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看元封,是留下来帮牧民打仗,还是尽快赶回去救治赫敏,全在元封一念之间。
马黑麻的败兵如同草原上的蝗虫,所到之处一扫而空,吃的用的,女人、马匹、粮食,全部裹挟进军队,连不及车辕高的孩子都不放过,补充了物资人员便回过头同三王子的军队再打过,草原之上一片血腥。
淳朴的牧民催促他们离开,甚至愿意无偿提供马匹,因为等马黑麻的军队过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剩下,看着老人眼中深深地绝望,元封的心紧缩了一下。
远处的毡房已经腾起了火光,女人们的尖叫声,孩童的哭泣和乱兵们粗野的狂笑声随风传来,众人都忍不住捏紧了拳头,面对此情此景,元封暂时忘却这次天山之行的目的,此时他不是一个为了拯救爱人生命跋涉万里的男人,而是一个战士,一个维护正义惩罚邪恶的真正的战士。
“上马迎敌!”元封一声大喝,部下们眼中都是一亮,各自寻了马匹跨上,牧区有的是好马,但是鞍具就没那么多了,好在列位都是娴熟的驭手,不用鞍具也能熟练地掌控马匹,马匹是未经过训练的普通马,被陌生人骑上去之后刨着蹄子嘶鸣不已,但很快就被驯服了,十三个人,十三把雪亮的长刀在篝火掩映下闪闪发光,善良的牧民老人惊呆了,这群天山上的来客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刀客。
洗劫了了附近牧民的突厥兵朝着这边的毡房狂奔而来,这些人都是来自河外的突厥人,高鼻凹目,和轮台附近的蒙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民族,再加上新近兵败,帖木儿帝国已经四分五裂了,为了保持士气,只能任由士兵劫掠杀戮,这一股乱兵足有百十人,一路烧杀而来,正在兴头上,岂料迎面有十余个骑士拦住去路,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帮破衣烂衫连马鞍子都没有的流浪汉,但是不知何故,这些人身上散发出的威压让人喘不过气来。
低等的突厥小兵哪里知道,他们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对手,凉州的捍卫者、帖木儿的四王子、羌藏联军中最精锐的战士,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的战士,突厥兵们楞了一下,依然仗着人多扑了上来,对方也催动战马迎了上来,十三个人冲入乱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长刀落处血光涌现。
敌人越来越多,骑士们为了保护牧民,边打边退,向着西边冲过去,元封抢了一张弓一壶箭,亲自殿后,敌人紧追不舍,一直打到天亮,终于将这群人包围在一个小山坡上。
马黑麻的骑兵如同狼群一般阴狠执着,面对强大的如同一群猛虎般的敌人,他们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如附骨之蛆一般紧紧贴着这股敌人,不靠近也不离远,就这样紧追不舍,一直把敌人拖垮,拖散,然后再一拥而上。
这种典型的战术沙哈鲁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堂兄弟,他很熟悉马黑麻,那是一个阴险狡诈的突厥汉子,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回马黑麻居然能被自己那个有勇无谋的三哥打败,确实令人大跌眼镜。
十三个人坐在小山坡上吃着牛肉喝着马奶酒,视远处那些跃跃欲试的突厥兵为无物,天已经亮了,草地上结满露珠,野花烂漫。美丽至极,想必那些牧民已经远遁了吧。
大家都是一脸不在乎的表情,虽然敌众我寡,但没有人害怕,比这困难百倍的事情都经历过,这几百个突厥兵哪还放在眼里。
只有元封和沙哈鲁眼中有一丝愁绪,元封担心的是越走越远,难以赶回去救治赫敏,沙哈鲁难过的则是他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同胞。
“你们吃,我去拿点东西来。”沙哈鲁说着,只拿了一张弓便走下小山坡,远处躺着几具敌兵的尸体,其中有一匹被射中头部而死的战马,沙哈鲁过去解开肚带,辔头,把鞍具卸了下来,整个过程就在突厥兵的眼皮底下进行,忽然有人射了一支箭过来,雕翎箭呼啸而至,马黑麻头也不抬,伸手接住羽箭,迅速搭在弓上回射过去,射箭之人应声落马。
突厥兵噤若寒蝉,眼睁睁的看着马黑麻提着那副鞍具背对着他们向山坡走去,仿佛他背后也生着眼睛一般,竟无一人敢再射,惶恐间有人低语道:“那个人好像是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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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兵们更加恐惧了,齐齐向后退了几步,有人策马飞奔而去,向马黑麻殿下报信去了。
沙哈鲁提着鞍具走上山头,从十几匹马中挑了一匹最为健硕的,把辔头和鞍子马镫装上,肚带刹紧,又将自己身上一壶箭放在马鞍子旁,这才对元封道:“你先走,我们掩护下。”
元封无语,此时他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在这个男权社会里,远涉千里攀登雪山历经千辛万苦,折损无数兵马,只为一个女子,这种事情令很多人无法接受,在场的乌斯藏人、突厥人、蒙古人、甚至是羌人,其实都对这件事不以为然,都觉得大丈夫何患无妻,一个女人哪怕再金枝玉叶,再漂亮贤惠,也不过是一个女人,男人的附庸品而已,没想到此时此刻,最支持自己的竟然是沙哈鲁。
“他们都说我在四个儿子之中最像父汗,其实不然,帖木儿是无法复制的,或许大家以为我够狠够辣,但谁又能想到,是父汗逼我成为这样的人,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曾经为一个女子着谜,沉醉其中不可自拔,父汗为了“挽救”我,当着我的面杀了这个女子,从此我便心硬如铁,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残酷到极点,多年后,人们都知道帖木儿的四王子最厉害,最像他的父亲,其实谁又能知道,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
说到这里,沙哈鲁自嘲的笑了笑,换了话题:“为了心爱的女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你去吧,开疆拓土不在于一时,人不是为了征服而活着,拥有数不尽的牧场和牛羊,却没有女主人来照料,那也是一种失败。”
没想到沙哈鲁竟然说出这样一番有哲理的话,真让元封对他刮目相看,此时也不用多说什么了,他翻身跳上装上鞍具的马,看了看太阳,确定了方向:“你们保重!”说罢纵马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狂奔而去。
元封一动,周围的突厥兵也跟着动了,沙哈鲁等人也上马冲过去,挡住追兵掩护元封离开。
元封纵马狂奔,杀声渐渐远去,碧绿的草原上空荡荡的,没有牧民,没有羊群,没有毡房,显得那么的寂寥空旷,空旷的让人心里发虚。
翻过一道弯,元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草原上罗列着十几个方阵,数万军队肃然挺立,黑旗招展,刀枪耀眼,这么多的军队摆在广阔的草原上竟然显得如此渺小,在黑色旗帜军队的对面,是同样数量的黄旗军队,螺号吹响,战鼓齐鸣,双方几乎同时派出了骑兵,铁流一般的骑士们对撞到了一起,美丽的大草原顿时成了人间地狱。
元封默默地看着这一幕,这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观战,战争的惨烈,生命的渺小,元封知道对阵的是马黑麻的突厥军队和楚键的东察合台蒙古军,事实上三王子此时已经被楚键架空,继续保留着此人只是为了保证正统性而已,察合台人被帖木儿吞并不久,人民并未真心归顺,帖木儿一死,整个帝国就分崩离析了,天山南北本来就是察合台的疆域,在家园打仗,自然占了地利人和,马黑麻不败才怪。
随着蒙古军大炮的鸣响,突厥人终于崩溃,兵败如山倒,元封默默看了看尸横遍野的草原,一夹马腹正欲离开,忽然一股骑兵出现在眼前,扁平的脸庞,丝绸战袍和蒙古刀都显示出他们的身份。
“我是黑的儿火者的安达。”元封赶紧说。
……
兄弟再度重逢,都是感慨不已,短短几个月而已,天下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天下了,昔日十八里堡的穷小子,都成了称霸一方的雄主。
“帖木儿的领土,我要全部接收。”楚键自信满满地说。
元封不动声色,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帖木儿,正对着地图踌躇满志。
“但是我需要你的支持,只要西凉继续提供军火给我,我愿意将天山南北的土地都给你……”
但元封现在没心情听这些,四十九天的期限早就过去了一大半,现在赶回敦煌都不知道是否来得及。
“楚键,给我三匹好马,我要立刻赶回敦煌。”
马黑麻的败兵如同草原上的蝗虫,所到之处一扫而空,吃的用的,女人、马匹、粮食,全部裹挟进军队,连不及车辕高的孩子都不放过,补充了物资人员便回过头同三王子的军队再打过,草原之上一片血腥。
淳朴的牧民催促他们离开,甚至愿意无偿提供马匹,因为等马黑麻的军队过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剩下,看着老人眼中深深地绝望,元封的心紧缩了一下。
远处的毡房已经腾起了火光,女人们的尖叫声,孩童的哭泣和乱兵们粗野的狂笑声随风传来,众人都忍不住捏紧了拳头,面对此情此景,元封暂时忘却这次天山之行的目的,此时他不是一个为了拯救爱人生命跋涉万里的男人,而是一个战士,一个维护正义惩罚邪恶的真正的战士。
“上马迎敌!”元封一声大喝,部下们眼中都是一亮,各自寻了马匹跨上,牧区有的是好马,但是鞍具就没那么多了,好在列位都是娴熟的驭手,不用鞍具也能熟练地掌控马匹,马匹是未经过训练的普通马,被陌生人骑上去之后刨着蹄子嘶鸣不已,但很快就被驯服了,十三个人,十三把雪亮的长刀在篝火掩映下闪闪发光,善良的牧民老人惊呆了,这群天山上的来客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刀客。
洗劫了了附近牧民的突厥兵朝着这边的毡房狂奔而来,这些人都是来自河外的突厥人,高鼻凹目,和轮台附近的蒙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民族,再加上新近兵败,帖木儿帝国已经四分五裂了,为了保持士气,只能任由士兵劫掠杀戮,这一股乱兵足有百十人,一路烧杀而来,正在兴头上,岂料迎面有十余个骑士拦住去路,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帮破衣烂衫连马鞍子都没有的流浪汉,但是不知何故,这些人身上散发出的威压让人喘不过气来。
低等的突厥小兵哪里知道,他们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对手,凉州的捍卫者、帖木儿的四王子、羌藏联军中最精锐的战士,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的战士,突厥兵们楞了一下,依然仗着人多扑了上来,对方也催动战马迎了上来,十三个人冲入乱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长刀落处血光涌现。
敌人越来越多,骑士们为了保护牧民,边打边退,向着西边冲过去,元封抢了一张弓一壶箭,亲自殿后,敌人紧追不舍,一直打到天亮,终于将这群人包围在一个小山坡上。
马黑麻的骑兵如同狼群一般阴狠执着,面对强大的如同一群猛虎般的敌人,他们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如附骨之蛆一般紧紧贴着这股敌人,不靠近也不离远,就这样紧追不舍,一直把敌人拖垮,拖散,然后再一拥而上。
这种典型的战术沙哈鲁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堂兄弟,他很熟悉马黑麻,那是一个阴险狡诈的突厥汉子,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这回马黑麻居然能被自己那个有勇无谋的三哥打败,确实令人大跌眼镜。
十三个人坐在小山坡上吃着牛肉喝着马奶酒,视远处那些跃跃欲试的突厥兵为无物,天已经亮了,草地上结满露珠,野花烂漫。美丽至极,想必那些牧民已经远遁了吧。
大家都是一脸不在乎的表情,虽然敌众我寡,但没有人害怕,比这困难百倍的事情都经历过,这几百个突厥兵哪还放在眼里。
只有元封和沙哈鲁眼中有一丝愁绪,元封担心的是越走越远,难以赶回去救治赫敏,沙哈鲁难过的则是他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同胞。
“你们吃,我去拿点东西来。”沙哈鲁说着,只拿了一张弓便走下小山坡,远处躺着几具敌兵的尸体,其中有一匹被射中头部而死的战马,沙哈鲁过去解开肚带,辔头,把鞍具卸了下来,整个过程就在突厥兵的眼皮底下进行,忽然有人射了一支箭过来,雕翎箭呼啸而至,马黑麻头也不抬,伸手接住羽箭,迅速搭在弓上回射过去,射箭之人应声落马。
突厥兵噤若寒蝉,眼睁睁的看着马黑麻提着那副鞍具背对着他们向山坡走去,仿佛他背后也生着眼睛一般,竟无一人敢再射,惶恐间有人低语道:“那个人好像是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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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哈鲁提着鞍具走上山头,从十几匹马中挑了一匹最为健硕的,把辔头和鞍子马镫装上,肚带刹紧,又将自己身上一壶箭放在马鞍子旁,这才对元封道:“你先走,我们掩护下。”
元封无语,此时他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在这个男权社会里,远涉千里攀登雪山历经千辛万苦,折损无数兵马,只为一个女子,这种事情令很多人无法接受,在场的乌斯藏人、突厥人、蒙古人、甚至是羌人,其实都对这件事不以为然,都觉得大丈夫何患无妻,一个女人哪怕再金枝玉叶,再漂亮贤惠,也不过是一个女人,男人的附庸品而已,没想到此时此刻,最支持自己的竟然是沙哈鲁。
“他们都说我在四个儿子之中最像父汗,其实不然,帖木儿是无法复制的,或许大家以为我够狠够辣,但谁又能想到,是父汗逼我成为这样的人,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曾经为一个女子着谜,沉醉其中不可自拔,父汗为了“挽救”我,当着我的面杀了这个女子,从此我便心硬如铁,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残酷到极点,多年后,人们都知道帖木儿的四王子最厉害,最像他的父亲,其实谁又能知道,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
说到这里,沙哈鲁自嘲的笑了笑,换了话题:“为了心爱的女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你去吧,开疆拓土不在于一时,人不是为了征服而活着,拥有数不尽的牧场和牛羊,却没有女主人来照料,那也是一种失败。”
没想到沙哈鲁竟然说出这样一番有哲理的话,真让元封对他刮目相看,此时也不用多说什么了,他翻身跳上装上鞍具的马,看了看太阳,确定了方向:“你们保重!”说罢纵马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狂奔而去。
元封一动,周围的突厥兵也跟着动了,沙哈鲁等人也上马冲过去,挡住追兵掩护元封离开。
元封纵马狂奔,杀声渐渐远去,碧绿的草原上空荡荡的,没有牧民,没有羊群,没有毡房,显得那么的寂寥空旷,空旷的让人心里发虚。
翻过一道弯,元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草原上罗列着十几个方阵,数万军队肃然挺立,黑旗招展,刀枪耀眼,这么多的军队摆在广阔的草原上竟然显得如此渺小,在黑色旗帜军队的对面,是同样数量的黄旗军队,螺号吹响,战鼓齐鸣,双方几乎同时派出了骑兵,铁流一般的骑士们对撞到了一起,美丽的大草原顿时成了人间地狱。
元封默默地看着这一幕,这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观战,战争的惨烈,生命的渺小,元封知道对阵的是马黑麻的突厥军队和楚键的东察合台蒙古军,事实上三王子此时已经被楚键架空,继续保留着此人只是为了保证正统性而已,察合台人被帖木儿吞并不久,人民并未真心归顺,帖木儿一死,整个帝国就分崩离析了,天山南北本来就是察合台的疆域,在家园打仗,自然占了地利人和,马黑麻不败才怪。
随着蒙古军大炮的鸣响,突厥人终于崩溃,兵败如山倒,元封默默看了看尸横遍野的草原,一夹马腹正欲离开,忽然一股骑兵出现在眼前,扁平的脸庞,丝绸战袍和蒙古刀都显示出他们的身份。
“我是黑的儿火者的安达。”元封赶紧说。
……
兄弟再度重逢,都是感慨不已,短短几个月而已,天下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天下了,昔日十八里堡的穷小子,都成了称霸一方的雄主。
“帖木儿的领土,我要全部接收。”楚键自信满满地说。
元封不动声色,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帖木儿,正对着地图踌躇满志。
“但是我需要你的支持,只要西凉继续提供军火给我,我愿意将天山南北的土地都给你……”
但元封现在没心情听这些,四十九天的期限早就过去了一大半,现在赶回敦煌都不知道是否来得及。
“楚键,给我三匹好马,我要立刻赶回敦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