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听着肚子里咕咕的叫声,张小顺长长地叹了口气。
    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他只记得那天玩了一晚上的消消乐,醒来的时候,就出现在了眼前的城池。
    放眼望去,到处是古代的建筑,来往的行人,每一个都穿着古代的服饰。
    这里是大唐,长安城。
    刚来的时候,张小顺还很是兴奋,以为自己可以和小说的主角一样,混得风生水起,可结果却是,三天下来,他差点饿死。
    前世小说里描述的金手指,系统,老爷爷啥的,全都不存在。
    从雄心万丈,到如今的满心苦涩,张小顺也算经历了大起大落,如今他已不求混出名堂,只求能活下去。
    “不要算了,小爷自己干!”一家豪华酒楼外,张小顺被几名大汉推搡了出来。
    这三天,他找了无数的工作,无一例外全被拒绝,没人愿意要他这个细皮嫩肉的家伙。
    除了找工作,张小顺还想过无数自谋生路的手段,思来想去,否决无数方案后,他最终决定靠卖小说赚钱,但有个前提,他得先找到一处安身之地。
    手里紧握着前不久一个路人可怜他,扔给他的银子,张小顺沿着街道向前,忽然眼睛一亮,冲进了前方一家准备转让的书屋内。
    小半个时辰后,张小顺从书屋出来,迫不及待去旁边买了几块烧饼充饥。
    如今他已是书屋的主人,这些钱是买下书屋后剩余的,可以放心用了。
    “等我混出个名堂,一定要好好报答那位好心人。”脑海中浮现出一道惊鸿一瞥的背影,张小顺暗暗发誓,回到了书屋,他完全没料到,小小一块银子会那么值钱。
    在书屋内的柜台后坐了一会,回想三天内的种种,张小顺苦笑一声,随即拿出纸笔,准备开始他的小说之路。
    要写的小说,他这三天早想了无数遍,罗列出一大堆,他想的并不是原创,而是借用,后世那么多优秀的小说,不用白不用。
    《诛仙》
    序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张小顺不知道的是,在他奋笔疾书的时候,无数空间,一道道强横的神念落到了他身上。
    “世间本没神仙么,呵,真够敢想!”
    天庭灵霄宝殿,一尊浑身道韵流转,身周笼罩淡淡七彩光芒的帝王,忍不住嗤笑一声。
    “诛仙?凡人,不怕那位降下一道闪电劈死?”
    地府深处,一名女子在六道漆黑无比,不断旋转的旋涡前浮现,低喃。
    神霄玉清府,南极长生大帝掐指算了算,自语道:“有趣,竟然算不出命格,量劫要开始了么?”
    神念纵横,彼此交错,此刻三界不知多少大能都落到了这间小书店。
    “给我一个面子,别去动他!”
    忽然,一道强横的神念从天庭斗府而来,语气坚定,与其说是商量,倒不说是在宣布。
    “斗姆元君还是这么霸道,你既然开口,我们自然不会与这小家伙为难。”
    灵霄宝殿,玉帝轻笑,其余人也没啥意见,很快达成了一致,浑不知已在生死边缘徘徊过的张小顺,继续勤恳写着。
    离此不知道多少距离的混沌之中,一名青年道士双手背后,傲然而立,眸光透过无尽空间,落到了张小顺身上。
    道士相貌英俊,眉眼中含着一股淡淡的桀骜之气,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卓尔不凡。
    “竟然敢以《诛仙》为书名,有趣的小家伙!”
    青年道人低喃,继续看了下去,似乎对张小顺写的诛仙起了兴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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