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翌并非有多忌惮鞑子,鞑子能得天下,那是侥天之幸。堂堂诸夏,亿兆黎民,没出一个英雄人物,尽是些李自成之类的货色。用一句话来讲,那就是:时无英雄,竟使竖子成名。
无论从哪个方面作比,神州的战争潜力都是鞑子阖族上下老幼妇孺加起来的无数倍,时无英雄啊!
诸夏的百姓不是不能战,而是没有一个领头羊。无法聚拢人心。若得齐心合力,诸夏是无可战胜的。
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如孙秀才说过的一句话,南阳是块宝地。嬴翌走上这条路,看的就不止是南阳。是,南阳自古以来都是中原的盐铁中心,从秦汉时期开始,南阳的钢铁、盐,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举足轻重的。
占据了这块宝地,底蕴就有了。
但南阳太小,嬴翌看到的,是整个荆襄湖广,甚至整个河南。
而要把荆襄湖广甚至河南中原纳入掌中,若不以名器加身,就耗时日长,需要一点点的蚕食。但神州沉沦在即,鞑子即将破关南下,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磨。如果多给嬴翌几年时间,他也未必看中大明朝的名器。
时间太短,这是硬伤。
按照原本的历史,孙传庭不久就会在崇祯皇帝的催促下仓促出兵进而战败,几个月后闯贼掘开黄河淹死开封百万人口,随后举兵北上,于次年攻破京师,接着吴三桂开关,李自成大败,神州沉沦。
留给嬴翌的时间不多了。
他虽然有金手指傍身,自己也强大到了相当的层次,但僵尸的出现,给嬴翌敲响了警钟。
他必须要取得名器,尽快占据湖广甚至河南,统御足够多的人力物力,才能迅速将金手指转化成为战争力量。
否则慢慢磨下去,不以大明朝名器开路,实力增长就会很慢。鞑子南下,留头不留发,多少百姓遭到屠杀。每每让嬴翌想起小王庄乡亲和张家大哥一家的遭遇,鞑子的狠毒,可不比流贼来的差。
绝不能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必须要尽快增进力量,鞑子南下之时,便可领兵阻击,教这些蛮夷吃不了的兜着走。
张石带走五个机灵的夜不收,嬴翌留下四个,剩下八十七人皆受命返回小王庄休整。
随后半夜,李过几无眠。
本来子时的时候,夜不收撤走,消停了一阵。李过还以为可以安稳的睡半夜。没想到不多久,嬴翌又来了。
这回嬴翌还带着四人,嬴翌杀人,这四人就跟在身后。往复来回,忽而这边,忽而那边,哪里或有夜不收战殁,就杀到哪里,只为收敛他们的尸首。
直至于寅时,嬴翌不知来回袭扰了几十次,找回来十一具尸首,其他四具再也找不到了,这才让跟随的四人将尸首带走,嬴翌却不停留,继续袭杀。
若说最初的时候是漫无目的的袭杀,只为打草惊蛇,让李过这支贼兵驻足。那么子时过后,就是为了收敛战士的尸首。而寅时过后,嬴翌的目的再变——他好几次冲击李过的中军,意图抓住那中年文士。
但李过实在被他吓怕了,炮子、火铳、弓手,全都聚集在这里。一有动静就发炮、打铳、放箭,使嬴翌屡次无功。
每回被打退回去,嬴翌就不由得对那团僵尸心生羡慕之意。那防御能力令人艳羡,若嬴翌有这样的防御,早杀进去了。
可惜如今嬴翌还不能刀枪不入,火铳打来也要受些伤害。尤其是一些威力极大的火铳,比如九头鸟,一枪打来嬴翌也险些吃不住劲。
李过那畜牲怕死到了极点,一排排的火器密密麻麻的,环绕着中军,任凭嬴翌厉害,若不愿意付出受伤的代价,也无法杀进去。
关键是其中还有个中年文士,嬴翌不敢肯定自己若是受了伤,杀进去之后,能不能敌得过。
因此他很谨慎。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连番冲击中军,也不见第二个僵尸杀出来,嬴翌大约可以肯定,那中年文士,恐怕没有更多的‘仆人’了。
就算有,想来也不过一二具,须得防身,不敢拿出来。
到天亮前夕,卯时末,嬴翌再不冲击中军,转而以击杀贼兵夺取真灵为目的。直到天色大亮,他才退走。
嬴翌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大地之上,贼兵之中上到李过,下到任何一个小贼,都不由得松了口气。
李过面色苍白,一副吃人的模样,咬牙切齿道:“来人,速速给本将军统计伤亡!”
大半个时辰过后,才有来报:“余五千四百人。”
李过张大了嘴巴,捂着胸口几乎喘不过气来:“一万人,只剩下五千四百人?!可恨,可恨啊!”
这一夜,竟然生生折损了四千六百人!
这出乎了李过的意料。
在他想来,敌人就那么多,尤其后半夜,只一人而已。一人,就杀了这么多,还有比这更可恨可笑的事吗?
一场大战,都不定能死伤这么多。以贼兵的战斗意志,要是折损过半还能不溃,那就不是贼了。
比得上历朝历代的精锐。
只是因为嬴翌温水煮青蛙,每次冲杀只取走几十上百人的性命,而且一人冲杀的范围很小,影响波及不大,加上李过适时弹压,贼兵才没有崩溃。
更重要的是,嬴翌杀人,不留尸首。夺取真灵之后,立刻化为飞灰。看不到尸首,贼兵还以为没死几个,这种意识之下,才有了最后的结果。
虽然死的都是普通的贼兵,李过本来也打算当作炮火使用。但一晚上不知不觉就折了近半,仍然让他心中抽搐。
如今他几乎没了办法,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只好问计于胡先生。
“先生昨夜言道有计策,可以擒杀此人。还请先生教我。”李过长揖道:“若不杀了此人,他今夜来了明夜来,明夜来了后夜还来,可教我如何是好?!”
胡先生面色也不太好看,昨夜嬴翌冲击中军,还曾破口大骂,指名道姓他这个中年文士,他却不敢出去。
他胡轶活了几十岁,走到哪里都被人奉为座上宾,还从没有过这样憋屈的时候。脸皮都给丢到天涯海角去了。
无论从哪个方面作比,神州的战争潜力都是鞑子阖族上下老幼妇孺加起来的无数倍,时无英雄啊!
诸夏的百姓不是不能战,而是没有一个领头羊。无法聚拢人心。若得齐心合力,诸夏是无可战胜的。
这一点毋庸置疑。
就如孙秀才说过的一句话,南阳是块宝地。嬴翌走上这条路,看的就不止是南阳。是,南阳自古以来都是中原的盐铁中心,从秦汉时期开始,南阳的钢铁、盐,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举足轻重的。
占据了这块宝地,底蕴就有了。
但南阳太小,嬴翌看到的,是整个荆襄湖广,甚至整个河南。
而要把荆襄湖广甚至河南中原纳入掌中,若不以名器加身,就耗时日长,需要一点点的蚕食。但神州沉沦在即,鞑子即将破关南下,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磨。如果多给嬴翌几年时间,他也未必看中大明朝的名器。
时间太短,这是硬伤。
按照原本的历史,孙传庭不久就会在崇祯皇帝的催促下仓促出兵进而战败,几个月后闯贼掘开黄河淹死开封百万人口,随后举兵北上,于次年攻破京师,接着吴三桂开关,李自成大败,神州沉沦。
留给嬴翌的时间不多了。
他虽然有金手指傍身,自己也强大到了相当的层次,但僵尸的出现,给嬴翌敲响了警钟。
他必须要取得名器,尽快占据湖广甚至河南,统御足够多的人力物力,才能迅速将金手指转化成为战争力量。
否则慢慢磨下去,不以大明朝名器开路,实力增长就会很慢。鞑子南下,留头不留发,多少百姓遭到屠杀。每每让嬴翌想起小王庄乡亲和张家大哥一家的遭遇,鞑子的狠毒,可不比流贼来的差。
绝不能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必须要尽快增进力量,鞑子南下之时,便可领兵阻击,教这些蛮夷吃不了的兜着走。
张石带走五个机灵的夜不收,嬴翌留下四个,剩下八十七人皆受命返回小王庄休整。
随后半夜,李过几无眠。
本来子时的时候,夜不收撤走,消停了一阵。李过还以为可以安稳的睡半夜。没想到不多久,嬴翌又来了。
这回嬴翌还带着四人,嬴翌杀人,这四人就跟在身后。往复来回,忽而这边,忽而那边,哪里或有夜不收战殁,就杀到哪里,只为收敛他们的尸首。
直至于寅时,嬴翌不知来回袭扰了几十次,找回来十一具尸首,其他四具再也找不到了,这才让跟随的四人将尸首带走,嬴翌却不停留,继续袭杀。
若说最初的时候是漫无目的的袭杀,只为打草惊蛇,让李过这支贼兵驻足。那么子时过后,就是为了收敛战士的尸首。而寅时过后,嬴翌的目的再变——他好几次冲击李过的中军,意图抓住那中年文士。
但李过实在被他吓怕了,炮子、火铳、弓手,全都聚集在这里。一有动静就发炮、打铳、放箭,使嬴翌屡次无功。
每回被打退回去,嬴翌就不由得对那团僵尸心生羡慕之意。那防御能力令人艳羡,若嬴翌有这样的防御,早杀进去了。
可惜如今嬴翌还不能刀枪不入,火铳打来也要受些伤害。尤其是一些威力极大的火铳,比如九头鸟,一枪打来嬴翌也险些吃不住劲。
李过那畜牲怕死到了极点,一排排的火器密密麻麻的,环绕着中军,任凭嬴翌厉害,若不愿意付出受伤的代价,也无法杀进去。
关键是其中还有个中年文士,嬴翌不敢肯定自己若是受了伤,杀进去之后,能不能敌得过。
因此他很谨慎。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消息,连番冲击中军,也不见第二个僵尸杀出来,嬴翌大约可以肯定,那中年文士,恐怕没有更多的‘仆人’了。
就算有,想来也不过一二具,须得防身,不敢拿出来。
到天亮前夕,卯时末,嬴翌再不冲击中军,转而以击杀贼兵夺取真灵为目的。直到天色大亮,他才退走。
嬴翌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大地之上,贼兵之中上到李过,下到任何一个小贼,都不由得松了口气。
李过面色苍白,一副吃人的模样,咬牙切齿道:“来人,速速给本将军统计伤亡!”
大半个时辰过后,才有来报:“余五千四百人。”
李过张大了嘴巴,捂着胸口几乎喘不过气来:“一万人,只剩下五千四百人?!可恨,可恨啊!”
这一夜,竟然生生折损了四千六百人!
这出乎了李过的意料。
在他想来,敌人就那么多,尤其后半夜,只一人而已。一人,就杀了这么多,还有比这更可恨可笑的事吗?
一场大战,都不定能死伤这么多。以贼兵的战斗意志,要是折损过半还能不溃,那就不是贼了。
比得上历朝历代的精锐。
只是因为嬴翌温水煮青蛙,每次冲杀只取走几十上百人的性命,而且一人冲杀的范围很小,影响波及不大,加上李过适时弹压,贼兵才没有崩溃。
更重要的是,嬴翌杀人,不留尸首。夺取真灵之后,立刻化为飞灰。看不到尸首,贼兵还以为没死几个,这种意识之下,才有了最后的结果。
虽然死的都是普通的贼兵,李过本来也打算当作炮火使用。但一晚上不知不觉就折了近半,仍然让他心中抽搐。
如今他几乎没了办法,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只好问计于胡先生。
“先生昨夜言道有计策,可以擒杀此人。还请先生教我。”李过长揖道:“若不杀了此人,他今夜来了明夜来,明夜来了后夜还来,可教我如何是好?!”
胡先生面色也不太好看,昨夜嬴翌冲击中军,还曾破口大骂,指名道姓他这个中年文士,他却不敢出去。
他胡轶活了几十岁,走到哪里都被人奉为座上宾,还从没有过这样憋屈的时候。脸皮都给丢到天涯海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