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桃林继续保护现场。
邹德明、吴德辉、彭立均押着洪福回窑坡派出所。
当晚9时35分,三位民警在治安三中队办公室对洪福开始了新一轮的审讯。
洪福抢先说话:“我听干部的话,老实交待自己的罪行。事实明摆着,我讲假话也没用了。只求政府给我宽大处理。”
他交待了入室麻醉抢劫的全过程:
这个月的20日晚上8时左右,我一个人在沿江大道绿化带上玩,玩到湘江大桥下面、双层长亭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年约28岁的妹子,我便找她扯谈,她告诉我她名叫邓娟,是株洲人,眼下在长沙吃轻松饭。她问了我的姓名和扩机。我们两人在那里谈了好久的时间,后来我俩散步到了氵荣湾镇小桥那里的花坛内。大约是10月21日凌晨2时许,我们两人在靠江边的地方性交。事后我说给她点钱。她说不要钱。我们两人交个朋友。我问她是否可以帮我找事做。她问我胆子大不。我说不讲胆子很大,也不很小。她说手上有点药,吃了就想睡觉。等她找到适合下药的对象后就打我的扩机。要我马上回话。我说要得,并要她加密码520。
10月21日上午,她打我的扩机96111——14301,加了密码520。我晓得是她的。我回了话。她约我到五一广场见面。我去了。我俩一起走到橘子洲尾,在那里扯谈,直到22日早上。然后,她一个人乘车走了。
10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邓娟打我的扩机。她在电话里头讲,她有一个玩得好的莫老板,要我跟她一起去,用麻醉的方式搞他的钱。我问邓娟是否晓得到莫老板家里去。她说晓得。并说到时候打我的扩机。我说要得。她又说要到星期一才能去。因为星期一莫老板的小孩要读书,堂客要到下河街守店子。我说好。
10月25日中午12时左右,邓娟打我的扩机,要我马上赶到向东南口子上去,她在那里等。我问她莫老板睡了没有?她说已经睡了。我知道莫老板已被邓娟麻醉,就马上乘的士赶到那里。邓娟和另一个男青年在那里跟我碰面。然后,我们三人进了莫老板家里。我看见莫老板睡在靠顶里面的睡房里,我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走进右边那间房,撬开了书桌屉子,拿了3张100元的新版人民币,在床上拿了两台微型收录机,那些小闹钟、小按摩器、一小瓶香水、扩机等物,是邓娟放进我带去的黑皮背袋内的。邓娟还将两片摩托车钥匙交给我,要我把摩托车开走。我就到门外将牌号为湘g26761摩托车发动,邓娟和那个伢子一人拿一个袋子也出来了,一个是装棉被的袋子,一个是方布袋子,约有三尺长、三尺宽。我们三人一起走到大路边,他俩乘的士走了,我骑摩托车走,约好在望麓桥会面。邓娟说到了那里她再打我的扩机。结果我骑车到西湖桥时撞伤了行人,身上的300元钱全赔了。我丢掉摩托车,乘的士逃跑中被民警抓住了,并带到了派出所。
接着,他交待邓娟和那个男青年的有关情况。他说:
邓娟28岁左右,身高1米56,瘦,短发,株洲人,我不晓得她佃住在哪里。那个同案的男青年40岁左右,身高1米67,瘦。我跟他是第一次见面,不晓得他的具体情况。
说完,他低下了头。
邹德明用犀利的目光盯了他一阵,问道:
“你还做过些什么案子?”
洪福回答:
“我没做过其他案子。”
吴德辉问:“与你第一次谈话时,你为什么要讲假话?”
洪福回答:“我怕坐牢。你们把我带到莫老板家后,我知道再讲假话肯定过不了关,只好讲真话了。”
彭立均问:“你带的注射器及一小瓶香水是干什么用的?”
洪福回答:“是治脚气的药。”
“你还有什么要交待的?”
“没有了。”
邹德明、吴德辉、彭立均押着洪福回窑坡派出所。
当晚9时35分,三位民警在治安三中队办公室对洪福开始了新一轮的审讯。
洪福抢先说话:“我听干部的话,老实交待自己的罪行。事实明摆着,我讲假话也没用了。只求政府给我宽大处理。”
他交待了入室麻醉抢劫的全过程:
这个月的20日晚上8时左右,我一个人在沿江大道绿化带上玩,玩到湘江大桥下面、双层长亭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年约28岁的妹子,我便找她扯谈,她告诉我她名叫邓娟,是株洲人,眼下在长沙吃轻松饭。她问了我的姓名和扩机。我们两人在那里谈了好久的时间,后来我俩散步到了氵荣湾镇小桥那里的花坛内。大约是10月21日凌晨2时许,我们两人在靠江边的地方性交。事后我说给她点钱。她说不要钱。我们两人交个朋友。我问她是否可以帮我找事做。她问我胆子大不。我说不讲胆子很大,也不很小。她说手上有点药,吃了就想睡觉。等她找到适合下药的对象后就打我的扩机。要我马上回话。我说要得,并要她加密码520。
10月21日上午,她打我的扩机96111——14301,加了密码520。我晓得是她的。我回了话。她约我到五一广场见面。我去了。我俩一起走到橘子洲尾,在那里扯谈,直到22日早上。然后,她一个人乘车走了。
10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邓娟打我的扩机。她在电话里头讲,她有一个玩得好的莫老板,要我跟她一起去,用麻醉的方式搞他的钱。我问邓娟是否晓得到莫老板家里去。她说晓得。并说到时候打我的扩机。我说要得。她又说要到星期一才能去。因为星期一莫老板的小孩要读书,堂客要到下河街守店子。我说好。
10月25日中午12时左右,邓娟打我的扩机,要我马上赶到向东南口子上去,她在那里等。我问她莫老板睡了没有?她说已经睡了。我知道莫老板已被邓娟麻醉,就马上乘的士赶到那里。邓娟和另一个男青年在那里跟我碰面。然后,我们三人进了莫老板家里。我看见莫老板睡在靠顶里面的睡房里,我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走进右边那间房,撬开了书桌屉子,拿了3张100元的新版人民币,在床上拿了两台微型收录机,那些小闹钟、小按摩器、一小瓶香水、扩机等物,是邓娟放进我带去的黑皮背袋内的。邓娟还将两片摩托车钥匙交给我,要我把摩托车开走。我就到门外将牌号为湘g26761摩托车发动,邓娟和那个伢子一人拿一个袋子也出来了,一个是装棉被的袋子,一个是方布袋子,约有三尺长、三尺宽。我们三人一起走到大路边,他俩乘的士走了,我骑摩托车走,约好在望麓桥会面。邓娟说到了那里她再打我的扩机。结果我骑车到西湖桥时撞伤了行人,身上的300元钱全赔了。我丢掉摩托车,乘的士逃跑中被民警抓住了,并带到了派出所。
接着,他交待邓娟和那个男青年的有关情况。他说:
邓娟28岁左右,身高1米56,瘦,短发,株洲人,我不晓得她佃住在哪里。那个同案的男青年40岁左右,身高1米67,瘦。我跟他是第一次见面,不晓得他的具体情况。
说完,他低下了头。
邹德明用犀利的目光盯了他一阵,问道:
“你还做过些什么案子?”
洪福回答:
“我没做过其他案子。”
吴德辉问:“与你第一次谈话时,你为什么要讲假话?”
洪福回答:“我怕坐牢。你们把我带到莫老板家后,我知道再讲假话肯定过不了关,只好讲真话了。”
彭立均问:“你带的注射器及一小瓶香水是干什么用的?”
洪福回答:“是治脚气的药。”
“你还有什么要交待的?”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