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推几米可以,推几十米那是开玩笑。
这样的地方,一个人走路都是寸步难行的,就算是骑着一个带另一个也不可能,这么笨重的物件,很难拖拽。
因为,没有绳子铁链的可以拖走。
只能一个一辆的骑走。
“行吧,我等你,记住,一手交钱一手交摩托车。”
“知道了。”洛风又瞪了一眼这人,转身就去求救兵去了,总算没有白出来寻找。
这要是不找,哪里知道还有这么好用的东西。
有了这雪地摩托,只要把厉凌烨夹在两个人中间,再把他多护几层,以最快的速度出去,最多也就两个小时,比来时走了两天的路,那可是快多了。
这是最理想的交通工具了。
洛风回到了莫启凡的集装箱前,敲了一下。
门开,是一起来的同伴开的门,洛风干净也不折腾进去了,直接道:“你出来跟我去骑一辆雪地摩托过来。”
“这里有雪地摩托?”
“对,快出来,我等你。”
几分钟后,人出来了,“租的?”
“租的话对方也要跟着一起骑出去,他们只有两辆,要两个来回咱们才能一起离开,所以我买了。”
“多少钱?”
“一千万。”
“不贵,真的便宜,太便宜了。”
“不是rmb。”洛风忍不住的推了一把这人。
如果是一千万rmb,他也觉得便宜。
但不是呢。
“一千万美元?”
“不是,再猜。”
“不要告诉我是欧元。”
“恭喜你,你终于猜对了,是欧元。”
“我的天,那也太贵了吧。”从这前的说不贵,到这一刻的喊贵,听到欧元,谁都会吓傻的。
在外面的世界里,一辆好的劳斯莱斯也就两三千万,这里一辆摩托就要三千多万,简直没办法比。
毕竟,摩托跟劳斯莱斯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有可比性。
“我想尽快离开。”
“好吧,洛风你决定就好。”厉凌烨昏迷不醒了,他们这些人,自然是由洛风决定一切了。
很快就交了钱收了摩托。
然,只骑了几步,洛风就停住了,转身看那人,“有没有在这里骑摩托的装备?”
不然,他们这步行用的特制的羽绒服才骑行了几米远,就冻的瑟瑟发抖了。
太冷了。
“有,一套两百欧。”
“你怎么不去抢?”这一刻,不等着洛风开口,一起的同伴就开了口。
两百欧可不是小数目。
“要不要随便你们。”
“洛风,太贵了。”
“要了,七套。”
“好吧,你决定。”
于是,雪地摩托骑回去的时候,还载了七套摩托车专用装备。
不然,两个多小时的路程,同乘的人都是冻僵。
六百多一套换一条命,洛风觉得值得。
这个时候,不能计较这么多。
如果刚刚是厉凌烨做决定的话,他半点迟疑都不会有的。
一驾专机开到南极这样的地方一次就要很多钱了,比两辆雪地摩托和雪地摩托装备多了几倍。
一想到这个,洛风便觉得自己的决定对了。
雪地摩托威风凛凛的停在集装箱外,洛风和伙伴进去了。
“怎么样?”
“买了两辆雪地摩托,等明天太阳出来了,咱们就出发。”洛风已经做了决定。
“整个路程要多久的时间?”
“大约两个多小时。”
“七个人一起出去?”
“一辆雪地摩托最多可以载三个人,不过瘦的四个挤一辆,将就着一起出去吧。”洛风在买雪地摩托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一起来的人,也要一起走。
“我和凌烨在一起。”白纤纤转头,生死,她都要与厉凌烨在一起。
“我和纤纤一起。”莫启凡自然是想也不想的说到。
“我来骑吧,那我们四个人一辆摩托。”洛风瞧了瞧白纤纤和莫启凡,都不胖,厉凌烨也是,算起来他们四个人的身材都是最标准的,就没一个胖的,再去看其它的三个人,感觉他们四个人合起来的重量都比那三个轻。
因为,白纤纤本身也没多少重量,纤瘦的身形,四十五公斤最多了。
所以,这样分很合理。
重要的是白纤纤和厉凌烨离不开,莫启凡离不开白纤纤,而他绝对不能与厉凌烨分开。
一环套一环,只能这样决定了。
其它的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明显被嫌弃了。
不过,却也不敢有任何怨言,“好,就这么定了。”其中的一个开口,就妥妥决定了,也安排好了。
天色很快黑了下来。
莫启凡煮了面,热腾腾的吃上一碗,人也暖了不少。
可白纤纤那一碗已经放了几分钟了,一口都没动。
她没胃口。
厉凌烨还没醒。
如果不是他的面色看起来还算正常,她已经担心的快要六神无主了。
这样的厉凌烨与初初中毒的时候躺在病床上的厉凌烨没什么区别。
让人特别的担心。
看着他,她心底里五味杂陈,明明最早是要杀了他给妈妈报仇的,结果现在,他真的要死了的时候,她反而着急了。
怎么都舍不得他死。
她是无药可救了。
“纤纤,吃点吧,这样明天才有力气和热量离开,再有,这里也不是很暖和,你不吃东西,扛不下去的。”莫启凡端起白纤纤的面递到她面前,她不吃,他这个做父亲的是真的担心。
白纤纤转头看了一眼还冒着热气的面,伸手拉过,“谢谢爸爸。”
莫启凡说的对,这么冷的天,她不吃真的扛不下去的。
就算是要死,也要亲眼看到厉凌烨离开了这里,能活下去了,她才去死。
那就一定要把明天扛下去。
把他安全的送到飞机上。
只是喂入口中的面,就算是再香,也是食不知味,完全是为了身体而吃。
看到她吃了,莫启凡松了口气,“纤纤,凌烨不会有事的。”有他在,他也不会让厉凌烨有事的。
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厉凌烨就是他半个儿子,哪怕是他自己有什么事,他也不会让厉凌烨出事的。
“爸,跟我讲讲妈妈的事情吧。”妈妈死的时候,她还很小,才六岁,再加上这些年也没有什么人跟她提起妈妈,所以记忆里的妈妈已经有些模糊了。
这样的地方,一个人走路都是寸步难行的,就算是骑着一个带另一个也不可能,这么笨重的物件,很难拖拽。
因为,没有绳子铁链的可以拖走。
只能一个一辆的骑走。
“行吧,我等你,记住,一手交钱一手交摩托车。”
“知道了。”洛风又瞪了一眼这人,转身就去求救兵去了,总算没有白出来寻找。
这要是不找,哪里知道还有这么好用的东西。
有了这雪地摩托,只要把厉凌烨夹在两个人中间,再把他多护几层,以最快的速度出去,最多也就两个小时,比来时走了两天的路,那可是快多了。
这是最理想的交通工具了。
洛风回到了莫启凡的集装箱前,敲了一下。
门开,是一起来的同伴开的门,洛风干净也不折腾进去了,直接道:“你出来跟我去骑一辆雪地摩托过来。”
“这里有雪地摩托?”
“对,快出来,我等你。”
几分钟后,人出来了,“租的?”
“租的话对方也要跟着一起骑出去,他们只有两辆,要两个来回咱们才能一起离开,所以我买了。”
“多少钱?”
“一千万。”
“不贵,真的便宜,太便宜了。”
“不是rmb。”洛风忍不住的推了一把这人。
如果是一千万rmb,他也觉得便宜。
但不是呢。
“一千万美元?”
“不是,再猜。”
“不要告诉我是欧元。”
“恭喜你,你终于猜对了,是欧元。”
“我的天,那也太贵了吧。”从这前的说不贵,到这一刻的喊贵,听到欧元,谁都会吓傻的。
在外面的世界里,一辆好的劳斯莱斯也就两三千万,这里一辆摩托就要三千多万,简直没办法比。
毕竟,摩托跟劳斯莱斯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有可比性。
“我想尽快离开。”
“好吧,洛风你决定就好。”厉凌烨昏迷不醒了,他们这些人,自然是由洛风决定一切了。
很快就交了钱收了摩托。
然,只骑了几步,洛风就停住了,转身看那人,“有没有在这里骑摩托的装备?”
不然,他们这步行用的特制的羽绒服才骑行了几米远,就冻的瑟瑟发抖了。
太冷了。
“有,一套两百欧。”
“你怎么不去抢?”这一刻,不等着洛风开口,一起的同伴就开了口。
两百欧可不是小数目。
“要不要随便你们。”
“洛风,太贵了。”
“要了,七套。”
“好吧,你决定。”
于是,雪地摩托骑回去的时候,还载了七套摩托车专用装备。
不然,两个多小时的路程,同乘的人都是冻僵。
六百多一套换一条命,洛风觉得值得。
这个时候,不能计较这么多。
如果刚刚是厉凌烨做决定的话,他半点迟疑都不会有的。
一驾专机开到南极这样的地方一次就要很多钱了,比两辆雪地摩托和雪地摩托装备多了几倍。
一想到这个,洛风便觉得自己的决定对了。
雪地摩托威风凛凛的停在集装箱外,洛风和伙伴进去了。
“怎么样?”
“买了两辆雪地摩托,等明天太阳出来了,咱们就出发。”洛风已经做了决定。
“整个路程要多久的时间?”
“大约两个多小时。”
“七个人一起出去?”
“一辆雪地摩托最多可以载三个人,不过瘦的四个挤一辆,将就着一起出去吧。”洛风在买雪地摩托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一起来的人,也要一起走。
“我和凌烨在一起。”白纤纤转头,生死,她都要与厉凌烨在一起。
“我和纤纤一起。”莫启凡自然是想也不想的说到。
“我来骑吧,那我们四个人一辆摩托。”洛风瞧了瞧白纤纤和莫启凡,都不胖,厉凌烨也是,算起来他们四个人的身材都是最标准的,就没一个胖的,再去看其它的三个人,感觉他们四个人合起来的重量都比那三个轻。
因为,白纤纤本身也没多少重量,纤瘦的身形,四十五公斤最多了。
所以,这样分很合理。
重要的是白纤纤和厉凌烨离不开,莫启凡离不开白纤纤,而他绝对不能与厉凌烨分开。
一环套一环,只能这样决定了。
其它的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明显被嫌弃了。
不过,却也不敢有任何怨言,“好,就这么定了。”其中的一个开口,就妥妥决定了,也安排好了。
天色很快黑了下来。
莫启凡煮了面,热腾腾的吃上一碗,人也暖了不少。
可白纤纤那一碗已经放了几分钟了,一口都没动。
她没胃口。
厉凌烨还没醒。
如果不是他的面色看起来还算正常,她已经担心的快要六神无主了。
这样的厉凌烨与初初中毒的时候躺在病床上的厉凌烨没什么区别。
让人特别的担心。
看着他,她心底里五味杂陈,明明最早是要杀了他给妈妈报仇的,结果现在,他真的要死了的时候,她反而着急了。
怎么都舍不得他死。
她是无药可救了。
“纤纤,吃点吧,这样明天才有力气和热量离开,再有,这里也不是很暖和,你不吃东西,扛不下去的。”莫启凡端起白纤纤的面递到她面前,她不吃,他这个做父亲的是真的担心。
白纤纤转头看了一眼还冒着热气的面,伸手拉过,“谢谢爸爸。”
莫启凡说的对,这么冷的天,她不吃真的扛不下去的。
就算是要死,也要亲眼看到厉凌烨离开了这里,能活下去了,她才去死。
那就一定要把明天扛下去。
把他安全的送到飞机上。
只是喂入口中的面,就算是再香,也是食不知味,完全是为了身体而吃。
看到她吃了,莫启凡松了口气,“纤纤,凌烨不会有事的。”有他在,他也不会让厉凌烨有事的。
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厉凌烨就是他半个儿子,哪怕是他自己有什么事,他也不会让厉凌烨出事的。
“爸,跟我讲讲妈妈的事情吧。”妈妈死的时候,她还很小,才六岁,再加上这些年也没有什么人跟她提起妈妈,所以记忆里的妈妈已经有些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