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这只是先声夺人而已,他很清楚,就算这些照片不能证明两原告之间的拉拉关系,但重点是,原告只要可以堂而皇之地把这些照片登出去,那就是她们的胜利了。所以他一句话噎住了丁丽,脑子却在飞快地转动,在丁丽还没反驳之前,便向法官道:“尊敬的法官,我们知道现在的科技很发达,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日新月异,尤其是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图形的造假很难区分出来。在此我请求法官,要求被告方提交照片的底片,或者数码原件,进行鉴定,以证明其真实性。”
    法官当即批准,被告方倒也不惧,当然底片是不会有了,现在出去都是背着数码相机的,当即提交源件上来,因为相片和源件上都有日期,因此也不存在造假。
    书记员把被告方拿出来的记忆卡,插到电脑里,然后用投影仪放出来——这个记忆卡是重要的物证,当然不会轻易交到原告手中,件放出来就可以了。李海一边看,一边动着脑筋,看到一半,他已经有了主意,这些证据,无论如何要灭掉!所谓的灭掉,不是说毁灭证据,而是要法庭不认可其作为证据的合法性。
    单纯质疑很难起到效果,就算这些证据不能落实两原告之间的拉拉关系,也足以为被告的报道提供佐证了。所以李海只有釜底抽薪,他起身道:“请问原告,这些照片是哪位记者拍摄的,是在哪里拍摄的,什么时候?”
    这种问题,被告方早有准备,黄记者当即站起来,先是狠狠瞪了李海一眼,才道:“是我们杂志社已故的赵记者所拍摄的,他已经在几个月前在云南不幸身亡,具体的情况,我想李律师应该是有所了解的吧。”
    李海这下更加庆幸,自己果断请法官把旁听席上的记者们都给赶出去了,敢情拍这照片的就是上次在云南,被王豹的杀手干掉的那个记者啊。这种事情要是被记者捕风捉影地一写,那本方就又是一头烂事了。
    不过现在么,他就不在乎了,很是淡定地先表示了一下遗憾,然后便道:“也就是说,被告方已经不能提供第一手证据,证明资料的来源了?”
    黄记者义愤填膺,戟指大骂:“李律师,你还有人性吗?赵记者不幸去世,你难辞其咎,现在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你简直是丧心病狂啊!”
    丁丽暗自皱眉,这种话说出来倒是很解气很爽,可只要是搞法律的人都心里有数,感情因素这种东西,你可以潜移默化,却不能拿出来当个道理讲。
    果然,李海继续表示淡定:“对不起,我很不理解黄记者的逻辑,难道我身为律师,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讲话应该是发自内心本于情感,而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你以为我们法律工作者,都象你们记者一样可以随便乱写乱煽情吗?”一炮轰过,眼看丁丽跳起来就要抗议了,他马上转向法官大声道歉:“对不起,尊敬的法官,我说错话了,我只能说我们法律工作者是**律和讲理性的,至于记者们的报道讲不**律,讲不讲理性,这不是我应该评论的事情,我收回刚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请法官原谅我。”
    “本法官接受你的道歉,请原告代理律师注意言辞。”法官很痛快地接受了,其实他哪怕没有事先被打过招呼,对于李海刚才发言也是感同身受。在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律工作者看来,现在的媒体报道简直就是毫无法律观念可言,为了吸引眼球增加关注,怎么乱写都可以,挥舞着公众知情权的大棒到处乱砸,却难得有一篇报道能冷静地反应事实及事实的全部——最后一点尤为重要,记者大多数时候并不是胡编乱造,而仅仅是有选择性有偏重性地进行报道,就足以误导观众和读者了。
    丁丽悻悻地坐下去,心里有种很不祥的感觉,庭审的节奏,好像已经被李海抓了过去,糟糕的是,按照法庭程序,原告现在只是在质证,问问题的主动权都在原告手中,她无法抢回主动。好在,质证并不是辩论,发挥余地有限,丁丽狠狠地在心里想,难不成你还能把这些证据扫进垃圾堆,当不存在?
    李海打的,还就是这个主意!先前他还只是在东拉西扯地找突破口,现在听说原摄影者已经死了,那可就要借题发挥了。心里对着那位在云南枉死的赵记者说了声抱歉,其实你拍的是事实,不过我只能是昧着良心说话了!
    他指着投影仪上的件,道:“尊敬的法官,正如我所指出的,由于原拍摄人的不幸,现在被告方已经无法提供第一手资料的来源,而且,我们可以看到,这当中有不少件,都是经过编辑的,这一点,有件属性里的最后修改日期可以为证。这就足以说明,这些件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
    黄记者更加愤慨,大声道:“你不懂就不要乱说,谁家做新闻的,图片拿回来不修一下?”况且那些件都是复制过,才进行修改的,源件尚在,你怎么就不说了呢?——这话,是他后面想说的,一旦说出来,李海倒也不好反驳。
    倒霉就倒霉在,他是个记者,不是律师,一开口的时候没说到重点,没等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李海已经抓住时机,切进去,对于辩论社的选手来说,逼迫对手断章取义,这本来就是必须具备的技巧之一:“黄记者,你的意思就是说,你承认你们对于这些照片,都经过编辑了?尊敬的法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象这样经过编辑修改的证据,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我仅请求法官,不认可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其作为本案的证据。”
    丁丽一听就知道坏菜了,黄记者这话被李海抓住了痛脚了!她赶忙起来补救,可是法官都已经被王家打好招呼,就等着找机会给原告方判点球呢,哪能错过这种黄金机会?马上点头,冠冕堂皇地道:“鉴于被告已经承认,其证据经过编辑和修改,本庭现在宣布,其不足以证明本案事实,本庭不予以认可其证据效力。”
    黄记者大怒,记者脾气发作,指着法官就叫骂起来:“你是什么法官,贪赃枉法,明显偏向原告!我要曝光你的丑恶嘴脸!”他原本也不是这么鲁莽的人,只可惜在之江就吃过李海的大亏,怀恨在心,现在被李海又坑了一把,还是联手法官给坑的,这怒气被撩拨起来,一时按捺不住。
    法官立马就变脸了,岂能容你在庭上这样大放厥词?把脸一沉,喝道:“被告故意扰乱法庭秩序,本庭现在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将赶出法庭。”话音刚落,法警很称职地冲过来,对着黄记者虎视眈眈,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撵人之势。
    黄记者气得脸色涨红,堂堂无冕之王,几时受过这样的恶气?有道是君子不吃眼前亏,他愤愤地坐下来,打定主意要写章揭露这法官的嘴脸。丁丽却是咬牙切齿,心说真是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啊!大好的形势,就被你一句话给毁了!你这家伙要是再不闭嘴,我们恐怕连说话都不好说了!
    她也有点后悔,自己小看了李海,本以为这小子年纪轻轻还在实习,不会有多厉害,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出来抢过对话的权利,让黄记者被他抓住了破绽,导致一场大败。要是她自己的话,就算法官想要偏向,也不会露出这样的破绽来。至于法官的倾向性,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倒是没怎么在意,这场官司本来就没想着要赢,只是利用这个机会扩大一下影响力而已。
    而原告这边,虽然碍于法庭秩序,没有怎么欢庆,不过一个个都是喜上眉梢,谁都没想到,原告那边这么有力的证据,竟然就被李海这么三言两语给否决了!就算是表现很酷的蓝映真,都淡定不能了,她挨着朱莎,轻声问道:“朱律师,为什么这证据显然是真实的,法庭却不予采纳?”
    朱莎笑着答道:“是这样的,证据的效力有所区别,刚才那位记者说的话,就可以理解为他们对于证据进行了修改。从法律上来说,不论你做了什么样的修改,这都已经改变了原始证据,其效力马上下降,成为第二手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周边的证据,证明其真实性,那么法庭就不能单独将其作为有效合法的证据,来证明本案的事实。简单地说,只有原始的第一手证据,才能够单独证明案件的事实。”
    蓝映真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偷偷瞥了李海一眼,心里甜丝丝的,忍不住隔着朱莎对李海笑了笑:“李律师,你好厉害啊,我看你简直是法庭超人呢!”一边说,一边给了李海一个含意很丰富的笑容。
    李海当即丹田发热,这超人俩字的内涵,可是很特别的!不禁牙痒痒地想,你个真真,竟然敢当众调戏我,看我晚上不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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