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想镇北王的性格,他又有些不确定。林凡为人正直,而且又不好色不好财,生活极端自律,除了练武和看书没听说过他有别的爱好。
    生活自律,代表着这个人行事有原则,有自己的一套规矩。给皇帝贡献女眷这种事情,很可能不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
    而林凡在军部有很大的影响力,北地近几年很不安稳,自己需要倚重他的实力,镇压北方的敌国。
    现在国内就是一个烂摊子,自己还能安稳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原因就是军队实力太过强横。
    种种考虑下来,林凡绝对不能得罪,这种事情提都不能提。
    “通不如偷,偷不如抢,要是林凡不同意乖乖的奉上,我又不能动他,不如悄悄咪咪的来吧。”袁克定心里盘算着。
    他心里隐隐有了一个计划,“只要没有打草惊蛇,林凡就不会怀疑到我。”
    随即他问跪在地上的那个侍卫:“你去办事的时候有没有提到朕。”
    侍卫汗流浃背,先前不知道对方是镇北王家眷的时候,他被林飞燕收买,并且出于以事压人的想法,透露出是皇帝召见这个重要的信息。
    “卑职没有明说,但是讲过可让她们同游皇城内外,对方只要稍微想一想,便可猜出皇上的身份。”
    皇帝面色冷了起来,打了个响指,叫来其他的侍卫:“拖出去枪毙!”
    侍卫大惊失色,连连磕头求饶,但是皇帝不为所动,任由其他几个身强力壮的皇宫侍卫把这人拖了出去。
    吩咐道:“把上四军今日殿前班直统领给我叫来!”
    不一会儿,一个身形高大,鹰视狼顾的汉子走进了花圃中。
    “龙卫军都统领叶凡参见皇上。”。
    “起身吧,找你来是要你出宫,帮朕办一件事。”
    汉子低着头站起来,“皇上请下令!”
    老皇帝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随后问道:“你知道谁和镇北王以及林飞燕都有过节吗?”
    讲到这个,叶凡嘴角狞笑:“当然知道,既然是太子东宫少读,白家少主白忌。”
    龙卫军的下级组织圣卫军曾经和林凡有过冲突,差点没被林凡给团灭掉,自此之后叶凡就一直在收集着林凡的情报,没想到还真的有能用上的一天。
    看样子皇帝已经对镇北王很忌惮,否则绝对不会连讨要一个女人都要想计谋。
    “白家吗?”老皇帝眼前一亮,过阵子他正好要处理白家和裴家,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可以一箭双雕,嫁祸给白家。
    “你去华艺娱乐打听一下,那个叫宁萌萌的女孩正在出演一部影视剧,里面另外一个人似乎就是当时那个女孩,你先把另外一个女孩的身份弄清楚。”他吩咐道。
    “你安排人找到她们的住所,摸清她们的生活规律,尽量小心,不能被人发现。找个机会把他们抢回皇城,同时手脚利索,让别人觉得是白家所为,懂了吗?”
    叶凡拱手,眼神冒出一股邪光:“遵命!必不负皇上所托。”
    皇帝挥了挥手,把他打发出花圃之外。
    想到即将和两个美人见面,一起进行他那羞耻的游戏,他更是兴奋不已。
    “只要把人捉来了,一辈子不放出去,或者玩腻了把她们埋在花圃里,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是林凡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这个计划在他看来虽然还不能说有多么精彩,但是却能最直接达到他的目的。
    而且他是皇帝,哪怕最后林凡有所怀疑,只要他死不承认林凡就没有办法。
    他再次舒舒服服的躺回被子里,忽然碰到一个柔软温暖的东西。
    转头看去,一个浑身是伤,已经失去意识的女孩子正躺在他的身边,他才想起自己刚刚才临幸过这一个秀女。
    也就是说,他刚刚的安排从头到尾都被这个女孩听了去。
    他心中一阵惋惜,随即招来一个侍卫,从侍卫的腰间拿过手枪,对紧小女孩的头叩动了扳机。
    “嘭!”
    硝烟散去,鲜血骨渣脑浆溅到整张床到处都是,而在睡梦中的小女孩就此失去了生命。
    老皇帝难过的扔开了手枪,紧紧抱住尚有余温的女孩尸体,在床上沉沉睡去。
    在龙虎山嗣汉天师府,林凡已经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正在和郑媛媛告别。
    老天师张守望也给了他一封亲笔信,让他交给当代玄天玉虚宫中冲虚道长。
    郑媛媛泪眼婆娑,死死拽住林凡的袖子一角,哀求道:“师傅啊,你就带我走吧,我保证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少女身上特有的幽香让林凡也有些恋恋不舍,这几天为了照顾这个女孩,他每晚都要陪同她睡在一张床上,给她做全身按摩,为她拉开筋骨。
    多日的相处下来,师徒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丝情愫,感情深厚更胜往昔。
    林凡把小女孩拥入怀中,感受着怀中的温暖,一双大手在娇躯身上轻揉安抚。
    “不必在意,你先在这里养好病,过一段日子我就会来接你的,到时候师傅可要好好考察一下你的功夫。”
    感受着背后手掌传来的力道,少女脸色有些微红,轻声说道:“师父可不许骗人!要是你不来,我可不会找你。某天我就一走了之,让你再也找不着我。”
    两人温存一番,各自道别离去。
    而先前来拜访他的杨再兴因为身怀命令,早就先他一步离开,来到了京都以南六百多公里的滁州城。
    这次林凡交给他的任务和以往的任务不同,以前的杀人是杀国外之敌,现今的杀人是杀国内勋贵。
    而且单枪匹马,一旦稍不注意,就会命丧黄泉。
    他虽然是宗师,但是也是一个以刀术见长的宗师,挨上两发炮弹一样会死翘翘。
    故此早在进入滁州城之前他便伪装了一番,将自己打扮的好像一个来滁州跑业务的社畜一样,戴着黑框眼镜,皮肤黝黑又油腻,黑眼圈深重,还有一个小肚腩。
    原本以为他这一副样子已经够社畜了,没想到去了滁州城才发现,这里的人比他更像社畜。
    三四十岁熬成满头白发的汉子依旧在干着辛苦的体力活,扛着比他们身体两三倍重量的货物。
    女人化着廉价而又浓厚的妆容,在阴暗的小巷子里招徕客户,小孩子穿着不合脚的鞋子满街乱跑。
    游手好闲的流氓时不时在小商铺里大声吼骂老板,要他交出保护费。
    整个滁州城给给杨再兴的印象只有区区的数个字,穷、脏、乱、苦。
    说他穷,是因为这里四处都是乞丐,躺在污水和泥土里,伸手乞讨。
    失业者众多,到处都有挂着牌子求工的人,他们要求的工资非常低廉。在旁边看着清扫马路,倒粪工作的清洁人员也是清一色的一些年轻人。
    说他乱,是因为这里到处都有游手好闲的闲汉,他们腰间大多别着一个刀子,身上也有伤疤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刺青。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来往的人。
    说他脏,是因为杨再兴知道,这里传染病是全国最高发的地区,各种各样的疾病在这里依旧横行,比如地区已经很少见的天花以及霍乱,又比如性病还有鼠疫。
    说他苦,是因为这里四处都贴着标语,说什么人生皆苦的话,劝人信教。
    杨再兴皱着眉头走在街道中,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有些不习惯,甚至可以说是厌恶。
    “弟兄们在北方拼死拼活,难道就是为了让这些地方继续这样乱下去吗?”他第一次感觉到杀死厉王也许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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