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天阁之名,顾名思义,取意于神话故事,女娲补天,宗门始于战国,一位才情惊艳的女子,自称九天玄女转世,融合道家思想、儒家经学、地相堪舆之术,创建了一个只招收女子的门派。
    她曾历游昆仑山女娲宫,自称在那里得到慧光开窍,便入深山中开宗立派,挑选女弟子,传授武功、知识和星相之术,能够预测国运,通晓未来,一旦天下出现暴君、昏君,惑乱天下,补天阁就要派出传人下山,寻找新的英雄,续接历史,革鼎江山。
    秦末、汉末、晋末,天下大乱时,都有补天阁的传人身影出现,挑选新的明主,最近百年,补天阁最大的一次大功绩,就是五胡乱华时期,保住中原汉统没有完全被胡人消灭,同时在北方寻找代言人,督促胡族的君王推行汉化。
    所以,这个宗门的补天意思,就是指弥补天下大势的断层和窟窿,起到补修江山的作用。
    这一代的阁主,已经推测出,隋朝廷即将灭亡,新主年纪尚轻,有救世济民之才,所以,派出了新一代的传人入世,要辅佐新主,除掉障碍,比如那些想要逆转历史洪流大势的人,罗昭云就在补天阁劝解、除去的行列中。
    “这就是补天阁的传人,终于出现了,你要多当心她,日后就会来找你!”沈光看到那个身影后,对罗昭云说道。
    “这个补天阁,就派一个女人,想要对付我?”罗昭云难以置信。
    “不要大意了,补天阁的传人,往往都有很深的心计,貌美如仙,但是城府极深,能把天下英雄迷倒,却最后超脱情欲,不入红尘,让许多当世豪杰扼腕惋惜。”沈光看了看他,继续道:“虽然你对女人有一套,但是这个补天阁女人,则十分危险,能潜移默化影响你,顺应她的想法,把你说的无地自容,就好像不按她们的想法去做事,简直就是王八蛋了。”
    “呵呵,这是谁跟你说的?”罗昭云似笑非笑。
    沈光道:“义父告诉我的,让我警惕,也让我给你传话,千万不要被她的绝世容貌所迷,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她们是不会动情的,只会忽悠人,若是见你无动于衷,不遵守她们的预言后,就会动杀心,除掉你,名之谓:维护大势,顺应天意!”
    听他这么一番话,罗昭云对补天阁整体印象就差了许多,对这个绝世大美女,也有些抵触了,甚至多出忌惮之心。
    高手聚集差不多了,行动一触即发。
    那补天阁传人游走几处古武宗门的弟子面前,似乎商量着什么,要达成一个协议。
    “这些古武门派的人,想要夺走剑谱,不想让它流传于世,会对它们的宗门实力构成威胁,类似夏侯铭这种,万一哪天实力大增,成为宗师,突破武圣,杀入那些古老门派,将是灭门之祸。”沈光在跟罗昭云解释。
    罗昭云点头,理解这种想法,影视武侠剧中常有这等桥段,某人得到绝世秘技,修炼后出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然后要整合武林宗门,成为武林盟主,搅动风云。
    左冷禅、东方不败、任我行……
    “一时半会还打不起来,咱们吃肉干,喝口酒,补充体力,保持亢奋状态,到时难免有一场恶战。”罗昭云拿起葫芦,里面装着烟雨楼的佳酿,这是前些日子,让沈光到涿郡送信时候,带回来宁氏商会的一坛最上等的酒,外面很少出售,小饮怡情,活血化瘀。
    罗昭云此时拔开瓶塞,咕咚咕咚喝下几口,说不出的爽快,站在山顶,俯视下方的壮美,想到一会要与一些江湖豪强、古武剑客争锋,忍不住有些心情澎湃,热血沸腾。
    “好酒啊!”一个粗狂的声音传来,罗昭云转过身,就看到一个壮汉,满脸的络腮胡子,身材魁梧威猛,大步流星走过来,手在鼻子前煽动几下,似乎在特意闻酒香。
    沈光见到此人时,脸色顿时凝重起来,因为能察觉到此人气势勇猛,铜皮铁骨,血肉之躯仿佛拥有惊人的爆发力,散发的气息有一种高手的风范,比他要强出一些,不是宗师,也差不多少了。
    “小兄弟,你的酒,比洒家的可要香醇多了,酒香飘得这么远,后劲儿一定很强吧?”这个胡虬大汉,声音洪亮,气度不凡,似乎能力扛千斤一般,给人一种健魄神力的感觉。
    罗昭云错愕一下,看着这位外貌粗狂的男人,带着一种爽快,点头道:“世上的酒,比它贵的或许有,但比它更醇更烈的,却绝不多。喝了我的酒,一人敢走青刹口;喝了我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
    这是烟雨楼的秘制烈酒,采用了蒸馏法,而且用的上等粮食,工艺也复杂,酿造少量的上等酒,一直在封存沉淀,还没有完全推向市场,罗昭云见这男子一身打扮,像是从西域或边关赶来,穿着胡衫,所以推断,他应该没在烟雨楼买到过这种酒。
    那粗犷汉子听完,眼神一亮,兴趣浓烈,特别是对皇权轻视的他,对此酒更有了好感,说道:“哦,竟如此高的评价,让洒家尝尝如何?”
    罗昭云点头,把酒葫仍了过去,那胡虬大汉接过后,不管是否有毒,仰头一饮,酒水汩汩淌入他的口内,很快,醇香的烈酒从嘴唇一直燃烧到肚里。
    “又醇又烈,果然是好酒!”粗犷男子哈哈大笑。
    罗昭云道:“不错,只可惜用了葫芦盛,未免缺少了意境,若是用玉碗盛酒,然后对饮,才有感觉。”
    粗犷男子忍不住问:“哦,那是为何?”
    罗昭云兴致勃勃道:“君不知,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此酒更胜兰陵酒,若是能用玉碗斟酌,细细品味,回味无穷,才是对酒的敬重和喜爱。”
    粗狂大汉一听这年轻人出口成文,而且颇懂酒意,顿时高兴起来,扎下自己的一个酒葫芦,扔过去道:“这里面,是我在西域得到上等的葡萄酒,你尝一尝如何?”
    沈光想要暗示罗昭云,此人来路不明,当心有诈,所以眸子在使眼色。
    罗昭云对这个粗犷大汉有不错的感官,在无人知道他是罗成的情况下,相信对方不会无缘无故来害他,所以,接过酒葫芦,饮了一大口进去,先涩后甜,咽下去甘润方醇,也是上等的葡萄酒。
    “这种酒,应该用夜光杯来喝,才有味道,这样用大葫芦来品,缺少了意境,有些浪费这等好酒。”
    “哦,你且说来听听,这酒,跟夜光杯有什么关系?”粗犷男子又是不解。
    罗昭云微微一笑,说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葡萄酒多产于西域,自古以来,在那里征战的将士们,大多魂埋他乡,饮此酒,多是那边关将领居多,塞外漠北,孤月冷照,用夜光杯来盛,更显酒色和寒凉孤意。”
    粗犷男子愣住了,怎么喝个酒,还有这么多的道道儿,自己以前都没有意识到,看来的确有些暴殄天物了。
    同时,他听闻出这个青年文才武略皆为上品,以自己这般自诩英雄的人物,想不到在茫茫大山中,会遇到一位如此知酒懂酒的性情中人。
    “这位小兄弟,真是好雅致,好境界。”粗犷男子赞叹。
    “不敢当,还未请教兄台的尊号?”罗昭云抱拳询问。
    那男子道:“洒家姓张,学艺于昆仑之地,这几年常在关外走动,世人多称我为虬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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