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唐九被三宝舔有些难受,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他却不想影响三宝的好心情,也就随它折腾,唐九摸摸三宝的后背,发现他身上原本光滑柔顺的皮毛,不少地方已经打结,再抬手看看自己的掌心,已经多了一层黑灰。
从墙上掰下一块皂角,他就抱着三宝来到河边,脱下衣服下河跳进河里。
此时已经是傍晚,河边也没人,他先给三宝洗完澡,放它独自玩耍,随后自个儿也洗了个澡。
泡在清凉的河水中,仰头看着天边绚烂的晚霞,感觉生活是如此惬意。
此刻唐九突然行到一个问题,习武是为了什么?练气又是为了什么?
一般到了这个年纪的少年,就会出现攀比心,他们会在同龄孩子之间比谁力气大,谁武功高,谁家吃得好,在这种氛围中成长,能激发每个孩子的上进心,却不会有太多的嫉妒心,因为他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少年。
唐九的经历远比同龄少年更丰富,见到的事物比他们更多,早早看到了一条更高,更远,刚宽广的大路,少年的好胜心和对于未知领域的向往,让他义无反顾的向着那条神奇未知的道路迈进,累却快了着。
但此刻的唐九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自己习武不就是为了守护身边的亲人和族人吗?能陪着家人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生活,似乎更有意义,更快乐。
如今大家都生活的很好,穿的暖,吃得饱,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真诚的笑容,这些就足够了,自己要做的就是守护好眼前的这一切。
或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建一座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和父母一样,为了家人,为了每一季的收获,为了每一顿饱饭,而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
“儿子!儿子!”
唐九睁开眼睛,看见父亲站在自己面前,此时他才想起来,原来自己洗着澡竟然睡着了。
这一段时间,白天练功,晚上练气,从来就没好好休息,自己刚才实在太大意了,在河里睡着了,这要是遇到猛兽,或是外族,可就危险了。
“走,回去吃饭......练武是个徐徐渐渐的活,急不来,你已经比你老师还厉害了,就别太拼了。”
晚饭是两只兔子,一锅野菜粥,一筐水果。
兔子是赵清荷养的,野菜和水果是唐开山进山采摘的。
之前唐九捉了不少野兔,后来因为吃不了,就被赵清荷养了起来,兔子喂草就能养活,这山里什么都缺,就是青草不缺。
兔子繁殖快,一个多月就是一窝,数量一多,笼子就放不下了,赵清荷就商量唐开山弄个兔圈,唐开山也觉得这事儿可行,便让唐九借了唐临仙的长剑,砍了一百多颗毛竹,五尺一段,再一劈两半,钉进土里,用藤条连好,围了一片占地一亩多的养兔场地。
现在里面有老兔子二十多只,小兔子七十多只,就算唐九不打猎,这些兔子也足够一家人吃一阵了。
部落里的其他住户看唐开山一家的兔子养得好,也纷纷效仿,在山谷中圈起了兔窝。
所谓独乐了不如众乐乐,唐九家里的小兔崽,大半都送了人,大家都有肉吃,自然就得念唐开山和赵清荷的好,再加上之前唐开山为部落提供了一批宝石和一批青铜,让大家的日子改善了不少,如今唐开山在部落中的威望,已经隐隐超越老族长,随着族长唐洪兴岁数渐大,身子骨不支,过两年很有可能将族长的位子交给唐开山。
尽管有人眼红,可眼红也没用,大家都受过唐开山的恩惠,而且唐开山还生了唐九这样一个好儿子。
不过,唐开山却是个知足常乐,只顾小家的人,对族长的位子毫不动心。
他的想法是,族长的位子谁喜欢谁坐,我吃饱喝足自己开心就好,才懒得去管别人的闲事。对此赵清荷也是支持的,自己家丰衣足食,开开心心就好,谁会闲得无聊操心别家的事儿。
自从唐临仙有了坐骑之后,唐九两天一只野兽,一半喂老虎,另的一半,给唐临仙留下部分,剩下的全部带回自己家。
可天天吃肉,谁也受不了。
晚饭的时候,唐九吃了不少水果,发现有两种水果味道不错。
“爹,这是什么?”唐九拿起一枚鸡蛋大小的黄色果实问道。
“不知道。”
“不认识你也敢往家里带,吃坏了肚子事小,出了人命怎么办?”赵清荷听唐开山说不认识,一下子就火了。
“孩儿她娘,你别火啊!我哪敢随便乱摘果子,这不是听大哥说这果子能吃,所以才摘了回来,我在山里的时候提前吃了十来个,确认没事儿才摘回来。”
赵清荷听罢这才熄火,转头冲唐九道:“这果子味道不错,明天跟着你爹去吧树挖了,回头栽咱家门口。”
“这一片山上就那么一棵树,你就不给别人留点。”
“先挖回来再说,这不还有种子吗!你那这些种子埋菜地里,等发了芽,谁愿意要,送给他们就是,没人要,就栽到菜地四周。”
最后剩下半筐水果,一堆兔骨头,被清清划拉划拉,倒给了圆圆和三宝,这俩家伙倒是不挑食,兔骨头啃得嘎嘣嘎嘣响。
“儿子,你的练气术修炼的怎么样了?”吃完饭,唐开山随意问道。
“非常顺利,半个月前已经打通了第一条经脉,再有个把月应该就能突破下一个境界,到时候离修炼法术,御剑杀敌就不远了。”
“从你拿到手镯,出现异象那天起,我和你娘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快就能修炼仙法了,我还清楚记得你出生那天,在咱们临仙谷南方的天空上那场神仙大战,当时大地颤抖,紫电满天,光芒比太阳还耀眼,有一位身披红袍的神仙,头顶天,脚踩地,脑后十几柄长剑不停循转,飞剑齐出,挥手间便斩杀了一只金翅大鹏,那是不是你说的御剑?”唐开山双眼迷离,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十二年前。
“应该是吧!”
他嘴上应承,心里却在思索那顶天立地的巨人。
人不可能长大么大,肯定是法术,还是一门非常高级的法术,自己如今没有师承,全凭自己琢磨,欺负欺负普通人还行,真要是遇上修士肯定得吃大亏,日后还得想办法找个门派,进去多学点法术才行。
从墙上掰下一块皂角,他就抱着三宝来到河边,脱下衣服下河跳进河里。
此时已经是傍晚,河边也没人,他先给三宝洗完澡,放它独自玩耍,随后自个儿也洗了个澡。
泡在清凉的河水中,仰头看着天边绚烂的晚霞,感觉生活是如此惬意。
此刻唐九突然行到一个问题,习武是为了什么?练气又是为了什么?
一般到了这个年纪的少年,就会出现攀比心,他们会在同龄孩子之间比谁力气大,谁武功高,谁家吃得好,在这种氛围中成长,能激发每个孩子的上进心,却不会有太多的嫉妒心,因为他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少年。
唐九的经历远比同龄少年更丰富,见到的事物比他们更多,早早看到了一条更高,更远,刚宽广的大路,少年的好胜心和对于未知领域的向往,让他义无反顾的向着那条神奇未知的道路迈进,累却快了着。
但此刻的唐九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自己习武不就是为了守护身边的亲人和族人吗?能陪着家人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生活,似乎更有意义,更快乐。
如今大家都生活的很好,穿的暖,吃得饱,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真诚的笑容,这些就足够了,自己要做的就是守护好眼前的这一切。
或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建一座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和父母一样,为了家人,为了每一季的收获,为了每一顿饱饭,而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
“儿子!儿子!”
唐九睁开眼睛,看见父亲站在自己面前,此时他才想起来,原来自己洗着澡竟然睡着了。
这一段时间,白天练功,晚上练气,从来就没好好休息,自己刚才实在太大意了,在河里睡着了,这要是遇到猛兽,或是外族,可就危险了。
“走,回去吃饭......练武是个徐徐渐渐的活,急不来,你已经比你老师还厉害了,就别太拼了。”
晚饭是两只兔子,一锅野菜粥,一筐水果。
兔子是赵清荷养的,野菜和水果是唐开山进山采摘的。
之前唐九捉了不少野兔,后来因为吃不了,就被赵清荷养了起来,兔子喂草就能养活,这山里什么都缺,就是青草不缺。
兔子繁殖快,一个多月就是一窝,数量一多,笼子就放不下了,赵清荷就商量唐开山弄个兔圈,唐开山也觉得这事儿可行,便让唐九借了唐临仙的长剑,砍了一百多颗毛竹,五尺一段,再一劈两半,钉进土里,用藤条连好,围了一片占地一亩多的养兔场地。
现在里面有老兔子二十多只,小兔子七十多只,就算唐九不打猎,这些兔子也足够一家人吃一阵了。
部落里的其他住户看唐开山一家的兔子养得好,也纷纷效仿,在山谷中圈起了兔窝。
所谓独乐了不如众乐乐,唐九家里的小兔崽,大半都送了人,大家都有肉吃,自然就得念唐开山和赵清荷的好,再加上之前唐开山为部落提供了一批宝石和一批青铜,让大家的日子改善了不少,如今唐开山在部落中的威望,已经隐隐超越老族长,随着族长唐洪兴岁数渐大,身子骨不支,过两年很有可能将族长的位子交给唐开山。
尽管有人眼红,可眼红也没用,大家都受过唐开山的恩惠,而且唐开山还生了唐九这样一个好儿子。
不过,唐开山却是个知足常乐,只顾小家的人,对族长的位子毫不动心。
他的想法是,族长的位子谁喜欢谁坐,我吃饱喝足自己开心就好,才懒得去管别人的闲事。对此赵清荷也是支持的,自己家丰衣足食,开开心心就好,谁会闲得无聊操心别家的事儿。
自从唐临仙有了坐骑之后,唐九两天一只野兽,一半喂老虎,另的一半,给唐临仙留下部分,剩下的全部带回自己家。
可天天吃肉,谁也受不了。
晚饭的时候,唐九吃了不少水果,发现有两种水果味道不错。
“爹,这是什么?”唐九拿起一枚鸡蛋大小的黄色果实问道。
“不知道。”
“不认识你也敢往家里带,吃坏了肚子事小,出了人命怎么办?”赵清荷听唐开山说不认识,一下子就火了。
“孩儿她娘,你别火啊!我哪敢随便乱摘果子,这不是听大哥说这果子能吃,所以才摘了回来,我在山里的时候提前吃了十来个,确认没事儿才摘回来。”
赵清荷听罢这才熄火,转头冲唐九道:“这果子味道不错,明天跟着你爹去吧树挖了,回头栽咱家门口。”
“这一片山上就那么一棵树,你就不给别人留点。”
“先挖回来再说,这不还有种子吗!你那这些种子埋菜地里,等发了芽,谁愿意要,送给他们就是,没人要,就栽到菜地四周。”
最后剩下半筐水果,一堆兔骨头,被清清划拉划拉,倒给了圆圆和三宝,这俩家伙倒是不挑食,兔骨头啃得嘎嘣嘎嘣响。
“儿子,你的练气术修炼的怎么样了?”吃完饭,唐开山随意问道。
“非常顺利,半个月前已经打通了第一条经脉,再有个把月应该就能突破下一个境界,到时候离修炼法术,御剑杀敌就不远了。”
“从你拿到手镯,出现异象那天起,我和你娘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快就能修炼仙法了,我还清楚记得你出生那天,在咱们临仙谷南方的天空上那场神仙大战,当时大地颤抖,紫电满天,光芒比太阳还耀眼,有一位身披红袍的神仙,头顶天,脚踩地,脑后十几柄长剑不停循转,飞剑齐出,挥手间便斩杀了一只金翅大鹏,那是不是你说的御剑?”唐开山双眼迷离,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十二年前。
“应该是吧!”
他嘴上应承,心里却在思索那顶天立地的巨人。
人不可能长大么大,肯定是法术,还是一门非常高级的法术,自己如今没有师承,全凭自己琢磨,欺负欺负普通人还行,真要是遇上修士肯定得吃大亏,日后还得想办法找个门派,进去多学点法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