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鹰首没有说话,等着下文。
    “今日朝堂上的闹剧,想必你也听说了。那个邬道思,我瞧着挺顺眼,而且他誓死反武,勇气可嘉,对咱们这种怀有二心的人而言,算是值得信赖的帮手。”
    任真是在跟他解释,自己为何要救邬道思,免得对方有疑虑。
    莫鹰首抬手,抿了抿银白的长眉,问道:“你想如何救他?”
    他没有表态应允,想先听听任真的营救计划。是否稳妥保险,会不会惹火烧身,这才是他最关心的地方。
    任真明白他的用意,“只要你肯帮忙,就轻而易举。陛下要让他活着受折磨,必会先将他关进京兆府,疗毒静养一段。以我的易容手段,换个替身进去顶罪,还不容易?”
    莫鹰首若有所思,“雪影卫肯定要对他动刑,万一替身顶不住压力,把咱们招供出来,就麻烦了。还得想个办法,顺理成章地把他弄哑……”
    任真不假思索,答道:“仅仅是哑巴,还瞒不过雪影卫的眼睛。事情也好办,随便找个神志错乱的疯子替他,过后你上报时就说,他突然疯癫,怀疑是体内毒素窜入大脑所致。”
    莫鹰首微微一笑。
    不愧是坊主,这个办法确实天衣无缝。无论如何动用酷刑,都无法从一个疯子嘴里找出破绽。剧毒损伤神志,致疯的原因也合情合理,作为京兆尹,他不必承担监守失职的罪名。
    营救计划确定后,两人都沉默下来。
    救不救得了,跟愿不愿意救是两回事。任真心知肚明,说出这个计划,只能让莫鹰首打消顾虑,并不代表对方愿意帮忙。生意场上无交情,接下来的筹码交涉,才是最棘手的问题。
    “你想要什么?”
    莫鹰首沉吟片刻,伸出一只手,“五剑。”
    任真当然明白,他是在打孤独九剑的主意,不禁哑然一笑,“我只想收服一名下属而已,你认为在我心目中,邬道思值这个价?”
    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拿自己的杀手锏,去换取一条毫不相干的性命。精明如任真,更不可能答应。
    莫鹰首并不意外,说道:“漫天起价,坐地还钱,我总得试探一下,邬道思在你心里有多少分量。若真是不起眼的小角色,坊主也不会甘愿冒险搭救,让我出手帮忙吧?”
    这是实话。如果任真不看重邬道思,明哲保身即可,压根没必要救对方。反过来,任真肯出面,就已经说明,他很器重此人,莫鹰首有趁火打劫的机会。
    任真笑道:“你真以为,本坊主是有情有义的江湖豪侠?干咱们这行的,谁不是把下属当成杀人利器?让我交出剑圣绝学,呵呵,我宁愿看着他死。”
    嘴上这么说,他依然坐在那里,没有起身离开的打算。因为他清楚,只要买卖可谈,莫鹰首肯定还会让价。
    果然,莫鹰首伸出三根手指。
    任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他。
    莫鹰首微微挑眉,收回一根手指,犀利鹰眸深处掠过一抹黯意。
    面对两剑的筹码,任真还是没有开口的打算。
    莫鹰首收回手指,淡漠地道:“我不瞒你,这两剑是为犬子要的。他被范家小儿打败,道心出现裂隙,真计较起来,还是因为你帮了范东流。我肯跟你谈,是看在同僚情分上。”
    莫染衣是他的爱子,而范东流之所以变强,正是由于在拍卖会上,得到了任真的两部强大剑经。所以他没说错,是任真的出现,扭转了这两名天才之间的强弱态势。
    任真摇头,“我没偏袒任何人,范家公子的剑经,是他凭真金白银买的,正常交易而已。莫家当初没竞拍到,现在又迁怒于我,这是没道理的事情。”
    “正常交易?”莫鹰首冷笑,“所以,我现在跟你谈这笔交易,以正常手段,替衣儿拿回最强的剑经。你肯卖给薛饮冰面子,传给薛家两剑,怎么,我莫问天的面子,配不上两剑?”
    他隐隐生怒。
    任真脸色微沉,说道:“原来你还跟薛家较劲,既然谈到情面,那就成交吧!我不止给你两剑,这次出征途中,还会把莫染衣带在身边,亲自指点他修剑,这个面子如何?”
    这话和蔼诚恳,听起来是卖给莫鹰首面子,其中暗藏机锋,是提醒对方,你儿子要想飞黄腾达,以后还得跟着我混,最好别逼我撕破脸皮。
    莫鹰首心思通透,瞬间听懂话外意,借坡下驴,微笑道:“坊主如此厚爱犬子,我还有什么理由推辞?救人一事就交给我了,等邬道思入狱后,我通知你来换人。”
    任真暗松口气,这笔买卖总算是谈成了。
    莫鹰首却没有送客的意思,眨了眨眼,说道:“难得见到坊主,我心里一直有道难题,想听听你的看法。”
    任真点头。
    莫鹰首眼眸微眯,感慨道:“人活一世,奔波劳碌,到头来,都是为了一己功名,合家美满。尤其是你我这种卧底差使,越是整天提心吊胆,就越能体会到,安静清闲是何等不易……”
    任真叹息道:“我也羡慕那种生活。”
    他从对方的话里听出了归隐之意。
    不料莫鹰首话锋陡转,“可惜,开弓没有回头箭,从咱们进入绣衣坊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难以回头。只要背叛南晋,身份被揭开,到时南北皆不容你我,天下之大,又何以自处?”
    在南晋眼里,他们是叛徒,出卖了组织,必须要斩草除根,以儆效尤。在北唐眼里,他们鹰视狼顾,生有反骨,且祸害北唐已久,也会遭受排挤,郁郁不得志。
    卧底这份行当,脚踏两只船,也容易里外不是人。
    任真琢磨着话意,沉默不答。
    莫鹰首望着跳动的烛火,幽幽说道:“大争之世,本是英雄崭露锋芒之时。然而,你我终究见不得光,也容易跟天下为敌,在我看来,唯有明哲保身,斡旋周全,两方皆不得罪,才是上策。”
    这段话,道出了他的处世之道。
    作为潜伏北境的密探首领,他肩负着监察北唐的重任,身边强敌林立,整天惴惴不安,即使为南晋立下大功,也得不到犒赏和表彰,只能继续卖命,惶惶不见天日。
    他的妻妾儿女,乃至整个家族,又都世居长安,万一真的重创北唐,引起朝廷的疯狂搜查,身份暴露后,他将家破人亡,万劫不复。他所追求的“一己功名、合家美满”,彻底破灭。
    于是这些年,他学会了敷衍搪塞,对于南晋的任务,他尽量蒙混过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但求不激怒武帝;
    他学会了清静无为,对于北唐的权势,他虽然控制官府和黑帮,势力可怕,但低调隐忍,极少大肆杀伐,只求避开世人的注意。
    在他看来,大争之世,不争即争。
    他这身红袍,光鲜亮丽,既是南晋的鹰首红衣,又是北唐的京兆官服,还是江湖的染血长袍。
    如果他想争,或许能在某一立场上,博得更大的荣耀,却势必要放弃其他退路,孤注一掷。反过来说,正因为他不争,谁都不投靠,谁都不得罪,才同时拥有多重权势,进退自如。
    不争即争,即是中立。
    既不顺势而为,也不逆流而上。
    任由惊风密雨,此消彼长,我始终站在中流,岿然不动。
    从进退两难,变成进退自如。
    这就是他的道。
    所以他看不惯,任真太爱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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