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宫主白澜,其实有两个孩子。
    安雨桐还有一个哥哥,名叫安阳木,安阳木人如其名,虽然相貌还算英俊,但是为人老实,性格木讷,因为自小不喜欢极乐宫里的风气,安阳木在十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极乐宫,加入了混元派,和混元山上的那些道士们一起修行。
    安雨桐和自己的哥哥关系还算融洽,只是两个人的观念和行事作风大为不同。
    混元派是修真界的名门正派,而极乐宫却是以双修法门而出名的邪门歪道……
    夏北北接收完了安雨桐的记忆,知道现在的安雨桐才刚刚18岁,她是纯阴的媚、体,自幼又修行媚、术,成年之后,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诱、惑的气息。
    可以说,这天底下能抵抗得了她的媚、术的男人,简直是屈指可数。
    不过,虽然极乐门的内功心法以双修为主,求的是阴阳调和,但是安雨桐到现在依旧没有破身,更没有选择自己的双修伴侣,因为她在等一个人。
    安雨桐的母亲说过,这世上有一种男人是九九纯阳之体,这样的男人才是最适合做她的修真鼎炉的人选。
    当年,安雨桐的亲生父亲就是纯阳之体,不过因为他不是最精纯的九九纯阳之体,所以与白澜双修后不久,他就因为精气溃散而病死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重蹈覆辙,白澜一直给安雨桐灌输着一定要嫁一个九九纯阳之体的思想。
    而在安雨桐成年后,真的被她遇到了这样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自然就是这个小说世界的男主秦子臻!
    说起男主,我们就要从这个小说世界的主线剧情说起了——
    男主秦子臻是秦国皇子,同时也是一位修真者,他出身归一宗,是归一宗年轻一代的第一人,因为相貌英俊,天资过人,秦子臻在修真界里不仅名气很大,他也是很多女修士暗暗恋慕的对象,甚至很多胆子大的女修还会专门跑到归一宗里向秦子臻表白。
    只可惜,秦子臻是个冰山面瘫,拒绝起人来,那是毫不含糊啊!
    而唯一一个能入得了秦子臻的眼,让他刮目相看的人,就是炼药宗的洛卿歌,洛卿歌出身楚国,是大楚的公主。
    在这个修真世界里,有三个强大的凡人帝国,分别是秦国,楚国和晋国。
    三个国家的皇族都有修真界的修士,而他们的子孙在娘胎里的时候就服用各种天材地宝,出生之后,各个的天资都不会差到哪里。
    而洛卿歌,就是个意外。
    她的母亲怀着她的时候被仇家算计中了一种剧毒,而这种剧毒导致洛卿歌提前出生并且天生绝脉。
    她是天生无法修行分废柴。
    这样一个废柴,不仅不能修炼,还是个没脑子的花痴。
    当然,这个“洛卿歌”可不是我们的女主大人洛卿歌。
    原主洛卿歌因为无脑又花痴,喜欢上人家晋国的太子墨千临,而人家太子殿下各种惊才绝艳,妖孽美貌,怎么会喜欢一个废人花痴?
    于是告白失败的花痴一个想不开就投河自尽了,然后——
    我们聪明与美貌并重,智慧与天使的化身的女主大人就闪亮登场了。
    她,是一个穿越者,穿越到废柴公主的身上,天生绝脉如何?
    她自带一个炼药系统,可以把一切药材,废药,炼成惊人的仙丹!
    天生绝脉?没事儿,吃点药就好了。
    修行的太晚?没事儿,吃点药就追上了,而且咱们的药安全可靠效果好,绝对没有副作用!
    就这样,洛卿歌一路扮猪吃虎,逍遥快活。
    她先是用自己公主的身份混了一个炼药宗的外门弟子名额,那时候所有人都知道她没办法修行,炼药宗的人根本没把她放在眼中,收留她,只是看在楚国皇室的面子上而已。
    不过洛卿歌也乐得清闲,她主动要求去守废药房,那里有堆积如山的丹药,不过都是炼药宗的弟子炼废了的残次品,这些残次品不仅没有药效,有些还有毒性,会毁人灵根。
    别人眼中完全没用的垃圾站,在洛卿歌眼里却是百宝山啊!
    她的职责就是负责看守那些废药,定期清理销毁废药,然而实际上,洛卿歌用自己的系统把那些废药全都分解了,分解成一份份的药材。
    说起来她这个炼药系统非常的逆天,不仅能把废药和各种丹药分解成原材料,尼玛,它还能把同一种类型的药材合成升级!比如十份百年人参放在系统合成炉里点一下合成,就有百分之七十的几率合成一株千年人参!
    所以说,洛卿歌在废药房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嗨皮——
    她分解,合成,再分解,再合成,然后……她就成了一个小富婆。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主光环,简直闪瞎狗眼。
    洛卿歌就这样一直闷声发大财,她还悄悄的治好了自己的天生绝脉,并且一个人乔装打扮偷偷的去黑市买修炼心法,准备好好修行。
    就是在那个黑市里,洛卿歌遇到了秦子臻,两个人为了抢夺一本心法而开始拼财力。
    当然,刚刚才有起色的女主自然没有霸气侧漏的男主有钱。
    后来洛卿歌一狠心,用一枚罕见的丹药才从秦子臻手中夺得了那本奇妙的修炼心法。
    因为黑市里所有人都是乔装打扮看不到容貌的,所以洛卿歌以为自己再也不会遇到那个人,谁知道,第二次见面,秦子臻一眼就认出了洛卿歌——
    原来,秦子臻天生拥有一只血瞳,那只眼睛平日里看起来和普通的眸子一样,但是当他运转心法,眼眸就会逐渐变成血红色,那只血瞳能看穿世间一切幻象,自然也能一眼看出人的真实容貌,并且记住她的气息。
    秦子臻在黑市里就觉得洛卿歌和她拿出的丹药很不一般,所以他就悄悄在她背后开启了血瞳,记下了洛卿歌的真实容貌。
    只是那时候他没有想到,再见面的时候,她的身份竟然会是炼药宗的一个不入流的废柴……
    好吧,这些都是男主和女主不得不说的故事。
    夏北北大略的看了一眼这个小说的主要剧情,她觉得自己的铝合金狗眼都要被男女主的光环外挂闪瞎了!
    主角如此牛逼,身为反派boss的她突然间觉得亚历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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