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
    早上。
    李少泽穿着一身整洁的制服,抱着一个小纸箱,把玻璃门上的名牌摘下。
    “哐当”
    名牌和水杯撞在一起,发出一声清脆的回音。
    低头一看,名片旁边是钢笔、别针等小物件。至于大头的文件、档案,该留下的留下,该搬走的搬走,已经在周末就搬到总署刑事部的办公室了。
    这个周末李sir过的非常辛苦,不仅要跟下属们吃饭,还要跟雷sir等老长官吃饭。在此之外,要跟芽子、同叔一起庆祝,要跟何老师、平心一起庆祝,以及跟过海回来的乐慧贞一起庆祝。
    特别是乐惠贞那个妞,花式最多,一有机会就回港岛,整的李sir非常操劳,幸苦。
    伙计们都知道长官不喜欢太煽情的氛围,于是他们没有围在办公室外,而是留在各自的办公区内等候。
    “敬礼!”
    王素贤站在行政组的区内,突然从办公桌后起身,抬起手臂,“啪”的带头敬礼。余下的行政组、后勤组警员们纷纷起身,朝李sir立正敬礼。
    “多谢。”
    李少泽这回没有嬉皮笑脸,一手抱着纸向,另一只手抬起,双腿立正,郑重的向伙计们回礼。当他把目光看向王素贤的面孔时,还在对方的眼里,隐隐看到一圈泪水。
    心里轻笑一声,他把手臂方向,转身抱着箱子离开五楼,大步朝四楼走去。
    “大sir再见,多谢您为西区做出的奉献。”
    当他走到楼梯口后,身后传来警员们整齐的声音,让他心里不免有些惆怅。
    奉献?有点夸张了。
    不过李sir跟雷蒙、标叔、黄伟耀不一样。是跟警署这批警员,同一个时代的新人。一步步从军装警员走起,一直都在西区警署工作,根子就扎在这儿。
    现在,调到西区虽然不算事突然,但是明显会影响到警员们的情绪。
    在他们眼里李sir就是西区的顶梁柱,李sir就是西区的大靠山,李sir在西区所做的事情,说一句奉献一点都不为过。
    李sir脸上晒然笑笑,从楼梯走到四楼的时候,正好刘宝强站在楼梯口处,早有准备的抬手立正吼道:“敬礼!”
    “唰唰唰。”重案组警员齐唰唰的抬起右臂,大声喊道:“大sir再见,多谢您为西区做出的奉献。”
    “嚯!”
    “排练好的啊?”
    李少泽脸上笑笑,真不知道是谁喜欢搞这出,旋即郑重的抬起手臂回礼:“多谢!”
    一路上三楼、二楼、一楼。
    阿杰、晋仔、雷辉,纷纷带着警员敬礼送行,把马屁拍到了极致。
    “唉。”
    “好的不学学坏的。”
    李少泽无奈的摇摇头,身后跟着督察级以上的警官,来到门口的台阶前,准备抱着纸箱去车场拿车。
    正当他掏出钥匙的时候,曹达华就屁颠颠的嬉笑着上前,拿过李sir的车钥匙讲道:“扎车的事情我拿来,李sir,我来哈。”
    李少泽看见曹达华这幅样子,只能把拿车的事情交给他做。他自己则是转过身去,跟着保强几个人交代两声,让他们好好带着西区的伙计,不要坠了西区的名头。
    作为李sir的手下大将,他们自然是拍拍胸脯,大声立下保证,看那态度,只剩下举手发毒誓了。
    好在,李少泽也相信他们的能力,把西区叫他们很放心。
    很快,曹达华便把李sir的配车开到大楼的台阶下,拉开驾驶座的车门,乖乖把车钥匙还给李sir。
    不是他不懂脸色,不想开车送李sir到总署。
    主要是李sir一向很爱车,没有他主动开口,达叔被人打死,也不敢开李sir的车啊。
    “拜拜。”
    “我走了,有空到总署找我喝咖啡。”
    李少泽最后挥挥手,把纸箱扔到副驾,准备上车的时候,王素贤突然踩着高跟鞋,用肩膀挤开前面的晋仔跟阿杰。
    哒哒哒,她快步从台阶上冲到车门前,把一杯奶茶跟一个菠萝包送到长官面前道:“李sir,别忘记吃早餐。”
    “到了警署,没有别人给你买早餐了。”
    晋仔、阿杰、刘保强等人看见这一幕,悄悄用手掌遮住眼睛,不敢看不敢看,看了会掉眼泪。
    幸好他们刚刚察觉到背后的脚步声是“madam王”,主动避让开位置。否则,要是耽误“madam王”给她心爱的李sir送最后一份早餐,他们将来恐怕没有好日子过。
    而且“madam王”对李sir有多好,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同样明白李sir对她的看重,绝对要比他们更高一等。
    这倒不是看低刘宝强他们,而是“madam王”的地位比较特殊。
    “多谢啦,阿贤。”
    李少泽接过装着早餐的带着,看向王素贤崛起的嘴唇,脸上笑了笑,忽然单手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一起走啊?”
    “我早就安排好了,一起跟我去刑事部,上午收拾完东西就过来。”
    他在一周前敲定职务的时候,就开始安排“阿贤”的职位调动。反正又没有升职,只是普通的部门调派,以他当前的地位跟实力,还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
    而且职位调动的通知,他在两天前就已经拿到,只是一直故意压在手上而已。现在要是再不给“阿贤”,等她知道的时候,恐怕就要发火了。
    “讨厌。”
    王素贤则在接过信封后,看见封面“人事处”的落款,果然一记小粉拳砸在李sir的胸口上。并且翻起她的双眼皮,狠狠给了李sir一个白眼。
    她在之前确实是喜欢女生,但是一直都不反感帅气又有才华的李sir。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sir的魅力足够改变性取向,近年来“阿贤”慢慢开始对男人产生好感。
    不过非常、非常的奇特,她只对一个人男人有好感!
    两人之间明明没有特殊的关系,但是她对李sir日积月累的照顾,是一种非常难得的情谊,让警队其他长官看着都眼红。
    李sir会去弄这封信的原因也很简单……
    他现在要去接管刑事部,刚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要忙的事情肯定很多。
    他可不想在平时做事的时候,身边缺少一位贤内助“阿贤”。
    离开“阿贤”他可能连早餐都吃不到了。
    “吧唧。”
    王素贤突然踮起高跟鞋,把红色的唇膏,沾到他的嘴角处。
    伙计们貌似察觉到有什么状况,忽然把挡在眼前的手掌放下,仔细打量着两个人。不过看来看去,始终都没看到什么。
    因为,李sir这时候已经转身走进驾驶座,啪的一下关上车门,单手抓着方向盘,把配车开出警署的门口。
    这辆警务配车的使用权,已经从西区转移到总署的刑事部,专门由李少泽高级警司驾驶。
    现在西区那帮人伙计,在看见“阿贤”拿到调职信,下午将会跟着李sir前去总署的时候,瞬间炸开了锅。
    刘保强一直以为他最近表现很好,李sir将来第一个会把他调取总署。
    阿杰则觉得他长相帅气,手段出色,只合适的帮手,也会第一个被调去总署。
    晋仔跟雷辉两个人,更是一个长着能打,一个仗着有靠山,都觉得李sir会提前照顾他们。带他们去总署喝最好的咖啡,打最凶的贼、匪。
    没想到,最先被调去总署的人,居然是喜欢穿丝袜的“madam王”……
    搞不懂,搞不懂,他们也不敢搞太懂。
    但是,他们可能真心想多了,作为一个个中坚骨干,他们不可能跟再跟着李sir去总署混日子。因为前去警署会限制他们的发展,不如留在西区独挡一面。
    最后立功!升职!
    升到总署去给李sir当帮手!
    “呵呵呵。”
    一辆警署配车飞驰在中环大道上,李sir手中举着一杯奶茶,另一只手把着方向盘。窗户外的大风,把他帅气的发梢帅气,却不吹不掉嘴角的半圈红色唇印。
    不过吹不掉,可以舔掉嘛。李sir在露出一个痴汉笑容后,伸出舌头在嘴角舔过一遍,顿时神清气爽的打出一个激灵,内心小鹿砰砰直跳,仿佛回到初恋时代。
    “罪过、罪过。”
    李少泽拿起一个菠萝包咬下一口,最后叹出一口气,开始狠狠吃起菠萝包。
    刚刚,阿贤的小动作实在让他震惊,甚至可以说是掀起了滔天骇浪。不过,李sir这几年已经隐隐察觉到“阿贤”心里的小情愫。
    如果,换作另一个女警,他早就把对方调走了,但是“阿贤”他是真舍不得。
    现在,阿贤主动戳破这层窗户纸,李sir感觉为了接下来的工作,必须正视这件事情,今天下午就找阿贤谈一谈心。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够完美的解决这件事情。
    大不了委屈一下自己,以后多一个……不,以后不吃“阿贤”的早餐。
    唉。
    不吃“阿贤”的早餐,她该有多伤心啊。
    李少泽脑袋里胡乱的思绪飘过,臆想着些有的没打,汽车很快便在总署,那个专属于他的停车位停好。
    他则跟前台值班的女警打完招呼,抱着一个箱子走进电梯,直接按下16层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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