你说的话,本尊自然是听见了。”
“那听完后,是不是觉得还是徒儿对你最好?”
修枫:“……”???
满头问号,
他怎么有点不太明白,潇甜话中的意思?
她刚说,她对他最好?
脸呢?
被狗吃了?
就潇甜对他的所作所为,还好意思说,她对他最好?真是让人笑掉大牙:“潇甜,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人不要脸,必死无疑,树不要皮,天下无敌。”
潇甜眨巴两下眼睛提醒:“师傅,你刚那句话,说反了。”
“什么?”
“我说,你刚那句话说反了。”
说反了?
“没有啊,哪里说反了?”
潇甜头疼的出声:“你刚那句话的原话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不是什么人不要脸,必死无疑,树不要皮,天下无敌,这树皮都被扒了,它还能天下无敌?师傅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想什么呢?”
修枫听完潇甜的话,原本不好的心情,变的比之前,更加的不好了:“潇甜!你非得拆本尊的台是吗?说到底,你到底是不是本尊的徒弟?刚你不还说,你对本尊好吗?就你对本尊那恶劣的态度,本尊简直是,承受不起知道吗?”
既然承受不起,那他就别承受啊,潇甜白了修枫一眼,不言不语,
修枫见状,心情更加差了是什么情况?
“潇甜,你这什么眼神?”
她眼神又怎么了?
潇甜头疼的说道:“师傅,徒儿说话,你说你承受不起,我拆你台,徒儿不说话,你又说徒儿看你的眼神不对劲,说到底,在师傅你眼里,徒儿不就是不论做什么,说什么都不对,不是吗?”
“你本来就是不论说什么做什么看什么都不对!你这句话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啊……”
潇甜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眼前的修枫,她努力的深呼吸,平复自己心底的怒意:“看在你是我师傅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我去摘草药救人,你自己待在空间里,慢慢的历你的劫,做你的妖怪吧!”
妖怪?
“潇甜,你……”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居然敢说本尊是妖怪?你知道本尊是谁吗?你就敢说本尊是妖?本尊告诉你,本尊是神兽!”
潇甜:“……”
神兽还不是一只动物?
潇甜看了修枫一眼,对着他冷哼一声,然后去药园采药去了,她简直不想搭理他,如果不说话就能够让修枫安静一会儿,那她就选择不说话好了,
修枫被潇甜的态度,给气的龇牙咧嘴的:“潇甜!”
真是气死他了……
这个破徒弟,坏徒弟,真是令人嫌弃,当初,他真是瞎了眼睛才会选择潇甜做自己的徒弟,
怪他遇人不淑,眼还瞎,
潇甜:“……”
她还是第一次知道,遇人不淑能够这样用!
潇甜啧了两声,继续在药园里摘着自己所需要的草药,
大概半小时后,潇甜把自己所需要的草药给摘好,离开了空间中,那副完全不把修枫放在眼里的模样,让修枫心里很是不悦不爽,
这以前,潇甜离开的时候还会和他说一声,可是现在,潇甜离开的时候,不说也就算了,她还对着他冷哼,还嫌弃他,
这是徒弟对师傅的态度吗?
他这辈子拥有潇甜这种坑爹的徒弟,真是不知道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不对,他貌似从没死过……
所以,他刚说的话不对,他刚应该说,真是不知道,他到底是有多倒霉,才能够被他给遇见像潇甜这样的徒弟,
师门不幸啊!
修枫仰天长叹……
*
空间外,
潇甜拿着草药重新回到了肖家,她刚刚在空间里浪费了一些时间,所以她回来的时候,肖原已经从警察局回来了,
潇甜拿着草药,去到肖原的身边问:“你那个派去保护季厉沉的兄弟有消息了吗?”
肖原正在喝水,看见突然从自己身后蹦出来的潇甜,他吓的直接呛的咳嗽:“咳咳咳……”
“你怎么走路没声音?”
“有声音啊。”
可他没听见啊,
算了,这不是重点,
肖原把自己手中的陶瓷杯放在一旁,回答潇甜刚所询问的问题:“我派去杏花村的人,除了遇见紧急的事情之外,其他时候都不会回来。”
“所以?”
“所以,关于季厉沉的消息,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因为季厉沉一但遇见了什么危险,我的兄弟一定会回警察局报信,可是既然他现在没回来,那就证明,季厉沉没出什么事。”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她以后要是想知道有关于季厉沉的消息,是不是会有一些难度?
毕竟现在肖原不能够去杏花村,肖原派去保护季厉沉的兄弟也还没有回来,所以,什么消息都传不到她的手中,真是急的她想要自己回去看一下季厉沉现在是什么情况,
“肖原,你这话说的虽然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已经答应待在你家不回杏花村了,你怎么还能不让我知道季厉沉的消息?你知不知道,我才一晚上没有见季厉沉,我就已经开始想他了。”
肖原:“……”
“潇甜,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找到那个冤枉你的杀人凶手是谁,等找到她以后,你和季厉沉才会都平安,所以,你先把男女之事,放一边,等我抓到那个杀人凶手以后,我自然会让你回去和季厉沉团聚的。”
肖原说的这话,她怎么就这么不爱听呢?什么叫做她先把男女之事放一边?
说的好像,她想季厉沉,是想要和他做什么一样!
可实际上,她想季厉沉只是普通的想,并不是对他有其他想法的想,潇甜有时候不得不承认,男人的理解思维,永远和女人的理解思维不一样,
“肖原,你作为一个警察,所以……”
修枫回过神来看着自己眼前的潇甜点头:“你说的话,本尊自然是听见了。”
“那听完后,是不是觉得还是徒儿对你最好?”
修枫:“……”???
满头问号,
他怎么有点不太明白,潇甜话中的意思?
她刚说,她对他最好?
脸呢?
被狗吃了?
就潇甜对他的所作所为,还好意思说,她对他最好?真是让人笑掉大牙:“潇甜,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人不要脸,必死无疑,树不要皮,天下无敌。”
潇甜眨巴两下眼睛提醒:“师傅,你刚那句话,说反了。”
“什么?”
“我说,你刚那句话说反了。”
说反了?
“没有啊,哪里说反了?”
潇甜头疼的出声:“你刚那句话的原话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不是什么人不要脸,必死无疑,树不要皮,天下无敌,这树皮都被扒了,它还能天下无敌?师傅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想什么呢?”
修枫听完潇甜的话,原本不好的心情,变的比之前,更加的不好了:“潇甜!你非得拆本尊的台是吗?说到底,你到底是不是本尊的徒弟?刚你不还说,你对本尊好吗?就你对本尊那恶劣的态度,本尊简直是,承受不起知道吗?”
既然承受不起,那他就别承受啊,潇甜白了修枫一眼,不言不语,
修枫见状,心情更加差了是什么情况?
“潇甜,你这什么眼神?”
她眼神又怎么了?
潇甜头疼的说道:“师傅,徒儿说话,你说你承受不起,我拆你台,徒儿不说话,你又说徒儿看你的眼神不对劲,说到底,在师傅你眼里,徒儿不就是不论做什么,说什么都不对,不是吗?”
“你本来就是不论说什么做什么看什么都不对!你这句话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啊……”
潇甜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眼前的修枫,她努力的深呼吸,平复自己心底的怒意:“看在你是我师傅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我去摘草药救人,你自己待在空间里,慢慢的历你的劫,做你的妖怪吧!”
妖怪?
“潇甜,你……”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居然敢说本尊是妖怪?你知道本尊是谁吗?你就敢说本尊是妖?本尊告诉你,本尊是神兽!”
潇甜:“……”
神兽还不是一只动物?
潇甜看了修枫一眼,对着他冷哼一声,然后去药园采药去了,她简直不想搭理他,如果不说话就能够让修枫安静一会儿,那她就选择不说话好了,
修枫被潇甜的态度,给气的龇牙咧嘴的:“潇甜!”
真是气死他了……
这个破徒弟,坏徒弟,真是令人嫌弃,当初,他真是瞎了眼睛才会选择潇甜做自己的徒弟,
怪他遇人不淑,眼还瞎,
潇甜:“……”
她还是第一次知道,遇人不淑能够这样用!
潇甜啧了两声,继续在药园里摘着自己所需要的草药,
大概半小时后,潇甜把自己所需要的草药给摘好,离开了空间中,那副完全不把修枫放在眼里的模样,让修枫心里很是不悦不爽,
这以前,潇甜离开的时候还会和他说一声,可是现在,潇甜离开的时候,不说也就算了,她还对着他冷哼,还嫌弃他,
这是徒弟对师傅的态度吗?
他这辈子拥有潇甜这种坑爹的徒弟,真是不知道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不对,他貌似从没死过……
所以,他刚说的话不对,他刚应该说,真是不知道,他到底是有多倒霉,才能够被他给遇见像潇甜这样的徒弟,
师门不幸啊!
修枫仰天长叹……
*
空间外,
潇甜拿着草药重新回到了肖家,她刚刚在空间里浪费了一些时间,所以她回来的时候,肖原已经从警察局回来了,
潇甜拿着草药,去到肖原的身边问:“你那个派去保护季厉沉的兄弟有消息了吗?”
肖原正在喝水,看见突然从自己身后蹦出来的潇甜,他吓的直接呛的咳嗽:“咳咳咳……”
“你怎么走路没声音?”
“有声音啊。”
可他没听见啊,
算了,这不是重点,
肖原把自己手中的陶瓷杯放在一旁,回答潇甜刚所询问的问题:“我派去杏花村的人,除了遇见紧急的事情之外,其他时候都不会回来。”
“所以?”
“所以,关于季厉沉的消息,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因为季厉沉一但遇见了什么危险,我的兄弟一定会回警察局报信,可是既然他现在没回来,那就证明,季厉沉没出什么事。”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她以后要是想知道有关于季厉沉的消息,是不是会有一些难度?
毕竟现在肖原不能够去杏花村,肖原派去保护季厉沉的兄弟也还没有回来,所以,什么消息都传不到她的手中,真是急的她想要自己回去看一下季厉沉现在是什么情况,
“肖原,你这话说的虽然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已经答应待在你家不回杏花村了,你怎么还能不让我知道季厉沉的消息?你知不知道,我才一晚上没有见季厉沉,我就已经开始想他了。”
肖原:“……”
“潇甜,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找到那个冤枉你的杀人凶手是谁,等找到她以后,你和季厉沉才会都平安,所以,你先把男女之事,放一边,等我抓到那个杀人凶手以后,我自然会让你回去和季厉沉团聚的。”
肖原说的这话,她怎么就这么不爱听呢?什么叫做她先把男女之事放一边?
说的好像,她想季厉沉,是想要和他做什么一样!
可实际上,她想季厉沉只是普通的想,并不是对他有其他想法的想,潇甜有时候不得不承认,男人的理解思维,永远和女人的理解思维不一样,
“肖原,你作为一个警察,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