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来到叶长天的住处,客厅里坐着的是叶长天,叶夫人还有一个面容陌生的女子。
那女子穿着一身粉色的旗袍,剪裁得体的勾勒出曼妙的身材,一张瓜子脸,双目生辉,唇如花瓣,这样的美女在以前或许可以让叶笙看上几眼,但是此时,他却是目不斜视。
“找我有事?”他与叶长天之间的疏离,连句称呼都已经懒得用了。
回答他的不是叶长天,而是一脸慈爱的叶夫人:“子轩,来,给你介绍个人。”
说着便将那粉衣女子拉到身边:“这是书兰,书兰的奶奶是老夫人的手帕交,后兰书兰的家里出了一些事,她现在无依无靠,只能来投奔老夫人,老夫人说了,要把她当孙女一样看待。”
那杜书兰小心的看了叶笙一眼,只是一眼便让她羞涩的低下头。
眼中的男子长身玉立,如同一道行走的风景,那精致的五官是上帝最优秀的作品,无论哪一处单独拿出来都是毫无瑕疵。
这个男人简直就是被老天眷顾的宠儿,能够拥有如此惑人的容貌。
偏偏他又是叶家的三少爷,青帮的龙头,有权,有钱,有颜,这样的男人,只要是女人就移不开眼睛的吧。
叶夫人将杜书兰脸上的娇羞收入眼底,于是继续说道:“书兰通晓琴棋书画,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拿手的就是做鱼。”
说完又执起杜书兰的手,“书兰,我们家子轩最喜欢吃鱼了,中午你就做同个拿手菜吧。”
“嗯。”杜书兰娇滴滴的点了下头:“那书兰就献丑了。”
“中午?”叶笙连那杜书兰的脸都没看一眼,“不必了,我和云倾起得晚,刚用过早饭,午饭大概是吃不下了,而且,对着不相干的人,也确实没什么胃口。”
叶夫人的脸色立刻有些不好看,杜书兰更是受了万般委屈似的,咬着唇,眼里就快滴出泪来。
“我还要回去陪云倾下棋,不奉陪了。”
叶笙刚要转身离开,叶长天忽然厉声道:“杜小姐是你奶奶的客人,你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
“恐怕是有些人的客人吧?”叶笙冷笑两声,不屑的目光从叶夫人的脸上扫过。
“叶笙,你给我回来。”叶长天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你对你母亲是什么态度?大男人三妻四妾是人之常情,她好心给你物色人选,替你百般挑剔,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难道你这辈子只打算守着一个女人过?”
“这句话你倒是说对了,我就是打算守着一个女人一辈子,至于其他别有用心的,千万别做出让我女人不开心的事情,否则,就准备给自己立碑吧。”
叶笙说完,不再理会众人脸色各异的表情,径直走了出去。
“呜呜。”杜书兰掩脸哭了起来。
她本来是来投奔叶老太太的,只因杜老太太生前和叶老太太是手帕交,杜家落难,她走投无路,便拿着奶奶生前的信物来了,叶老太太念着昔日情份,将她留在了叶家,以叶家孙女的身份优待她。
本来她以为这样就该知足了,叶夫人又说要给她撮合亲事,而对象正是 叶笙。
虽然叶笙才结婚没多久,但这并不妨碍他纳妾,很多像他们这样的人家,正室没过门,姨太太就有三四个了。
今日见到叶笙,那英俊的相貌,出众的气质让她一见钟情,而且想在叶家站稳脚跟,嫁给他无疑是最明智的选择。
叶夫人安慰道:“书兰,别灰心,他刚结婚不久,和新婚妻子还热乎着,所以眼里容不下别的女人,只要你乖巧听话,还怕收服不了他的心吗?”
“可是,我要怎么做呢?”
“子轩对饮食十分挑剔,最喜欢美食,这府里的厨师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生怕做得不好吃惹得他发脾气,书兰,你的厨艺那么好,又会西餐,又会中餐,以后子轩的饮食就由你来负责了。”
杜书兰一听,立刻眉开眼笑:“真的可以吗?”
“老爷,你说呢?”
杜长天对于儿子被一个女人牵着鼻子走,自然是不太满意,他觉得叶笙对于沈云倾的宠爱已经到了“昏庸”的地步,就比如这次,他竟然去林家将那个沈云倾在众目睽睽之下抱了出来,还美其名曰是接老婆回家。
叶笙这个名字,代表的是整个青帮和叶家的脸面,竟然也会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
所以,叶夫人今天一提议,让叶笙再纳几个姨太太,他立刻就同意了。
或许他对那沈云倾只是一时兴趣,身边的女人多了,那份感情自然就淡了。
叶长天点头:“就这样办吧,老夫人那里,我再去说说,只要老夫人开口,那个逆子不敢不听。”
叶老太太是叶笙在叶家唯一尊敬的人,叶老太太的话在他面前向来有分量。
叶笙回到万枫楼,并没有说起杜书兰的事情。
沈云倾正在翻看帐本,临近过年,店里的生意不太好,大家都张罗着买年货过年,很少有人闲情雅志的跑去喝咖啡。
即便是这样,也不至于会赔钱,就是惨淡了一些而已。
“又在算你的小金库?”
身前一片阴影罩下来,沈云倾叹了口气:“年关啊,年关。”
叶笙轻笑,在她面前坐下来:“不知道有没需要为夫帮忙的?”
沈云倾警惕的抬起头,想起他曾经为了照顾她的生意,找了一些五大三粗的黑帮分子去喝咖啡,于是摇头如拨浪鼓:“不需要。”
“其实,我觉得你应该搞点春节促销什么的。”他闲适的给自己倒了杯茶,说出的话好像很随意,“过节送礼的话,鸡鸭鱼肉糖酒茶,似乎已经很俗套了,现在的人都追求新意,也许有人想送咖啡呢?喝咖啡不是上流社会最近的流行趋势吗?”
沈云倾听着他漫不经心的话,眼睛眨了眨,突然像是开窍了一般,高兴的将身子从桌子上探过去,对着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亲了一大口:“我的阿笙真是太聪明了,我现在就写个方案,明天让人执行。”
如果节前促销能成功的话,就可以熬过春节前后的淡季,说不定还能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沈云倾一想起来,眼睛就像小兽一样发着光。
因为两人早饭吃的晚,下午一点的时候才用午饭。
今天的午饭有一条松鼠鲤鱼,这道菜既考验刀工,又考验对火候的掌握 ,这样做出来的鱼才会外酥里嫩。
沈云倾一直在对这条松鼠鲤鱼下手,吃得津津有味。
半条鱼进了肚,她才发现对面的男人一直在吃别的菜,筷子始终没向这条鱼伸过。
奇怪啊,他平时最喜欢吃鱼了,难道是觉得这鱼做得没有他的好,所以不屑于吃?
“阿笙,你怎么不吃鱼?很好吃的。”不比他自己做得差。
“今天不想吃鱼。”他往嘴里扒着饭,“我吃饱了。”
沈云倾:“……。”
什么情况,难道是胃口突然改变了?只有女人怀孕才会这样吧?
厨房里。
“你说三少爷把鱼都吃掉了?”杜书兰欢喜的听着小丫鬟说话,这小丫鬟是万枫楼里负责端茶倒水的,杜书兰给了她几个铜元,让她把每天叶笙的饮食情况告诉她。
“是的,杜小姐做的那盘松鼠鲤鱼,我刚才收盘子的时候,只剩下汤汁和刺了,三少爷平时最爱吃鱼,一定是他吃光的。”
杜书兰仿佛受到了无限的鼓舞,“一会我要去市场上再买几尾活鱼。”
要想让叶笙记住她,那就先记住她做菜的味道吧。
沈云倾照例来厨房巡视,看到一个陌生的身影正在忙碌。
叶公馆的厨房很大,光是灶台就有十个,左右两侧各五个,其次还有专门做甜品和茶点的单间。
厨师也有数个,再加上负责切菜,凉菜,甜点师以及采买等,这厨房里的下人没有四十,也有三十五。
沈云倾自第一天接管厨房,就已经将这些人全部记了下来,所以今天突然多了一个新面孔,她不免要问一句。
厨房的二管事急忙上前解疑:“这位是杜书兰小姐,杜家破败后,杜小姐便来投靠了老夫人,老夫人让我们像对待她的孙女一样尊敬杜小姐。”
“既然要用来尊敬,为什么让她下厨房?”
二管事道:“据说这位杜小姐厨艺了得,最擅长做鱼,叶夫人便让她来露两手。”
厨艺了得?最擅长做鱼?
沈云倾想到中午吃的那盘松鼠鲤鱼。
叶笙嗜鱼如命,面对那样一盘色香味俱全的鱼肉会无动于衷?难道他早就知道这鱼是出自这位杜小姐之手?
叶夫人将她安排到厨房,其用意简直不言而喻了。
叶夫人陷害她与别的男人私通不成,又要往叶笙的身边安插女人,真是一时一刻都不死心啊。
沈云倾正和二管事说话,忽听那杜书兰对着鱼篓里的鱼抱怨:“这鱼已经不鲜活了,怎么还能拿来做菜,若是三少爷吃了身体不适,你们都等着受罚吧。”
那女子穿着一身粉色的旗袍,剪裁得体的勾勒出曼妙的身材,一张瓜子脸,双目生辉,唇如花瓣,这样的美女在以前或许可以让叶笙看上几眼,但是此时,他却是目不斜视。
“找我有事?”他与叶长天之间的疏离,连句称呼都已经懒得用了。
回答他的不是叶长天,而是一脸慈爱的叶夫人:“子轩,来,给你介绍个人。”
说着便将那粉衣女子拉到身边:“这是书兰,书兰的奶奶是老夫人的手帕交,后兰书兰的家里出了一些事,她现在无依无靠,只能来投奔老夫人,老夫人说了,要把她当孙女一样看待。”
那杜书兰小心的看了叶笙一眼,只是一眼便让她羞涩的低下头。
眼中的男子长身玉立,如同一道行走的风景,那精致的五官是上帝最优秀的作品,无论哪一处单独拿出来都是毫无瑕疵。
这个男人简直就是被老天眷顾的宠儿,能够拥有如此惑人的容貌。
偏偏他又是叶家的三少爷,青帮的龙头,有权,有钱,有颜,这样的男人,只要是女人就移不开眼睛的吧。
叶夫人将杜书兰脸上的娇羞收入眼底,于是继续说道:“书兰通晓琴棋书画,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拿手的就是做鱼。”
说完又执起杜书兰的手,“书兰,我们家子轩最喜欢吃鱼了,中午你就做同个拿手菜吧。”
“嗯。”杜书兰娇滴滴的点了下头:“那书兰就献丑了。”
“中午?”叶笙连那杜书兰的脸都没看一眼,“不必了,我和云倾起得晚,刚用过早饭,午饭大概是吃不下了,而且,对着不相干的人,也确实没什么胃口。”
叶夫人的脸色立刻有些不好看,杜书兰更是受了万般委屈似的,咬着唇,眼里就快滴出泪来。
“我还要回去陪云倾下棋,不奉陪了。”
叶笙刚要转身离开,叶长天忽然厉声道:“杜小姐是你奶奶的客人,你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
“恐怕是有些人的客人吧?”叶笙冷笑两声,不屑的目光从叶夫人的脸上扫过。
“叶笙,你给我回来。”叶长天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你对你母亲是什么态度?大男人三妻四妾是人之常情,她好心给你物色人选,替你百般挑剔,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难道你这辈子只打算守着一个女人过?”
“这句话你倒是说对了,我就是打算守着一个女人一辈子,至于其他别有用心的,千万别做出让我女人不开心的事情,否则,就准备给自己立碑吧。”
叶笙说完,不再理会众人脸色各异的表情,径直走了出去。
“呜呜。”杜书兰掩脸哭了起来。
她本来是来投奔叶老太太的,只因杜老太太生前和叶老太太是手帕交,杜家落难,她走投无路,便拿着奶奶生前的信物来了,叶老太太念着昔日情份,将她留在了叶家,以叶家孙女的身份优待她。
本来她以为这样就该知足了,叶夫人又说要给她撮合亲事,而对象正是 叶笙。
虽然叶笙才结婚没多久,但这并不妨碍他纳妾,很多像他们这样的人家,正室没过门,姨太太就有三四个了。
今日见到叶笙,那英俊的相貌,出众的气质让她一见钟情,而且想在叶家站稳脚跟,嫁给他无疑是最明智的选择。
叶夫人安慰道:“书兰,别灰心,他刚结婚不久,和新婚妻子还热乎着,所以眼里容不下别的女人,只要你乖巧听话,还怕收服不了他的心吗?”
“可是,我要怎么做呢?”
“子轩对饮食十分挑剔,最喜欢美食,这府里的厨师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生怕做得不好吃惹得他发脾气,书兰,你的厨艺那么好,又会西餐,又会中餐,以后子轩的饮食就由你来负责了。”
杜书兰一听,立刻眉开眼笑:“真的可以吗?”
“老爷,你说呢?”
杜长天对于儿子被一个女人牵着鼻子走,自然是不太满意,他觉得叶笙对于沈云倾的宠爱已经到了“昏庸”的地步,就比如这次,他竟然去林家将那个沈云倾在众目睽睽之下抱了出来,还美其名曰是接老婆回家。
叶笙这个名字,代表的是整个青帮和叶家的脸面,竟然也会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
所以,叶夫人今天一提议,让叶笙再纳几个姨太太,他立刻就同意了。
或许他对那沈云倾只是一时兴趣,身边的女人多了,那份感情自然就淡了。
叶长天点头:“就这样办吧,老夫人那里,我再去说说,只要老夫人开口,那个逆子不敢不听。”
叶老太太是叶笙在叶家唯一尊敬的人,叶老太太的话在他面前向来有分量。
叶笙回到万枫楼,并没有说起杜书兰的事情。
沈云倾正在翻看帐本,临近过年,店里的生意不太好,大家都张罗着买年货过年,很少有人闲情雅志的跑去喝咖啡。
即便是这样,也不至于会赔钱,就是惨淡了一些而已。
“又在算你的小金库?”
身前一片阴影罩下来,沈云倾叹了口气:“年关啊,年关。”
叶笙轻笑,在她面前坐下来:“不知道有没需要为夫帮忙的?”
沈云倾警惕的抬起头,想起他曾经为了照顾她的生意,找了一些五大三粗的黑帮分子去喝咖啡,于是摇头如拨浪鼓:“不需要。”
“其实,我觉得你应该搞点春节促销什么的。”他闲适的给自己倒了杯茶,说出的话好像很随意,“过节送礼的话,鸡鸭鱼肉糖酒茶,似乎已经很俗套了,现在的人都追求新意,也许有人想送咖啡呢?喝咖啡不是上流社会最近的流行趋势吗?”
沈云倾听着他漫不经心的话,眼睛眨了眨,突然像是开窍了一般,高兴的将身子从桌子上探过去,对着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亲了一大口:“我的阿笙真是太聪明了,我现在就写个方案,明天让人执行。”
如果节前促销能成功的话,就可以熬过春节前后的淡季,说不定还能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沈云倾一想起来,眼睛就像小兽一样发着光。
因为两人早饭吃的晚,下午一点的时候才用午饭。
今天的午饭有一条松鼠鲤鱼,这道菜既考验刀工,又考验对火候的掌握 ,这样做出来的鱼才会外酥里嫩。
沈云倾一直在对这条松鼠鲤鱼下手,吃得津津有味。
半条鱼进了肚,她才发现对面的男人一直在吃别的菜,筷子始终没向这条鱼伸过。
奇怪啊,他平时最喜欢吃鱼了,难道是觉得这鱼做得没有他的好,所以不屑于吃?
“阿笙,你怎么不吃鱼?很好吃的。”不比他自己做得差。
“今天不想吃鱼。”他往嘴里扒着饭,“我吃饱了。”
沈云倾:“……。”
什么情况,难道是胃口突然改变了?只有女人怀孕才会这样吧?
厨房里。
“你说三少爷把鱼都吃掉了?”杜书兰欢喜的听着小丫鬟说话,这小丫鬟是万枫楼里负责端茶倒水的,杜书兰给了她几个铜元,让她把每天叶笙的饮食情况告诉她。
“是的,杜小姐做的那盘松鼠鲤鱼,我刚才收盘子的时候,只剩下汤汁和刺了,三少爷平时最爱吃鱼,一定是他吃光的。”
杜书兰仿佛受到了无限的鼓舞,“一会我要去市场上再买几尾活鱼。”
要想让叶笙记住她,那就先记住她做菜的味道吧。
沈云倾照例来厨房巡视,看到一个陌生的身影正在忙碌。
叶公馆的厨房很大,光是灶台就有十个,左右两侧各五个,其次还有专门做甜品和茶点的单间。
厨师也有数个,再加上负责切菜,凉菜,甜点师以及采买等,这厨房里的下人没有四十,也有三十五。
沈云倾自第一天接管厨房,就已经将这些人全部记了下来,所以今天突然多了一个新面孔,她不免要问一句。
厨房的二管事急忙上前解疑:“这位是杜书兰小姐,杜家破败后,杜小姐便来投靠了老夫人,老夫人让我们像对待她的孙女一样尊敬杜小姐。”
“既然要用来尊敬,为什么让她下厨房?”
二管事道:“据说这位杜小姐厨艺了得,最擅长做鱼,叶夫人便让她来露两手。”
厨艺了得?最擅长做鱼?
沈云倾想到中午吃的那盘松鼠鲤鱼。
叶笙嗜鱼如命,面对那样一盘色香味俱全的鱼肉会无动于衷?难道他早就知道这鱼是出自这位杜小姐之手?
叶夫人将她安排到厨房,其用意简直不言而喻了。
叶夫人陷害她与别的男人私通不成,又要往叶笙的身边安插女人,真是一时一刻都不死心啊。
沈云倾正和二管事说话,忽听那杜书兰对着鱼篓里的鱼抱怨:“这鱼已经不鲜活了,怎么还能拿来做菜,若是三少爷吃了身体不适,你们都等着受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