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青灵怏怏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却瞧见沈墨白正坐在窗前凝思。
明明是坐着的,不知怎地,便显得他愈发高大挺拔,清俊逼人,竟让纪青灵瞧呆了。
看见她回来,沈墨白抬头冲她勾唇一笑,便冲她自然而然伸出一只手来:“过来!”
傍晚的阳光透过窗户笼在沈墨白身上,让他看起来有点妖魅。
纪青灵微怔一下,才走上前道:“在做甚?怎地如此安静?”
“青儿是指为夫这两日都没有黏着你吗?”
这个男人,为什么总能用如此干净的表情和如此认真的口吻说出这么直白的话?他说的黏,可不只是跟着她,而是那种非常特殊的,时时刻刻密不可分的黏在一起。
面上微红,握住他的手,纪青灵道:“我记得你一直不怎么喜欢阳光,今日为何会坐在阳光里?”
目光淡然地向窗外扫了一眼,沈墨白道:“为夫忘了!”
“嗯?”
“忘了今日没有黏着青儿,也忘了这里的光线很好。”
沈墨白虽然很傲娇,很狂妄,也够自负,但他很诚实。他说忘了就一定是忘了,而并非敷衍推辞。
“在想什么?连……黏着我,都忘了?”
“嗯?”看她一眼,沈墨白的唇角浮起一丝愉悦。
摊开手掌给她看,他的声音里带着一股慵懒,很好听。
看着他手心里的草螳螂,纪青灵愣住了。
他就在玩这个,所以将她忘记了,甚至连他最喜欢的黑暗都忘记了吗?
还真是……玩物丧志。
脑子里不由自主就浮现出韬晦堂内那只欠揍的金刚鹦鹉,纪青灵一头黑线。
并未发现她眼睛里的促狭,沈墨白伸手揽住她的腰,微一使力,纪青灵就坐在了他修长结实的腿上。
她有点不适应,挣扎了一下,他精瘦有力的手臂却紧紧环着她的腰,便是那两条又长又直的腿,也不轻不重地压住了她。
“青儿可听说过螳螂的故事?”
“什么螳螂?”纪青灵没有听懂。
“螳螂的寿命很短,一般只有数月。为了利于种族繁殖,母虫在与丈夫交佩后,会将夫君吃掉,那样,产下的小螳螂数量会增加,体质也会很好。为夫,很喜欢螳螂。”
纪青灵愣住了,沈墨白说的这个故事,她儿时在动画片《黑猫警长》中看过。后来,为了医学研究,她还专门做过此类的昆虫实验。
从事警察、医生这一类的职业,必须得有坚韧的性格和崇高的职业操守。而法医这种介于警察和医生之间的职业更是特殊,面对的都是穷凶极恶的罪犯和最惨不忍睹的事实,没有强悍的心理素质,是很难从事下去的。
所以,纪青灵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软弱的人,某些方面,她比男人还要强悍,还要硬朗。
可是,她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在《黑猫警长》中看了雌螳螂将丈夫吃掉的那一集,她晚上做噩梦了。在她的潜意识里,那是个很残忍很血腥的故事,非常恐怖。
可沈墨白却说他喜欢螳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见她满脸迷惑地抬头看他,沈墨白眸光微闪,俯首在她唇上轻啄一口,道:“小傻瓜!你且记住,倘若有朝一日,你我走投无路,为夫愿意做那只雄性螳螂,被你吃掉。”
动不动就调戏她一下,嘲讽她一句的沈墨白突然说出这么煽情的话,很吓人好不好?这世上,只怕也只有他,才会拿“被你吃掉”这种话当做情话吧?
吸吸鼻子,纪青灵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笑道:“好,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便做那只雌螳螂,先吃了你,繁殖下你的后代,再去寻觅下一个雄螳螂……”
“你敢!”某人的眸中登时升起一股杀气,“若是那样,便由为夫做雌螳螂好了。”
这样才像沈墨白嘛!纪青灵呵呵笑起来:“唔!那可惨了,螳螂家族要灭绝了呢!”
强大的妖孽立刻吃瘪,怔怔地望着她。
只是,纪青灵忘了什么是妖孽。
她的笑容持续了不到十秒钟,沈墨白的唇便再次吻了下来:“如此!那青儿便与为夫互吃吧,同时灰飞烟灭好了!”
夫妻互吃,同时灰飞烟灭?噢!这就是她强大的妖孽夫君的恋爱观么?好壮观好惊悚的有木有?
左手与他的右手相握,中间却隔着个草螳螂,纪青灵的右手便下意识地去寻找沈墨白的左手。
只要沈墨白吻她,总会情不自禁握住她的手,摊开,一根根手指从指缝间穿插而过,握住,掌心相对十指相扣。
所以,纪青灵渐渐便养成了习惯,但凡与他接吻,总是下意识地去寻找他的手。
出乎意料的,触到他的左手时,沈墨白的手却紧握成拳,压根没有松开的意思。
“咦?”闷哼一声,纪青灵轻轻推开他,往他的左手看去:“你手里是什么?难不成方才那只是母虫,你这只手握着的乃是它的夫君?”
似乎没料到她会这般说,沈墨白怔了怔,才将手掌摊开。
他的掌心上,躺着一样东西,纪青灵认识,不是草螳螂,而是一块腰牌。
“这不是冯天佑的腰牌么?怎么在你手里?”
才接过来,心头一惊。
除了对她,沈墨白从来不做无用功。这是个懒惰的,冷漠的,却高效率的男人。除了他感兴趣的人和事,他不会在任何东西上浪费自己的时间,便是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顶着沈墨白的身份如此,以风少的身份出现时,亦是如此。
能让他拿在手里反复研究的东西,只能证明一件事,这东西很重要,非常重要。
这才是这两天他会忘了来黏她,甚至忘了多年的习惯,竟坐在阳光下的真正原因吧?
他很爱她,但显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还不够相互了解。而且,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独处。
这样的沈墨白让纪青灵心头有些微醋,却对他更加欣赏。一个专心敬业的男人,远比一个时时刻刻都围着女人转的男人更具有魅力。特别是他如此诚实,如此坦然地告诉他因为某事忘了她,让她连怨他都做不到,只会因为他曾经那些漫长独处在黑暗中的岁月更加心疼他。
避开他盯在她脸上灼灼的视线,纪青灵对着阳光看了两眼腰牌。
不知道是不是佩戴的时间太久,腰牌看起来有些破旧,两面都有许多不规则的划痕。
若在平时看起来倒没什么,可是,不知为何,这般瞧着,纪青灵便想起了云锦被莺歌划花的那张脸。
明明是坐着的,不知怎地,便显得他愈发高大挺拔,清俊逼人,竟让纪青灵瞧呆了。
看见她回来,沈墨白抬头冲她勾唇一笑,便冲她自然而然伸出一只手来:“过来!”
傍晚的阳光透过窗户笼在沈墨白身上,让他看起来有点妖魅。
纪青灵微怔一下,才走上前道:“在做甚?怎地如此安静?”
“青儿是指为夫这两日都没有黏着你吗?”
这个男人,为什么总能用如此干净的表情和如此认真的口吻说出这么直白的话?他说的黏,可不只是跟着她,而是那种非常特殊的,时时刻刻密不可分的黏在一起。
面上微红,握住他的手,纪青灵道:“我记得你一直不怎么喜欢阳光,今日为何会坐在阳光里?”
目光淡然地向窗外扫了一眼,沈墨白道:“为夫忘了!”
“嗯?”
“忘了今日没有黏着青儿,也忘了这里的光线很好。”
沈墨白虽然很傲娇,很狂妄,也够自负,但他很诚实。他说忘了就一定是忘了,而并非敷衍推辞。
“在想什么?连……黏着我,都忘了?”
“嗯?”看她一眼,沈墨白的唇角浮起一丝愉悦。
摊开手掌给她看,他的声音里带着一股慵懒,很好听。
看着他手心里的草螳螂,纪青灵愣住了。
他就在玩这个,所以将她忘记了,甚至连他最喜欢的黑暗都忘记了吗?
还真是……玩物丧志。
脑子里不由自主就浮现出韬晦堂内那只欠揍的金刚鹦鹉,纪青灵一头黑线。
并未发现她眼睛里的促狭,沈墨白伸手揽住她的腰,微一使力,纪青灵就坐在了他修长结实的腿上。
她有点不适应,挣扎了一下,他精瘦有力的手臂却紧紧环着她的腰,便是那两条又长又直的腿,也不轻不重地压住了她。
“青儿可听说过螳螂的故事?”
“什么螳螂?”纪青灵没有听懂。
“螳螂的寿命很短,一般只有数月。为了利于种族繁殖,母虫在与丈夫交佩后,会将夫君吃掉,那样,产下的小螳螂数量会增加,体质也会很好。为夫,很喜欢螳螂。”
纪青灵愣住了,沈墨白说的这个故事,她儿时在动画片《黑猫警长》中看过。后来,为了医学研究,她还专门做过此类的昆虫实验。
从事警察、医生这一类的职业,必须得有坚韧的性格和崇高的职业操守。而法医这种介于警察和医生之间的职业更是特殊,面对的都是穷凶极恶的罪犯和最惨不忍睹的事实,没有强悍的心理素质,是很难从事下去的。
所以,纪青灵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软弱的人,某些方面,她比男人还要强悍,还要硬朗。
可是,她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在《黑猫警长》中看了雌螳螂将丈夫吃掉的那一集,她晚上做噩梦了。在她的潜意识里,那是个很残忍很血腥的故事,非常恐怖。
可沈墨白却说他喜欢螳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见她满脸迷惑地抬头看他,沈墨白眸光微闪,俯首在她唇上轻啄一口,道:“小傻瓜!你且记住,倘若有朝一日,你我走投无路,为夫愿意做那只雄性螳螂,被你吃掉。”
动不动就调戏她一下,嘲讽她一句的沈墨白突然说出这么煽情的话,很吓人好不好?这世上,只怕也只有他,才会拿“被你吃掉”这种话当做情话吧?
吸吸鼻子,纪青灵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笑道:“好,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便做那只雌螳螂,先吃了你,繁殖下你的后代,再去寻觅下一个雄螳螂……”
“你敢!”某人的眸中登时升起一股杀气,“若是那样,便由为夫做雌螳螂好了。”
这样才像沈墨白嘛!纪青灵呵呵笑起来:“唔!那可惨了,螳螂家族要灭绝了呢!”
强大的妖孽立刻吃瘪,怔怔地望着她。
只是,纪青灵忘了什么是妖孽。
她的笑容持续了不到十秒钟,沈墨白的唇便再次吻了下来:“如此!那青儿便与为夫互吃吧,同时灰飞烟灭好了!”
夫妻互吃,同时灰飞烟灭?噢!这就是她强大的妖孽夫君的恋爱观么?好壮观好惊悚的有木有?
左手与他的右手相握,中间却隔着个草螳螂,纪青灵的右手便下意识地去寻找沈墨白的左手。
只要沈墨白吻她,总会情不自禁握住她的手,摊开,一根根手指从指缝间穿插而过,握住,掌心相对十指相扣。
所以,纪青灵渐渐便养成了习惯,但凡与他接吻,总是下意识地去寻找他的手。
出乎意料的,触到他的左手时,沈墨白的手却紧握成拳,压根没有松开的意思。
“咦?”闷哼一声,纪青灵轻轻推开他,往他的左手看去:“你手里是什么?难不成方才那只是母虫,你这只手握着的乃是它的夫君?”
似乎没料到她会这般说,沈墨白怔了怔,才将手掌摊开。
他的掌心上,躺着一样东西,纪青灵认识,不是草螳螂,而是一块腰牌。
“这不是冯天佑的腰牌么?怎么在你手里?”
才接过来,心头一惊。
除了对她,沈墨白从来不做无用功。这是个懒惰的,冷漠的,却高效率的男人。除了他感兴趣的人和事,他不会在任何东西上浪费自己的时间,便是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顶着沈墨白的身份如此,以风少的身份出现时,亦是如此。
能让他拿在手里反复研究的东西,只能证明一件事,这东西很重要,非常重要。
这才是这两天他会忘了来黏她,甚至忘了多年的习惯,竟坐在阳光下的真正原因吧?
他很爱她,但显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还不够相互了解。而且,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独处。
这样的沈墨白让纪青灵心头有些微醋,却对他更加欣赏。一个专心敬业的男人,远比一个时时刻刻都围着女人转的男人更具有魅力。特别是他如此诚实,如此坦然地告诉他因为某事忘了她,让她连怨他都做不到,只会因为他曾经那些漫长独处在黑暗中的岁月更加心疼他。
避开他盯在她脸上灼灼的视线,纪青灵对着阳光看了两眼腰牌。
不知道是不是佩戴的时间太久,腰牌看起来有些破旧,两面都有许多不规则的划痕。
若在平时看起来倒没什么,可是,不知为何,这般瞧着,纪青灵便想起了云锦被莺歌划花的那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