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去的是那个传说中的‘狮王岛’吗?会不会有什么电影经典场景,什么逼良为娼啊,军火交易啊,赌徒砍手啊什么的?”怀抱小提琴的女孩瞥了眼合拢的舱门,小声问向方洛苏。
    “你真的是电影看太多了,哪有那么夸张的。”方洛苏好笑道,“岛上是有座赌场,但在东边,我们今天不去。金家的人都住另一边的古堡里,我去了几次了,没遇见杀人放火,也没遭遇什么神秘事件。就跟普通有钱人差不多。”
    “普通有钱人可不会手底下养这么多马仔……”女孩意有所指地扫了眼船头的方向。
    金家?
    我擦拭眼镜片的动作一停,问:“今晚举办宴会的是合联集团那个金家?”
    我并非崇海人,但也对金家久闻大名,大学那会儿,南弦就总爱跟我们分享自己道听途说来的金家秘闻。
    崇海金家,明面上经营着崇海最大的挂牌赌场——合联娱乐城。但一直有传闻他们与诸多政客相勾结,私底下做着不干不净的买卖,在远离崇海的小岛上铸就一个奢靡的金钱帝国,犹如木中白蚁,从内部一点点掏空着这个国家。
    在崇海当地普通老百姓眼里,金家简直就是“神秘邪恶”的代名词,连跟随他们的人,都会被冠以“走狗”这样带着痛恨的称号。
    “放心,没事的,今天是金夫人的生日宴,很多大人物也会到场,不会有什么危险性的。”方洛苏看出我的担忧,安抚道。
    自从知道她出轨辛经理,我对她所有的话就都半信半疑,加上上船之后我的右眼就一直跳个不停,就算得她保证我也始终没办法心安。
    好在游艇最终顺利靠岸,经过严密的安检,我们一行人来到了城堡的宴会厅。
    排练了两遍,宴会在八点准时举行,每位客人看起来体面又……普通,就和那些来剧场听音乐的绅士淑女一样,丝毫看不出是动动手指就能搅得各个领域不得安宁的大人物。
    比起剧场的演奏,这边的演奏只是充当背景音的作用,没几个人认真聆听,久了我也有点走神,开始好奇地东张西望起来。
    宴会在金家的城堡里举行。据说这座古堡已经有百年历史,具体哪朝哪代哪个国王留下的我进来时也没仔细听,就听到带路的工作人员说了一句:“至今还完好保留着当年的原貌,包括地牢……”
    地牢是无幸参观了,但从宴会厅也可以看出,保留的的确相当完好,甚至可以从富丽堂皇的装饰中窥见旧时王族的奢靡生活。
    狭长的宴会厅,一侧坐落着数扇巨大的拱形落地窗,一侧则嵌满和拱形落地窗形状一模一样的镜子,天花板更是贴满能倒映出清晰影像的黄铜。当全部水晶灯打开,灯火映照在黄铜上、镜子上,整个宴会厅都会变得金碧辉煌,璀璨得犹如水晶宫殿。
    正当我惊叹着这座宴会厅的豪华精美时,入口处厚重的大门再次敞开。
    所有人的目光不自觉看向那头,看清来人后,不少人举着酒杯开始往他们方向移动。
    瞧阵仗,应该是今晚的主角到场了。
    演奏的舞台比地面高上些许,因此能毫无阻碍地看到入口处的情况。
    打头的应该是金氏夫妇,男的温文尔雅,有股书卷气,虽说五十多岁了,脸上却并没有什么老态;女的一头长卷发,比男的还要显年轻一些,瞧着至多四十的样子,很漂亮。
    紧随其后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长相俊雅秀气,结合了金氏夫妇容貌上的优点,只是脸上隐隐透着股不耐,蹙着眉,显得不太好亲近。他手上牵着个七八岁的小胖子,与他五官颇为相似,一看就是他弟弟。
    我记得南弦说过,金家有两位公子,大公子什么名儿忘了,这小公子的名字特别讨喜,就叫金元宝。
    再后面,并肩进来两个男人,一个是眉骨上打了银环的光头,还有个……
    还有个……身材高大,眉目硬朗,相较旁人衣着整齐得体,他在西服里只穿了件白背心,显得有些过于流气。头发很短,看起来又硬又扎,脾气不是很好的样子。
    对方环伺一圈场内,很快又退了出去,没有多待,眉间微微蹙起,似乎是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
    眼见他消失在门口,我一下站起身,顾不得自己还在演奏就要追出去。可没等我完全站起,剧烈而仓促的头痛又迫使我坐了回去。
    早不发病晚不发病,这时候竟然发病了?
    我撑着额头,痛到手心迅速出了冷汗。
    眼前闪过一幕幕凌乱的记忆碎片,麦色的手臂,凸起的骨节,充满爆发力的肌肉……
    以及那句冰冷到骨子里的:“我不想再见到你,季柠。”
    原本已经模糊的面容,因为突然的重逢又逐渐清晰起来。
    “……柠?”
    “……季柠,你没事吧?”方洛苏察觉我的异样,停下演奏凑过来询问我的情况。
    我的脑袋还有些晕乎,但已经不怎么疼了:“我没事,就是有些肚子痛。我去下洗手间,马上回来。”
    放下琴弓,不等方洛苏反应,我起身就朝宴会厅的入口快步而去。
    第2章 再不松手,他就要揍我了
    我一直相信,有因果循环,也相信,报应不爽。老季的死,还有我的病,就是最好的证明。
    老季因为背叛了家庭,不忠于婚姻,遭了报应,死得难看。我……也是因为做了错事,才会受到老天这样的惩罚。所以我并不觉得自己冤枉,也不怨天尤人,反倒有种“终于还是来了”的解脱感。
    从小,我妈就对我管得很严,后来我爸死了,全家都靠她一个人撑,她对我就管得更严,期望也更高。
    大提琴是我四岁时开始学的,那会儿我爸还在,家庭条件尚可,学着培养下艺术细胞也没什么。可后来我家就剩我妈一个顶梁柱了,家庭收入锐减,本不该再学这种砸钱的乐器,我妈却不许。
    有男人时这个家怎么样,没男人时这个家还得是怎么样。她虽然从来不说,但我能明白她的倔。她就是要让旁人都看看,她白秀英就算男人死了,一个人也能把我们培养成才。
    我妈很辛苦,我妈不容易。为了让她省心,读书、练琴,我从不用她操心;照顾妹妹、包揽家务,我也不觉得为难,因为这都是我——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人,应该做的。只要能减轻我妈的负担,替这个家做些什么,任何事我都愿意去尝试。
    也因此,当我知道学校拥有一个大学保送名额,这个名额还可以额外得到一笔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时,我才会那么高兴。
    我想要争取这个名额,做梦都想。
    但有时候,事情并不尽如人意。我的成绩虽然很好,可学校选人并非只看重成绩。
    那会儿除了我,另一个最有希望获得名额的候选人是林笙,无论长相、家世,还是成绩,他都隐隐压我一头。而且和只顾埋头学习,不懂人情世故的我不同,他在学校人缘很好,老师们也都喜欢他。
    某些人汲汲营营想得到的,辛苦维持的,另一些人轻轻松松就能拥有。从没有哪一刻让我那样明白一个道理——原来人和人的差距可以那么小,又那么大。
    再不做点什么,我就要输了。可我怎么能输呢?
    他明明什么都有了,为什么还要来抢我的?
    不甘的情绪那样鲜明,灼烧着心肺,以致于如今回忆起来我自己都有点惊讶,自己会如此在意。
    然后,遭报应的事就来了。
    我忘了那天为什么放学了还没有回家,可能是在学校练琴吧。当我走过长长的走廊,停在一扇教室门前时,透过门上的玻璃窗,我看到了教室里的林笙和冉青庄。
    两人忘我地亲吻着,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的到来。
    在一个男女都不允许早恋的环境里,两名男性之间的恋情,可想而知那是多么惊天动地、惊世骇俗的一件事。
    我本可以选择只当无事发生,默默走开,可我没有。
    我告发了他们。
    这事闹得挺大,一个是大有前途的三好学生,一个是无父无母,整天惹是生非的坏小子,所有的矛头几乎都指向了冉青庄。
    是他带坏了林笙,是他诱惑了他。他是毒瘤,他应该被拔除。
    最后,冉青庄被迫退学,不知去向,林笙则被父母送出了国,再没回来。我成了此事唯一受益者,顺利获得保送名额,进入了一流学府的音乐系就读。而我妈因为那笔丰厚的奖学金,多年来也终于得以喘上一口气,暂时远离生活的重压,不再那么为钱发愁。
    虽然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或许还是会那样做,但现在想来,那可能是老天给我的一场考验也不一定。它将两条路摆在我面前,我选择了错误的那条,成了一个可耻的告密者,所以活该疾病缠身,不得好死。
    这是我的报应。
    我用了不光彩的手段获胜,改变了两个人原本光明的前途,毁了一桩美好的姻缘。我享受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整整八年。现在,该是还回去的时候了。
    在最后的日子里,在今天能够遇见冉青庄,一定是老天给我的另一个启示!如果我可以在死前得到他的宽恕,它便能减免我的罪。
    快步走在回廊上,外头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混合云层中耀眼的闪电,预示着不久后一场雷暴的到来。
    雨滴打在庭院中硕大的芭蕉叶上,嗒嗒直响,是原始的乐曲,与远处悠扬的华丽舞曲形成鲜明对比,两种声音交汇在一起,钻入耳道,恍惚间给人一种神奇的割裂感。好像同时身处不同的次元。
    “幺哥,今天看来客人是离不了岛了,马上风浪就大了。”
    “前阵子刚出事,不要掉以轻心。”
    “知道了。”
    我一个人瞎走,也没人拦我,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处方形回廊。从二楼望下去,正好是一座种满植被的庭院。
    透过昏暗的光线,可以看到斜下方的屋檐下立着几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说话间烟雾缭绕,全在抽烟。
    我在二楼,加上植被与雨幕的遮掩,他们没发现我。
    半眯起眼,我想看得更分明些,却怎样也没有办法看清里面是不是有冉青庄。
    “幺哥,你怎么不在里面呆着啊?多好的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呢。”
    那个被称为“幺哥”的人有些冷淡地回道:“太吵。”
    “幺哥这是淡泊名利,不像那条烂蛇,一天到晚就想在大公子面前表现自己,防我们跟防贼一样。兄弟间讲究的是义气,他倒好,跟宫斗一样,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的。他要是哪一天翻车,我一定点炮庆祝!”
    “加我一个,早看那个死光头佬不顺眼了。”
    “他阿妈生他真不如生个卤蛋!”
    “操,我爱卤蛋,你不许这么说它!”
    他们几个越骂越来劲,将那“卤蛋”的祖宗十八代都要骂遍。可能嫌实在太难听,那幺哥将唇边烟蒂往脚下一丢,终于说了句:“行了,别说了。”
    烟雾散去,那人眉眼逐渐清晰,比年少时更为深邃,也更硬挺,身量很高,起码有一米九……
    是冉青庄没错。
    “走吧,去外头转转。”男人说完,转身就要走。
    不行,不能再让他走!
    甚至忘了可以先出声叫住对方,我慌乱地急急朝身后楼梯冲了下去。
    只是一层楼,我从没有觉得这十几米的楼梯竟是这样长。
    所幸等我冲到楼下,他们几个也没有走远。
    长廊的两端,我剧烈喘息着,没有再追,只是冲他的背影喊出他的名字。
    “冉青庄!”
    走在中间的男人一下停住脚步,以双手插兜的姿势回过头,眯眼朝我的方向看来。
    距离近了,才发现他的脖子上有串黑色纹身,四个数字——0417。
    南弦说过,合联集团的人,上到高层,下到马仔,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串专属的数字纹身,这是他们社团成员的标志。
    所以……冉青庄真的成了金家的走狗。
    为什么?他明明说过不会再走他爸的老路……
    不知是紧张的还是刚刚追得太急,我这会儿膝盖都在颤抖。
    他朝我看了好一会儿,视线缓慢在我脸上、身上不断描摹,看得我很不自在。最后,可能是终于认出我了,他和身边人说了句什么,独自向我走过来,而其他人则很快离去。
    “真晦气啊,”将一根烟叼进嘴中,他低头“啪”地点起火,停在距离我两米左右的地方,说话间从口鼻喷出一口白烟,“遇到你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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