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不敢说重话,毕竟她们姐妹关系很紧张。自从大哥意外离世,她对这个家愈发愧疚,更为珍惜她的家人。
她内心萌生了,攒钱为自己赎身的想法。只是她与仙乐斯签订的合约,违约金会随着她的身价增长,攒够钱,赎身之后,可能剩不下几个子儿。
要不然,只能等到十年合约期限满。距离那一天,还差五年,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
两姐妹不欢而散之时,原主还是塞了些钱给唐思,让她买自己喜欢的,有什么学习上需要的,不用节省。
唐思则是一副,就算你给我钱,也别想我什么都不计较,听你的,我永远都不可能忘记大哥因为你死去的事情。最后,不情不愿的把钱收下。
后来原主又劝说几次,都无果。
唐思与那个叫周冠的穷小子爱得轰轰烈烈,不顾任何人的反对。
她自由恋爱,反抗旧思想的行为,得到学生圈许多同学的推崇,有人还写文章赞扬他们的真挚爱情。
周冠其实不是个简单的穷小子,唐思一开始不知道,周冠的母亲是个歌舞厅的舞女。
后来知道了,可能是爱上周冠,对他身边的人都自带滤镜。又加上听了对方为爱情,毅然放弃自己舞后的身份,从那个地方脱离,成为一个普通女人。
可是她所托非人,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想娶她。她没有后悔,还是辛苦的将周冠养大。
所以,周冠是大老板的私生子。在这个年代,大户人家有几房太太再正常不过。
而男人谈事情,总会去那些风花雪月场所,邂逅女人也是常见。
周冠的出现,并不意外。
而且那些风花雪月场所的女人,不少都想嫁进大户人家,当个姨太太,也好过每天抛头露面的。
深想下来,周冠的母亲没有唐思说的那么高洁,她唯一没有预料到的就是,邂逅她的大老板,只逢场作戏,没打算抬她进门。
一开始,周家人都任由周冠自生自灭,没管他的事,周家不缺儿子,周太太不允许私生子进门。
在这期间,周冠和唐思闯下不少祸事,多是原主帮忙摆平。
一开始靠的是情面,后来得赔钱,到最后连人都赔出去了。
唐家人认为原主彻底堕落,看到她经常同大老板出入各种场合,住在大老板的家里,对她更不喜。觉得唐家有这么一个人,是对他们的耻辱。
原主回家,吴凤则会将一盆洗脚水泼到门口,溅她一身。自此,唐家人再没有让她踏入家门一步。
吴凤不认原主这个女儿了,两个弟弟对原主避而不见,唐思一看到她就露出嫌恶的眼神。
对了,这个时候的唐思有些能耐了,终于不用再花原主的钱,看着原主给她的钱,她终于能拿着钱往原主的脸上砸。
说出她一直想说的那句话:“拿走你的脏钱,我才不稀罕呢。你做的那些事,我就没你这个姐姐,以后,你别当我是你妹妹,我们俩可不是一路人。”
吴凤也说:“我没你这个女儿。”
她内心萌生了,攒钱为自己赎身的想法。只是她与仙乐斯签订的合约,违约金会随着她的身价增长,攒够钱,赎身之后,可能剩不下几个子儿。
要不然,只能等到十年合约期限满。距离那一天,还差五年,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
两姐妹不欢而散之时,原主还是塞了些钱给唐思,让她买自己喜欢的,有什么学习上需要的,不用节省。
唐思则是一副,就算你给我钱,也别想我什么都不计较,听你的,我永远都不可能忘记大哥因为你死去的事情。最后,不情不愿的把钱收下。
后来原主又劝说几次,都无果。
唐思与那个叫周冠的穷小子爱得轰轰烈烈,不顾任何人的反对。
她自由恋爱,反抗旧思想的行为,得到学生圈许多同学的推崇,有人还写文章赞扬他们的真挚爱情。
周冠其实不是个简单的穷小子,唐思一开始不知道,周冠的母亲是个歌舞厅的舞女。
后来知道了,可能是爱上周冠,对他身边的人都自带滤镜。又加上听了对方为爱情,毅然放弃自己舞后的身份,从那个地方脱离,成为一个普通女人。
可是她所托非人,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想娶她。她没有后悔,还是辛苦的将周冠养大。
所以,周冠是大老板的私生子。在这个年代,大户人家有几房太太再正常不过。
而男人谈事情,总会去那些风花雪月场所,邂逅女人也是常见。
周冠的出现,并不意外。
而且那些风花雪月场所的女人,不少都想嫁进大户人家,当个姨太太,也好过每天抛头露面的。
深想下来,周冠的母亲没有唐思说的那么高洁,她唯一没有预料到的就是,邂逅她的大老板,只逢场作戏,没打算抬她进门。
一开始,周家人都任由周冠自生自灭,没管他的事,周家不缺儿子,周太太不允许私生子进门。
在这期间,周冠和唐思闯下不少祸事,多是原主帮忙摆平。
一开始靠的是情面,后来得赔钱,到最后连人都赔出去了。
唐家人认为原主彻底堕落,看到她经常同大老板出入各种场合,住在大老板的家里,对她更不喜。觉得唐家有这么一个人,是对他们的耻辱。
原主回家,吴凤则会将一盆洗脚水泼到门口,溅她一身。自此,唐家人再没有让她踏入家门一步。
吴凤不认原主这个女儿了,两个弟弟对原主避而不见,唐思一看到她就露出嫌恶的眼神。
对了,这个时候的唐思有些能耐了,终于不用再花原主的钱,看着原主给她的钱,她终于能拿着钱往原主的脸上砸。
说出她一直想说的那句话:“拿走你的脏钱,我才不稀罕呢。你做的那些事,我就没你这个姐姐,以后,你别当我是你妹妹,我们俩可不是一路人。”
吴凤也说:“我没你这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