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加纳克里他
我的名字叫加纳克里他,给姐姐加纳马耳他当工作助手。
当然,我的真名不叫加纳克里他。这是当姐姐助手时的名字,即工作用名。离开工作时,我使用加纳多喜这个原名。我所以叫克里他,是因为姐姐叫马耳他。
我还没去过克里特岛[1]。
时常在地图上看。克里特是希腊距非洲最近的岛,形状如狗嘴叼的一块肉骨头,岌岌可危细细长长,是有名的古迹。克诺索斯宫殿。年轻的英雄沿着迷宫般的路线救助女王的故事。倘有机会去克里特岛,我一定去。
我的工作是帮姐姐听水的声音。我的姐姐以听水声为职业——听浸入人体的水的声音。不用说,这并非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事。需要才能,需要训练。日本大概惟姐姐一人胜任。姐姐很早以前在马耳他岛掌握了这项技术。姐姐修行的那个地方,艾伦·金斯伯格到过,基恩·理查兹也去过。马耳他岛就是有那种特殊地方,在那里水具有极大意义,姐姐在那里修行了好几年,然后返回日本,取名加纳马耳他,开始了听人体水声的工作。
我们在山里租了一座独立的老房子两人一起生活。房子还有个地下室,姐姐把从日本全国各地运来的好多种水集中放进去。水装入瓷罐摆成一排。地下室最适宜保存水,同葡萄酒一个样。我的任务是好好照料水。有杂物浮起便把它捞出,冬天注意不使之结冰,夏天不使之生虫。做起来没有多难,又不花时间,所以一天大部分时间我用来画建筑图纸,若姐姐房间有客人来,我也端茶倒水。
姐姐天天把耳朵逐个贴在地下室里的水罐上,倾听它们发出的细微声响,每天听两三个小时。对姐姐来说,这便是所谓耳朵训练。每一种水发出的声音都不相同。姐姐也叫我做,我闭上眼睛,将全身神经集中在耳朵上。可是我几乎一无所闻,大概我不具有姐姐那样的才能。
姐姐说,要先听罐里的水声,那样很快就能听出人体内的水声了。我也拼命倾听,然而什么都听不到。也有时觉得多少听到一点,感觉上似乎极远极远的地方有什么在动,声音就像小飞蛾动了两三下翅膀。较之听到,程度上更近乎空气的微颤,可惜稍纵即逝,好像在跟我藏猫猫。
马耳他说很遗憾我听不到那声音。“像你这样的人更有必要好好听取体内的水声。”因为我是有问题的女性。“只要你能听到,”马耳他摇了摇头,“只要你能听到,问题就等于解决了。”姐姐是真心为我担忧。
我的确是有问题的,而且是我无论如何也消除不了的问题。男人们一看见我,就全都要强奸我。只消看我一眼,就无不想把我按倒在地,解开裤带。什么原因我不明白,从来就如此,从我懂事时就始终如此。
我认为自己确实漂亮,体形也极好,胸部硕大,腰肢苗条,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性感。在街上行走,男人全部张大嘴巴看我。“可话又说回来,也并不是世间所有漂亮女人都被人强奸得一个不剩啊!”马耳他说。这点我也承认,有如此遭遇的仅我自己,没准我也有责任,男人们之所以对我想入非非,也许是因为我老是提心吊胆的。惟其如此,大家才一瞧见我这副样子就全都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大动干戈。
这么着,迄今为止我被所有种类的男人强奸过了。他们不由分说地扑上身来,有学校老师有同班同学有家庭教师有舅舅有煤气收款员,甚至包括来隔壁家救火的消防队员。怎么逃避都无济于事。他们用刀扎我,打我的脸,或用塑料软管勒我的脖子——便是这样凶相毕露地对我施暴。
于是,很久以前我就不再出门了。长此以往,我势必丢掉性命。我跟姐姐马耳他躲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照料地下室的水罐。
但有一次我杀死了一个企图强奸我的人。不,准确说来,是我姐姐杀的。那个男的同样要强奸我,在地下室里。是个警察。他是前来搞什么调查的,但开门那一瞬间便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当场就把我按倒在地,“咔嗤咔嗤”撕我的衣服,把自己的裤子脱到膝盖下面,手枪“当啷”作响。我吓得浑身发抖,哀求说别杀我随你怎么样。警察打我的脸。这时正好姐姐马耳他回来了,听到动静,便单手提一根撬棍赶来,朝警察后脑勺狠狠一击。随着类似什么东西凹瘪下去的“咕哧”一声响,警察昏迷过去。接着,姐姐从厨房拿来菜刀,像切金枪鱼肚皮似的把警察的喉管利利索索地切断了。姐姐磨菜刀十分拿手,磨出的菜刀总是锋利得令人无法置信。我目瞪口呆地看着。
“何苦那样?干嘛切断喉管?”我问。
“大致还是切断为好,以免留下后患。对方毕竟是警察,难保不会再来装神弄鬼。”马耳他说。姐姐处理事情非常讲究现实。
血出了好多。姐姐把血收进一个水罐。“血最好控干排尽,”马耳他说,“这样就不会留下后患。”我们大头朝下地拎起警察穿长靴的脚,直到血彻底排出。这家伙牛高马大,抓脚提起时身子重得不得了,若非马耳他力气大,根本提不动。她长得樵夫一般魁梧,力气也甚是了得。“男人袭击你不是你的责任。”马耳他抓着脚腕说,“是你身上水的关系,那种水不适合你的身体,所以大家才为那水所吸引,才魂不守舍。”
“可怎样才能把那水从体内赶跑呢?”我问,“我又不能老是这么避人耳目偷偷摸摸活着,不想就这样了此一生。”说实话,我真想到外面的世界生活。我有一级建筑师资格,通过函授教育取得的。取得资格后,参加了许多制图比赛,奖也拿了几个。我的专业是火力发电站设计。
“急不得的,要侧耳倾听。那一来,很快就会听到答案的。”说罢,马耳他摇晃警察的腿,让最后一滴血掉进水罐。
“可我们杀死一个警察,到底如何是好呢?一旦被发现可非同小可。”我说。杀害警察是重罪,很可能被判死刑。
“埋到后面去。”马耳他说。
我们把被切断喉管的警察埋在后院里,手枪手铐文件夹长靴一古脑儿埋了进去。挖坑也好搬尸体也好埋坑也好,都是马耳他做的。马耳他一边模仿米克·杰嘉的声调哼着《去跳摇摆舞》,一边进行善后作业。两人把埋上的土踩实,在上面撒下枯树叶。
当地警察当然彻底进行了调查,像扒草根一样搜寻失踪的同事。我们住处也来了刑警,这个那个询问了一番,但没发现线索。“放心,保证露不了馅。”马耳他说,“喉管裂开,血已放干,坑又挖得那么深。”于是我们松了口气。
不料从下一星期开始,被害警察的幽灵在家中出现了。那幽灵把裤子脱到膝盖以下,在地下室走来走去,手枪“当啷当啷”作响。形象自是有失文雅,但无论形象如何,幽灵终究是幽灵。
“奇怪呀,为了不使他装神弄鬼再来,已经把他喉管整个切断了么!”马耳他说。一开始我怕那幽灵,毕竟警察是我们杀的。我吓得钻到姐姐床上浑身发抖。“没什么好怕的,他什么也干不成的。喉管断了,血干了,那个物件也休想挺起。”马耳他说。
不久,我也习惯了幽灵的存在。警察幽灵只是开裂的喉管一张一合着走来走去,也不是要干什么,无非走动罢了,一旦习惯了,倒也无所谓。也不再要强奸我了,血都干了,再无力气胡作非为。就算想说什么,空气也全都“咻咻”地从裂口那儿漏走了,根本不成言语。确如姐姐所说,切开喉管即万事大吉。我时不时故意一丝不挂地扭动身体勾引警察幽灵。腿张开了,色情动作也做了——实在色情得不得了,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会那样,可谓色胆包天。然而幽灵看上去完全无动于衷。
我因此有了充分的自信。
我再也不提心吊胆了。
“我再不提心吊胆了,谁也不怕了,谁都甭想打我的主意。”我对马耳他说。
“或许。”马耳他说,“不过你还是要听自己身上的水声才行,那才是再要紧不过的事。”
一天有电话打来,说准备新建一座大型火力发电厂,问我愿不愿意设计。听得我热血沸腾。我在脑海里勾勒出了几种新电厂图纸,想走到外面的世界去大显身手。
“不过么,走到外面,说不定还要倒大霉的哟!”马耳他说。
“可我想试试。”我说,“想从头试一次。这回我觉得能行。因为我已不再提心吊胆,再不会被人欺负了。”
马耳他摇了下头,说拿我没办法。
“可要当心哟!万万马虎不得。”马耳他说。
我走到外面的世界,设计了好几座火电厂。转眼之间我就成了这个行业首屈一指的人物。我有才华。我设计的火电厂别具一格,坚固结实,从无故障,厂里工作人员交口称誉。大凡有人想建火电厂必来找我,我很快成了富人。我在街上最好的位置买了一整座楼,住在最上一层,安了种种样样的报警装置,上了电子锁,雇了大猩猩般手段高强的保镖。
如此这般,我过上了优雅而幸福的生活——直到那个男子出现。
男子异常高大,一对燃烧般的绿眼睛。他拆掉所有报警装置,拧掉电子锁,打翻保镖,踢坏我房间的门。站在他面前我固然没有提心吊胆,可是男子毫不理会。他“咔嗤咔嗤”撕开我的衣服,裤子脱到膝下,粗暴地强奸了我,之后用刀切开我的喉管。刀锋利得很,简直像切热黄油一样把我的喉管切出个大洞。动作太麻利了,几乎没等我意识到就切开了。黑暗随之而来。警察在黑暗中走动。他想说什么,但由于喉管开裂,只有空气嘶嘶作响。接下去我听到了水浸入自己体内的声音。是的,听到了。声音虽小,但清晰可闻。我下到自己的体内,耳贴肠壁倾听微弱的水滴声:叮咚、叮咚、叮咚。
叮咚、叮咚、叮咚。
我的、名字叫、加纳克里他。
注释:
[1]原文中“克里他”和“克里特”为同一词。但日语中“克里特”的“特”和“马耳他”的“他”同音,均读作“tɑ”,作者的原意是藉此提示加纳马耳他和加纳克里他的姐妹关系,故本篇中逢人名译作“克里他”以体现作者之意。关于加纳姐妹,可参看作者的另一部长篇《奇鸟行状录》。
当然,我的真名不叫加纳克里他。这是当姐姐助手时的名字,即工作用名。离开工作时,我使用加纳多喜这个原名。我所以叫克里他,是因为姐姐叫马耳他。
我还没去过克里特岛[1]。
时常在地图上看。克里特是希腊距非洲最近的岛,形状如狗嘴叼的一块肉骨头,岌岌可危细细长长,是有名的古迹。克诺索斯宫殿。年轻的英雄沿着迷宫般的路线救助女王的故事。倘有机会去克里特岛,我一定去。
我的工作是帮姐姐听水的声音。我的姐姐以听水声为职业——听浸入人体的水的声音。不用说,这并非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事。需要才能,需要训练。日本大概惟姐姐一人胜任。姐姐很早以前在马耳他岛掌握了这项技术。姐姐修行的那个地方,艾伦·金斯伯格到过,基恩·理查兹也去过。马耳他岛就是有那种特殊地方,在那里水具有极大意义,姐姐在那里修行了好几年,然后返回日本,取名加纳马耳他,开始了听人体水声的工作。
我们在山里租了一座独立的老房子两人一起生活。房子还有个地下室,姐姐把从日本全国各地运来的好多种水集中放进去。水装入瓷罐摆成一排。地下室最适宜保存水,同葡萄酒一个样。我的任务是好好照料水。有杂物浮起便把它捞出,冬天注意不使之结冰,夏天不使之生虫。做起来没有多难,又不花时间,所以一天大部分时间我用来画建筑图纸,若姐姐房间有客人来,我也端茶倒水。
姐姐天天把耳朵逐个贴在地下室里的水罐上,倾听它们发出的细微声响,每天听两三个小时。对姐姐来说,这便是所谓耳朵训练。每一种水发出的声音都不相同。姐姐也叫我做,我闭上眼睛,将全身神经集中在耳朵上。可是我几乎一无所闻,大概我不具有姐姐那样的才能。
姐姐说,要先听罐里的水声,那样很快就能听出人体内的水声了。我也拼命倾听,然而什么都听不到。也有时觉得多少听到一点,感觉上似乎极远极远的地方有什么在动,声音就像小飞蛾动了两三下翅膀。较之听到,程度上更近乎空气的微颤,可惜稍纵即逝,好像在跟我藏猫猫。
马耳他说很遗憾我听不到那声音。“像你这样的人更有必要好好听取体内的水声。”因为我是有问题的女性。“只要你能听到,”马耳他摇了摇头,“只要你能听到,问题就等于解决了。”姐姐是真心为我担忧。
我的确是有问题的,而且是我无论如何也消除不了的问题。男人们一看见我,就全都要强奸我。只消看我一眼,就无不想把我按倒在地,解开裤带。什么原因我不明白,从来就如此,从我懂事时就始终如此。
我认为自己确实漂亮,体形也极好,胸部硕大,腰肢苗条,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性感。在街上行走,男人全部张大嘴巴看我。“可话又说回来,也并不是世间所有漂亮女人都被人强奸得一个不剩啊!”马耳他说。这点我也承认,有如此遭遇的仅我自己,没准我也有责任,男人们之所以对我想入非非,也许是因为我老是提心吊胆的。惟其如此,大家才一瞧见我这副样子就全都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大动干戈。
这么着,迄今为止我被所有种类的男人强奸过了。他们不由分说地扑上身来,有学校老师有同班同学有家庭教师有舅舅有煤气收款员,甚至包括来隔壁家救火的消防队员。怎么逃避都无济于事。他们用刀扎我,打我的脸,或用塑料软管勒我的脖子——便是这样凶相毕露地对我施暴。
于是,很久以前我就不再出门了。长此以往,我势必丢掉性命。我跟姐姐马耳他躲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照料地下室的水罐。
但有一次我杀死了一个企图强奸我的人。不,准确说来,是我姐姐杀的。那个男的同样要强奸我,在地下室里。是个警察。他是前来搞什么调查的,但开门那一瞬间便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当场就把我按倒在地,“咔嗤咔嗤”撕我的衣服,把自己的裤子脱到膝盖下面,手枪“当啷”作响。我吓得浑身发抖,哀求说别杀我随你怎么样。警察打我的脸。这时正好姐姐马耳他回来了,听到动静,便单手提一根撬棍赶来,朝警察后脑勺狠狠一击。随着类似什么东西凹瘪下去的“咕哧”一声响,警察昏迷过去。接着,姐姐从厨房拿来菜刀,像切金枪鱼肚皮似的把警察的喉管利利索索地切断了。姐姐磨菜刀十分拿手,磨出的菜刀总是锋利得令人无法置信。我目瞪口呆地看着。
“何苦那样?干嘛切断喉管?”我问。
“大致还是切断为好,以免留下后患。对方毕竟是警察,难保不会再来装神弄鬼。”马耳他说。姐姐处理事情非常讲究现实。
血出了好多。姐姐把血收进一个水罐。“血最好控干排尽,”马耳他说,“这样就不会留下后患。”我们大头朝下地拎起警察穿长靴的脚,直到血彻底排出。这家伙牛高马大,抓脚提起时身子重得不得了,若非马耳他力气大,根本提不动。她长得樵夫一般魁梧,力气也甚是了得。“男人袭击你不是你的责任。”马耳他抓着脚腕说,“是你身上水的关系,那种水不适合你的身体,所以大家才为那水所吸引,才魂不守舍。”
“可怎样才能把那水从体内赶跑呢?”我问,“我又不能老是这么避人耳目偷偷摸摸活着,不想就这样了此一生。”说实话,我真想到外面的世界生活。我有一级建筑师资格,通过函授教育取得的。取得资格后,参加了许多制图比赛,奖也拿了几个。我的专业是火力发电站设计。
“急不得的,要侧耳倾听。那一来,很快就会听到答案的。”说罢,马耳他摇晃警察的腿,让最后一滴血掉进水罐。
“可我们杀死一个警察,到底如何是好呢?一旦被发现可非同小可。”我说。杀害警察是重罪,很可能被判死刑。
“埋到后面去。”马耳他说。
我们把被切断喉管的警察埋在后院里,手枪手铐文件夹长靴一古脑儿埋了进去。挖坑也好搬尸体也好埋坑也好,都是马耳他做的。马耳他一边模仿米克·杰嘉的声调哼着《去跳摇摆舞》,一边进行善后作业。两人把埋上的土踩实,在上面撒下枯树叶。
当地警察当然彻底进行了调查,像扒草根一样搜寻失踪的同事。我们住处也来了刑警,这个那个询问了一番,但没发现线索。“放心,保证露不了馅。”马耳他说,“喉管裂开,血已放干,坑又挖得那么深。”于是我们松了口气。
不料从下一星期开始,被害警察的幽灵在家中出现了。那幽灵把裤子脱到膝盖以下,在地下室走来走去,手枪“当啷当啷”作响。形象自是有失文雅,但无论形象如何,幽灵终究是幽灵。
“奇怪呀,为了不使他装神弄鬼再来,已经把他喉管整个切断了么!”马耳他说。一开始我怕那幽灵,毕竟警察是我们杀的。我吓得钻到姐姐床上浑身发抖。“没什么好怕的,他什么也干不成的。喉管断了,血干了,那个物件也休想挺起。”马耳他说。
不久,我也习惯了幽灵的存在。警察幽灵只是开裂的喉管一张一合着走来走去,也不是要干什么,无非走动罢了,一旦习惯了,倒也无所谓。也不再要强奸我了,血都干了,再无力气胡作非为。就算想说什么,空气也全都“咻咻”地从裂口那儿漏走了,根本不成言语。确如姐姐所说,切开喉管即万事大吉。我时不时故意一丝不挂地扭动身体勾引警察幽灵。腿张开了,色情动作也做了——实在色情得不得了,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会那样,可谓色胆包天。然而幽灵看上去完全无动于衷。
我因此有了充分的自信。
我再也不提心吊胆了。
“我再不提心吊胆了,谁也不怕了,谁都甭想打我的主意。”我对马耳他说。
“或许。”马耳他说,“不过你还是要听自己身上的水声才行,那才是再要紧不过的事。”
一天有电话打来,说准备新建一座大型火力发电厂,问我愿不愿意设计。听得我热血沸腾。我在脑海里勾勒出了几种新电厂图纸,想走到外面的世界去大显身手。
“不过么,走到外面,说不定还要倒大霉的哟!”马耳他说。
“可我想试试。”我说,“想从头试一次。这回我觉得能行。因为我已不再提心吊胆,再不会被人欺负了。”
马耳他摇了下头,说拿我没办法。
“可要当心哟!万万马虎不得。”马耳他说。
我走到外面的世界,设计了好几座火电厂。转眼之间我就成了这个行业首屈一指的人物。我有才华。我设计的火电厂别具一格,坚固结实,从无故障,厂里工作人员交口称誉。大凡有人想建火电厂必来找我,我很快成了富人。我在街上最好的位置买了一整座楼,住在最上一层,安了种种样样的报警装置,上了电子锁,雇了大猩猩般手段高强的保镖。
如此这般,我过上了优雅而幸福的生活——直到那个男子出现。
男子异常高大,一对燃烧般的绿眼睛。他拆掉所有报警装置,拧掉电子锁,打翻保镖,踢坏我房间的门。站在他面前我固然没有提心吊胆,可是男子毫不理会。他“咔嗤咔嗤”撕开我的衣服,裤子脱到膝下,粗暴地强奸了我,之后用刀切开我的喉管。刀锋利得很,简直像切热黄油一样把我的喉管切出个大洞。动作太麻利了,几乎没等我意识到就切开了。黑暗随之而来。警察在黑暗中走动。他想说什么,但由于喉管开裂,只有空气嘶嘶作响。接下去我听到了水浸入自己体内的声音。是的,听到了。声音虽小,但清晰可闻。我下到自己的体内,耳贴肠壁倾听微弱的水滴声:叮咚、叮咚、叮咚。
叮咚、叮咚、叮咚。
我的、名字叫、加纳克里他。
注释:
[1]原文中“克里他”和“克里特”为同一词。但日语中“克里特”的“特”和“马耳他”的“他”同音,均读作“tɑ”,作者的原意是藉此提示加纳马耳他和加纳克里他的姐妹关系,故本篇中逢人名译作“克里他”以体现作者之意。关于加纳姐妹,可参看作者的另一部长篇《奇鸟行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