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狗!”
    晚七点,滨海市郊野外公路旁一男子驻足于汽车边,面朝一片树林,操着嗓子大声呼喊。
    再看这男子右手中牵着一条狗绳,另一端却是空空荡荡正随风摇曳。
    这人的宠物犬挣脱,跑进树林没了踪影。
    他在林中找了好几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家爱犬,本打算五点离开,到现在已经足足耽误了两个小时。
    此人相貌端正,棱角分明,眉宇带着一股凛冽,区别于如今小鲜肉清一色的白肤红唇,皮肤呈古铜色,更显男性阳刚,给人的感觉是英俊但绝非俊美。
    恰在此时,手机铃响,男子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询问声:“林桦,你去哪啦,屋里怎么没人?”
    林桦稍稍挑眉,无奈叹息一声,徐徐说到:“小叔,我一个人待在家里闷的慌,就开车带狗随便转转。”
    “瞎转悠什么,不要命啦,赶快回来!”
    “就算天天待在家里,也活不过半年,还不如趁活着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闻言电话那头,沉默片刻,似是无言以对,随即低声到:“总归有办法的,你也别自暴自弃,你真不打算住院啦?”
    当听到住院两字,林桦不由想起半个月前自己时不时呕吐且伴随着强烈的头晕,不得已去医院检查。
    在诊断室内,一名戴着厚重眼镜双鬓斑白的医生,拿着核磁共振图片冲他说到:“你得了恶性脑肿瘤,肿瘤位置特殊……”
    话说一半,却不言而喻,听见医生所说,林桦清楚自己和这红尘俗世的缘份算是尽了。
    随后医生告知他继续恶化下去最多只能存活半年,建议其住院观察。
    林桦却拒绝了,他不想在最后的时光伴随着化疗的折磨狼狈离开。
    待医生拿出止痛处方药,告诉林桦每天用量,看着眼前平静出奇的男子,似是感叹说了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
    “下辈子还有机会。”
    林桦说完便转身离开诊断室。
    他也不清楚当时怎么回事,人这辈子最大的事莫过于死亡,原以为死亡降临时自己多少会有点触动,但真就面对死亡林桦却没来由的平静。
    林桦身边朋友不多,上大学时双亲失踪,唯一的亲人就只有大自己十六岁当警察的小叔林国雄。
    这会,打电话过来的正是林国雄,听到问话林桦随即回应到:“住不住都一个样,你也别太担心,我这就回来。”
    “好,我在你屋里等你,快点回来,车开慢点。”
    两人挂断电话,听见自家小叔让自己快点回来,却又让他慢点开车,前后矛盾的话语,不由让林桦哭笑不得,感慨人有时真的是矛盾综合体。
    却在此时,树林里一道黄色身影跑出,朝着林桦这边过来。
    朝林桦跑来的是其养的一只金毛犬,这只金毛本来是小区里别家狗下的崽,刚好林桦想养宠物,于是从小区那人家里买了一只。
    起初起名内瑟斯,不过却习惯性的叫着傻狗,时间长了,叫内瑟斯没反应,叫傻狗立马靠过来,久而久之便成了这只狗的名字。
    只见金毛跑到林桦脚边爬伏在地,嘴里正叼着一根棍状物不断啃咬。
    林桦见状来不及思考,立马蹲身一把攥住,飞快从狗嘴里夺了下来。
    他最怕遛狗时,这狗把地上捡起的东西吃掉,很多宠物犬就是因为吃了街边丢弃的食物,从而中毒死亡。
    林桦拿着狗嘴夺来的东西,起身打开身旁车门,指着副驾驶的位置没好气朝金毛吼了声:“进去!”
    感受到主人语气的不善,金毛飞快钻入车内,林桦关上车门,来到路边打算将手里的东西一把给扔了。
    当他抬手就要丢掉时,下意识瞟了一眼手中之物。
    突然发觉这东西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质感很硬,呈棕黑色,被卷成轴状,看样子可以展开。
    好奇之下林桦顺手打开,发现这东西是皮质,写着一些文字还配有三种手势的画图,每只手的形状各不相同。
    这让林桦不由联想到寺庙某些神像的手形,和绘图上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再看了看上面记载的文字很眼熟。
    “古字……”
    林桦小声嘀咕,如果上面是现代繁体字林桦也能认得出来,可这玩意姑且就当它是羊皮制成的,上面所记字体似是更为久远时代的,眼熟之余却又不敢认定。
    打量着手中满是牙印的羊皮纸,林桦重新叠好,心中不由暗道:“这傻狗,该不会给我叼来了什么文物吧?”
    虽说他对古玩这一行不甚了解,却也听过一些古籍是按字数计算价格的传闻。
    思及此处,林桦不由内心一热,可转过头心里又不是滋味,随口道了声:“来的真不是时候,好好活着的时候,想发财却不来,快咽气了倒是来了一笔横财,命啊……就会玩人!”
    林桦也不纠结,来到车内关上车门,扭头看向副驾驶位上伸长舌头不断哈气的金毛。
    揉了揉它毛茸茸的脑袋,笑呵呵到:“傻狗,你真要是捡了值钱的东西回来,这辈子狗粮就不用愁了!”
    说完手握方向盘启动汽车,行驶离去。
    汽车行驶在公路上,没一会穿过人迹罕至的城郊,驶入都市。
    夜色如墨,车内深沉的乐声在耳边萦绕、回响。
    公路旁的街头,每个人的故事在即兴上演,都市霓虹极具诱惑的色彩,描绘着这座城市的梦,无论是美梦、恶梦、白日梦,全是人们追逐的身影。
    透过车窗,林桦看着早已习以为常的街头夜景,不由内心起了浪花!
    才大学毕业两年的他,就要面对死亡,他可以平静接受死亡的降临,可心底依旧有着强烈的不甘,即便隐藏的很好!
    他不甘就这么悄悄消失,不甘在未解开父母行踪之谜便挥手告别,也不甘还没品出人间滋味,就浅尝辄止!
    奈何,命运弄人,林桦不由叹息,握着方向盘朝家的方向驶去……
    约莫三小时后,林桦开车来到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将车停好后,便牵着金毛乘坐电梯按下九楼。
    到达九楼,打开自家房门步入其中,就看见小叔林国雄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等着自己。
    小叔身体发福,整个人都是圆嘟嘟的,看上去倒是有点像功夫熊猫。
    金毛见到小叔林国雄,立马跳上沙发和其嬉闹起来,小叔一边逗弄金毛,一边朝林桦说到:“时间不早了,这会都晚上十点了,先吃饭。”
    林桦点头:“好。”
    随后二人坐在餐厅餐桌上,一边吃着可口的饭菜一边聊着天。
    林国雄端着碗筷,口中嚼着食物边吃边问到:“今天身体情况怎么样?”
    “还行,跟平常没什么两样。”
    “对了,等我最近一段时间忙完了,打算请个长假,你有没有想要去的地方,咱爷俩出去转转。”
    “也行,对了小叔跟你商量个事。”
    林国雄疑惑:“噢,什么事?”
    “等我死了,骨灰扬了吧,不想死后还那么费事。”
    林国雄闻言面无表情点了点头,吃着饭菜嘴里嘟囔:“行,随你的意。”
    片刻后,林桦放下碗筷:“我先睡了,头有点晕,对了记得帮我喂狗。”
    说完林桦起身离开,独自朝卧室行去。
    餐桌旁林国雄依旧大口朵颐,吃得津津有味,将筷中饭菜放入口中不住咀嚼。
    等林桦步入自己卧室内关上房门,林国雄缓缓停止了咀嚼的动作,呆坐片刻。
    砰!
    一把将手中碗筷重重放在餐桌上,撒出不少米粒。
    紧接着背靠座椅仰头片刻,随即一脸疲惫低下头来,四十岁的他眼中全是无奈,沉默一会口鼻处只传出一声叹息。
    此时餐厅内,只有一只金毛卧在旁边歪着脑袋盯着林国雄。
    林国雄无心吃饭,便开始收拾碗筷,将剩饭剩菜倒进狗盆,把碗筷处理干净,来到客厅处。
    坐在沙发上,注视着电视柜上放着林桦父母一家三口的照片,尤其是看到和自己相貌相似,身穿黑色警服的大哥,心情愈发低落,嘴里不由呢喃:“大哥大嫂快回来吧,要不然怕真来不及了……”
    当林国雄眼中全是追忆,怀中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林国雄掏出手机接通,只听电话那头传来声音:“头儿,出事了!
    西郊有人失踪,刚刚派去的警员找了半天没找到,这会正请求支援!
    你看你要不要过来一下?”
    另一边,卧室书桌旁,林桦拿着手机正打开摄像头对准放在桌面上的羊皮纸扫了扫。
    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下载了文字提取、古字转换两款软件,打算看看自家金毛捡回来的这张羊皮纸到底记载着什么内容。
    就在文字提取完毕转换之时,门外传来林国雄的声音:“小林,所里有事,我得去一趟,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
    林桦忙扭头看向卧室房门处:“放心吧,你忙你的。”
    “好,有事记得第一时间打电话。”
    “知道了。”林桦答应一声,门外传来脚步声,渐渐走远。
    待林桦回过头看向手机,屏幕上显示着这样一段信息。
    子时灭灯,燃烛两支置鉴前,先掐印二十遍,遂口念诀,从来处来去处去,瞑而复始。
    待周身生寒,慎勿开目或人言,若违法则杀身或魄散,切记!
    初有鬼神纵能,或生或死全凭造化,若生则启灵视,有触灵之能。
    待鬼神去,鉴留字从,若不指日成则死!
    将乌一只,缚两足,折羽翼,刺目于笼中,幸留字所,遭离不同,小心行事。
    驱邪时作触灵能,将乌置侧,毕将乌归置鉴前,由是更复为之。
    自有鬼神目,至不可言,不可开目,颔首为是摇首答否,待鬼神去,如鉴之遗书求。
    自此之后则为灵商,与鬼神为市,求财、求寿,求物,求身健,全凭己意!
    待功成之日,则……
    手机转换到则字就戛然而止,林桦看了看桌上的羊皮纸,拿到手里仔细端详。
    发现则字后面早就被自家金毛咬破,字迹全无,不由暗骂一声:“傻狗!”
    现在他算是明白过来,这羊皮纸上到底记载着什么。
    看到这,林桦心中怀疑羊皮纸所说内容的真假,可捏着羊皮纸的指尖,却不争气的颤抖起来。
    盯着手中羊皮纸,林桦眼中闪烁着意味不明的神色。
    似魔怔般,低声呢喃…
    “求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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