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为非作歹惯了,在上个月的月初,他便因一起普通的纠纷而又犯了事情。
    因为他的原因,他手下的人,失手把一个人给打死了。
    都说人命关天。
    纵使一个人再有权势,但对于事关人命的命案,总是会看重,并觉得麻烦。
    张宪亦是如此。
    一个多月过去,这件案子也还没能结束。
    死者家属不依不饶,很是麻烦,让习惯于作恶,习惯于犯案的他都觉得有些棘手。
    而这,对他来说,绝对是少有的事情。尤其是在最近这些年来。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这些年,由于那位的步步高升,他也是跟着吃香的跟着喝辣的,好处赚了不少。
    只是最近,由于上面那些人的斗争越发激烈起来,令他不得不收敛一些,不得不低调一点。
    可又怎料,有时候当你高调惯了,突然想低调了,却是怎么也低调不起来。
    世事难料,便是如此了。
    至于事情的整个经过,则是这样的:
    上个月月初,有一名女子在市里的某个街区开了家小店,卖卖红薯等土特产,小本生意,也就做点小买卖。
    而她开的这家店所属的地方,正好在张宪的势力范围,或者说“属于”他的管辖区域。
    按照一惯的规矩,张宪和其小弟在自己势力范围之内,无论是吃还是穿,或者其他,几乎从来都不给钱。
    如今女子的店新开,自然也引来了这些人所谓的“消费”。
    本是小本生意,自是概不赊账的,就更别说还白拿白吃不给钱了。
    于是,自然而然的,便不由引发起矛盾来。
    当然,也许用欺压两个字来形容,会更合适一些。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当强势的一方蛮不讲理,自然毫无公平可言,亦无任何道理可讲。随着女子的倔强不屈,不依不饶,随着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当真惹恼了张宪的那些兄弟们,让他们的流氓习性全面而毫无保留地释放了出来。
    怒火之中的他们,顿时开始打砸起了女子的店铺来。
    这么一个店铺本就是女子积存了相当一段时间的钱,才开出来的。可以说整个店铺内的所有东西,都是她的呕心沥血、辛苦劳作而来。
    就这么眼睁睁地在她眼中成为了碎片。
    她悲愤不已。
    她哭嚎着与这些人动起了手来。
    怎奈,她又如何能阻拦这些人呢?她无能为力。
    一时之间,整个店里,除了哭声喊声,便是东西被摔碎的声音。
    期间,有好心的过路人对这些人的暴行进行声讨,甚至动手阻止,可最后不仅没能成功阻止这些人,反而还挂了彩,他一上来便被推了出去,并被打了几拳。
    待彻底安静下来,吵闹声,谩骂声,殴打声都不见,整个小店已然满目疮痍,用具东零西落,且到处都可见碎片。
    那些流氓走了,指指点点、评头论足的围观的人亦走了,出手援助的好心人也早被喝退了,只留下女子一个人孤零零地跌坐在地上,落寞而无助,满是凄凉。
    多年的付出,辛苦的积攒,所有心血近乎毁于一旦。
    她自然不干。
    她当能不能就这么算了。
    虽然从别人口中得知那些家伙向来强势得很,在这里为霸一方,没什么人惹得起,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乾坤朗朗,天理昭昭,她依旧坚信着公平正义。
    她相信会有人愿意为她做主。
    同时,除此之外,她也别无它路。
    于是,心怀着一丝希望,她找上了能帮助到她的有关方面。
    然而,让人无奈的,她这一趟根本无果。她哪里知道,敢砸她店铺的那些流氓,并不仅仅只是强势凶恶而已,他们亦有着相当深的背景。至少相比于她一个普普通通的朴实百姓来说。
    那些办事的人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口头上答应这件事会很快解决,只让她回去等待消息。可一天两天三天过去,所谓的消息,却是迟迟没有。
    而见事情迟迟没有结果,她自然要去问询的。只是,这一次去换来的也只是敷衍。她文化水平不是特别高,一开始并没懂得,但日子一天天过去,还是什么进展都没有,自然让她生出了疑惑,并明白了那些办事人的心思。
    她明白了这些人只是在敷衍,只是在一如既往地敷衍,他们根本不打算将这件事情解决,并不准备将那几个流氓绳之以法。
    她愤怒。
    同时,亦心寒。
    她怒气冲冲地再一次找上了那些负责办事的人,愤慨地斥责他们的不作为,并要求他们依法办事,不包庇小人。
    而对于她的怒火,那些人却是当做没看到似的。或者说,他们看到了,却是一点都没有理会。
    其中一人,平和地笑了笑,然后给她讲了一个道理。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这是《红楼梦》中的《护官符》,此人将这《护官符》里面的道理讲给了她听。
    意思很简单,那些流氓并没有她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后面有不小的势力,饶是他们都得罪不起。他只是劝她,不要再执拗地不依不饶,放下这事,回去重新整理店铺,重新好好经营,及时止损才是正事。
    且,他还明说,这件事情就是她有钱给他们老大找他们老大处理也没用。
    这一番话语,听着她当真很是心凉。
    骤然之间,她灰心至极,亦失落至极。
    骤然之间,她觉得好是无助。
    如此时代了,似乎还是什么都没变。
    当年的明月,依旧是今天的明月。
    变的是什么,只不过是换了一拨欣赏它的人罢了。
    失望而回的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城市依旧繁华热闹。可是,对于此时的她而言,这所谓的热闹都是别人的,她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拥有。
    之所以选择在这座城市开店,是因为她觉得这新兴起来的城市充满了活力,能够带给她希望。然而此刻,她只是觉得这座城市突然变得好是陌生,变得好是冷漠。
    所谓的光明,所谓的希望,她一点都没有看到。
    她只是看到那黑压压的乌云,在城市的上空不断地堆叠。
    她只是看到这看似繁华的城市中,到处都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压抑。黑暗在其中狂舞,压迫着人的神经,亦压迫着人的身体。
    合同事件,发人深省。支持谋求平台和作者双赢!当然,也有所幸,我并没有签约,慢慢写着自己的故事。既然如此,这本书的版权也始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也没有任何为了写完它而不得不放弃质量追求速度的顾虑。当然,不管如何,还是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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