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觉得律师是个体面的职业,见多识广,任何时候都可以处变不惊。
    但事实上不管是什么行业,都是金字塔造型。
    王律师比杨希和陈律师强,算是金字塔的中层,也不是没有见过许多人口中天文数字一般的大合同。
    几千万,上亿的,毕竟只是合同上的数字,也吓唬不了谁。
    但这个数字继续上涨,十亿,百亿甚至是逼近千亿的数字后,哪怕只是单纯的一串数字,但后面跟着人民币这个单位的时候,谁都会觉得呼吸急促了。
    别说王律师了,便是在座那几位位于中海法律界金字塔顶部,放眼全国都名声不菲的大律师,也没有几个人见过这样的合同。
    甚至扩大到全球,全世界能够经手这样大标的合同的律师也只是屈指可数。
    阿里为了拿下泡泡镜,给出了什么样的条件?
    不说其他简直是让人觉得阿里脑子有屎的苛刻条款,仅仅只是从股权转让的金额来看,就足以吓死一堆人了。
    十亿米元加百分之二的阿里股份!
    按照现在今天2018年一月一号阿里股价来算,为了收购林夏手中泡泡镜百分之七十的股份,阿里给出的收购价是九十七点八亿米元,按照现在的汇率,折合人民币六百三十五亿七千万。
    数字看起来似乎还在可以想象的范畴。
    来来来。
    你上网百度一下米元对人民币汇率,然后下面有个很方便的转换器,可以一键进行汇率兑换。
    然后你在米元那一栏里填上九十七点八亿,你按兑换。
    你以为人民币那一栏里会出现一长串的零?!
    天真啊!
    只会出现一排醒目的红字:超出计算范围!
    所以明白了吗?
    不是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力,贫穷甚至连银行的计算力都限制了!
    更恐怖的是什么。
    如果以这个合同标的成功签约,那么仅仅只计算这次合同签订后,林夏获得的标的部分,林夏立刻可以登上福布斯华国排行榜第十七位。
    如果计算林夏手上剩下还持有的百分之三十泡泡镜的股份,加上阿里可能即将大幅上涨的股价,那么林夏很可能冲进前十。
    哪怕不说这些,只要这个合同签下来,林夏立刻就能跻身全球百亿米元富豪俱乐部,成为最年轻的百亿富豪。
    这样的事实,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甚至比林夏承认自己是头盔哥还要来得惊悚。
    凭什么!
    凭什么一个十九岁的年轻人,因为一款软件,就一步登天成为全球最有钱的一群人的行列。
    阿里发疯了吗?
    就算互联网的钱不是钱!
    但放眼全球互联网历史,百亿米元级别的收购案也是寥寥无几。
    米国在线收购网景算一个。
    但最后失败了。
    而且网景怎么也说也算是互联网时代的开山怪,能值这么多钱倒是可以理解。
    但这个什么泡泡镜,一个软件应用,还是一个没有上线的软件应用,估值直接破百亿米元?你阿里的钱是大风刮过来的吗?!
    王律师表示无法接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如果不是眼前这些律师,都是他认识的,他真怀疑是不是林夏放了颗卫星,伪造了一份天价合同骗他。
    姜文道看见王律师的脸色变化,有些奇怪,然后看到杨希和那个小陈律师在瞄了眼合同后,也是呆若木鸡的样子,他就实在忍不住,凑过去看合同,然后懵了。
    泡沫又是好笑又是心疼的看着自家父亲一脸受到惊吓的样子,问林夏,“这个价钱会不会有些虚高了?!”
    “溢价肯定是有的。”
    林夏点点头,“事实上,我原本预估的价格在五十亿左右,不过泡泡镜的确有成长为百亿级米元的潜力。”
    林夏扪心自算,以泡泡镜令人惊艳的体验,加上他本身所站的位置,哪怕不直接出售,而是自己发展运营,那么最多两三年里,就绝对可以成长为全球最有名的独角兽公司之一。
    毕竟比起现在的网购体验,泡泡镜带来的在线试穿模式,绝对是下一个互联网时代才有的体验。
    而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自然是前途未卜,但以林夏的身份,想要推广一个软件,光明正大的赚钱,哪个国家敢说一个不字!
    所以林夏根本不担心泡泡镜会发展不起来,中途夭折。
    真正发展起来的泡泡镜绝对值得上百亿的估值。
    当然这些说来说去也只是潜力,阿里肯给出这么高的溢价收购,也的确有些出乎林夏的预料。
    但想来也无非三点。
    第一点,泡泡镜本身所代表的下一个网购趋势,彻底打通了线上线下的真实购物体验。
    第二点,泡泡镜本身所拥有的技术含量,不管是通过摄像头就能完成的精确测量捕捉建模手段,还是之后一键拖曳过程中完成的云端计算,对于阿里而言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技术储备。
    第三点,身为华国电商龙头的阿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任泡泡镜落入其他公司手里,让其他公司蚕食阿里本身的业务,溢价收购势在必行。
    仅仅这三点,阿里开出这样的天价也是可以理解的。
    更别说以阿里的实力,恐怕不清楚林夏的真正身份,但肯定多少也知道了点什么。
    事实上林夏手中还有另外一份合同,是某东联合某讯发出的收购要约,与阿里的报价不相上下。
    只是南小柔出于阿里更专业的考虑,所以选择了阿里而已。
    “这样啊。那就好。”
    泡沫就点点头,也没有多问什么,不管泡泡镜卖了多少钱,林夏从此以后又会有多少钱,于她而言,其实都无关紧要的。
    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还是一如当初那样在她的身边。
    “林夏,他们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你会吗?”
    虽然努力告诉自己要风轻云淡,但泡沫还是忍不住转过头,问。
    “不会的。”
    林夏就伸手握住她的手,轻声道:“事实上我并不在乎钱,我这个人对钱没有兴趣。而且现金部分也不多,大部分都是暂时无法变现的阿里股份。我之所以选择把泡泡镜卖了,仅仅是因为你我活在这俗世凡尘,有钱,会方便许多。”
    泡沫不说话,只是温柔的望着他。
    而晕乎乎想过来问问合同是不是真的杨希听到林夏的话,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个逼,装得过分了啊!
    考虑啊穷人的感受喂!
    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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