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年的旅行者,一年中有一大半时间在路上,因此家里不订报刊杂志,订了也没法看。说来惭愧,我读的报纸大多是机场、码头随买随丢的那些刑侦破案读物。选择的标准有两条,一是材料必须出自于正规的司法机关,二是必须真人真事,如实报道,不能有文学描写。一般所谓的“法制文学”,我还来不及去看。
读这些刑侦报道,原来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几乎成了习惯。也曾自警是否阅读品位下堕,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未必。历来我接触最多的是文艺作品,而当今许多文艺作品的通病是虚假而又令人厌倦;这些刑案报道正恰相反,既真实又有吸引力。这种巨大的逆反带给我一种兴奋,有时甚至还想推荐给文化界的朋友也屈尊读几篇。
当然,我读这些报道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在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绝的怪异世界,而是处处与我们的身边相连。刑案是生活的极端状态,而极端状态总会集中社会神经的末梢,关及正常部位的痛痒,具有不少思考价值。
你看手边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获的一起绑票杀人案,读起来就很有意思。
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八年前就发生了,侦查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成了一个旧年悬案,搁置在那里。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决定重新侦查此案,而侦查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
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请看这十九个字,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于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人也不容易办到。多数会写成“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罪犯当然不会在这里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缩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教师。
谁揭发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屡见不鲜,监狱里关着大量聪明人,这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了。但对这个人,我们仍会沉思片刻。原因是他与“文化”这个概念牵扯得不明不白,使我们对“文化”也疑惑起来。
他的文化水平高吗?答案是肯定的;他是文化人吗?答案先是肯定的,后是犹豫的。犹豫的理由,是觉得“文化人”这个称呼似乎还应该有一些品德上的限定。但也只是“似乎”而已,实际上限定不到哪里去,因为既然已经承认他文化水平高,那么“文化”这个概念本身,显然没有这方面的限定。
这就是说,文化未必有太大的排恶功能。没有排恶功能的事情多得很,但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太宏大了,形象一大以为它什么都行,于是产生误会。一个人能写一笔漂亮的毛笔字,连不认识他的人也会猜测他通体文雅;一个孩子捧着一本书在读,做家长的便笑逐颜开;一个求职者取出一份学历证明,单位领导就频频点头;更奇怪的是,一个商人有点文化,就被称之为“儒商”,即便他极尽诈骗之能事也丢不掉这个招牌,相反,一个文化不高的商人哪怕再讲信用,人们仍然会从文化上轻视他。于是他们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贵族学校之类,只为一洗文化上的耻辱,至于品德人格,则就不管了。这一切已成为一种社会秩序和心理习惯,诱使更多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地去靠贴文化。在未必有排恶功能的地方出现如此拥挤的局面,非出事不可。
我不止一次听人们这样说:“那些年轻人做坏事,是因为缺少文化。”但是,文化在哪一点上,可以防止人们做坏事?有人解释道,文化可以使人读很多书,知道世上有很多好人好事足以效仿。那么事实早已反驳,天下最毒辣的阴谋、最凶险的恶念,也是通过文字来传达的,而传达的文字,很可能是典雅的文言文。
例如我们正在说的这个沦为绑匪的大学教师,他那堪称精雅的文词功能,与他的犯罪是否有根本的冲突?没有。至多与善良人的想象稍稍有一点不协调罢了。他完全可以吟咏着“无毒不丈夫”的句子,翻阅着一本本厚厚的权谋生存典籍,然后用流利的笔触写下心得,一有机会便小试身手。
我觉得在文化的问题上,我们中国人历来有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不知被文字坑害了多少年,一见白纸黑字还是付给太多的信任。舞文弄墨的狡诈文人也见过不少,但一听到有人在炫示文史知识还是笑脸相迎。于是,越是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往文化里钻,文化成了一个宽阔的掩体,一个洗手的金盆。连天下最残酷的社会动乱,也称之为“文化革命”,连明目张胆的诬陷和谋害,也名之曰“文化论争”。这种现象也许可以回答人们百思不解的难题:我们拥有那么悠久而丰厚的文化,为什么在一系列文明的常识上却需要从头启蒙?
我知道我已经把事情说得太大,再说下去这篇短文就难以结束了。回到绑匪的纸条,我只能说,文化揭发了他,他也揭发了文化,他揭发了文化什么呢?那就是:“文化”一词涉义太泛,极易藏垢纳污。我们现在至少应该让很多教师和家长明白,文化知识不等于文化素质,文化技能更不等于文化人格。离开了关爱人类的人格基座,文化人便是无可无不可的一群,哪怕他们浑身书卷气,满头博士衔。
读这些刑侦报道,原来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几乎成了习惯。也曾自警是否阅读品位下堕,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未必。历来我接触最多的是文艺作品,而当今许多文艺作品的通病是虚假而又令人厌倦;这些刑案报道正恰相反,既真实又有吸引力。这种巨大的逆反带给我一种兴奋,有时甚至还想推荐给文化界的朋友也屈尊读几篇。
当然,我读这些报道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在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绝的怪异世界,而是处处与我们的身边相连。刑案是生活的极端状态,而极端状态总会集中社会神经的末梢,关及正常部位的痛痒,具有不少思考价值。
你看手边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获的一起绑票杀人案,读起来就很有意思。
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八年前就发生了,侦查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成了一个旧年悬案,搁置在那里。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决定重新侦查此案,而侦查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
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请看这十九个字,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于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人也不容易办到。多数会写成“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罪犯当然不会在这里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缩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教师。
谁揭发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屡见不鲜,监狱里关着大量聪明人,这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了。但对这个人,我们仍会沉思片刻。原因是他与“文化”这个概念牵扯得不明不白,使我们对“文化”也疑惑起来。
他的文化水平高吗?答案是肯定的;他是文化人吗?答案先是肯定的,后是犹豫的。犹豫的理由,是觉得“文化人”这个称呼似乎还应该有一些品德上的限定。但也只是“似乎”而已,实际上限定不到哪里去,因为既然已经承认他文化水平高,那么“文化”这个概念本身,显然没有这方面的限定。
这就是说,文化未必有太大的排恶功能。没有排恶功能的事情多得很,但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太宏大了,形象一大以为它什么都行,于是产生误会。一个人能写一笔漂亮的毛笔字,连不认识他的人也会猜测他通体文雅;一个孩子捧着一本书在读,做家长的便笑逐颜开;一个求职者取出一份学历证明,单位领导就频频点头;更奇怪的是,一个商人有点文化,就被称之为“儒商”,即便他极尽诈骗之能事也丢不掉这个招牌,相反,一个文化不高的商人哪怕再讲信用,人们仍然会从文化上轻视他。于是他们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贵族学校之类,只为一洗文化上的耻辱,至于品德人格,则就不管了。这一切已成为一种社会秩序和心理习惯,诱使更多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地去靠贴文化。在未必有排恶功能的地方出现如此拥挤的局面,非出事不可。
我不止一次听人们这样说:“那些年轻人做坏事,是因为缺少文化。”但是,文化在哪一点上,可以防止人们做坏事?有人解释道,文化可以使人读很多书,知道世上有很多好人好事足以效仿。那么事实早已反驳,天下最毒辣的阴谋、最凶险的恶念,也是通过文字来传达的,而传达的文字,很可能是典雅的文言文。
例如我们正在说的这个沦为绑匪的大学教师,他那堪称精雅的文词功能,与他的犯罪是否有根本的冲突?没有。至多与善良人的想象稍稍有一点不协调罢了。他完全可以吟咏着“无毒不丈夫”的句子,翻阅着一本本厚厚的权谋生存典籍,然后用流利的笔触写下心得,一有机会便小试身手。
我觉得在文化的问题上,我们中国人历来有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不知被文字坑害了多少年,一见白纸黑字还是付给太多的信任。舞文弄墨的狡诈文人也见过不少,但一听到有人在炫示文史知识还是笑脸相迎。于是,越是见不得人的东西越往文化里钻,文化成了一个宽阔的掩体,一个洗手的金盆。连天下最残酷的社会动乱,也称之为“文化革命”,连明目张胆的诬陷和谋害,也名之曰“文化论争”。这种现象也许可以回答人们百思不解的难题:我们拥有那么悠久而丰厚的文化,为什么在一系列文明的常识上却需要从头启蒙?
我知道我已经把事情说得太大,再说下去这篇短文就难以结束了。回到绑匪的纸条,我只能说,文化揭发了他,他也揭发了文化,他揭发了文化什么呢?那就是:“文化”一词涉义太泛,极易藏垢纳污。我们现在至少应该让很多教师和家长明白,文化知识不等于文化素质,文化技能更不等于文化人格。离开了关爱人类的人格基座,文化人便是无可无不可的一群,哪怕他们浑身书卷气,满头博士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