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亮了,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照在浴血的甘州城头,枕戈达旦一夜的老军们从垛口后面站出来,胡子上都是白霜。
    遥望城内,炊烟点点,收集粪尿的牛车在石板路上吱吱扭扭的走着,渐渐有百姓出门活动,望着这熟悉的一幕,元封好像又回到了十八里堡。
    “大人,咱们也撤吧。”骑营的一名百总说道,指挥使的命令很明确,迟滞突厥大军几个时辰之后就赶紧东撤,这支骑兵部队是他的重要家当,回凉州争夺权力的时候还有大用场,放弃不得。
    官员们走了,家眷们走了,大部队也走了,可是这满城百姓却没走,城外的突厥大营已经恢复了元气,正在吹起号角整队,数支骑兵也在向甘州城东包抄过去,看来他们已经意识到昨夜的偷袭只是甘州军的声东击西而已。
    “大人,再不走就晚了。”百总继续说道。
    元封将手一指:“咱们走了,这满城百姓怎们办?突厥军遭此重创,定然屠戮甘州,这里有你们的妻儿老小,亲朋故旧,你们舍得让他们死于突厥人刀下么?”
    军官们无语,他们的家眷昨夜已经送往凉州了,所以无此顾虑,而普通士兵大多不是甘州本地人,更没有亲眷的拖累,让他们死守甘州,他们才不乐意呢,有军官趁机啜叨几句,士兵们顿时聒噪起来。
    元封拍拍巴掌,城下立刻安静起来,昨夜一战这位新任千总已经在众人心目树立了更高的威信,眼下甘州城最高级别的军官非他莫属,士兵们吃粮多年,尊卑观念还是很清晰的。
    “昨夜那一战,你们杀了多少敌军?”元封问道。
    下面顿时又聒噪起来,士兵们眉飞色舞的谈起自己的战绩,有的说杀了三个,有的说杀了五个,还有人说把突厥人的粮草点了之类的,总之这场胜利给大家带来的自信还是不少的。
    “突厥军色厉内荏,实乃土鸡瓦狗尔,咱们为什么要怕他!你们在甘州城也住了不少年了,即使没有亲戚也有几个朋友吧,你们忍心抛下他们东撤,让那帮突厥狗冲进来大肆屠杀,血洗甘州?别忘了他们和你们一样是汉人!今天杀的是甘州人,明天就可能杀到你的家乡,他的家乡!”
    元封将手在人群中一指,众军顿时噤若寒蝉,被他的厉声逼问说的窘迫不已。
    “我也不多说了,是爷们的就留下,没种的现在就走!”元封的声音在城墙内外回荡,嗡嗡作响。
    “老子留下,昨天杀了三个突厥狗,够本了!”
    “我也不走,大不了一死而已,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老子也不走,老子舍不得城北的张寡妇。”
    众军哄笑,气氛为之一缓,总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这支骑营算是留下了,城头上那些五六十岁的老兵们本来已经是被抛弃的对象,现在也不由得振奋起来,有人望着元封年轻的面庞轻声道:“真是一条好汉啊。”
    甘州城本来有七千多官军,昨日战死一批,又连夜撤走了五千,现在只有不到两千人了,其中一千多还是年老力衰不堪使用的老弱残兵,甘州防务危在旦夕。
    元封召集军官们开会,虽然他身为甘州最高指挥官,但对于目前的情况可谓知之甚少,甚至连面对敌军的正式番号都不清楚,不过那帮老军中倒有不少见多识广的,能解答他所有的疑问。
    “和咱们对阵的,是西域东察合台汗国的军队,还算不得真正的突厥大军,最多算是先头部队中的前锋,察合台军作战有个规矩,前军尽,后军乃进,所以只要咱们克制了这支攻城部队,还有活命的机会。”
    甘州最终还是保不住的,这一点元封心中也清楚,他要做的只是尽量保全城中百姓的性命而已,此时城中百姓们已经得知指挥使大人弃他们而去,满城哀号,撼天动地,不少人家收拾行装准备逃跑,可是回过味来的突厥人已经派遣骑兵将甘州围了起来,没有马匹没有武装的百姓贸然出城唯有死路一条而已。
    “咱们就耗!甘州城墙还算高大,兵器库中存货也不少,就不信耗不死这帮突厥兵。”元封打定了主意,让老兵们敲着铜锣在城内安抚百姓,将水井和粮仓控制住,招募青壮发放兵器,修葺城墙准备固守。
    甘州城比不得凉州那么大,总也有数万百姓,青壮收罗一下也有数千,虽然是些贩夫走卒,但好在西北人生性彪悍,饮食习惯也以肉奶为主,体格倒也不逊于城外那帮察合台汗国人,兵器库中的长枪大刀弓箭发给他们,爬上城墙就能帮着打仗。
    那帮被曹俊抛弃的老兵才是真正的宝贝,五六十岁的老兵们哪个不是身经百战,见惯了沙场血腥,能从军数十年全身而退的哪个不是老油条,让他们训练民壮,设计城防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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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器库中尚有三百把长弓,五十把劲弩,箭矢百余捆,铁头盔百余顶,长矛大刀千余只,武装了两千壮丁,整日在城墙上列队跑步,号子喊得震天响,又从街上商铺里拿出几十匹布来做成旗帜插在城墙上,战鼓整天敲个没完,整个甘州城看起来依旧是斗志昂扬。
    城下突厥大营,那日被元封杀的魂飞魄散夺路而逃的将军手持单筒千里镜注视着城头,心中怒火升腾,瓜州和肃州都是一举而下,唯有这甘州竟然他吃了大亏,难道说这甘州真是自己的不祥之地?
    “将军你看!”有突厥兵指着甘州城头看去,只见城楼上赫然升起一面血旗,这是在向进攻者表示他们要与甘州共存亡,血战到底!
    “攻城!杀进甘州三日不封刀!”将军一挥弯刀,大队突厥兵蜂拥而上,正如那日老兵所言,这些所谓的突厥兵其实并非真正的突厥人,而是西域蒙古人和其他各种色目人组成,支撑他们斗志的唯有杀戮和劫掠而已,这种军队遇弱则强,遇到比他们还凶狠的就不行了。
    甘州严阵以待,对方已经没有回回炮等远射程武器了,所以这场战打得并不艰难,城头上堆积着大量的砖石外块,还有烧沸的人粪尿,一股脑打下去让突厥人伤亡惨重,不得不狼狈撤回。
    突厥军潮水般退回去,顿时遭到督战队的弓箭攒射,跑在最前面的被射成了马蜂窝,士兵们赶紧掉头再攻,如此往复数次,甘州城下尸横遍野,烧焦的人肉味直冲云天。
    虽然占据有利地形,但在敌人的疯狂进攻之下,甘州方面亦是死伤累累,尤其那些新征募的民壮,不会射箭只好去投掷砖石,身体暴露在外成了敌人的活靶子,短短半日就死了百余人。
    射箭绝对是个技术活,只有经过起码三个月练习的士兵才能勉强命中五十步以外的人形靶子,骑射没有几年的功夫别想有成绩,弩比弓稍强一些,起码能平端着瞄准,但是上弦极其麻烦而且费力,也不是经过简单训练就能掌握的,相比之下倒不如那些粗笨的火枪,技术含量要求比较低,只要学会装填弹药,瞄着人搂火便是。
    于是元封紧急挑选了二百名身体条件比较好的民壮,让老兵们教他们使用火器,使用火枪的步骤比弓弩繁琐很多,从枪口装填火药,捣实,再装填独头弹丸或者是铁砂子,再捣实,瞄准敌人之后扳动扳机,以燃着的火绳触及药池里的火药,推动弹丸前进杀伤敌人,远了不好说,近距离的情况下火枪的威力大大超过弓箭,穿透甲胄不用说,一枪就能让一个膀大腰圆的敌军丧失战斗力,装填铁砂子的话,还能喷倒一大片敌人。
    民壮们现学现用,火枪还没摸熟就投入了战斗,在战斗中慢慢熟悉着自己的武器,好在他们只需要藏在垛口后面开火就行,伤亡率比投掷礌石小多了。
    又是一场鏖战,这次甘州军毫不吝惜的将所有的武器都打出去了,箭如雨下,滚木礌石不要钱一般往下扔,盛着火药巴豆砒霜的轰天雷用大型弹弓一个接一个的往突厥军中抛洒,火油和烧沸的粪尿成锅的倾倒,碰着就死,沾着就伤,突厥军被这种疯狂的打法打得晕头转向,损失惨重,死伤了两千多人,几十架云梯也烧坏了。
    是夜,甘州城头依旧战鼓擂擂,突厥大营灯火通明严阵以待,上次吃了大亏,这次可不能再重蹈覆辙,突厥大将下令全军衣不解带全面戒备,可是等到天亮甘州军仍不来攻。
    突厥大将再次用千里镜注视着甘州城头,只见城墙上旌旗招展,黑洞洞的枪口从垛口中伸出,带着头盔的士兵跑来跑去,战鼓声更是一刻都没有停息过。
    “我倒要看看他们能撑几天。”突厥大将喃喃道,遂下令休整一日,砍树建造云梯等攻城器械。
    突厥军休整了一日,城头上的战鼓响了一日,直到第二天鼓声才衰减下去,突厥大军再次攻城,直到士兵们将云梯搭上城头,甘州军依然没有反击,第一个突厥士兵爬上了甘州的城墙,四下打望,只见十几头山羊倒悬在架子上,正用前蹄有气无力的敲打着战鼓,几十只头上拴着铁盔的狗正趴在垛口后面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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