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明歌的心思太复杂了!这样一个明显可以靠颜吃饭的人,她却偏偏没有靠脸,而是默默的选择另一种暴力的方式,她这样的人,实在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啊!而且刮目相看之余,又会无意识的对她产生提防,实在是明歌的破坏力太大了,让人不得不防。
第一次手术做完,等在病房里的是许久不见的严霄。
不对,不是许久不见,应该是很久不见,自从上次在国外他求婚不成狼狈离开后,明歌就再没见他,这一转眼,已经四年了。
严霄看起来更加沉稳了,一身米色休闲装的他正在病房里将一束白百合插在窗台的花瓶里,戴了眼镜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实在是人畜无害,见明歌的手术床进来,他一边和护士们打招呼,一边帮忙扶明歌挪到自己的病床上。
他这副样子,完全就是以明歌的家人自居。
连那些一直关注病情的剧组人员暗暗松了口气,和明歌在一起他们压力好大,大家主动退避三舍,为两人留了说话的空间。
明歌胳膊上打了麻药,刚做完手术的她没精神头,更没有心情和严霄搭话,见大家都出了病房,她干脆闭上眼打算休整一会。
这一闭眼就睡了过去,再睁眼,四周昏黑,只眼前坐了个黑色的影子。
“醒了?”严霄一个激灵起身,将床头灯打开,又从地上提起保温壶放在桌上打开为明歌盛汤,“是大骨汤,汤应该还热着,你先喝点,有想吃的东西吗?我让人送来!”
明歌没有说话,她睡足了精神,歪着头打量严霄。
真奇怪,有些人消失那么久,再出现的时候还能如此的坦然自若,他难道没有羞耻心或者内疚心吗,他对宿主做的那事,就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自责痛苦吗?
看起来衣冠楚楚文质彬彬,但分明就是个衣冠禽兽。
“明歌,不要这样看我!”严霄将明歌的床摇起,他抬手捂上明歌的眼,手还不曾碰到明歌的面颊,就在下一刻被明歌打落。
啪的一声轻响在这寂寂黑夜里显得极为突兀,严霄的目光落在自己瞬间红肿的手背上,半晌没有说话。
“我已经将一部分精子冷冻,我父母亲也已经同意可以代孕!”严霄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当年那不曾套上明歌手指的戒指在手里摩挲,“明歌,我们可以结婚了。”
“我为什么要嫁给你?”明歌笑,严霄这脑回路真搞笑,四年的时间连个电话都不曾给她打过,突然出现,第一句话就是可以和她结婚了,难不成他觉得她是在苦苦的等待他不成。
“明歌,我这四年一直在游说我的父母,我和他们有协议不能私自找你,只要这四年的时间你还没有嫁人也没有男朋友,他们才会同意我来找你!”像是知道明歌心中所想,严霄朝明歌解释。
他说话慢条斯理的,不仅节奏分明,且还无比诚恳真挚,让人为他的声音所迷惑时,亦会为他所说的话而感动。
“明歌,这四年的时间我一直在打拼,赚钱养家完全不是问题。”
“我为什么要嫁你?”明歌面无表情,连声音都没了情绪。
“我会让你幸福,过上你喜欢的日子!让你一辈子都幸福。”严霄的目光略过明歌那只被固定了的不能动弹的胳膊,眼中疼惜之意流露。
“能让我幸福的人多了去了,我为什么要嫁给你?”明歌笑,她笑的爽朗,就如同是与至交好友在谈天说地一般,“被狗咬了一口的人,虽然不能咬回去但也不能因为怕以后再被狗咬就嫁给狗吧,霄哥哥,你说是不是?”
她用狗来做比方,在她眼里,那一次不过是被狗咬了么?
他没有再说话,事实上他也说不出话,那一声娇娇俏俏的霄哥哥,分明甜的让人心中蜜意翻滚,可如今,他只觉得喉头像是被什么掐住了一般,因为她的话而升起的千言万语,一句也说不出。
将那枚戒指重新放入口袋,他端了大骨汤在床桌上,那句我来喂你还没有说出,明歌已经用左手拿了碗中勺子,顺口对他说,“谢谢你霄哥哥!”
他看着她一勺一勺吃的优雅,哪怕左手不是她常用手,她捏着勺子的姿势与动作也丝毫不见笨拙。
“有没有再想吃的东西,我让人送来!”看着她这样埋头专注的吃饭,严霄眼底的忧郁终于散开了些,声音也更轻柔。
“这就很好,不用再麻烦了!”
“明歌,你是不是,是不是恨我?”他其实不忍打破这温馨的气氛,可是只有在不与她对视,不望着她的脸的时候,他才能将这憋在心里的话问出来。
低头的明歌依旧在专注吃饭,一下又一下,并没有因为严霄的问话停顿或者加快速度。
“你是不是,还喜欢着宁佑玺?”严霄等不到答案,心底渐渐就被苦涩淹没,失了耐心,许多话忍不住就说了出来,“宁佑玺一点都不适合你,明歌,我很后悔当时让你和他相识,我很后悔。”
明歌吃完,抽了纸抽擦了嘴,扶着自己的胳膊缓缓半躺回床上,敷衍似的般应声,“哦!”
“明歌,以前的事忘了好不好,以后我们重新开始,明歌,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们有过以前吗?”明歌歪头回想,眉头微微皱着,似乎真的在回忆着思考着以前的事,就在严霄看她看的入神之际,她抬眼朝严霄甜笑,“霄哥哥,叫你一声哥哥,你总不能老是欺负我记忆不好来糊弄我呀,我们哪里有什么以前!”
“明歌,你还是恨我,为什么不承认你恨我?”严霄就叹气,内疚的声音里还带着那么点小希冀,“明歌,是不是你还在意我的感受。”
“我一直都恨你啊,这么明显的事情难不成还非得我说出来?”明歌诧异的挑眉,“而且我也挺在意你感受的,就比方吧,被狗咬了,总是想亲眼看看那条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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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手术做完,等在病房里的是许久不见的严霄。
不对,不是许久不见,应该是很久不见,自从上次在国外他求婚不成狼狈离开后,明歌就再没见他,这一转眼,已经四年了。
严霄看起来更加沉稳了,一身米色休闲装的他正在病房里将一束白百合插在窗台的花瓶里,戴了眼镜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实在是人畜无害,见明歌的手术床进来,他一边和护士们打招呼,一边帮忙扶明歌挪到自己的病床上。
他这副样子,完全就是以明歌的家人自居。
连那些一直关注病情的剧组人员暗暗松了口气,和明歌在一起他们压力好大,大家主动退避三舍,为两人留了说话的空间。
明歌胳膊上打了麻药,刚做完手术的她没精神头,更没有心情和严霄搭话,见大家都出了病房,她干脆闭上眼打算休整一会。
这一闭眼就睡了过去,再睁眼,四周昏黑,只眼前坐了个黑色的影子。
“醒了?”严霄一个激灵起身,将床头灯打开,又从地上提起保温壶放在桌上打开为明歌盛汤,“是大骨汤,汤应该还热着,你先喝点,有想吃的东西吗?我让人送来!”
明歌没有说话,她睡足了精神,歪着头打量严霄。
真奇怪,有些人消失那么久,再出现的时候还能如此的坦然自若,他难道没有羞耻心或者内疚心吗,他对宿主做的那事,就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自责痛苦吗?
看起来衣冠楚楚文质彬彬,但分明就是个衣冠禽兽。
“明歌,不要这样看我!”严霄将明歌的床摇起,他抬手捂上明歌的眼,手还不曾碰到明歌的面颊,就在下一刻被明歌打落。
啪的一声轻响在这寂寂黑夜里显得极为突兀,严霄的目光落在自己瞬间红肿的手背上,半晌没有说话。
“我已经将一部分精子冷冻,我父母亲也已经同意可以代孕!”严霄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当年那不曾套上明歌手指的戒指在手里摩挲,“明歌,我们可以结婚了。”
“我为什么要嫁给你?”明歌笑,严霄这脑回路真搞笑,四年的时间连个电话都不曾给她打过,突然出现,第一句话就是可以和她结婚了,难不成他觉得她是在苦苦的等待他不成。
“明歌,我这四年一直在游说我的父母,我和他们有协议不能私自找你,只要这四年的时间你还没有嫁人也没有男朋友,他们才会同意我来找你!”像是知道明歌心中所想,严霄朝明歌解释。
他说话慢条斯理的,不仅节奏分明,且还无比诚恳真挚,让人为他的声音所迷惑时,亦会为他所说的话而感动。
“明歌,这四年的时间我一直在打拼,赚钱养家完全不是问题。”
“我为什么要嫁你?”明歌面无表情,连声音都没了情绪。
“我会让你幸福,过上你喜欢的日子!让你一辈子都幸福。”严霄的目光略过明歌那只被固定了的不能动弹的胳膊,眼中疼惜之意流露。
“能让我幸福的人多了去了,我为什么要嫁给你?”明歌笑,她笑的爽朗,就如同是与至交好友在谈天说地一般,“被狗咬了一口的人,虽然不能咬回去但也不能因为怕以后再被狗咬就嫁给狗吧,霄哥哥,你说是不是?”
她用狗来做比方,在她眼里,那一次不过是被狗咬了么?
他没有再说话,事实上他也说不出话,那一声娇娇俏俏的霄哥哥,分明甜的让人心中蜜意翻滚,可如今,他只觉得喉头像是被什么掐住了一般,因为她的话而升起的千言万语,一句也说不出。
将那枚戒指重新放入口袋,他端了大骨汤在床桌上,那句我来喂你还没有说出,明歌已经用左手拿了碗中勺子,顺口对他说,“谢谢你霄哥哥!”
他看着她一勺一勺吃的优雅,哪怕左手不是她常用手,她捏着勺子的姿势与动作也丝毫不见笨拙。
“有没有再想吃的东西,我让人送来!”看着她这样埋头专注的吃饭,严霄眼底的忧郁终于散开了些,声音也更轻柔。
“这就很好,不用再麻烦了!”
“明歌,你是不是,是不是恨我?”他其实不忍打破这温馨的气氛,可是只有在不与她对视,不望着她的脸的时候,他才能将这憋在心里的话问出来。
低头的明歌依旧在专注吃饭,一下又一下,并没有因为严霄的问话停顿或者加快速度。
“你是不是,还喜欢着宁佑玺?”严霄等不到答案,心底渐渐就被苦涩淹没,失了耐心,许多话忍不住就说了出来,“宁佑玺一点都不适合你,明歌,我很后悔当时让你和他相识,我很后悔。”
明歌吃完,抽了纸抽擦了嘴,扶着自己的胳膊缓缓半躺回床上,敷衍似的般应声,“哦!”
“明歌,以前的事忘了好不好,以后我们重新开始,明歌,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们有过以前吗?”明歌歪头回想,眉头微微皱着,似乎真的在回忆着思考着以前的事,就在严霄看她看的入神之际,她抬眼朝严霄甜笑,“霄哥哥,叫你一声哥哥,你总不能老是欺负我记忆不好来糊弄我呀,我们哪里有什么以前!”
“明歌,你还是恨我,为什么不承认你恨我?”严霄就叹气,内疚的声音里还带着那么点小希冀,“明歌,是不是你还在意我的感受。”
“我一直都恨你啊,这么明显的事情难不成还非得我说出来?”明歌诧异的挑眉,“而且我也挺在意你感受的,就比方吧,被狗咬了,总是想亲眼看看那条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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