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城手里拿着自己的皮带,很是吃惊的看着自己的雄主:“飞雨觉得,我没有做错什么吗?可是我……不该窥视雄主的行踪,更不该擅自将雄主抱回来。这都不是雌君可以做的……”
    林飞雨笑着伸出手,替他理了理鬓边一缕乱发:“你是我的雌君,你当然有资格知晓我的去向。我在那种地方,你就有资格带我走。这是你的权力。”
    “飞雨……”祁连城动容的看着他,心里涌动着千言万语,嘴里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自己是上辈子拯救了宇宙吗?这辈子竟然能得到飞雨这样好的虫,这样的幸福,简直幸福得会让他感到恐惧。
    看着自家雌君感动得双眼亮晶晶的样子,林飞雨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手握成拳放在嘴边干咳一声,道:“你继续做饭吧,我不打扰你了。”
    等林飞雨离开以后,祁连城还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等听到水烧开的声音之后,这才从幸福的眩晕中清醒过来,转身去继续做饭。
    手上一边忙碌着,他一边忍不住的翘起嘴角来,甚至还想要哼歌。
    心里冒起一个一个七彩的泡泡,每一个泡泡上面,都写着“幸福”两个字。
    当初毅然决然的申请强制婚配令的时候,怎么也料想不到,竟然,真的会得到幸福。那个时候,只是固执的觉得,自己无法过没有飞雨的日子。就这么下定决心,不管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自己都心甘情愿的接受。即便是婚后被无视或者是被虐待,那也是自己求来的,无怨也无悔。
    可是,飞雨他,竟然这么好,这么好,好得远远的超出了自己的期待,好到让自己感到不真实。好到让他怀疑,自己真的配得到这样的幸运吗?
    可,确确实实的,自己就是得到了。既然得到了,那么,就再也不可能放手。这辈子,甚至下辈子,生生世世,他都要追随着他的身影,永不离弃……
    林飞雨在外面稍稍等了一阵子之后,饭菜就做好了。一样一样被端出来,放在餐桌上。顿时,餐厅里就飘满了令虫垂涎的香气。
    一小碗鸡汤打底的馄饨,浓郁香醇的汤汁里,漂浮着白白嫩嫩薄皮大馅儿的鲜肉馄饨,养胃又鲜美。一份浓醇的豆浆,打豆浆的时候还加了好几种豆子,闻起来味道香喷喷的,一口喝下去,胃部暖暖的,非常舒服。四块体积不大的雪白的蒸米糕,上面撒了一些浅黄色的桂花,柔软香甜,又好看又好吃。
    祁连城坐在林飞雨对面,眼含宠溺的看着他享受美食,自己面前的盘子里只是摆着几个三明治,简单至极的食物。但,也能营养饱腹。
    林飞雨用勺子舀起一个馄饨,一口咬掉半个,混合着浓醇的汤汁。顿时,满口都是鲜香的味道。手工捶打出来的肉馅里面还加了虾仁,不但鲜美可口,还很q弹,味道真是棒极了。
    他一边吃,一边看向祁连城:“你怎么只吃三明治?”
    祁连城道:“雌虫的饭量太大了,吃那些精致的饭食反而不容易饱。还是这种简单一些的,只要填饱肚子就行。”
    果然,祁连城接连吃了两大盘的三明治,才住了口。
    林飞雨不由得又问道:“之前,你不是跟我吃一样的东西吗?”
    祁连城迟疑着,没有立即回答。林飞雨忽然就明白了他的想法:“你之前不好意思在我面前吃太多?”
    祁连城点头,微微有些赧然:“是的。”
    林飞雨没有嘲笑他,反而觉得,怎么,有些可爱呢?但一想到之前那些天里他都是半饥半饱的,又不由得有些心疼。
    真是个傻瓜。不过,是可爱的傻瓜。
    之前不好意思吃太多,现在怎么又好意思了呢?
    不必问,那肯定是已经有了一定的安全感,对他开始感到放心了。
    这样的感觉……林飞雨禁不住微微笑了一下,也很不错呢。
    凤凰城的雨夜,总是格外的多。
    淅淅沥沥的雨水倾泻在空寂冷清的城市里,连外面那些色彩艳丽的招牌,好像也变得寂寥起来。
    华丽的霓虹灯还在不知疲倦的闪烁着,也并不能为这个城市增添几分温暖的感觉。
    店里的暖气坏了,店主舍不得拿钱出来修理,更加舍不得换新的,就让店员们忍一忍。所以,偌大的店堂,现在冷得跟个冰窟似的,上上下下都冻透了。
    沈糖站在收银机后面,时不时的跺跺脚,觉得自己的双腿都已经冷得僵掉了。
    胃部隐约有点不舒服,他不由得想起昨天晚上从店里带回去的那份便当。本来以为过了一天的保质期没有问题,现在看来,问题大了。
    胃部的抽痛感越来越严重,可是,距离交班还有三个小时,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啊……
    “结账。”一堆商品放在了柜台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沈糖连忙露出营业微笑,利落的动作起来:“请稍等……一共是八十六元。”
    顾客结账完毕之后,沈糖将商品装袋,双手递过去:“请拿好。”
    顾客接过袋子,伸出来的手在沈糖手背上滑过,轻佻的说道:“还挺滑的。”
    沈糖的脸色变了:“请你自重!”
    看起来上了些年纪的雄虫顾客顿时沉下了脸色:“给你脸不要脸,当自己是个什么贞洁烈虫呢?——摸你,是看得起你!”
    怒气和委屈上涌,胃部愈发痛得厉害,沈糖的脸色煞白,身子微微发抖:“滚出去!”
    雄虫顾客一脸嚣张,伸出手指着他:“胆子不小啊,工作不想要了吧?”
    沈糖顿时无语了,单薄的肩膀颤抖得厉害。胃部愈发一阵阵的剧烈疼痛着,让他觉得眼前开始发黑了。
    见此情景,雄虫顾客再次露出肆意的笑容来,变本加厉的伸出手要去摸他的脸,嘴里说道:“要不是看你长得还不错,我才懒得——哎哟,你干什么?”
    旁边伸出一只手来,用力的抓住了他的手。那只年轻的雄虫冷冷看着他,道:“你真让虫恶心!”
    “你他妈的——”暴怒的雄虫顾客挥动另一只手,就要朝着年轻雄虫脸上打过去。那年轻雄虫却已经提前一脚踢在他肚子上,让他痛得弯下了腰去:“哎哟……”
    “还不滚?”年轻雄虫冷声说道:“等着我报警吗?”说着,已经抬手点开了光脑,就要拨通联络号。
    雄虫顾客咬了咬牙,站起身来,疾步走了出去。要是沈糖要报警他并不怕,但同为雄虫的那只虫要是报警的话,就够他喝一壶了。
    一直硬撑着的叶沉玉看着那雄虫走了出去,这才松懈下来。额头上竟然冒出汗珠来,可见他之前其实有多么的紧张。
    他恢复了平时内向羞涩的样子,眼睛都不敢朝着沈糖看,只开口问道:“你,你不要紧吧?”
    而另一边,看着那只猥琐雄虫走出店门之后,撑到了极限的沈糖身体一软,倒在了冰冷的地板上。意识,变得模糊了。
    眼前是一片黯黑,什么都没有。就好像,他漂浮在虚空之中,身边都是一片虚无。
    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
    不知道过了多久,渐渐的,他的耳边有了声音,眼前也逐渐出现图像……风吹过树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鸟儿清脆的鸣叫声,还有铁质秋千摇晃来摇晃去的声音……慢慢的,花园的一个角落,出现在他的眼前。
    恒星的光芒很是灿烂,风儿也很是温柔。一颗很高大的开着细碎小白花的树下,立着有些生了锈的铁质秋千……这里是哪里?好熟悉的样子……哦,想起来了,这不是从前,自家花园的一角吗?那是幼小的自己,最喜欢待着的地方。
    脑海里刚刚浮现出这个想法,他就看到了小小的自己。穿着蓝色背带裤和有小鸭图案的黄色毛衣,坐在秋千上,小脚一晃一晃。
    小时候的自己,原来有着圆圆的肉肉的脸蛋,压根不像现在,脸上都没有什么肉。还有一双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倒映着金色的恒星之光。
    他看到自己似乎玩腻了秋千,双脚一跃就跳了下来,一边喊着雌父,一边朝着别墅方向跑去。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就很心慌,很想阻止那个小小的自己。但,却只能旁观着,无法言语,无法行动。
    他心急如焚,却无可奈何。只能漂浮在年幼的自己的身后,跟了上去。
    “雌父,雌父,我肚子饿了……”小小的沈糖上台阶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他扁了扁嘴,很快爬了起来,小手擦了擦发红的眼睛,继续朝着屋子里跑去。
    雌父昨天睡在大卧室里,那是雄父的房间。像是雌父这样雌侍的身份,只有被雄父要求的时候,才能留在大卧室里。
    小沈糖不喜欢雌父留在大卧室里,每一次他从那里面出来,精神就会很不好。总要休息好些天,才能恢复平常的样子。
    小小的沈糖,这个时候,已经迈着小短腿,上了二楼,来到了主卧室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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