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是被砖垒起来的,高度只到人的胸口处,而且厕所没门,经过的人稍微一探头就能看到。
这厕所还不分男女。
小妮说,“你先进去我在外面守着!”
明歌点了点头,先是朝里望了望,确认里面没人这才进了去。
解决了内急,明歌和小妮你望望我我瞅瞅你。
还是明歌开口说,“我想先找个没人的地方待一会!”
小妮立刻就说,“我和你一起!”
同为伴娘,小妮和明歌多多少少也算是同病相怜的一种,她抿了抿嘴后抱怨般的说,“陈鸣老家怎么是这个样子啊,幸好美玲他们以后在外面上班,不会回来,这里的人太恶心了!”
明歌对那个新郎新娘也没半点好感,她和小妮不清楚这里的风俗,新郎肯定知道啊,把两个伴娘不管不顾的,酒席开了也不安排吃饭,这种人哪里算得上好朋友。
明歌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先修炼光明咒呢,小妮跟着她,她还真没法修炼,可小妮小鸟依人的,显然把她当了大姐大,明歌不可能找借口和小妮分开。
幸好小妮的手机在下一刻响起,是刘伟给她打的,问她在哪里他来找她。
刘伟和小妮貌似是一对情侣。
今天结婚的新娘新郎都是他们的大学同学。
明歌很知趣的说,“刘伟来了,你和他在一起吧,我自己找个地方坐一会!”
在明歌身边到底不如在自己男朋友身边安全,小妮点了点头后担忧着对明歌说,“那,那你自己小心,有什么事你打电话啊明歌,别走太远小心找不到路!”
沿着小路绕到了房屋后面去,那里是个小树林,里面堆着很多的玉米杆子,明歌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
修炼了一周天的光明咒,明歌还要继续的时候,手机响了,却是小妮打来的,说到了闹洞房的时间了,大家都在四处找明歌,问明歌在哪里?
明歌起身伸展了一下身体,“我马上回去。”
挂了电话,她才按照原路返回,路上倒是见了几个村民,明歌和这些人搭讪着问清了这地方的所在地,记在了自己的手机信息里,又网上搜了一下这地方,这才大步朝新娘新郎的院子里走去。
天色黄昏,新郎家的门外酒席已经撤了,院子里点了好几颗大灯泡,一进院门,依旧还是人声鼎沸。
院子一角的小型歌团,有个男人和女人在小圈子里说着荤素不忌的二人转,小孩大人们都围在那里瞧热闹,还有些妇女们在收拾桌椅。
小妮在门前站着,一看到明歌忙招手,“这边这边!”
明歌几步走过去,听着小妮继续又说,“你在外面怎么待了这么久,没事吧!”
明歌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妮拉着明歌的胳膊,一边顺着屋檐下的水泥台子朝前面的屋子走去,一边小声说,“刘伟说陈鸣他们这里闹洞房挺厉害的,一会咱们小心点。”
明歌诧异挑眉,“闹洞房不是闹新娘吗?”
小妮白了明歌一眼,“就是闹美玲,咱们俩身为伴娘肯定得替美玲挡着点啊。”
她大概是想到了白天的事儿,瞅着明歌又说,“你可别那么的实诚,该躲的时候躲啊,美玲怎么也有陈鸣护着呢。”
明歌点了点头。
一排的平房有五间,到了倒数第二间的时候,房间门上大大的喜字,还贴了对联以及各种的贴纸。
几个小青年在门外站着,一看到明歌和小妮,立刻就伸手拽两人的胳膊,“你们俩怎么这么慢呀,都等你们着呢!”
明歌一侧身躲开这人的手,“别拉拉扯扯!”
小妮的胳膊已经被拉了住,那男人大概手劲挺重,小妮惊叫了一声,随即就被推进了屋子里。
一进屋子,小小的房子里大概围了二十多号年轻人。
所谓的新郎新娘站在炕上,炕上还有几个年轻人正在指挥新娘新郎玩各种姿势。
“刚刚那人竟然掀我裙子!”小妮委屈的小声对明歌喃喃,“刘伟那家伙去哪里了!”
小妮的话刚落,就有人喊着,“哎呀伴娘来了,快快快,让伴娘们也去炕上去,和新郎一起去吃苹果。”
话虽然这样说着,但并没人给明歌和小妮让路,这些人哄堂大笑的同时都伸手在明歌和小妮的身上乱摸,“鸣子这家伙有福啊,媳妇长得漂亮,备用媳妇也长得这么正点!”
“哎呀伴娘们来吃了,要惩罚,惩罚她们去给新郎脱裤子吧哈哈哈!”
“这个主意好,要惩罚!”
小妮被这些人的阵势吓得泪眼汪汪,一听他们的话,脸都白了,幸好刘伟在这时候进门,挤过人群把小妮揽在自己的怀里护了住。
明歌便成了唯一一个漏洞,大家扯不出来小妮,干脆都朝明歌起哄。
一众人叫嚣着,地上这么挤,要把明歌抬起来扔炕上去。
可说是抬,大家的手却是在明歌的身上摸。
明歌先前看到宿主身上的那些淤青,曾想过宿主在白天受到的遭遇,然而她真心没想到这些人会这么的无耻恶心。
“放开我……”明歌一直在叫,可是没人听到她说话一般,反而她越是怒容满面,这些人越是笑的大声。
炕上的新娘新郎没有半点要解围的意思。
往她身上摸的那些咸猪手越来越多,这哪里是新婚闹洞房,这特马的就是一群饥渴男人见了女人发骚的场面。
明歌气怒的同时,干脆伸手啪啪啪。
直接将那些吃她豆腐的手全都掰断。
她修炼了一周天的光明咒,多多少少能有点灵气,最主要的她的技能娴熟,哪怕这身体不过是普通人,她的手起手落,搏斗近身技能相互辅助,在这些人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瞬间将五六个人的手掰断了。
速度快且周围围的人太多,等大家反应过来有人在嚎叫的时候,这才发觉了自己身边的人手腕断了。
人这么多,谁能知道是谁下的手啊。
倒是有人指着明歌在喊,“是她,是她掰断我的手腕的!”
这厕所还不分男女。
小妮说,“你先进去我在外面守着!”
明歌点了点头,先是朝里望了望,确认里面没人这才进了去。
解决了内急,明歌和小妮你望望我我瞅瞅你。
还是明歌开口说,“我想先找个没人的地方待一会!”
小妮立刻就说,“我和你一起!”
同为伴娘,小妮和明歌多多少少也算是同病相怜的一种,她抿了抿嘴后抱怨般的说,“陈鸣老家怎么是这个样子啊,幸好美玲他们以后在外面上班,不会回来,这里的人太恶心了!”
明歌对那个新郎新娘也没半点好感,她和小妮不清楚这里的风俗,新郎肯定知道啊,把两个伴娘不管不顾的,酒席开了也不安排吃饭,这种人哪里算得上好朋友。
明歌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先修炼光明咒呢,小妮跟着她,她还真没法修炼,可小妮小鸟依人的,显然把她当了大姐大,明歌不可能找借口和小妮分开。
幸好小妮的手机在下一刻响起,是刘伟给她打的,问她在哪里他来找她。
刘伟和小妮貌似是一对情侣。
今天结婚的新娘新郎都是他们的大学同学。
明歌很知趣的说,“刘伟来了,你和他在一起吧,我自己找个地方坐一会!”
在明歌身边到底不如在自己男朋友身边安全,小妮点了点头后担忧着对明歌说,“那,那你自己小心,有什么事你打电话啊明歌,别走太远小心找不到路!”
沿着小路绕到了房屋后面去,那里是个小树林,里面堆着很多的玉米杆子,明歌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
修炼了一周天的光明咒,明歌还要继续的时候,手机响了,却是小妮打来的,说到了闹洞房的时间了,大家都在四处找明歌,问明歌在哪里?
明歌起身伸展了一下身体,“我马上回去。”
挂了电话,她才按照原路返回,路上倒是见了几个村民,明歌和这些人搭讪着问清了这地方的所在地,记在了自己的手机信息里,又网上搜了一下这地方,这才大步朝新娘新郎的院子里走去。
天色黄昏,新郎家的门外酒席已经撤了,院子里点了好几颗大灯泡,一进院门,依旧还是人声鼎沸。
院子一角的小型歌团,有个男人和女人在小圈子里说着荤素不忌的二人转,小孩大人们都围在那里瞧热闹,还有些妇女们在收拾桌椅。
小妮在门前站着,一看到明歌忙招手,“这边这边!”
明歌几步走过去,听着小妮继续又说,“你在外面怎么待了这么久,没事吧!”
明歌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妮拉着明歌的胳膊,一边顺着屋檐下的水泥台子朝前面的屋子走去,一边小声说,“刘伟说陈鸣他们这里闹洞房挺厉害的,一会咱们小心点。”
明歌诧异挑眉,“闹洞房不是闹新娘吗?”
小妮白了明歌一眼,“就是闹美玲,咱们俩身为伴娘肯定得替美玲挡着点啊。”
她大概是想到了白天的事儿,瞅着明歌又说,“你可别那么的实诚,该躲的时候躲啊,美玲怎么也有陈鸣护着呢。”
明歌点了点头。
一排的平房有五间,到了倒数第二间的时候,房间门上大大的喜字,还贴了对联以及各种的贴纸。
几个小青年在门外站着,一看到明歌和小妮,立刻就伸手拽两人的胳膊,“你们俩怎么这么慢呀,都等你们着呢!”
明歌一侧身躲开这人的手,“别拉拉扯扯!”
小妮的胳膊已经被拉了住,那男人大概手劲挺重,小妮惊叫了一声,随即就被推进了屋子里。
一进屋子,小小的房子里大概围了二十多号年轻人。
所谓的新郎新娘站在炕上,炕上还有几个年轻人正在指挥新娘新郎玩各种姿势。
“刚刚那人竟然掀我裙子!”小妮委屈的小声对明歌喃喃,“刘伟那家伙去哪里了!”
小妮的话刚落,就有人喊着,“哎呀伴娘来了,快快快,让伴娘们也去炕上去,和新郎一起去吃苹果。”
话虽然这样说着,但并没人给明歌和小妮让路,这些人哄堂大笑的同时都伸手在明歌和小妮的身上乱摸,“鸣子这家伙有福啊,媳妇长得漂亮,备用媳妇也长得这么正点!”
“哎呀伴娘们来吃了,要惩罚,惩罚她们去给新郎脱裤子吧哈哈哈!”
“这个主意好,要惩罚!”
小妮被这些人的阵势吓得泪眼汪汪,一听他们的话,脸都白了,幸好刘伟在这时候进门,挤过人群把小妮揽在自己的怀里护了住。
明歌便成了唯一一个漏洞,大家扯不出来小妮,干脆都朝明歌起哄。
一众人叫嚣着,地上这么挤,要把明歌抬起来扔炕上去。
可说是抬,大家的手却是在明歌的身上摸。
明歌先前看到宿主身上的那些淤青,曾想过宿主在白天受到的遭遇,然而她真心没想到这些人会这么的无耻恶心。
“放开我……”明歌一直在叫,可是没人听到她说话一般,反而她越是怒容满面,这些人越是笑的大声。
炕上的新娘新郎没有半点要解围的意思。
往她身上摸的那些咸猪手越来越多,这哪里是新婚闹洞房,这特马的就是一群饥渴男人见了女人发骚的场面。
明歌气怒的同时,干脆伸手啪啪啪。
直接将那些吃她豆腐的手全都掰断。
她修炼了一周天的光明咒,多多少少能有点灵气,最主要的她的技能娴熟,哪怕这身体不过是普通人,她的手起手落,搏斗近身技能相互辅助,在这些人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瞬间将五六个人的手掰断了。
速度快且周围围的人太多,等大家反应过来有人在嚎叫的时候,这才发觉了自己身边的人手腕断了。
人这么多,谁能知道是谁下的手啊。
倒是有人指着明歌在喊,“是她,是她掰断我的手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